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视角下农户联盟模式选择—以北京市为例

2015-12-30 08:19:00副教授温金波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48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22期
关键词:农户农产品经营

■ 梁 鹏 副教授 温金波(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48)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踊跃进城,农业劳动力老弱化的问题日趋突出,农业兼业化问题不断加重,“谁来种地”成为发展现代农业难以绕开的话题,对此十八大会议反复强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体内容概括如下: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核心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十八大前后,北京农产品市场已经在专业合作社带领下出现销售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但是这些经营模式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单个农民合作组织价格谈判能力弱,平价面向消费者很难;缺乏信息和渠道,目前农民合作组织与社区对接的市场铺不开;合作组织之间联盟较弱,物流成本依然很高等。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在市场地位仍然很低。现在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主体 是由郊区或城市周边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产销批发市场、龙头企业、大型超市、社区、大型餐饮部门、乡镇农产品市场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等组成。其中农产品经过批发环节与龙头企业购销环节为主,占农产品供应量80%,剩余主要经过农超与农超对接。无论是批发市场、龙头企业还是正在兴起对接的大型超市,他们一般愿意同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等方面强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合作,应为这类组织能够稳定提供数量可控、质量可以追溯的农产品。相反,现在是“一堆”小规模农户合作组织或大产户同他们合作,往往出现了上端陈诉的问题。他们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处于弱势,没有谈价砝码,利润无法保证。

综上所述,引出以下几点问题:现有的农户合作组织出现了怎样的问题?如果是构建大规模农户合作组织是否解决现存问题?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之间建立何种联盟模式应对农产品市场发展趋势?

北京市农户联盟模式构建设想

在众多农户联盟文献中,大多数学者都会谈论到以下几种农户联盟模式:农户生产联盟、组织联盟、加工联盟、流通联盟、直销联盟等。根据国内学者对不同联盟模式概念解析,北京市现有农户联盟组织包括:农产品直采直供联盟组织(由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8家单位共同发起)、合作社(协会)指导下的农户生产联盟(比如蔬菜联盟、水果联盟、谷物联盟、西瓜联盟等)、农业合作组织间形成组织联盟(例如延庆县第一家“联合社”北京北菜园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他们是伴随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趋势产生的。这些初步发展的联盟模式面临一些困境: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组建门槛较低、联盟组织内部机制不规范、运营资金与销售能力不足、无法承担市场风险等。

结合现有农户联盟模式面临的困境,在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趋势下选择构建何种农户联盟模式要首先回答两个核心问题:如何培育农户—针对现有农户联盟模式存在的人员素质不高等困境;如何管理联盟组织—针对现有农户联盟模式存在内部机制不规范、运营资金与销售能力不足、无法承担市场风险等诸多困境。

综合核心问题分析,在现有农户联盟模式基础之上优化模式结构,探索新型农户联盟模式,完善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回答“谁去种地,谁去经营”农业问题。

(一)农户联盟模式之一:农业职业经理人+小规模兼业农户+农业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80%农户是小规模分散农户,并且工资性收入很大程度超过家庭经营收入,表明现有农户多是小规模兼业农户。在北京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北京农产品生产仍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为主,这些农户并不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家庭需要为主,一般知识与信息化水平低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在市场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

我国已有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收入包括盈利提成和项目管理两大部分。前者靠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量获得收益;后者则通过出租农业机械、销售农资,以及向加入合作社的农民提供农业劳务输出赚取报酬。在该种联盟模式下,农业职业经理人是脱离合作社而直接为兼业农户提供专业管理,考核绩效难易度要大于现有考核机制。

