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实
时间是周五的夜晚。房间内已经开始供暖了,窗外大雪覆盖的城市灯火阑珊。吃过晚饭,做完家务,陪孩子讲完故事,他们已经睡下,一天的忙碌结束了。斟一杯红酒,或点燃一支烟,于书房的沙发上坐下,靠在软绵绵的垫子上,在膝盖上搭一条毛毯。这时,你想读一本书,或打开电视,追一两集英剧、美剧。在这祥和的闲暇时刻,你最想沉浸其中的故事是什么呢?
“我自然最想读一个有关谋杀的故事。”70年前,乔治·奥威尔在《英国谋杀的衰落》里这样回答道。我的回答与他并无不同:正是福尔摩斯,大侦探波洛和马普尔小姐,让多少个漫漫长夜变得引人入胜啊。作为当代人,我有比奥威尔多得多的选择——更多的好作家、翻新的谋杀手段、更奇妙高明的悬疑设置,以及更现代的叙述媒介。但让人念念不忘的,始终是同样一种东西:悬念。还有什么,能像谜一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呢?
这种趣味,朱光潜先生也曾论及。他是这么说的:“人生来就有好奇心,一切知识的寻求、学问的探讨以及生活经验的尝试都由这一点好奇心出发。故事的起源也在人类的好奇心。小孩略懂人事,便爱听故事,故事愈穿插得离奇巧妙,也就愈易发生乐趣。穿插得最离奇巧妙的莫过于侦探故事。看这种故事有如猜灯谜,先有一个困难的疑团,产生疑团的情境已多少埋伏着可以解释疑团的线索,若隐若现,忽起忽没,旧线索牵引新线索,三弯九转,最后终于转到答案。在搜寻线索时,‘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一种乐趣;在穷究到底细时,‘一旦豁然贯通,更是一种乐趣。贪求这种乐趣本是人情之常,而且文学作品也常顾到要供给这种乐趣,在故事结构上做工夫。小说和戏剧所常讲究的‘悬揣与突惊便是侦探故事所赖以引人入胜的两种技巧。”钱钟书就喜好读侦探小说。在牛津读书时,他为了放松头脑,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沦陷期间在上海,也爱读多萝西·塞耶斯的侦探小说。他对福尔摩斯也颇有研究。
有时候,这种对谜团的迷恋,会变成一种集体的游戏和仪式。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谋杀启事》里,奇平克莱格霍恩村的居民们像往常一样匆匆浏览严肃新闻,随即一头扎进本地小报的日常生活情仇积怨,并在那里发现了一条充满诱惑的游戏邀请:“一桩谋杀将于星期五晚六点三十分在小围场别墅发生,望周知。诸友务必应邀,恕不另行通知。”杀人游戏准时开始,几乎人人到场,在小说里,它变成了一场真正的谋杀。
在近一个世纪前宁静的英国乡村别墅里,杀人游戏看来就已流行了。阿加莎笔下的人物讲述道:“从一顶帽子里抓阄,有人扮演被害人,有人担任侦探,有人当凶手——凶手的身份没人知道。把灯全部关掉,有人会被拍肩膀,然后尖叫一声,躺在地上装死。扮演侦探的人通过询问每一个人,找出凶手。”这与我们今天聚会时爱玩的游戏是不是很相似?多少个聚会的夜晚,我们都曾乐此不疲地沉浸在悬念重生的杀人游戏里。一声“天黑请闭眼”令下,我们闭上眼睛,睁眼时,有人已被杀掉;凶手隐匿在我们之中,不动声色的准备实施下一次谋杀,直到被逮住为止。谜团包裹着长夜,我们围坐在蒸腾着咖啡热气的房间里,有时呼吸急促,有时手心出汗,在智力的欢乐谷里感受过山车般的刺激。“为了娱乐而杀人”,这就是侦探小说的游戏精神吧。不同的只是,阅读是一个人的孤独体验,对决的另一方是作家和他/她笔下的人物——伟大的作家是伟大的游戏伙伴与对手,他们让这场游戏精彩,你因此沉迷。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曾经有过一个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优秀的侦探小说家层出不穷,新的谜团不断被创造设计出来,古典结构达到了它的巅峰。埃勒里·奎因、G.K.切斯特顿、约翰·迪克森·卡尔、多萝西·塞耶斯、玛格丽·阿林厄姆、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都是“黄金时代”的作家。