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2016-01-15 03:35刘爱莲,李树文
关键词:辩证思维唯物辩证法民生问题

论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刘爱莲1,李树文1,2

(1.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98;2. 江苏科技大学,江苏镇江212003)

摘要:习近平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社会治理问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思想。他对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理论基础、实现途径、依靠力量等基本问题都进行了唯物辩证的分析,所形成的社会治理思想中蕴含着辩证思维的本性。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系统与其子系统及构成要素的辩证统一、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社会治理目标实现与当下民生改善的辩证统一、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探析总结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中蕴含的辩证思维,对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社会治理;唯物辩证法;辩证思维;民生问题

DOI:10.3876/j.issn.1671-4970.2015.05.002

收稿日期:2015-08-02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002)

作者简介:刘爱莲(1957—),女,江苏淮安人,教授,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行政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4970(2015)05-0006-05

习近平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他概括出社会治理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价值取向、重大意义、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思想。他创新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的四原则,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出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来实现中国梦,达成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提出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动力,促进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良好的社会政治基础;提出以法治建设为切入点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视社会治理的文化价值维度,提出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滋养和定向导航作用。习近平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社会治理的基本问题,所形成的社会治理思想中蕴含着辩证思维的本性,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须坚持社会治理系统与其子系统及构成要素的辩证统一、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社会治理目标实现与当下民生改善的辩证统一、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探析总结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中蕴含的辩证思维,对于扎实推进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社会治理系统与其子系统及构成要素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认为,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子系统及其要素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他指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1]这个整体是由包括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子系统所构成,而两个子系统又分别是由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诸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特定的结构及功能。它们从不同层面影响着社会治理系统的整体运行和效能,影响着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社会治理体系是指一套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1]作为国家治理之子领域的社会治理,首先是一个管理社会的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各构成要素包括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体系(民主、法治、公正、包容、活力、安定、有序等目标)、结构体系(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的合作共治结构)、功能体系(组织、动员、维权、服务、分配等功能)、运行体系(多向互动的复合型运行路径)和工具体系(行政化工具、市场化工具和社会化工具)等。社会治理体系的各构成要素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体系揭示了社会治理应遵循的价值理念和坚持的价值原则,规定了社会治理应达成的价值目标。它影响着社会治理的结构体系,即影响着社会治理的主体认知、角色定位和职能分工,进而影响着社会治理的功能体系、运行体系及工具体系。而社会治理的功能体系、运行体系和工具体系践行着社会治理理念,影响着社会治理价值理念和价值目标的实现。

社会治理整体系统中的社会治理能力,是指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能力。它是指多元主体通过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依规对社会事务、生活、组织和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协调和服务,实现公益最大化的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系统具体包括依法治理社会的能力、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合作的能力、协调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能力、预防与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等。社会治理系统各能力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其中依法对社会进行治理的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总能力,它统摄着其他几种能力,而其他几种能力则受依法治理社会能力的规范约束。在运用制度管理社会各种事务的能力方面,习近平曾着重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由此可见,他高度重视依法进行社会治理,强调要依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构成社会治理系统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两个子系统之间,也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了健全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体系的效能。”[3]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具体表现为:第一,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价值目标对社会治理能力有着引领和提升的作用。第二,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中各主体的地位、结构和职能的定位会影响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第三,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资源构成与我国国情的融合创新情况影响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其资源构成一般包括我国传统的治理资源、马克思主义的治理资源及西方的治理资源等,这种资源结构使我们的治理制度体系既具有“有容乃大”的独特优势,又具有各种资源之间可能产生的内在冲突所导致的劣势,这将从正负两方面影响着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则是发挥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效能的必要保障,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实现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价值目标的有力保障,如果社会治理能力不能为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实施提供现实保障,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就只能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逻辑构架而已,其价值目标、效能将无法得到实现和发挥。

