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2016-01-07/ 第06版面/关注中国
英国路透社1月6日报道,原题:中国男同性恋首次起诉,争取婚姻权利
一家法院受理中国首例同性恋婚姻案件。这一决定被认为是同性恋权益所取得的进步。尽管同性恋在中国并不算非法行为,且大城市同性恋现象不断增多,但同性婚姻仍不合法,同性伴侣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孙文林(音)告诉路透社记者,长沙一家法院周二受理了他的起诉,“我认为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应该能成功。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人们有结婚的权利且性别平等。这些条款可被用于同性婚姻。”孙说他去年12月提起诉讼,因为想与同性伴侣组成家庭。去年6月他到长沙市一家民政局登记结婚,遭到拒绝。目前无法联系到该民政局官员进行置评。受理该案件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在审理案件前不就具体案件发表评论。
中国社会对同性恋行为越来越宽容——直到2001年,同性恋在中国还被列为精神疾病,但许多同性恋目前仍然承受着巨大压力,生活在隐蔽处。活动人士表示,法院受理此案意义重大,可能会带来更多类似起诉。
一家非营利性机构表示,在中国,法院通常拒绝受理敏感性高的案件。本案被受理表明,政府有意愿解决同性恋、双性恋和易性者受歧视的问题,这令人鼓舞。孙文林的法律顾问说,该案将于6个月内开庭审理,“从提高透明度的角度而言,此案无疑是一场胜利。”▲(作者黄瑞黎,王晓雄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