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劼圻,李常庆(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北京100871)
体系分类法下漫画分类的相关问题
●张劼圻,李常庆(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北京100871)
[关键词]漫画;中图法;杜威十进分类法;国会图书馆分类法
[摘要]各类图书馆已经渐渐将漫画纳入馆藏范围,但是漫画的分类依然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漫画自身定义出发,在考察目前图书馆漫画分类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图书馆的漫画分类原则。
漫画作为一种广受人们喜爱,特别是青少年欢迎的文献形式,越来越受到各类图书馆的重视。无论是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研究型图书馆都开始将漫画纳入收藏和服务的范围,一些专门的漫画图书馆也纷纷建立。但是关于漫画的分类却存在诸多争议。现在常见的图书馆文献分类体系大都以学科或主题分类,也就是更加关注文献的内容。但是漫画相比其他文献的最大区别就是其表现形式。在进行漫画分类时,只有同时兼顾漫画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才能完整地揭示漫画资源,从而更好地为图书馆用户提供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点,很多图书馆都在现有的文献分类体系下作了很多实践与尝试。本文将从漫画自身定义出发,在考察目前图书馆漫画分类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漫画分类原则,以供参考。
漫画这个概念在我国随着时间的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变化,呈现出相当的复杂性。1925年上海《文学周报》连载了丰子恺的画,该刊主编郑振铎把丰子恺这种独特风格的画定名为“漫画”,从此“漫画”一词开始在中国流行。[1]当时的漫画主要指的是一种绘画形式,它常用夸张、比喻、象征、拟人、寓意等手法,直接或隐晦、含蓄地揭露事物本质特征,常以政治和社会生活各种事态为主要题材,其含义与讽刺画接近,通常指单幅或单页的漫画。而现在我们所说的漫画,尤其是广为青少年读者所喜爱的漫画显然在内涵上已经大大超越了之前的概念。目前国内对于漫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再加上国外词汇的引入和翻译的不统一,使得漫画、卡通、绘本等概念常常使用混乱、界定不清。
在美国,与漫画概念对应的通常是“comic”和“graphic novel”。这两个词汇有区别,但是也经常混用。比较受到认可的“漫画”概念由Hayman和Pratt提出,认为漫画是由离散、并列的图片构成的、依靠图片本身或者由文本配合进行叙事的一个有序序列。[2]这个定义指出了漫画的三个重要特征:①由图片构成;②图片的有序性;③图片本身可以叙事而文本只是配合性的。
在不少图书馆的馆藏发展政策中也对漫画进行了定义。比如旧金山公共图书馆将漫画(graphic novel)定义为“用文本和连环漫画相结合的方式叙事的小说,包括超级英雄、另类漫画和日本漫画”[3]。也有图书馆将漫画定义为“用图画和文本讲故事的图书”[4]。类似的定义还有不少,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图书馆实际采用的漫画定义与理论界的相比并没有那么严谨,这是值得借鉴的。图书馆应该采用一种简明而又覆盖面较广的定义。漫画在其悠久的历史中,概念始终在发展变化,内涵也在不断扩展,发展出很多不同形式。一个过于具体的定义很容易对图书馆实际工作造成限制,因此图书馆在对漫画进行定义时,抓住漫画的主要特点,尽量简单明了。
2.1杜威十进分类法
2005年的美国图书馆协会仲冬会议上(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 Midwinter Meeting),OCLC负责杜
威十进分类法(以下简称DDC)修订的部门曾经组织过有关漫画应该如何分类的讨论,并组织了一个20人小组进行投票,其中,8人同意漫画(graphic novel)归入741.5(漫画艺术类),7人同意归入800(文学类),3人弃权,2人表示都可以。意见分歧比较大。[5]不过,OCLC最后还是给出了一个暂定的决议:虚构类小说类漫画全部归在741.5以下。主要出于以下两点考虑:首先,在DDC中,所有图形与文学混合的作品全部都是放入700以下而不是800,这一点并非只针对漫画;其次,漫画与其他图片文本相结合的文献具有更多的共同点,不管是对于图书馆还是终端读者来说,这样分类都是更方便的。另外,不管是报纸、期刊上连载的漫画还是单行本漫画,还是卡通也都全部按照741.5分类。[6]
