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政策,自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自此,我国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进入了新阶段。
此政策发布之后,公众不免担忧:最高零售限价放开,是不是就意味着药价会“任性”涨?
事实上,从我国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来看,“放开限价”与“涨价”之间,看似具有逻辑,但实际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其中间流通成本过高,进采购目录、进医院、进处方、进医保目录,每道环节都要从药价中分一杯羹。再加上同质化竞争激烈,导致此部分成本居高不下,形成恶性循环。而此前,“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存在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虚高现象,实际早已沦为了一个高冷的“摆设价”。只不过,人们仍对其怀有“美好想象”,认为它还是能起一定限价作用,取消了就会涨价,从而产生了误读。
在药品政府定价放开之后,大部分药品价格仍要经过政府采购、医保的重重管控。即使是专利、独家药品,也不可能因市场优势而随意报高价,仍需通过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合理价格。
因此总体上看,在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之下,加之如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在内的政府机构对药品市场交易价格监测工作的强化,市场价格秩序仍在掌握之中,药价绝不会“任性”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