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王雯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各项任务。
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供电可靠率将达到99.8%
本刊讯(记者 王雯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各项任务。
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高。东部地区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中西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大幅缩小,贫困及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县级供电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多渠道筹集资金
2加强还贷资金管理
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1加强统筹协调
2强化规划管理
3抓好监督评价
加快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
稳步推进开展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
稳步推进农村电网投资多元化。
推进东中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
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