农产品溯源体系来了
本刊讯(记者 王雯慧)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溯源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到2020年
*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
*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
*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统一标准互联互通
多方参与合力推进
挖掘价值扩大应用
完善制度强化保障
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中央财政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
设追管动现过营追资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大力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乳粉、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