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
2015年10月,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决李锐有期徒刑3年。而将李锐告上法庭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年仅13岁的小新娘周莲。
这对少男少女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本该在校园里书本中的青春为何怆然失色?
2014年7月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的周栋匆匆来到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报案称,一年前,女儿周莲在惠州某中学读初二时失踪。直至2014年初,他才得知早在2013年10月,周莲与一个叫李锐的男子已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生孩子的时候,周莲只有13岁。民警问,为何这么久才来报案?周栋说,“最近我女儿时隔大半年才打电话给我,说她的男朋友李锐经常打她,前后打了她20多次,所以我才来报案的。”当天下午,博罗警方在惠州城乡结合部的网吧里找到李锐和周莲的时候,这对小情侣正在上网。办案民警通过周莲稚嫩的讲述及李锐的供述,还原了一个令人叹惋的青春故事——
周莲与李锐同是广东河源山区的农村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周莲的父亲在惠州打工,父母离异后,她被判给了父亲。再婚的父亲极少回河源老家,平时没有人管她。而李锐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他与弟妹跟随父亲在惠州生活。
或许因为有相似的家庭遭遇,2012年8月,在老家经朋友介绍认识后,李锐与周莲一见如故,此后彼此保持联系。那时周莲只有12岁,在河源某中学读初二。她是一个留守少女,和爷爷在老家生活。大周莲5岁的李锐初中毕业,认识周莲时,还没有工作。
2012年底,李锐回老家过年,又去找周莲玩。认识不到4个月,两人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用李锐的话说:“我们玩了两三次,我就带她回家过夜,在2012年底的一天晚上跟她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周莲案发后则向警方说,她与李锐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并非自愿。她到李锐老家住宅玩时,虽然没有受到威胁,但李锐把她拉进房间直接“压在下面”。“那时我还小,也不懂是什么意思,我当时想走,被他硬拉回去,我想反抗,但没有他力气大。”
李锐事后对警方供述称,第一次与周莲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他只知道周莲上初二,不清楚她的实际年龄。事后,两人都记不清事发的具体日期。根据事发于2012年12月推算,两人发生第一次性关系时,周莲只有13周岁,李锐也才18周岁。李锐说,第一次偷尝禁果后,周莲就经常到他在河源的家里住。两人的父亲都在惠州,没有家长的干涉,两人就肆无忌惮地厮混在一起。
2013年春节后,周栋把女儿周莲从老家接到惠州,安排到惠州某中学继续念初二。但周栋并没有将女儿接到自己与再婚妻子的住处,而是为女儿租了一间面积约10平方米的出租屋,是一间卧室和厨房连为一体的简陋小房子,除了一张睡床、两张椅子、一张小方桌及一些厨房厨具外,屋内并无其他物件。除了上学,平时只有周莲一人在这间出租屋生活,与在老家的留守儿童生活无异。
这时,平时居住在惠州的李锐,整天无所事事,仍未出去找工作。闻知女友转学来到惠州,且在外租房居住,李锐欣喜若狂,多次赶到学校找周莲,两人又在周莲的出租房多次发生了性关系。又过了一个多月,周莲对李锐说,“我怀孕了,有了反应,经常吐,肚子也一天天大起来。”
经李锐的家人同意,两人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在去接周莲的当晚,两人在周莲的出租屋又一次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李锐把她带回其惠州的家。
就这样,在惠州上学不到4个星期的周莲辍学离家,悄然搬进李锐在惠州的家,两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得知自己快当父亲后,李锐这才在惠州一家商场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因害怕父亲知道自己怀孕,周莲与家人断绝了联系。
在校读初二的女儿突然失踪,36岁的父亲周栋并没有报案,他说,“我以为女儿跟熟人走了”。周栋似乎已经习惯了生活里没有女儿身影的日子,再次有女儿的音讯时,已是女儿失踪七、八个月后。
2013年10月20日,是周莲临产的前一天。因为生孩子需要身份证,而她的身份证在父亲那里,她这才在怀孕后第一次与家人联系。她用男友姑姑的手机拨打老家的座机,接电话的是她的爷爷。周栋从父亲那里得知女儿打电话回来了,赶紧将电话回拨过去。这时,周莲仍没有告诉父亲自己怀孕并将临产的事实,只说自己目前住在惠州,想拿身份证去找工作。周栋很想见到女儿,便让女儿自己回家拿身份证。周栋万万没想到的是,挂完电话后,自己将升格当外公了。周莲哪敢回家?她只好放弃。
由于这对小情侣均未达到法定婚龄,而且怀孕的周莲还是未成年人,只有13岁,根本无法领取结婚证。因为没有结婚证和身份证,惠州许多医院不敢为周莲接生。李锐的家人四处托关系,最终来到一家乡镇医院生产。入院时,李锐姑姑谎报周莲的年龄是17岁。
2013年10月21日,周莲在医院产下一个6斤重的女婴。当上外公的周栋却一直蒙在鼓里,他与失踪数月的女儿通完电话后,并没有立即报警,直到9天后才去公安机关反映女儿失踪的情况。
2013年12月,已当了2个月妈妈的周莲才鼓起勇气打电话给她的爷爷“报喜”。周栋从父亲的转述中得知13岁的女儿已为人母,惊得目瞪口呆!
