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戎
某些书稿内容具有时效性,这是客观存在的。内容如果成了明日黄花,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有时甚至还会起副作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一点。在加工稿件时,尤其应注意时政性内容的时效性,避免引发政治错误。
热词:书稿内容 时政性 时效性
所谓时效,通常是指某件事情的有效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书稿内容也是有一定时间点的,如果不注意时效性,它的价值就会打折扣,如2015年初的一部弘扬省劳模精神的书稿中,介绍歼-15舰载机总指挥罗阳先进事迹的资料陈旧到只有他生前的事情,未能提及2012年11月25日其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而因公殉职的情况,更没有对国务院决定追授罗阳同志“航空工业英模”荣誉称号的情况的浓墨重彩,使事迹显得很平淡,这就势必直接影响到对英雄的宣传效果。笔者感觉,忽视时效性有时还会产生副作用,甚至造成政治错误,这里面最能说明问题的当属与时政性有关的一些内容,实应引以为戒。
一、几个例子分析
1.超出时效性的人
2013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消息称,经沈阳市纪委核实,因涉嫌违纪行为,闫石已被责令辞职,现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而在我社2014年的某部书稿中却有与此人相关的“不和谐”的内容:“谈到发展所取得的成绩,闫石表示,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的办医方向,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创和谐、显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同一人物前后的反差如此之大,让人有无所适从之感,因而其名字在其违纪被组织调查之后再以正面形象出现显然就不合时宜了。如果说这只是个小小的不适宜(官职不算很高),那么以下的例子就非同小可了。
在2014年10月的《2010年安全生产年鉴》书稿中收录有某省长的一篇讲话,其中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此做了重要批示”和“为贯彻落实周书记的重要批示”的字样。如在几年前书稿这样用没问题,但今天再原文照录就极易让人怀疑为别有用心了,道理很简单——已超时效。中共中央已于在此之前的7月29日决定对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所以我们就不可以再拘泥于“尊重原文”而行事。无独有偶,在近期的一份稿件中有要求学习令计划某篇文章的字样,也同样涉及了时效性问题,由此不难看出,稿件中的原说忽视时限问题的结果已演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政治错误,毫不犹豫地对其进行处理,就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举了。
2.超出时效性的事
2015年初的一部书稿中有某高校对几年前党建工作的总结,“坚持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干部境外考察培训、多种辅导讲座和各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积极开展干部境外考察培训”就明显与中央现行的八项规定相抵触而不符合时效性。
更有甚者,在2014年10月份的一部公文写作书稿中,作为范文的中国花卉协会的《2013年全国年宵花市场调查报告》里面也有着同样的问题:“(一)加强消费引导,鼓励花卉集团消费。据调查,集团消费在盆花消费中占总销量的一半以上。……建议将花卉产品列入单位福利开支,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花卉。”然而在此之前的8月17日,中纪委网站就已发布消息:截至2014年7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1600起,处理67679人(含省部级2人、地厅级223人),涉及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以公款乱发福利等活动。由此不难看出,这样的事情是“彼一时,此一时”,现在党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这样的公款消费就不允许了。在如此大背景下还在引用与现行政策相悖的且又非常敏感的内容,这种做法无疑会被打上“无视中央规定”的标签。如果我们再对其视而不见而导致见诸于成书中,也就难免会让读者认为出版社在与党中央的政策唱反调。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岂不冤枉?
这两个例子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涉及了现实的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触及了当下的纪律底线,因而绝非小问题。估计相似的问题在短期内的书稿中还难以绝迹,我们必须对此保持警惕,十分注意时政内容的时效性,以实际行动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旁门左证”
前面所谈意在说明书稿内容的时效性不容小觑,而年初出现的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摆“乌龙”的事件恰好也能印证这一点。2015年1月26日,中纪委网站公布的《中共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明确承诺,今后对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只公布比赛成绩,不再搞金牌排行榜。
然而在随后几天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通知》中却对此承诺幡然悔悟:“公布代表团成绩榜,包括金、银、铜牌数,奖牌数和总分数。成绩榜排序依次按照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总分数的高低排列”,更耐人寻味的是在2月4日公布的另一份《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竞赛规程》中又重申了这一规定。此两文一出,立刻引发舆论的一片哗然。很显然,这是个非常严重的事件。尽管国家体育总局几天后回应称,竞赛规程内容与整改通报相悖,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所致而并非本意,但负面影响却已无可挽回:不仅表明国家体育总局言而无信、对上级的整改要求阳奉阴违;用网民的话讲,更在于他们所谓的整改措施完全是在应付中央巡视组,以至于在抗拒党中央。看看,后果有多么的严重!有细心的记者发现,这两份文件其实就是去年版本的重发。正是由于没有注意到时效性,也才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这次事件揭示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即在体育总局公布具体的整改措施之后再提“金牌排行榜”就时过境迁了。也就是说,做法的时效性仅限于公开表态之前。超出了时限,副作用也就产生了,既牵涉到诚信,也事关政治纪律,问题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改变,由此中央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巡视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做的“将对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的表态也就不难理解了。笔者认为,这也算得上对内容时效性的权威诠释了。
三、扩展问题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的症结都在不能与时俱进上,其实书稿中还有“变异”的此类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较为典型的还是有关政治、社会等方面内容的时效性问题。比如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已有两年多了,这期间,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党和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有了许多新的提法和新的举措,但笔者现在接触过的一些书稿却丝毫反映不出这些变化,往往只是写到了十八大召开之前就戛然而止。不能做到紧跟形势,没能及时地对党和国家现行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做出解读,这不能不说是内容上的重大缺陷。这看似只是资料陈旧问题,实则就是没能把握住时政内容的时效性。这就需要我们提醒作者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以反映出国家在十八大之后出现的新气象、新变化。否则,内容残缺不说,其政治理论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由上不难看出,书稿内容的时效问题并非无关紧要,而且有些已超出了技术性差错的范畴。对这样的内容如果不做处理,不但会让人怀疑出版者的政治取向是否出了问题,而且能引起歧义,进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类问题绝不可掉以轻心,认真加以对待才是正理。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加工稿件时,在遇到有关时政性的人和事时(尤其是较为敏感的),我们一定要有时效性的概念,并且要以现实状况为准,不能有所疏忽,以此来体现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语)。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积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时局,不断地加强学习,这其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学习是绝对不能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