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三分法”构建基层税务稽查部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践和思考

2016-01-15 00:16尹薇王凯
中文信息 2016年1期
关键词:三分法长效机制作风

尹薇王凯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广东 广州 510080)

党的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也明确提出要“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如何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必将成为各级税务部门今后一段时期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广州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探讨基层税务机关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现路径和有效方法。

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三分法”的科学构成

长效机制,是指按照设定的程序和模式持久运行并发挥预期作用的制度体系。长效机制要发挥作用,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有规范、稳定、配套的运行机制;二是有推动制度长效运作的动力机制;三是有监督制度执行落地的约束机制。因此,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由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方面构成,简称作风建设“三分法”。其中,运行机制是主体,包括品牌引领机制和实践养成机制;动力机制是引导,包括学习动员机制和先进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是保障,包括行为规范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三大机制各司其职、互相补充,将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打通,进而使各项制度产生联系,循环往复,构成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最终形成长效机制。

二、东区稽查局运用“三分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践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东区稽查局将“三分法”运用到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践中,努力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新路子。

1.“三大品牌”领航、“四诊法”把脉,搭建作风建设长效运行机制

1.1 品牌引领机制──创建“三大品牌”

结合本局实际,从局领导、干部群众和纳税人三个层面分别创建作风建设品牌,初步搭建起作风建设的运行机制。

(1)开设“局长课堂”。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领学,为干部授专题党课,聚焦作风建设,理论联系指导实际,实现“同进步、共提升”。

(2)建立经常性沟通恳谈机制。定期召开“局领导沟通例会”,研究协调跨部门、跨业务重点事项,确保全局步调一致、政令畅通;每季度召开“局领导恳谈会”,针对不同年龄段干部,先后开展多场专场恳谈会,将作风建设融入恳谈沟通,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建立限时反馈和处理公示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3)创建“服务筑基旗手护航”品牌。以查后辅导、回访服务、风险提醒等措施,着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纳税服务满意度连读多年保持较高水平;以“春风行动服务快递”形式向被查企业发出《税务稽查查后服务建议书》,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针对性、便捷化、个性化的涉税服务。

1.2 实践养成机制——运用“四诊法”把脉问诊

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观风貌、听呼声、问需求、理问题,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向深入。

(1)“望”,细观风貌。局领导深入各科室开展“与群众面对面”活动,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动态,倾听心声诉求,带领党员群众深入企业,征求收集改进纳税服务的意见建议。

(2)“闻”,聆听呼声。通过征集意见箱、专线电话、局长专用邮箱、调查问卷、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闻民声、察民意、听需求,落实人文关怀。

(3)“问”,查问需求。开展局长接待日、谈心谈话、干部代表座谈会、税企廉政共建示范点交流会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活动51场次,与80多名干部、500多名纳税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累计谈心、谈话、座谈、交流2587人次。

(4)“切”,摸清问题。摸清“积结”和“暗礁”,找准问题关键点,使该局各项决策和部署更加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

2.全员学习动员、先进示范激励,健全作风建设动力保障机制

2.1 学习动员机制──全员学习动员形成新风气

以党组中心组、部门、支部集中学习政治理论、税收稽查现代化知识,拓展思维宽度;全体干部在局党组率先垂范下,主动钻研学习,并通过“东区学堂”等平台分享交流,全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我局某干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领军人才,参与总局虚开发票专题工作调研,积极为税收工作献言献策。

2.2 先进激励机制──树立模范典型形成新风气

精心打造“思政天地”、“党建视窗”等网络宣传阵地,评选多名“最美东区人”,营造立足岗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开展文化采风活动,组建“东区文化宣讲团”,打造青年“旗手文化”,发挥青年先锋作用,展现干部队伍的活力和风采;与增城市国税局联合开展“税爱学子”志愿服务基地共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学生“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共建,培育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良好作风。

3.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完善作风建设监督约束机制

3.1 健全行为规范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建立各科室“工作人员考勤情况栏”,内网公布考勤情况,实时公开工作状态,全局干部组织纪律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管理,严明纪律、优化服务,推进“服务筑基旗手护航”纳税服务、“税务稽查执法讲堂”税法宣传、“税企廉政共建示范点”廉政教育、“税企支部结对共建”党建创新等品牌,获得纳税人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中,纳税人测评满意度达100%,并获赠多面锦旗和感谢信。

3.2 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组织执法复查、一案双查,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制度;承接“推进RED系统全面深化应用”创新项目,提升执法准确率;与开发区国税局联合开展近五年“廉荷荟”教育品牌活动,打造“廉政沙龙”,开设公共服务廉洁化课堂,深入开展“常态化、长期性”学廉活动,我局连续三年保持“零信访”、“零投诉”,实现干部队伍平安稳定。

