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锦 郭世荣 束胜 王健
摘要:通过分析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问题,结合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中需要构建动力、过程管理和保障三大机制,认为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持续稳定运行的前提是构建高校与基地单位和学生之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必要条件是建立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机制,根本是建立完善的校外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关键词: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3-0100-04
实践性教学是农学专业的重要教学环节,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实践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对实践教学活动能否实施及实施效果产生直接影响[1]。因此,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对高校更好地培养人才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学生通过在校外实践基地中开展实习实践,不仅可以使其在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及职业能力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而且可巩固学生书本知识,锻炼动手能力,增强创新意识[2]。因此,国内农业院校特别重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河北农业大学在校外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基地,福建农林大学在实践教学方面建立校内科研实践基地、校外科技服务和企业创业培养基地等3个基地[3],西南大学也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平台[4]。近年来,南京农业大学在校外建立7个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涵盖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与健康、食品加工等领域[5]。然而,这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基地建设与运行遇到诸多问题,进一步影响实践教学效果。
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过程中,生产性和教育性之间的矛盾、学校与基地利益目标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由高校和基地单位的属性决定的,由此衍生出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制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持久、稳定运行的核心因素。因此,实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正常运行,需要构建相应的运行机制。目前,农业高校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但并未形成比较成熟的、可以借鉴的基地运行机制,制约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持续稳定运行。本文结合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情况,对农业高校构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机制进行探索,为保障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制度化管理提供参考,并为兄弟院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提供有益借鉴。
一、构建高校与基地单位和学生之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
我国大多数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校企共建”模式,基地平台主要由企业承载,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共赢”,但学校和企业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实体,利益目标并不一致。高校以实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效益为最高目标,企业生产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利益目标的不一致性决定追求目标的不同[6]。同时,基地大多数是一个生产单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校外实践的最根本目的仍然是学习,是学校和学生必须完成的作业,这就产生基地生产性与高校教育性之间的矛盾[7]。上述矛盾由高校和基地单位的本质属性所决定,无法回避。因此,在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运行过程中,寻求学校与基地单位的有效结合点和兴趣点,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的前提。
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机制,首先要有健全的动力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单位和校方的积极性,这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的前提。实现“合作共赢”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基础[8]。一方面,基地依托单位利用自身各类资源协助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达到教学目的,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科研成果、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培训企业员工,为企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2]。
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与基地单位多方面、多形式的合作,发挥专业人才优势。首先,将基地单位在农业生产实际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由教师带领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一方面培养学生钻研问题的能力,提高创新能力,达到实践教学目的;另一方面,解决基地生产实际问题,使基地单位在学校教学实践过程中尝到甜头。其次,根据学生课程学习进度,将一些实践性教学内容与生产过程相结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达到学习目的,如通过病虫害防治、观察种子萌发进程、园艺作物组织培养、无土栽培学等理论课程,把实践性教学内容与基地具体生产问题相结合,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达到学校实践教学的目的。再次,通过一些诸如植株整枝打杈、作物授粉、瓜类作物嫁接、栽培、定植、采收等常规农事操作,安排学生进行生产操作,深入生产一线,既可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又能解决基地劳务短缺困境。同时,高校教师要对基地生产问题予以指导,将一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到生产中,使基地单位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建立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机制
对整个校外实践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是基地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的必要条件。作为一种过程管理,校外实践教学的准备、实施、反馈阶段,要严格把关[9]。准备阶段,要保证校内外师资队伍,编排合理的实践课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计划等;实施阶段,要根据学生特点,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手段,合理引导他们把所学到的书本理论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在实践中进一步领会和消化知识;反馈阶段,要做到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反馈学生实践情况。
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校外实践教学的准备阶段,组织专业教师制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编制实践教学手册,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等;基地单位配合做好实践教学任务的准备、落实,提供场地、物资、工具等保障,加强与学校的沟通等。在实施阶段,学校教师与基地单位协同合作,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完成。此外,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密切配合,定期与学生进行对接交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思想等,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将学生实习的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在反馈阶段,一方面要求学生对校外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完成实践报告,同时要求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报告,结合实践期间学生的具体表现,评定学生实践成绩。另一方面,基地单位对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作为他们校外实践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完善的校外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1.建立切实可行的组织与管理制度。合理的组织与管理制度,是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得以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方面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可供参考,多数还处在经验探索阶段。虽然有些学校在实践课程、教学方式、师资保障、实践内容等方面有规章制度,但对制度的合理性、执行性方面,缺乏研究,有些只是建设性的意见,缺乏执行力[10]。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组织与管理制度,首先,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运行组织结构。一般而言,学校教务部门应该是实践教学基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计划、过程管理、教学资源利用、质量监控与考评等工作。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专业所在学院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专业系主任、基地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实践基地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阶段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的形成。其次,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促进基地科学建设、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制度建设可以分为几个层面。第一层面应该为整个学校在校外实践教学方面的宏观管理制度;第二层面是校外实践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制度,即实现校外实践教学目的的途径、流程、必需条件,及各种实践教学运行过程的记载等;第三个层面属于操作性制度,可分为教师类和学生类[11],即具体的行为规范、激励措施、考评考核等。
