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若茜
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这样描述自己在刚刚拿到小说《斯通纳》时,犹豫着是否要开始读下去的瞬间。“我们这是要被带进去做有关摩洛哥和哥伦比亚黄金优劣比较的催人睡眠而又枯燥琐碎的探讨吗?有篇约翰·麦加恩写的导言,就这样过了第一页的检验。后来发现斯通纳是主人公的名字,这才松了口气。”我们通常不得不以一些更加现实的理由说服自己,为什么要为这样一本书花些时间?今年5月,分别出品过《爆裂鼓手》、《007:幽灵党》以及《卡罗尔》的英美三家电影公司在戛纳电影节上联合宣布,启动对这部小说的电影改编计划。当然,这并不足以说明,它是一部了不起的文学作品,但至少能证明一点,它拥有一个能吸引人的故事。
讲述斯通纳的故事,永远不得不提到这样一个瞬间:大学二年级时,英语文学概论课教授在课堂上读完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第73首,随即,他要求斯通纳来解释这首诗的含义。那个瞬间,时间好像都停止了。斯通纳来自一个偏远的农庄,在大学里学习农业,文学虽然是必修课,但他更在意的是自己日益增长的能让他回家后更好地帮助父亲干农活儿的土壤知识。突如其来的提问让他张口结舌,但这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在尴尬的瞬息中,口中无法道出的理解使他发生了某种意识的觉醒,像是一场顿悟。他似乎伸出双手就将解开文学之锁、人生之谜。他的一生,与其说在这个瞬间发生了改变,不如说,从这个时刻正式开始。他没有回到农场,一生都留在这所大学里教书。
在学院,他是残酷的系内斗争中被倾轧的对象,在家中,他从蜜月就开始失败的婚姻,使他不仅与妻子之间关系冷淡,深爱的女儿也与他作对。他有一段婚外情,但爱情脆弱不能持久。在几乎所有关键的人生节点上,斯通纳都不能顺利地转折。无可奈何的不幸时时存在于他的生活,不是文学色彩渲染的那种悲剧,而就像是真实生活本身。不赘述平凡的琐事,书中有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他已经42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读罢,会让人忍不住去联想,斯通纳究竟是身边的老王、老李,还是我们自己?
很多人愿意毫不犹豫地给斯通纳扣上失败者的帽子,某种意义上说,这并没有错。但他勤勉、容忍、有耐心,虽然好像有些木讷,也绝不是那种可恨的可怜人。如果换一种眼光,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他并没有失败。作者约翰·威廉斯是这样说的:“我觉得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
但是,显然,作者自己的理解和初衷,并不能左右到读者。它不能在普世的价值观中被当作一个有关“英雄”的故事,不能迎合美国式的崇拜。因此,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它所受到的最高评价和最热烈的崇拜,都不在美国本土。作者在书中的语言相当严谨克制,叙述平淡、带有一丝揶揄,对于喜爱它的人来说,这也许恰恰能形成一种向下阅读的牵引力,但“克制”向来很难获得市场的拥抱。
1965年,《斯通纳》经历了7家出版社的退稿后,才终于被Viking Press出版社的一位年轻编辑相中,他极力说服了出版社的上层发行此书。据说,这位年轻人同时也是后现代主义大师,托马斯·品钦的伯乐。出版之初,只有《纽约客》为这本书刊发了一小块极其简短的书讯,首印的2000册在一年中全部卖出后,《斯通纳》就绝版了。
70年代,英国出版社Longman在欧洲出版《斯通纳》,但这并没有能改变这本书的命运。即便到了1973年,作者约翰·威廉斯凭借自己的另一部小说《奥古斯都》,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也没能让自己的作品变成畅销书。
