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成私器情以何堪

2016-01-19 18:11
澳门月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議員特區立法者

海一居土地逾期必須依法回歸政府所有,本屬特區政府依法管治特區的事務,不想卻在澳門議會掀起一波又一波漣漪。立法會上先後有工人團體議員、官委議員、商人議員輪番上陣為海一居啼聲。

任何一法治社會,必須是有法在先,身為立法者應當謹慎立法,更要尊重自己立的法,依法辦理依法解決每一個個案,海一居也不能例外,只有依法解決海一居個案,才是彰顯社會公義及特區政府國際形象的必由之路。有商人議員不惜在立會殿堂里當眾撕下立法者的高貴黃袍,咆哮“人情大過法律來治澳”,身為立法者不可以自己有切身的利益關係,或者與保利逹老闆是老友記,就可隨興跳過法律的規範,甚至意圖隻手摭天,推倒整部法律重新制訂遊戲規則,如此兒戲,那不是特區不成特區、國家不成國家了?當工人團體女議員率先在立會殿堂要求開個人情放生海一居時,其天真無知的表情令人噴飯,台下記者在噓:關姐,你去了哪裡? 試想想:當工人領袖、街坊領袖挾著全澳市民信任的選票,甘為社會資源竊有者的護航者和打手,在為地產霸權喊冤喊同情時,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當立會機關成為地產霸權商人的私器之世代,這不是妖魔當道,還是什麼?

此外,還有人別有用心地拭探中聯辦的聲音,試圖由李剛主任的口中獲得支持海一居放行的訊息,以為只要中聯辦有意向的話,就可向特區政府施壓,脅迫政府屈服,可見,從海一居事件可竀見本澳社會鄉村式人治文化劣跡處處,病入骨髓,無可救藥了。

(澳門/曹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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