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基地单位共同协商,建立健全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包括基地管理、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学生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保证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也制定出基地管理办法、基地人员聘用制度、实践教学组织制度、科研项目合作与成果分享制度、基地安全守则、基地考核评价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基地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基地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2.建立诚实可靠的约束机制。约束机制是为了顺利实现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培养目标采取的必要的监控手段。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对基地合作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方法和程序[12]。为保障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顺利运行,校方与基地单位(徐州月亮湾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宿迁市设施园艺研究院、常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上海鲜花港等)签订科学规范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明确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协议内容包括: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双方受益范围,权利和义务,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以及协议合作年限及其他事项,以此来约束双方行为,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工作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建立严格的资金筹措与使用制度。我国高等教育的经费筹措渠道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投入和个人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是经费来源的主要途径[13]。同样,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而且经费额度极少,很难满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正常运行。据统计,2013年之前,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财政下拨的校外实践教学经费每年不超过3万元,2013年之后每年不足5万元。有限的经费仅仅能够满足校外实践教学的车辆租用费,而校外教学基地的维护、运行基本上没有经费支持。经费筹措渠道单一,额度少,已成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持续稳定运行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因此,努力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一是与企事业单位开展“互惠互利”实践活动,如技术转化、成果运用、委托技术开发等,为基地依托单位带来效益的同时,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或赞助。二是与毕业生接收单位建立密切长效机制,如建立合作育人或委托培养等,减少校外实践经费支出。此外,学生还可参与教师课题的实验操作、日常管理、资料收集等工作,部分费用可从教师课题经费中支出,这既可完成学生实践学习任务,又能补充部分实践教学经费。
加强实践教学经费管理是基地运行的重要保障。在学校设立专门账户,管理从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筹集到的实践教学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宿舍、食堂等学生生活设施的维护,实验室、教室等实践教学设施修缮,常用仪器设备及实验设施的补充与维护,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资助,开展实践教学所需的必要操作工具、材料等。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积极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合作,先后争取到教育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资金,用于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运行,建立4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争取到国家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资金近50万元,企业资金30多万元,并设立“沃野”企业奖学金。这些实践教学经费,不仅完善了实践教学的设施设备,也能有效保障实践教学的日常运行。
4.构建和谐的激励机制。校内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是实践教学基地运行的执行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选送、派遣教师到有条件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开展挂职,这不仅可以锻炼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也可加强专业教师与社会、企业、生产者的联系。此外,鼓励引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主动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比如减免一定教学工作量,优先评职称、晋级、晋升等,激励他们参加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价办法,使学生、主管部门、同行、专家一起参与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效果的考核评价,使教师实践教学得到认可。具体实施时,对在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职称评聘、教学成果奖评定中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对校外基地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加以约束,对认真履行职责、学生给予高度评价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起到激励作用。
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先后派遣两名教师到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挂职,大大丰富校内指导教师的实践经验和水平,1名教师长期担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主要负责人。同时,鼓励教师经常深入基地开展生产实践,特别是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科学研究院的支持下,将教师的生产实践活动纳入工作量考核范围,大大提高教师主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积极性。此外,聘任基地单位12名管理和技术人员作为实践教学校外兼职导师,给予适当补贴,积极协调基地兼职导师到南京农业大学深造、攻读专业学位等举措,大大提高基地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5.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估制度。定期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评估过程要做到规范、公正、客观,要制定评估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有设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具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所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设施及设备;(2)有组织。基地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能够按照与校方签定的协议,对开展实践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等有明确的要求和安排;(3)有指导。校外实践基地要安排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即“校外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践,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技之长;(4)有考核。校外基地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对学生在实习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
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采用一系列的基地评估制度,严格基地准入,做好基地考核评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数目由原来的15个缩减到目前的4个,涵盖设施工程、温室建造、作物栽培、产品营销等,涵盖产业链全过程,地域范围涉及苏北、苏南、上海等不同区域。通过校外实践基地的评估和考核,保障基地质量,突出重点,强化实践教学效果。
6.增强“双导师”制校外实践教学的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高水平的“双导师”师资队伍是校外实践基地发挥作用的必备条件,教师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熟练的动手操作能力是提高学生实践水平、实现实践目的的直接保证。“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已经被证明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快速提升学生实践技能的直接保证。所谓“双导师”制,是指由学校教师和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工作人员或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实践指导师资队伍,在学生的不同阶段开展实践指导,即在整个实践教学阶段,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基地指导教师密切合作,共同指导,实现校外实践教学目标。其中,校内指导教师由专业教师担任,主要负责理论知识的教学;校外指导教师则由校外基地依托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具体操作、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校内外指导教师既要有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彼此之间要明确职责。
然而,这种“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仍然存在诸多弊端。第一,基地兼职教师大部分来自行业、企业,他们专业基础知识欠缺,很少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离兼职教师的资格和要求较远。第二,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缺乏必要的专业实践经验,对生产实际情况并不了解,难以承担起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第三,学生的实践教学只有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基地兼职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理论知识,高校教师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缺乏实践经验,可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实际上是脱节的,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因此,为满足在不同培养阶段对实践教学的要求,需要构建学生、基地和学校在师资队伍保障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以确保“双导师”运行模式与机制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效果发挥。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校外实践过程中,由校内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首先按照实践教学大纲要求,面对具体生产实际,讲解农事操作原理,让学生对实际操作有一个初步认识,然后由基地兼职教师示范农事操作的步骤、要点、方法等,最后由学生亲自操作,独立完成一项或多项农事操作。这种校内教师与基地兼职教师面对面、无缝对接的实践教学方式,可大大提高“双导师”制校外实践教学的水平和效果。
四、结束语
校外实践性教学是农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对实践教学能否实施及实施效果产生直接影响。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高效运行,不仅依靠基地合作双方的良好意愿,更有赖于具体运行机制的合理制定和实施。通过分析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南京农业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运行中需要构建动力、过程管理和保障三大机制,认为农业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良好运行的前提是构建高校与基地依托单位之间“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必要条件是建立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机制,根本是建立完善的校外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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