具体来说,741.5的上位类741的类名为“绘画与绘画作品”(drawing and drawings),741.5的类名为“Comic books,graphic novels,fotonovelas,cartoons,caricatures,comicstrips”,除了“fotonovelas”的意思为照片小说外,其他几项都与我国“漫画”概念接近,区别主要在于出版形态和艺术风格,但都可以称为漫画。其中Comicbooks,graphicnovels,cartoons,caricatures全部分在741.5的下位类741.59。被分在741.59以下的作品继续细分的规则出现过修订,在最初的决议中,负责修订DDC的小组决定这些作品应该按照艺术家或作者的国籍细分,但在随后的补充说明中改为按照作品的原始出版地细分。这样的修改主要考虑到漫画作品责任者成分复杂,常常存在责任者较多的情况,当同一部作品的多个责任者国籍不同时,就难以按照责任者国籍分类。[7]例如首次在英国出版的漫画分类号就为741.5942,首次在日本出版的漫画为741.5952,首次在美国出版的漫画就为741.5973,最后两位都用来表示原始出版地的国别。翻译作品仍然按照其最原始的出版地分类,比如日本漫画被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的,分类号依然为741.5952。这样的做法具有相当的合理性,虽然看似只是按照地域划分,但是了解漫画的人都知道,不同国家的漫画在故事题材、叙事手法、艺术风格等方面都有着各自鲜明的特点。另外,以漫画为对象的介绍、研究性图书,比如漫画的历史、漫画的批评、漫画家的传记等可以归类为741.509,也可以和相关作品放在一起。例如某个漫画家的传记与该漫画家的作品放在一起,入741.59类。
最富有争议的是非虚构漫画的分类。DDC中741.5注释中有这样一段话:“卡通或者漫画如果是以说明教育为目的的,那么就按其主题分类,比如政治类的卡通的分类号为320.0207”。这个问题依然涉及分类法划分漫画时优先考虑漫画的艺术形式还是主题内容的问题。在虚构类漫画分类中,DDC选择了前者,但是在非虚构类的漫画分类上却存在争议。由于问题十分复杂,DDC建议除了政治类的卡通作品按其主题分类,其他非虚构类的漫画依然优先选择741.5类。
2.2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
美国国会图书馆采用的是专门制定的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简称LCC),其使用范围不如DDC那么广泛。但其分类理念与实践值得我们关注。美国国会图书馆对于漫画非常重视,设有专门的项目(Children’s and Young Adults’Cataloging Program,CYAC)负责儿童和青少年虚构类漫画的分类编目工作。[8]与DDC的做法完全不同的是,在CYAC成立之前,虚构类漫画就全部归为PN6700-6790;在CYAC成立以后,儿童漫画则归为PZ7.7。①P大类是国会图书馆分类法的“语言与文学”大类,PN是“文学(总论)”类,PZ是“小说与青少年纯文学类”。可见美国国会图书馆是将漫画视为一种载体,在分类时优先考虑的是其主题内容,而非艺术形式。同时,LCC相比DDC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具体表现在LCC可以灵活地根据作者、主题、出版地等对漫画进一步细分。[9]
具体操作上,PN6700-6790和PZ7.7的索书号(call number)给号方法也有所区别。在PN6700-6790下的美国本土漫画作品索书号采用的是“分类号+书名卡特号+著者卡特号+时间”的做法。例如美国著名的超级英雄漫画“超人”中的一卷——“Superman. Fury at World's End”,作者为Lobdell,其索书号为“PN6728.S9 L585 2014”,分类号为“PN6728”,书名卡特号为“S9”,作者卡特号为“L585”,出版时间为“2014”。当漫画作品为其他国家的作品时,索书号则采用“PN6790+国家卡特号+著者卡特号+时间”,比如日本漫画“Dragon Ball”的索书号就为“PN6790. J34 T6813 2003”。从中我们可以发现,LCC在对漫画进一步细分时,首先和DDC一样先按照国别分类,然后再按照书名或著者;不同的是LCC更倾向于美国本土漫画,所给的分类号段更多,并且索书号中有书名卡特号,因此分类也更细致。在PZ7.7下的漫画作
