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斌
大学生士兵培养使用的矛盾问题和对策措施
金农斌
内容提要:大学生士兵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宝贵人才资源,要按照“征得来、用得好、留得住、走得顺”的思路,调整大学生征集主体对象,改进军官选拔培养方式,增强士官职业发展预期,加大培养使用力度,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关键词:征兵工作 大学生征集 培养使用
作者:金农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动员征集局征集处参谋,上校
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实现强军目标,必须要有一大批高素质、敢担当的建军治军骨干,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在健全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上下功夫,大力吸引、培养、保留、使用好各类人才。这一重要指示,为兵役工作指明了方向。2009年,我国开始大规模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每年征集大学生义务兵规模达到十几万人,成为我军士兵队伍的重要来源。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注重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培养建军治军骨干,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保留大学生士兵的政策措施,为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成长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为加强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军队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的意见》《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报考军校、保送入学和提干等多个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在选拔军官方面,大学生士兵选拔为军官,主要有报考军校、保送入学和直接提干3种途径。其中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或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干;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报考本科层次的军校;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年龄放宽1岁。
在选取士官方面,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的,选取士官后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考入士官学校的,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施,吸引和保留了大学生士兵骨干人才,进一步优化了军官和士官队伍来源结构,为部队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大学生士兵也成为推进军队建设转型的重要新生力量。
当前,大学生士兵培养使用方面虽然向好发展,但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选拔军官比例较低。目前,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占生长干部来源比例远低于青年学生。以2015年为例,39所军队(武警)院校和73所签约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超过80%,而面向全军基层部队招收优秀士兵不到生长干部来源的20%。此外,从士兵中选拔军官数量占大学生士兵总数比例偏低,每年士兵考学、提干、保送入学不到大学生士兵总数的5%。二是选取士官吸引力不足。受部队驻地偏远、条件艰苦、管理严格、待遇不高、发展受限等多重因素影响,大学生士兵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多数不愿选取士官继续留队服役。近几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中,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选择转任士官的寥寥无几。三是岗位与专业对口率低。入伍时,一些兵役机关没有严格落实“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的规定,入伍后,部队在定岗分流时,多数没有对口安排到合适的专业岗位上,大学生士兵岗位与专业不对口的现象较为普遍。调查结果显示,退伍复学的大学生士兵中,有半数以上表示部队岗位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正在部队服役的大学生士兵,有3成以上反映也存在类似问题。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征集的大学生士兵总体质量不高,制约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数量。如2014年征集的大学生,符合提干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足万人,二本以上特别是“985”“211”等重点院校的大学毕业生更少,与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生源质量有明显差距。二是部队生长干部来源比例不够合理,从青年学生招收军校学员和国防生挤占了士兵生长空间。2015年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依托地方高等院校选拔培养国防生,占当年生长干部总数近80%。三是士官面临着多次选改,没有稳定的职业发展预期,很难享受服现役满12年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近几年,通过选改士官服满现役12年达到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不到当年退役士兵的8%,退役安置渠道较窄。四是征集的大学生士兵中,毕业生较少,新生和在校生多,多数大学生士兵面临退役后复学问题,客观上造成选取士官的面变窄,影响和制约了士官选取质量。五是专业对口率偏低。大学生士兵中所学的专业,与军队建设需求相近的专业少,导致部队很难将其对口安排到相应岗位。而提干或转任士官后还面临培养成本高、人才使用效益低等问题。
“猛将必发于卒伍。”大学生士兵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宝贵人才资源,要按照“征得来、用得好、留得住、走得顺”的思路,调整大学生征集主体对象,改进军官选拔培养方式,增强士官职业发展预期,拓宽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渠道,加大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征集、使用、安置”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大学生士兵征集比例,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优化大学生新兵比例结构。把当年参加高考已被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主体对象,尽量减少大学在校生征集比例,努力提高二本以上大学生新兵数量,为选取士官、选拔军官、招录文职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源。
提高大学生士兵提干比例。把大学生士兵作为生长干部的主要来源,减小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规模,增加面向大学生士兵招生数量,逐步扩大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比例。同时,还要增加大学毕业生士兵中直接提干、保送入学的比重,使其成为生长干部的主要来源。
调整国防生培养模式。目前,国防生培养模式主要是“4+1”或“4+0.5”,即在地方院校完成4年学业后,安排到部队或军队院校见习锻炼1年或半年。可将国防生培养模式,调整为“1+4”,即所有拟录取为国防生的学生按1∶1.2的比例批准入伍,在部队服役1年,期间实行“全程考察、综合考评、适当淘汰”的办法,择优遴选优秀者送到签约高校学习,待毕业后作为生长干部直接分配到部队任职。
向军队文职人员拓展。大学生士兵经过部队2年或更长时间锻炼,军地共同培养,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应把退役大学生士兵作为军队文职人员的重要来源,在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退役士兵;公勤保障类军队文职人员应划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省军区系统文职人员和专武干部应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逐步成为军队文职人员的主体。
稳妥推进士官职业化。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并建立以义务兵发放标准为基数,与士兵服役年限、军衔级别挂钩,逐年增长、梯次递进、累积相加的退役金发放办法。适当放宽允许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的年龄限制,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可以随军的政策放宽到四级以上军士长。将直招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统一纳入国家资助体系,建立学费补偿代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士官工资待遇、探亲休假、住房保障、家庭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士官职业化进程,使士官具有稳定、清晰、可预期的职业发展前景,保持士官队伍稳定。
(责任编辑:郑宁)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002-4484(2016)05-00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