那时,侦探小说家们对解谜推理推崇备至,智性游戏是首要目的。在《侦探小说的艺术》中,属于那个时代的作家奥斯汀·弗里曼就说,侦探小说绝不能同“纯粹的犯罪故事”相混淆,允许一定的幽默、人物描写和独特场景,但这些必须是“次要的、从属于智力上的兴趣的”。侦探小说的人物“仅仅是满足逻辑思辨的需要”,因为任何深入的描绘都会“在叙述中形成阻碍”。作家要严格遵守侦探小说作为智性游戏的规则,有诸如“推理十诫”这样的写作戒律,确保作家与读者之间能够“公平竞争”。这有点“本格派”的意味,在日本则有像江户川乱步、岛田庄司这样的侦探作家。在设计谜团方面,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天赋极高,几乎无人能及。《罗杰疑案》(1926)是她的第一部炉火纯青之作。随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1934)、《ABC谋杀案》(1936)、《尼罗河上的惨案》(1937)和《无人生还》(1939)等一系列小说,她都在古典侦探的谜团和悬疑设计上,以其稳定、纯净的几何结构和开创性的情节,呈现了“黄金时代”充沛的想象力。
两次世界大战的那段岁月是极为动荡不安的。侦探小说这种文体结构,为人们对秩序的心理需求提供了一种支撑,提供了一种逃离现实的舒适安慰。W.H.奥登在《侦探小说的秘密》中曾说,侦探小说有一种神奇的功能,“它的镜像就是找寻圣杯”,光明之神与黑暗之神,即侦探和罪犯,在带有二元论清晰秩序感的世界中斗争。在侦探小说里,那个稳定世界中的人们信仰体面,有人伪善犯下了罪行,造成了混乱。但凭借侦探的勇气和智慧,谜题一定能够得到解答,秩序总是能够恢复,正义得到伸张是确定无疑的。“一战”后,英国失业人口大规模上升,美国在经济萧条后经历了消沉期。但这些社会与历史现象都在古典侦探中找不到痕迹。侦探小说中没有大罢工,也不存在工党;你能看到贫穷和财富差距的踪影,但并不是作为社会问题出现的,只是提供了谋杀的动机;穷人也不是失业者和工人阶级,而是靠工资生存或丧失了财产的人。在这个谋杀的童话国度里,罪行不断发生,却没有现实的伤害。“二战”结束后,古典侦探小说提供的安慰终于变得越来越不可靠,社会阶级构成发生了巨变,世界不再岿然不动,“黄金时代”也就结束了。
1946年,乔治·奥威尔提出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谋杀,对你的口味?”他这样回答道:谋杀者应属于专业阶层,在郊区过着令人尊敬的生活。他最好住着半独立式的房子,或爱德华时代的别墅。他珍惜与女秘书或者同行中某个竞争对手之妻的恋情,从而走入歧途,决意实施谋杀,极其缜密地谋划。他之所以要谋杀,是因为他觉得,跟通奸的事情败露相比,谋杀不怎么丢人,对他事业的危害也相对小。谋杀因此成为中产阶级荒谬性的象征:他们宁愿犯罪也不愿丧失社会地位;稳定体面的生活之下隐藏着欲念,舒适生活与暗藏杀机之间充满张力。犯罪的部分恐怖,不是源自不正常的东西,而是若无其事的常态。英式谋杀的魅力,恰在运转如常的生活和其内部看不见的可怕裂痕之间的张力。这种平静表面下的罪恶潜流,比直白的暴力、耸人听闻的惊悚或血腥更加含蓄和迷人。这也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的基调。她为谋杀穿上双排扣礼服,戴上礼帽;她描绘日常生活,以突出其中不寻常的那个隐藏的谜。这就是阿加莎式的“舒适谋杀”。她的谋杀,很多都发生在绿意盎然的英伦乡村。人物们通常在乡村的闲暇生活中出场,或者是一场下午茶,或者是户外活动,或者是牌局,或者是晚宴。阿加莎开始写作的时候,英国乡绅的黄金时代早已终结。舒适稳定的家园和“绿意盎然”的田园生活,主要仅存在于想象中,成了现代的世外桃源,但那个高度文明的社会现如今仍然通过其精神和格调统领着英国。一定程度上,侦探小说塑造了具有英国性的“想象的共同体”:正是发生在乡村里的谋杀案,激活了这个传统空间里的所有关系,把乡村小社会里的每个人都卷入起来,调动他们的聚集和社交。