实际上,1963年,作者的经纪人玛利亚·罗德尔就提醒过他,不要对这部长篇小说报有太高的期望值。但威廉斯是这样回应的:“我想自己完全同意你对这部小说的商业可能性的预期,同时又觉得这部小说在这方面会让我们惊讶。噢,我绝无幻觉,认为这部小说会成为畅销书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东西。不过,如果处理得当(总有那种瑕疵)——也就是说,如果出版商不要把它视为又一部学院小说,像《屠夫十字镇》(Butchers Crossing)那样被当成西部小说,没准会有可观的销量呢。我唯一确信的是这是一部好小说,如果假以时日,甚至可能会被认为是一部很有分量的好小说。”
时间证明,约翰·威廉斯是对的。只不过,他当初的自信成了一个50年后才抵达现实的预言,他甚至没能亲眼见证。将近50年间,这本书都以一种特殊的奇妙姿态存活在地下文学圈:它在学者团体或者二手书店内经年传看,大约每隔10年,都会有重新发现这本书的人发起重印,同样差不多每隔10年,都会有几个热爱它的人为它发声。但是,直到威廉斯去世,这两版《斯通纳》一共只卖出了不到1万册。
《斯通纳》命运的改变大概是从2006年开始的,美国著名文学书系NYBR Classics系列的总编埃德温·弗兰克(Edwin Frank)决定在美国重新出版它。他是从一个纽约的书商朋友那里知道这本书的,他说:“朋友告诉我这本书非常精彩,每次只要有顾客买了这书,读过之后一定忍不住跑来跟他说这本书确实太棒了。”碰巧,弗兰克和这本书还有着一丝奇特的渊源——他的母亲是研究中世纪文学的专家,跟斯通纳教授一个专业,更巧的是,他的母亲在书中斯通纳任教的大学执教过几年,并在那里遇到了弗兰克的父亲。“所以,我深知约翰·威廉斯描绘的那个世界,也就能明白他的写作到底有多精妙。”他在接受采访时告诉我,就这样,他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弗兰克认为,作家那种严肃缜密,不带丝毫情感波澜的叙述,恰恰能让读它的人体会到强烈的现实感,在这个充斥着失望和彻底溃败的普通人的生活中,人们会因为其中难得但依然存在的期冀、激情以及尊严而被触动,会觉得悲伤,也会产生共鸣。“它生动地揭示出,生活中所存在的最实质性的挑战,就在于生活是庸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斯通纳》是一本关于所有人的书,一本献给所有人的书。”
很快,法国畅销书作家安娜·加瓦尔达(Anna Gavalda)读到了《斯通纳》的英文版,她说自己的内心与这本书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我觉得这本书是我自己能写出来的那种,因为我感到自己和作者、和故事的叙述者如此亲近,简直要融为一个人。”于是,她推荐自己的编辑买下了这本书的版权,说自己可以亲自操刀翻译。接着,这本书就在法国,乃至整个欧洲成为畅销书,荷兰半年内卖出12万册,德国半年已经卖出5万册。近两年,它在以色列、意大利、西班牙,都盘踞于文学畅销榜的前列。
这种火爆完全超越了《斯通纳》在美国本土的声势,弗兰克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他解释说:“或许《斯通纳》在欧洲比在美国的市场表现要好点,这可能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之一在于书中的日常生活带有一丝疏离感,一种美国式的孤寂。对这一特点另一登峰造极的展现是爱德华·霍普(Edward Hooper,美国画家,代表作《夜鹰》)的画作,硬边抽象风格,使用大面积阴影——他的这一技法早在欧洲受到多年追捧。其实,自NYBR书系在美国重版以来,《斯通纳》在美国的市场表现同样不俗。”
美国小说家西尔维娅·布朗里格(Sylvia Brown-rigg)对此的分析是:“在我看来,这种含蓄似乎不是很美国。尽管背景是在美国,可是主人公本人的感觉更具英国或者欧洲味道——晦暗,骨子里的清高,消极……也许小说没有抓住美国人是因为它的感觉不像我们自己人?”
不论如何,长久的沉寂后,《斯通纳》俨然已经成为一种阅读现象。《卫报》、《纽约时报》、《时代》等杂志纷纷报道名人们在阅读这本小说,当《纽约客》再次刊发有关这本书的信息时,不再简短,文章中写道:《斯通纳》“出版50年后的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