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近年来,“广场舞”常被贴上“噪音扰民”“占用公共空间”“跳舞大妈强势”等标签,周边居民和跳舞团队的冲突也屡见报端。日前,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大家关心的广场舞噪声扰民、活动场地缺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举措。
时事鲜评
此次新规很好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场文化活动诉求,从“硬件”和“软件”着手,进行有效的引导,力求破解之道。《通知》肯定了广场舞对于丰富群众业余文化活动的重要贡献,并对广场舞的场地等问题进行了细化的规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确保硬件设施到位。鼓励政府在搭建平台、做好监管之外,“放手”把真正的管理职能交予社会组织,让群众自治、自律、自行发展。有规矩才成方圆,而效果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各地政府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城市基础文化设施统筹发展。完善居民小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让居民有更多舒适的、不对他人构成噪声污染的体育健身场所。如此多管齐下,就不难做到“舞照跳,不扰民”。
(选自大众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