一个月后,即2014年1月,周栋和父亲来到李锐的家,终于见到了快1年未见面的周莲,还有襁褓中的女婴。既然生米已煮成熟饭,周栋只好默认了这门并不光彩的亲事。因为孩子还小,周莲母女继续留在李锐家生活。
周栋并不知道,女儿周莲在李锐家过得很不如意。怀孕期间,周莲的世界就是围绕着李锐转,基本上都是呆在家里,很少出门,有时出去走走都是李锐跟着去的。周莲甚至连孕检也只做了两次:怀孕6个月后,去过一家医院做了一次孕检;预产期前一个星期才又做过一次孕检。最令周莲无法忍受的是,李锐经常动手打她。这是案件爆发的导火索,也是两人分道扬镳的主要原因。
在李锐家孤苦无助的周莲阻挡不住男友的家暴,她打电话向父亲哭诉男友对自己的虐待,并说自己不想与李锐过了。周栋这才跑去报案。“我被他在家里和外面殴打了20多次,他用手抓住我往墙上或门上磕,还用脚踢我。”事后,周莲向警方控诉男友的家暴,她说,在怀孕期间和生产后都遭受过李锐的毒打。
2014年7月7日,李锐因涉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被博罗警方刑拘。
李锐向公安机关供述时,只承认打过周莲四、五次。这个初为人父的18岁小伙子还像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据李锐说,他之所以殴打周莲,是“因为她管我太严了,经常不让我出去玩。”
在李锐落网的4天前,李锐因琐事又打了周莲,他抓住她的头发、摁住她的脖子打。打了周莲之后,担心周莲被打出问题了,李锐又带她去医院检查,所幸伤势并无大碍。
周莲说:“他经常虐待我,三天两头打我,我不想跟他一起生活了,他毁了我的一生……”对李锐及其家人来讲,周莲也“毁了李锐的一生”。在李锐被抓的3个月前,他刚刚应聘上惠州巡警队的一名协警。李锐曾协助警察讯问过嫌疑人,没想到3个月后,自己也成了讯问的对象。周莲父女的报案,让李锐不仅丢了饭碗,而且面临着法律刑事责任的追究。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奸淫幼女),并向法院提起公诉。两人初次发生性关系时周莲的年龄成为案件的关键。李锐供述,他第一次与周莲发生性关系时,并不知道她的具体年龄,只知道她正读初二。但在已经得知周莲只有13岁后,李锐承认仍继续与其发生过性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该法条,行为人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行为,就以强奸罪论处。
单凭一句“不知道具体年龄”,可以为涉嫌强奸罪的李锐开脱罪行吗?亲生女儿成为指控李锐的铁证。惠州警方为李锐、周莲及女婴采集DNA,做了亲子鉴定。经鉴定,2013年10月21日出生的女婴正是李锐与周莲的亲生女儿。那时,周莲只有13岁。
李锐的家人仍认为李锐无罪,并为其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庭审时,李锐的辩护律师称:“李锐在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不知其未满14周岁,李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法庭判决李锐无罪。”李锐的供述,周莲的陈述,尤其是那份DNA鉴定,均指证了李锐的罪行。博罗县人民法院驳回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审认为,李锐无视国家法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李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2015年10月,博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决李锐有期徒刑3年。
如今,李锐进监服刑,他与周莲畸形的同居生活随之结束。但是,悲剧并没有随李锐服刑而终结。周莲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了李锐家,目前年仅15岁的她,不得不开始一个单亲少女妈妈的生活,前路迷茫。
李锐被判刑时,其家人并没有对周莲进行赔偿。即使对周莲进行了赔偿,也不影响法庭对李锐的量刑。周栋告发李锐后,他曾打算向这位“女婿”索赔,讨要女儿的精神损失费以及孙女的抚养费、学费等。虽拟好了民事起诉状,但截至目前,周栋并没有去法院起诉李锐,或许已私下和解。
如果周莲没有认识李锐,如果没有与李锐发生性关系,如果她怀孕后没有辍学生子,或者,如果父母对她多一些关心,周莲可能现在还在校园里念高二。但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周莲和李锐一连串的疯狂之后,两人的生活轨迹被彻底改变。
最可怜的是那无辜的女婴,她被迫降临人世,还来不及感觉父母的疼爱,其家庭却已经历了巨变。
[编后] 本案令人唏嘘叹惋。一个是未成年少女,一个是18岁少年,本应在书本和课堂中度过青春,却因轻率和放纵,付出惨痛代价。近年来少女生子现象日益增多,逐渐成为一个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办案法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受害人多为留守少女,缺乏家庭关爱,家长们疏于监管,加之性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缺失,才导致悲剧的发生。愿读者们引以为戒。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涂 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