表1 四种农户联盟模式分析项目对比表

北京仍然存在大量兼业农户,他们一般会简单种植一些经济型粮食,如玉米和小麦。在农忙时,他们会离开各自工作岗位,忙于农业生产,大体生产环节时间点包括播种、灌溉和收割三个阶段。由于一些公共农业生产设施缺乏管理与保护,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例如用于灌溉的机井经常遭到偷窃,使机井灌溉能力下降,产生“公牧悲剧”现象。所以需要有专业的农业服务体系对公共农业生产设施进行维护,除此之外为小规模兼业农户提供农产品供应信息发布、引进收益较高的经济型农产品、提供农机机械租用、联系正规农资采购单位等。目前北京存在较完整的农业服务体系,但是小规模兼业农户往往会独揽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不会主动联系他们,导致服务体系服务效率低,并不能真正服务需要帮助的农户。农业职业经理人是架起小规模农户与农业服务体系的一座桥梁,职业经理人既要同兼业小规模农户进行沟通,同时综合农户需求与农业服务体系进行及时沟通。兼业农户定期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土地规模、种植技术、管理水平等,所以这些职业经理人要以市场为导向做出选择,增加土地经营规模连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和自身的收益。

(二)农户联盟模式之二:联合社大管家+以某种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

工业流水线即是工业生产中需要使用的流水线设备,从产品生产上料开始到加工、包装、最后的下料,在这一系列工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都可以称为工业流水线。工业流水线改变了以往企业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环节之间的障碍,使得产品从上料到下料可以一气呵成,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农业生产借鉴工业流水线,使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可复制性。工业流水线往往在一个有限的空间里进行,各个环节都是相对独立,并有专业人员操纵。现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包括信息采集、农资采购、翻耕土地、播种、修剪与维护、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农产品营销与农产品运输等,往往散户或某种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各个环节,导致成本高、效率低。但农业不能像工业品制造那样可以在几间厂房里运作,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往往是跨区域的、分散的、露天的。

将工业流水线方式引入农业生产,需要三个要点。各个生产环节成为独立体;各个环节需要专业人员操控;整个生产要在一个有限的,可控的空间里完成。借此引入联合社大管家+各种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形成一种新型农户联盟模式。

引荐工业流水线模式,农资采购、农机耕作、信息采集、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在联合社统一制定决策下进行农产品经营。联合社对某一农产品品种制定规划:确定流水线生产周期:通过同市场信息采集和农资采购合作社沟通,制定农产品采购期、生产期与销售期;组织工序同期化及各种服务型需要合作社量;确定流水线上职业农民需要量,合理地配备人数;制定流水线标准计划指示图;对流水线组织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职业农民根据自身特长与培训内容选择流水线环节,同时在各个环节工作中鼓励发明创新并以新技术为股份入社。他们要定期接受联合社的岗位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农户联盟模式之三:村级农协会+镇级农协会+区级农协会体系

农户作为涉农供应链中重要但处于弱势的一方,需要有代表自身的话语权、维护自身权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在中国农民协会在于服务“农村、农业、农民”,推动“阳光工程”建设,为百万农民大转业做出积极贡献,维护农民说话的权利。

如图1所示,重点在于谁代表农民,谁为农民说话—农民自己。所以三级农户协会需要自下而上推进与发展。村级农户协会可以借鉴台湾农事小组,负责技术推广和产品销售服务两项任务,其中的农产品产销班专职负责农产品的收购、分级、包装、运销等各类产后业务;镇级农户协会借鉴东升镇农资委,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全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集体土地、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固定资产管理、征占地补偿费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重大资金使用情况、集体权益变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审计,根据市、区、镇审计要求进行专项审计,指导建立健全集体经营管理、集体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各项制度;区级农协会是根据各区特色,指导农产品生产与农民生活等工作。

(四)农户联盟之四:综合性农民组织

现有单个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一般是处于农产品生产层面,该层面的农户或组织通过重点提高了市场谈判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盈利收入,但无法根本改变现存问题,更加无法影响市场价格。因此倡导建立综合性农户联盟组织。该联盟组织大体分为三个层面:层面一是农产品生产与营销两大基础领域,联盟功能是满足日常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层面二是文化传播与培训教育两大保障领域,联盟功能是加强农民职业化进程,多方面培育职业农民;层面三是投资与保险两大核心领域,联盟功能是集结联盟运营资金与风险管理。综合性农户联盟组织的多层面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风投以及文化建设等众多领域。只有农户或联盟组织加强投资、保险、流通等附加值高、利润率高的环节,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在利润分配上的弱势地位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图1 农户联盟模式之三:村级农协会+镇级农协会+区级农协会