三、基层税务稽查部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完全到位,运行机制出现“一边热一边冷”现象

对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上级要求和下级执行冷热不均。基层一线个别部门还是存在等待观望,顺着走、跟着走、看着走,认为只要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就可以了,工作比较被动。个别税务人员认为作风建设是一阵风,经过“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主要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思想松懈;有的认为税务部门相对于其他执法部门,纳税人满意度较高,政风行风评价较好,骄傲自满;有的认为作风建设一抓再抓,持续时间长,挤占了税收本职业务,显现疲态;有的认为作风问题主要来自客观原因,是机制、体制导致的,单靠自身力量难以有所作为,得过且过。

2.教育管理效果未完全显现,动力机制出现“一头重一头轻”现象

对作风问题教育管理有时缺乏针对性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一是个别制度形式大于内容。虽然基层税务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制定了不少制度,并建立台帐督办执行,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个别制度存在水土不服、实施繁琐的问题;个别制度缺乏配套操作指引,也存在不易执行的问题。二是“好人主义”思想尚未完全根除。个别领导干部管理责任意识淡薄,不敢动真碰硬,对于小问题、小毛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乏较真意识。

3.监督考核缺乏常态,约束机制出现“一阵风一阵雨”现象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基层税务机关能通过定期绩效考核、曝光通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但是仍呈现出“紧一阵、松一阵”的阶段性特点。一是监督形式缺乏常态。突击式、集中式检查仍是作风检查的主要形式,明察暗访比较集中在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税收宣传月等特定时段开展,反映问题存在偶然性、片面性;上级高度重视时时,能维持一段时间高压态势,当上级不着重强调时,有时存在执行不严的现象。二是考核方式有待改进。各基层税务机关虽然将作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但是考核指标设置方面,描述性指标偏多,可量化指标偏少,干部开展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四、进一步健全基层税务稽查部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1.提升站位,紧扣服务大局这一中心

作风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将作风建设成效汇聚成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执法服务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提升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善于从税收工作中分析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加强对重大经济税收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基层税务稽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以提高案件质效为出发点,加强稽查四环节沟通,消除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现象;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完善稽征联动机制,加强稽征部门在税源管理、风险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合作,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以管助查作用;进一步增强改革精神,积极承担稽查标准化管理、金税三期上线、营改增扩围等税收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优化服务,抓住职能转变这一关键

以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认真落实总局“三个三”具体措施,积极推动税务部门职能转变。对外,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认真执行稽查案件限时办结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管理办法,以案件提速为纳税人减负;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质量,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年”等主题活动以及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贴近纳税人掌握服务诉求,以实际行动解决纳税人办税难处,做好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最大程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对内,资源投入要向一线倾斜,加强对一线稽查干部的理解和关爱,及时化解基层各种矛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强化保障,把握制度建设这一重点

作风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要在中央和上级税务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框架内,制定具体详尽、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程序,使各项制度制订时更具针对性,运用时更具操作性,执行时更具约束力。要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强化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健全管理机制,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健全监督机制,将作风建设真正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推动党风党纪督查常态化、长效化;健全考核机制,构建符合税务稽查部门实际、反映税收职能、便于操作的作风绩效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创新作风考评改进机制,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4.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参与这一法宝

不同时期的作风建设必须有阶段重点、恰当载体,要突出群众参与这一开展群众工作的法宝,针对作风问题强化措施、突出实效。一是让群众“全面参与”。充分发挥党建“三联系”载体作用,特别是重视党员与群众联系工作,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调研察实情,完善群众全面参与作风建设的有效机制,让群众参与讨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批判,让群众成为作风建设的裁判员、评价者。对于群众反映的可行经验建议,要第一时间向党组织反映,立行立改,取信于民。二是让群众“全心参与”。继续开展一批群众基础好、示范效应强的评先评优活动,如“五好党支部”、“最美税务人”等,树立一批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爱岗敬业、群众认同度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作风引领示范作用,春风化雨、润心无声,进一步引导党员群众践行良好作风。

5.注重实效,狠抓执行落实这一根本

作风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要紧跟党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把握好具体措施和阶段侧重,力促各项制度和措施在本局落地生根。定期研究本局作风实际情况和动态变化,针对一段时期各类座谈会、谈心谈话、科室调研、纳税人走访等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深入研究分析,并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明确一段时期内作风建设的工作定位和具体目标,集中精力抓好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同时,把群教活动整改的责任制、督办制、公示制、销号制和通报制作为长效手段坚持下去,使作风建设更具长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让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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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几个问题[J].管理观察,2014,(23):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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