总之,要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必须既注重社会治理系统整体,又不能忽略其中的子系统及任何一个构成要素,以期在社会治理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二、社会治理系统内部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如果一个人是个唯物论者,就能实事求是地看问题;如果是个辩证论者,就能全面地看问题。习近平既是一个唯物论者,又是一个辩证论者。他在形成社会治理思想的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和全面看问题的思维方法,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既注重社会治理系统内部矛盾统一体双方平衡,又强调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须解决的重点问题。

社会治理系统本身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它内部是由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所构成,因此,在进行社会治理中首先要注意矛盾双方的平衡,坚持两点论。在探索指导社会治理实践过程中,习近平认为社会治理所包含的各个环节和层面都存在对立统一的问题。因此,需要着力去寻找矛盾对立方面的平衡点,在矛盾双方平衡与不平衡相交错的波浪式发展进程中,促进矛盾的良性转化,通过矛盾的化解进而推动社会治理的发展。在处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矛盾关系时,要通过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德治与法治、治标与治本、维稳与维权、活力与秩序、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等之间的关系,才能避免全社会的激烈冲撞,使社会治理工作得以逐步推进。他说:“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4],系统治理强调发挥多元主体即党委、政府、社会及居民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及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达到官民共治的平衡;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调既要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又要强化道德约束,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源头治理强调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5],“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这些论述所体现的都是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原理,特别是看到矛盾双方平衡性的两点论思想,彰显出社会治理不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而必须兼顾两点的科学思维方法。

社会治理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又各有不同的情况和特点,习近平在社会治理中,强调抓住重点,分清主次。他非常重视基层治理,认为城乡基层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社区服务、管理能力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社区服务、管理能力提升了,基层社区才能搞好,社会治理才能有稳固的基础。“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4],这些论述体现出其社会治理思想以基层为重心的重点论思维。他还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6],这充分体现其社会治理思想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的重点论思维。他还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4],体现着其社会治理思想以人为本,以体制创新为关键的重点论思维。他还提出:“要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4],“要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4]等,体现了其社会治理思想在社会治理诸多具体举措方面的重点论思维。

三、社会治理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通过破旧立新、新陈代谢不断前进的,事物发展是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习近平在强调社会治理继承性的同时,非常强调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只有在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辩证运动中不断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其治理效能。

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思想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植根于中国国情,充分体现了继承古今中外优秀社会治理思想的特点。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智慧为其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历史启示。他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7]他还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8]同时,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其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理论渊源。他曾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定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9]“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无疑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社会治理思想是一脉相承的。”[10]西方社会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权责模糊化、关系伙伴化、结构网络化、管理系统化的理论及实践,为其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国际借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进行的诸多探索和积累的许多宝贵经验都为其社会治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依据。

习近平也非常强调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注重社会治理经验的探索总结,体现了其强烈的创新精神。他深刻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不进则退,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较突出,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全的任务异常艰巨,社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要应对这种局面,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形成了其一系列创新社会治理的思想。他创新性地提出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等社会治理四原则,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确立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他提出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方针,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4]注重城市治理的试验创新,强调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4]他尤其关注农村社会治理的试验创新,如强调引进城市社区管理的先进理念,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组织设置,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建设,不断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服务、发展的水平等。

四、社会治理目标实现与当下民生问题解决的辩证统一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推进社会治理主体与治理方式的变革,实现社会公益最大化,从而达到善治的价值目标,也是习近平所讲的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在当前我国民生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社会背景下,习近平认为还必须关注和着力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教育、医疗、收入分配以及住房等问题。这样,就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与当下民生问题的解决,进行了有机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目标的阐释,与善治的精神旨趣有内在的相通。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其本质特征是政府和社会协同共治公共事务,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在这一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合作、良性的互动关系。为了实现善治,必须要发展民主政治、以制度创新推动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发挥公正与法治精神等。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其核心首先是以人为本,其次是坚持法治,再次是增强社会活力,最终目的是让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还明确指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为核心,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体制,他把公正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之一来追求,主张通过建构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体制,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又指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他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理念来追求。他将善治的精神旨趣具体化为法治、公正、活力、有序等一系列社会治理的目标追求,为我们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认为,社会治理的目标是达到善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善治在当下的体现就是要较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善治的现实诉求。他将善治目标与当下民生问题的解决统一起来,着力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提出“我们一定要坚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11]。他关怀每一个现实个人具体的、朴实的需要,体现出其社会治理思想寓以以人为本的善治目标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的辩证统一。他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解决民生问题,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1]他认为公平正义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原则,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民生建设的内在要求,彰显其社会治理思想寓公平正义的善治目标与当下群众权益实现的辩证统一,寓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善治目标于当前我国民生问题解决之中的辩证统一。