四种农户联盟模式对比分析

通过表1对比分析,农户联盟模式一与模式二更加适用于完善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模式三与模式四适用环境倾向于农业组织社会化、经营规模化与农户素质达到一定高度水平基础上,重点是赋予农民话语权与高附加值领域介入。但目前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处在成长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营能力有限、合作社运营管理水平程度低、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合机制松散等问题突出。模式一与模式二联盟模式构思是参与小规模兼业农户与专业化合作组织并存的农业发展环境,两种模式结合既可以解决小规模兼业农户面临“如何经营”的问题,又可以改善现有一些专业化合作组织,缓解“大农吃小农”现象,进一步充实北京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结论及建议

(一)农户联盟模式需建立在民主之上

联盟组织建立在民主之上,核心是切实保障内部成员的民主权利。任何一种农户联盟模式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联盟组织规章,依法治理联盟组织,要在不同阶层建立农户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焦点。新成员要执行自愿加盟,原有成员要执行自由退盟,同时联盟规章和经营目标也要根据成员的变化做出相应的修改,并及时公开重大决议。总之切实将联盟成为农户自己的家,切实保障了成员的民主权利。

(二)农户联盟成员要定期实行绩效考核并将日常事务程序化

农户联盟成员入盟、发展与退盟要程序化,要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我们严把三个关口,确保联盟质量。第一是严格联盟组建程序。成立筹备小组,对申请入盟农户或其他成员的人品、经营状况、贷款用途等情况严格审查,起草章程,落实保证金制度,发表信用共同宣言,结成信用—利益共同体;第二是严格评级农产品或提供服务质量程序。采取集中评级质量的方式,由初评小组逐户调查盟员情况,实行双人核查制度,建立统计专管员、数据审查小组、张榜公示、农产品质量有关部门审批四道关卡,确定评级质量严密;三是严格奖惩盟员程序。实行奖惩制度明晰化,强化制度执行力,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杜绝奖惩不公平现象,有效防范联盟失信风险。

关于农产品质量评级,我们要专门成立一个评级实验室,将农产品样品放在固定的容器中,容器上贴着标注,注明农产品来源。通过国家规定指标,进行检测。农户或其他成员会及时收到检测结果。

(三)农户联盟内部要做到财务公开与严格审计

任何一种联盟组织都需要有专业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组织、成员、环节等产生的成本与收益进行公开,要做到账物、账账、账表三方面相符,做到各种产权关系明晰性,理顺产权归属关系,同时对其他财务问题要按联盟规定和民主决策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为了使农户真正成为联盟的主人,联盟成为农户的发言人,在财务上需找长期投资方向。例如联盟组织财务账内的公积金分配问题,做到记在成员名下账户的公积金以投资方式进行登录,这样可以调动联盟成员投资的积极性,也有效解决了联盟组织发展资金的瓶颈问题。

(四)农户联盟需要注重品牌化效应

各种联盟组织要通过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平台的农产品“四统一”机制,增加了农户、其他成员与联盟组织的合作共赢意识、创新高效意识和市场流通意识。即统一标准:联盟组织对新入成员不能放低进入门槛,要进行严格审查,入盟之后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农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加工、产品包装等各个方面流程标准化;统一品牌:无论在参加联盟之前是否存在品牌,入盟之后都要使用统一品牌,品牌效应或销售渠道可以延续已有品牌;统一形象:农产品品种、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做到一致化;统一平台:大批量进入市场,集中化营销,才有市场分量,信息集中化、决策一致化、风险共摊化。

(五)农户联盟要切实加强提升农户的社会保障

目前,农户的就业、医疗、养老等并未统一纳入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中,而是都需要农民自己几乎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农民无法享受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各个方面的保障,这成为农民职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的一大障碍。所以要提升加强农户社会保障来解除农民因职业化而带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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