品,也就是针对青少年的漫画作品的索书号与PN类下的有所不同,例如一本著者为“Dragoon Leigh”名为“Shadowkiss:a Vampire Academygraphicnovel”的漫画,其索书号就为“PZ7.7.D73 Sh 2013”。这与PN类下的索书号最大区别就是细分规则中著者顺位先于书名,并且书名不采用卡特号,而是书名的前面若干个字母。
2.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在对待虚构类漫画的问题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简称“中图法”)与DDC的态度基本一致,视其为绘画作品,而不像LCC那样视其为文学作品。因此,中图法下的虚构类漫画作品都放在J大类。中图法规定某一种艺术作品集入J2/9有关类目。在J2/9类目下,均有“各国**作品”或“各国**艺术作品”的类目,注明“以下如需按作者的国家区分时,可以世界地区表分,并用()加以标识。”具体来说,我国的漫画作品一般都归入J228,而国外漫画作品归入J238。比如,在我国颇受青少年喜爱的日本漫画“航海王”,在中图法下的分类号为J238.2 (313)。
2.4专门针对漫画的分类法
当公共图书馆将漫画视为特殊馆藏,为读者提供专门服务时,有时会采用一种有别于传统体系分类法的分类方法,比如给予专门的分类号或者索书号等。在OCLC关于DDC中的漫画讨论稿中提出,尊重图书馆在实践中将漫画视为特藏,采用DDC体系之外的分类方法。例如许多图书馆会将虚构类作品从800大类(文学类)和741.5类中抽出来放在专门设置的“Fic”类,或者为漫画设置专门的“TEEN GN”(少年漫画,“GN”为“Graphic Novels”缩写)或者“GN[for adult readers]”(成人漫画)类。例如美国Arlington Heights Memorial Library,将热门的漫画分别放在了漫画区和少年区,两者就采用了不同的索书号。如图所示,美国目前热门的漫画“The walking dead”就被该图书馆赋予了两个索书号,少年区的索书号完全放弃了DDC的分类号,而是直接采用含义明确的字母表示;漫画区的索书号中的分类号分类深度也只到741.5,该漫画的其他属性均用字母表示。
另外,漫画读者特别是资深读者群体在长期的漫画阅读中往往形成了一些特定的阅读和选书习惯。如果将图书馆中的漫画馆藏资源按照这些读者的习惯进行分类,可以优化读者在图书馆中的阅读体验,提高读者对图书馆的专业性认同,从而吸引更多的漫画读者来图书馆阅读。因此,有美国图书馆员提出,参照漫画书店或者在线漫画资源网站的分类方法对图书馆的漫画馆藏进行分类。根据美国漫画的题材和出版特点,漫画书店一般都是先按照出版社、然后是漫画主角(美国最流行的超级英雄类漫画名一般都是漫画中的主角,比如“超人”、“蜘蛛侠”等)、再按照出版日期对漫画进行分类。[11]这样的分类方法比较符合某些系列长篇多卷(册)漫画忠实读者的阅读和找书习惯。而在我国深受青少年欢迎的日本漫画,漫画读者在选择时,漫画家和出版社也是他们重点考虑的因素。在分类时如何把漫画的这些外部特征表现出来,成为那些将漫画作为特藏的图书馆需要考虑的问题。
图 Arlington Heights Memorial Library的漫画索书号[10]
3.1与图书馆实际情况相适应
当图书馆决定收藏漫画时,是将漫画与一般文献资源同等对待,还是区别对待,进行更深入的细分,甚至采用特殊的分类方法,都需要与图书馆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考虑。漫画在图书馆馆藏资源中的地位决定了漫画的分类方法。漫画是否纳入图书馆馆藏,如果纳入是视其为一般馆藏还是特殊馆藏,这些问题都与图书馆级别,图书馆所在地区,图书馆财力、人力、物力、空间等诸多因素有关。在目前很多图书馆将分类编目工作外包的情况下,图书馆是否需要单独对馆藏漫画进行特别的分类也需要考虑。如果图书馆有条件将漫画作为特殊馆藏进行专门的管理并且向读者提供漫画服务,甚至建立专门的漫画馆,那么前文中提到的专门针对漫画的分类体系是必须的。这就要求图书馆有相应的经费、人才和馆舍空间的支持。
3.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尽管中图法和DDC将漫画放在艺术大类,LCC将漫画放在文学大类,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漫画还是集中分类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漫画与其他文字文献不同必须单独成类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是将漫画视为艺术作品还是文学作品,中图法、DDC跟LCC存在分歧。这样的分歧主要是理论上的,在实际操作和终端读者使用上影响并不是太大。
