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享受违规接待

2016-01-13 20:42集月音
杂文选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水务局奇异果海螺

集月音

近几年,随着反腐的深入,改作风的深化,公务接待上务实勤俭已经成为风尚,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正在逐渐收敛。所以,“香辣海螺,四百九十八元/份;刺身响螺,四百九十八元/份;龙虾两吃,四百九十八元/份……”这样豪气的公务接待菜单一经曝光,迅速成为舆论聚焦的热点。目前确凿的事实是,事发单位贵州织金县水务局接待很奢华,后果很严重。据报道,该局一名副局长已被免职,并在电视上做出公开检讨。

该局先后四次在餐厅为客人提供香辣海螺、龙虾两吃、刺身香螺、红烧鱼翅等高档菜肴,每次餐费均在两千元以上,且多次违反规定增加陪同就餐人数,多次接待无公函、事由等。明知违反纪律,为何还要顶风作案?

试图还原酒桌上众人的心理可知,接待者是两害取其轻:“来的都是客,不少还是直接领导,倘若面子上不给足,谁知道会不会穿小鞋?若碰上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审批立项的掌权者,更是得罪不起。”被接待的人是不以为意:“吃点、喝点、拿点,没什么大不了,不算大错误。”但是一旦刺身龙虾下肚,公事公办、严格执法恐怕就成了空谈。

可以说,此次超标接待的处罚力度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评论员鱼予在文章《接待超标源于权力“请吃”》中写道:“对于任何违反规定的人,不论职务高低、级别大小,都必须严肃问责、严厉惩戒,绝不手软,决不姑息,以严问责来倒逼各级各地党政官员守规矩、端行为。”

但是,对贵州织金县水务局超标接待的具体处罚力度,舆论还在期待更多后续。很多媒体都在追问:享受超标接待的上级到底是谁?

有评论说:“该局先后四次违规超标准接待上级,那么,所谓的上级又是哪些人参与了违规超标准的接待吃喝呢?作为上级,下级违规超标准接待,难道上级不知情吗?知道这是违规超标准接待,为什么不坚决予以拒绝,而是欣然接受,快乐享受?下级违规超标准接待上级,参与吃喝的上级难道就不应该被追究责任?光把板子打在接待的下级屁股上,公平公正吗?能杜绝违规超标准接待吗?”

人们对“上级”咄咄逼人的态度,是因为超标接待中“上级”扮演的角色实在至关重要。“接待也是生产力”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上级权力的运行不规范。“有时候,高规格接待就是上级的要求”。有一个网络曝光的例子:某省公司×总(厅级)要视察,地市公司开了半天紧急会议,制定了三套接待方案,交省公司审核。之后,省公司传来“接待×总注意事项”,其中竟规定“不能是五星级挂牌酒店,但不能是四星以下”,“水果只需要两种,新西兰产奇异果和日本产樱桃。其中奇异果软硬要适中,太硬不熟。樱桃须用某某品牌矿泉水洗净”。由此可见,“上级”的需求是超标接待的重要诱因,在问责超标接待时,略过关键的“上级”显然不合逻辑。

从执行效力来说,只有双向约束,问责不止于违规超标接待者,也让“来者不拒”的“上级”吃不了兜着走,才能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违规吃喝乱象。

其实,纪检部门已经意识到“上级”在违规接待中的重要性,并且有了实质上的行动。去年,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阳因在空港新城管委会食堂接受超标准接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起针对被超标接待者的处分,在当时获得了不少评论者的支持,被认为具有很大的警示意义。遗憾的是,类似对“上级”的问责目前为止仍是个例孤案,类似的后续少有听闻。

回到织金县水务局的超标接待事件,显然此刻还不应画上最后的句号。谁享受了那些“刺身”、“龙虾”?他们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舆论需要一个答案。

【原载2015年11月13日《燕赵都市报·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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