没有人质疑阿加莎“推理女王”的地位。她是人类历史上最畅销的作家,将其所有形式的著作算入(她有66部长篇小说,21部短篇或中篇小说选集,15个已上演或已发表的剧本,3个剧本集,6部以笔名玛丽·维斯特麦考特发表的情感小说,1部自传,2部诗集等),只有《圣经》与威廉·莎士比亚的著作总销售量能超过她。她的总销量超过了20亿本,作品被翻译成各种语言版本,语言数量甚至超过了莎士比亚。她的作品不断被再创造,搬上银幕的次数有将近180次。然而,文学批评界却一直很难解释她。她的小说也许缺乏一些一流文学作品的质地:她的角色塑造缺乏心理深度,人物命运多是程式化的说明,风格太过纯净。侦探小说体裁有天生的局限,它永远是围绕解谜而展开的,文学关注的许多问题在这里是次要问题。所以,尽管朱光潜肯定阅读侦探推理的趣味,却并不认为这是文学上的高级趣味。他也说过:“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是小说中的诗。”“单靠寻常侦探故事的一点离奇巧妙的穿插绝不能成为文学作品,而且文学作品中有这种穿插的,它的精华也绝不在此。文学作品之成为文学作品,在能写出具体的境界、生动的人物和深刻的情致。它不但要能满足理智,尤其要感动心灵。这恰是侦探故事所缺乏的。”
我无力解答阿加莎小说的文学价值问题。在后面的几篇文章中,我们只能尝试回答,阿加莎以及侦探小说为什么如此吸引人,以及为什么阅读好的侦探小说远远超出了纯粹智性游戏的范畴。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第一部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1920年。此后近60年的写作中,她在侦探这个狭小的体裁内,为谋杀设置了无穷的时间与空间。她的谋杀不仅发生在乡村宅邸,也发生在高尔夫球场、豪华旅馆、长途列车、游轮飞机、东方异国之旅和考古挖掘地上。这些小说里的时空,就像时代的微型横截面,不仅定义着谋杀的结构,还映照着古典世界的世情与心灵,回应着现代世界秩序的崩塌,影射着帝国更迭的隐隐焦虑。她并未有意赋予这些谋杀时空任何地形学、人种学或考古学的含义,这些时空原本只是她构建纯净谜团的背景。然而在60年的高产创作中,这些分散在谋杀案里的微型时代切片,片片叠加,经年累月地组成一条时间的河流,一幅英伦世情的画卷,一张世界帝国的版图和一个独立的文字世界。
我更愿意借用美国作家雷蒙德·钱德勒的话,来评价阿加莎和她的侦探小说。钱德勒写过一部准经典小说《漫长的告别》,是文学价值受到肯定的侦探推理小说。他曾在《简单的谋杀艺术》里这样谈论侦探小说:“从来就没有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这种说法。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侦探小说“这种长生不老的现象,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激烈。要是高等物理学领域每年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是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优秀的作家与死者竞争;但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则不仅要同所有死者,还要同大批活着的人竞争。而且,“这种竞争几乎是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的。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双轮马车而不是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来的,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像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踏了书房窗户下长得好好的草莓花圃”。在这个意义上,阿加莎完全无需再依靠什么来证明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