但是在漫画资源的集中与分散上,还是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虚构类与非虚构类漫画之间是集中还是分散的问题。在目前的DDC和LCC的框架之下,虚构类漫画集中分类没有疑问。问题的关键在于非虚构类漫画是按其主题分散于各类还是与虚构类漫画集中在一类。DDC修订部门的建议是虚构和非虚构尽量集中,除了个别特殊主题按主题分类,比如政治类漫画应该分入政治大类。在中图法下,这个问题并不突出,漫画一般都归在J大类。这个问题理论上值得探讨,但实际操作中的影响不是太大,毕竟漫画中非虚构类还是占绝大部分。其次是漫画与其他特点相近的文献是集中还是分散的问题。如前文所说,英语中Comic books,graphic novels,cartoons,caricatures都与我国的“漫画”含义接近,而在我国也有“连环画”、“绘本”等与漫画类似的概念。这些文献是否要分别设类,还是分在一类也存在争议。DDC修订部门也专门为此举行过一个20人的投票,其中,6人同意将Comic books,graphic novels,cartoons,caricatures等这些全部分为一类,5人不同意,9人弃权,意见分歧明显。[5]由于对这些相近的概念仍然存在分歧,很难有个清晰的界定,因此,对待这些文献时依然集中在一类。DDC的修订部门同时提出在分类号的设置上留有空间以备未来可以进一步地细分这些文献。
3.3形式与内容相结合
漫画与传统的文字类文献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符号系统:传统文献以文字为主,而漫画以图片为主。图片的编码程度不如文字,因此在形式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使得我们在对漫画分类时,不能忽略其艺术表现形式。但漫画与其他艺术作品相比,叙事能力更强,信息量更大,其内容也同样无法被我们忽略。不管在何种分类体系下,如何兼顾漫画的形式和内容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OCLC提出建议,希望允许741.5下的作品利用文学艺术复方表(Table 3C)①Table 3C为DDC的文学艺术复分表,目前只适用于700.4, 791.4, 808-809这几个号段。具体见:http://www.oclc.org/zhcn-asiapacific/dewey/discussion/Table-of-Mappings-DDC-000-990-to-Table-3C3.html.对漫画的体裁、特性、主题进行复分。
3.4分类与排架相分离
传统纸质文献在分类之后还面临排架的问题。一类观点认为,漫画应该与其他馆藏资源放在一起,原因是这样可以利用漫画的吸引力促进读者对其他文献的借阅率。而另一个观点则是应该提供相对独立的区域专门摆放漫画,否则很多读者根本就不知道图书馆收藏漫画。美国对漫画颇有研究的图书馆员Kat Kan认为后一种做法更合理一些。她认为将漫画单独摆放将更利于漫画的流通,为此她还专门做过实验,比较了独立摆放的漫画和与其他图书一起摆放的漫画的流通情况。结果显示,独立摆放的漫画流通情况明显好于那些与其他图书一起摆放的漫画。[12]
漫画排架时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儿童漫画、青少年漫画与成人漫画是否要分开排架。当图书馆同时收藏以上三种针对不同年龄段读者的漫画时,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考虑。当图书馆有足够的空间独立摆放少儿漫画时,儿童漫画、青少年漫画与成人漫画就应该分开摆放。但当图书馆没有这样的条件时,那么在是否收藏成人漫画的问题上应该足够慎重。
3.5考虑读者使用习惯
图书分类的目的是帮助读者更方便地获取所需的图书或者发现相关的图书,漫画分类同样如此。一方面,漫画读者群体在阅读和交流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阅读习惯和阅读文化,比如专门阅读某个漫画家或者某个漫画出版社的作品。图书馆应该跳出传统分类法的束缚,或是在传统分类法基础上进行改进扩展来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另一方面,漫画读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他们对图书馆中复杂的分类体系并不了解。单纯的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分类号以及索书号对成年人来说可能都难以理解,更不要说是青少年。因此,类似国会图书馆这样专门对青少年类的漫画索书号进行改进,多用简单易懂的字母缩写而放弃难懂的卡特号是非常有益的尝试。
在我国,有不少专门的漫画图书馆已经建立起来,例如东莞图书馆漫画馆、南京动漫图书馆等,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读者