五、社会治理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互为条件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而公众,即人民群众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主体。当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就属于社会治理的主体;但是,当社会治理的目的是要解决民生问题,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目的是为了将人民群众纳入社会管理范围,并最终为人民谋福祉时,人民群众就成为社会治理的客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领导下,初步构建起的符合中国实际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及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增进人民福祉,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的主体与客体是辩证统一的思想。

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注重构建一套系统化的结构体系,正确处理社会治理的主体是谁的问题、各主体的地位和职能问题以及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此结构体系是由党委、政府、社会、公众构成的合作共治结构,体现了党委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目标和理念。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始终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支持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多元共治。

人民群众也同时是社会治理的客体。主要有两层含义:首先,作为治理客体的人民群众与治理主体无论在性质、职能或作用方面是不同的,两者在一定范围内,有着确定的界限,不能混淆。其次,作为治理客体与治理主体的人民群众之间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活动中,人民群众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者。人民群众作为社会治理客体的意义,更多体现在作为治理主体的人民群众通过多元共治的方式,自行维护实现自身的根本利益,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以增进人民福祉。

习近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时代内涵融入党的群众路线,从另一个侧面集中具体地体现了社会治理的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他认为群众工作在我国社会治理中处于基础的、根本的地位,社会治理应走群众路线,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习近平将创新社会治理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从“为了谁”的角度看,推进社会治理是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衡量标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第二,从“依靠谁”的角度看,推进社会治理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全社会力量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三,从“成果由谁享受”的角度看,推进社会治理,使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总之,习近平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论者,在治国理政中灵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创新中做出了重大贡献。研究其社会治理思想中蕴含的辩证思维,有助于我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通过促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从而加快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为本质的伟大中国梦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 人民日报,2014-01-01(2).

[2]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 人民日报,2012-12-05(1).

[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 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47.

[4] 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 人民日报,2014-03-06(1).

[5] 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N]. 人民日报,2014-01-09(1).

[6] 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强调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N]. 人民日报,2013-04-11(1).

[7] 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发言强调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 人民日报,2014-02-18(1).

[8]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N]. 人民日报,2014-10-14(1).

[9]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9.

[10] 代山庆.论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J]. 学术探索,2015(3):63-69.

[11]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 求是,2013(1):3-7.

[12]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 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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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世界水谷”论坛暨第十五届中国MBA发展论坛在河海大学举行

2015年10月25日,我刊参与承办的首届“世界水谷”论坛暨第十五届中国MBA发展论坛在河海大学开幕。

此次论坛围绕“协同创业创新与中国走出去”,邀请国内外政界、学界、企业界代表,联合创业创新的核心要素与中国“走出去”的“政、产、学、研、金”各方主体,构建“走出去”协同网络,提供资源盘整、机会把握、交流研讨和经验分享的对话平台。此外,论坛就“一带一路”与创业创新、资源整合、协同作战、抱团出海、定点海外等问题进行相关的政策解读、经验分享、环境分析、机会与风险剖析。论坛还邀请了权威人士与业界精英进行主题演讲和嘉宾对话,分设海外江苏、走进老挝、AMBA-PMI、跨境河流、协同创业创新、中国企业“走出去”、水生态文明与海绵城市、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上善若水、留学生等专场,进行专题交流。

(本刊编辑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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