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金融的产生及规范化途径

2016-01-21 02:35沈欢
时代金融 2015年33期
关键词:借贷民间资金

【摘要】地下金融是近些年来比较热门的一个问题,地下金融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有人认为它是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方案,以浙江为典型代表,浙江的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快,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带动了浙江的富裕。可是,由于地下金融始终缺乏正规化、合法化,它的问题也日益显现:随着近来民间借贷资本的增加,非法集资诈骗案等问题开始出现;地下金融还会引发通胀问题;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干扰国家金融秩序;导致社会问题等等。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地下金融的利弊,趋利避害,让它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真正起到帮助我国解决经济问题的作用,让我国的商业更积极地发展。

【关键词】地下金融  产生原因  规范化途径

地下金融,也叫“未观察金融”、民间借贷、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是指以个人信用为基础、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主要动机、以经营行为避开国家监管为特点,活跃在经济生活中的金融组织形式和金融行为。其特征是经营行为的非正规性、隐蔽性。

目前我国地下金融的主要形式有四种:一是个人借贷:这是民间最常见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主要是指农村居民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二是邀会:也叫聚会、摇会、钱会、呈会等,一般由发起人(会头)邀请若干亲友(会脚)参加,约定每月、季或半年举行一次,各会脚交一定数量的款,轮流交由一会脚使用,借以互助。邀会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利率,也有不计息者。借款人从邀会中所得的资金往往用于初期投资活动,因此这种民间融资活动带有风险创业投资的某些特征。三是地下钱庄:很多地下钱庄是在邀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指的是具有类似银行功能的专门从事资金交易活动的非法金融组织。地下钱庄是在更大的范围内吸收社会存款,资金交易规模比邀会大得多,因此钱庄一旦发生倒闭的话,会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也要大得多。目前民间的地下钱庄多采取合伙制或股份制,放贷对象一般是中小企业主。四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个人投资者和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私募基金通常承诺带给投资者高于银行利率的固定收益率,因此吸引了大批民间资金加盟。目前我国尚未向民间开放基金行业,私募基金处于地下状态,以不合法的身份进行运作。

地下金融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储蓄利率持续下调,加上利息税的因素,个人储蓄近几年出现负利,因此群众为获得较高资金回报率,开始将存款转而存入地下金融组织。二是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惜贷”,连续几年出现大量的存贷差,而中国的地下金融在此期间飞速发展。国有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交易成本过高和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三是国有银行单位贷款信贷特点导致了其会忽视、甚至放弃高成本的中小企业的业务,中小企业出现贷款难,于是这些弱小、分散企业的金融业务留给了地下金融组织。四是融资时间成本决定客户寻求地下融资,如果企业在国有银行的融资成本高于该企业的生产利润,那么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必然会将贷款需求转向效率较高的地下金融组织。五是银行盘活资金走司法程序时间太长,诉讼要承担相当大的诉讼费用。因此,银行为了规避巨额司法成本而放弃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六是民营、个体经济发展快,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具有“急、频、少、高”的特点,而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的限制条件较多,中小企业往往因无法提供担保或足额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贷款;而地下金融组织恰好适应了这种需求特点。七,近些年地下金融活动的放贷方式开始转变,由原来的农户之间的临时性需求转向中小企业投资等经营性借贷。银行、信用社部分存款搬家,大量资金由体内循环转入体外循环。民间闲置资金越多,民营经济就越发达,地下金融组织为其借贷提供的资金就越多。

地下金融的发生,有其独特的文化,是支撑其信用的杠杆。但如果中间出现玩火者,确实这个保障就形同薄纸。当一个生产规模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要发展时,民间小规模借贷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相互之间的监督和资金运作也透明,安全性较强,但当社会生产规模巨大和资金周转金额天量时,这种方式绝对不适宜,而且极容易出问题,因为操作层面增多,监督极其复杂,自律性肯定形同虚设。以浙江为典型代表,浙江的地下金融发展兴盛,“浙江模式”的确为浙江的富裕起到了很大的贡献,浙江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同时,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浙江的地下金融由于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约束,其机制还不完备,没有进入正轨化,所以一旦企业破产,出钱投资的群众不仅得不到保证的收益,更有甚者会血本无归。如何让地下金融走向正规化、法制化是我们需要考虑和研究的问题,只有这样,民间的借贷才能真正起到积极作用,解决一些中国的经济问题。

地下金融有利方面:一是民间借贷是社会底层具有效率优势的制度安排。在小范围及小额的金融交易中,民间借贷的优势有方便快捷、交易费用低,具体表现为:交易的保障费用几乎为零、交易信息的收集费用低、交易谈判和签约的费用少、交易的违约率比较低,每笔交易纠纷的解决费用比较低。二是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三是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借贷的支持。四是民间金融是和谐社会的需要。

地下金融不利方面:一是地下金融对国家的法律尊严构成挑战,当其达到一定程度的规模会产生一种潜在冲击力,会对国家的金融秩序产生严重干扰。二是地下金融“洗黑钱”,从事非法交易。三是地下金融风险高,尤其是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更加突出,具有投机性、非正式和不规范的特点,还可能导致社会问题。四是地下金融是典型的高利贷,可能导致资金使用的恶性循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需要支付高额利息,且从民间借贷取得贷款的风险大,很有可能亏本。五是地下金融流量中的跨境流动资金,对汇率及国际收支的实际均衡都均产生影响:地下资金跨境流动,短期内会加剧汇率失衡程度,增加我国货币当局汇率政策压力。跨境流动的地下资金,是游离于国际收支统计核算之外的,会扩大净误差与遗漏项目的数额。地下资金流出规模的增加,会使国际收支均衡程度失去准确性,平衡表上记录的自主性交易是平衡的,而实际情况是本国对外储备金融资产却减少了很多。六是地下金融还有可能加剧通胀压力。

要使地下金融走向正规化、合法化,我国能考虑做的有:一是不断规范地下金融活动,制定有效法律条款。二是形成统一的市场化利率。三是建立并完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四是建立起多层次的融资市场体系。具体做法可以是:在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和评级的基础上,发展公司债券;可以通过各方渠道出资来设立风险投资;也可以设立一些中小银行或民间非银行金融机构,把其业务集中于中小企业融资以及提供小额贷款等。

总之,地下金融是我国国有银行单位贷款信贷特点和地方文化下的产物,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只有让它正规化、合法化,才能避免非法集资诈骗案的产生,才能真正有助于解决我国的一些经济问题,兴盛我国的商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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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军,陆丰.地下金融——民间借贷补充作用不可忽视[J].中国金融,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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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沈欢(1990-),女,汉族,上海人,目前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计量与分析、国际经济比较、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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