的欢迎。但是,目前中图法体系下的漫画分类还略显粗糙,相关的解释、注释都不完善,很难适应这些专门漫画图书馆的要求。并且在我国大力发展动漫产业的背景下,可以预见将会有大量我国本土漫画不断问世。如何在现有图书馆分类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图书馆实际情况又能满足我国漫画读者需求的分类方法依然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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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rantford public library collection development policy [EB/OL].[2014-07-11].http://brantford.library. on.ca/files/pdfs/about/collectiondevelopmentpolicy2012. pdf.
[5]Draft schedule 741.5 Cartoons,caricatures,comics, graphicnovels,fotonovelasavailablefortesting[EB/OL]. [2014-07-11].http://www.oclc.org/zhcn-asiapacific/dewey/discussion/GraphicTestNov2004.html.
[6]Graphic Novels in DDC:Discussion Paper[EB/OL]. [2014-07-11].http://www.oclc.org/zhcn-asiapacific/dewey/discussion/graphicnovels.html.
[7]Supplement to Graphic Novels in DDC:Discussion Paper[EB/OL].[2014-07-11].http://www.oclc.org/zhcn-asiapacific/dewey/discussion/graphicsupplement.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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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O'English L,etal.Graphicnovelsinacademiclibraries:From maus to manga and beyond[J].The Journal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2006,32(2):173-182.
[10]ArlingtonHeightsMemorialLibrary[EB/OL].[2014-07-11].http://www.ahml.info/.
[11]Christine Pyles.It’s No Joke:Comics and Collection Development[EB/OL].(2013-02-25)[2014-07-11].http://publiclibrariesonline.org/2013/02/its-nojoke-comics-and-collection-development/.
[12]KatKan.Cataloging GraphicNovels[EB/OL].[2014 -07-11].http://www.valkyrie22.com/library/LIS% 20763/Assignments% 20-% 20LIS% 20763/Final% 20Paper% 20-% 20Graphic% 20Novels/new% 20articles%20-%20not%20printed/Diamond%20Bookshelf% 20-%20Cataloging%20Graphic%20Novels.pdf.
[收稿日期]2014-07-25 [责任编辑]徐娜
[作者简介]张劼圻(1986-),男,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图书情报学、出版产业与出版文化;李常庆(1957-),男,博士,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出版产业与出版文化、出版营销、图书情报学等。
[文章编号]1005-8214(2015)03-0024-04
[文献标志码]A
[中图分类号]G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