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日前,全国老龄办就此项工作召开第四次调查动员会,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介绍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等五个特点。
针对这些特点,第四次调查样本将比前三次扩大10倍,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66个县(区)、1864个乡镇(街道)、7456个村(居)参与调查工作,样本量达到22.368万,总抽样比约为1‰。
老年群体需求新变化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1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一代老年群体思想观念更解放,经济实力更强,文化程度更高,对养老保障措施、优待制度、服务水平等也有着更高的要求。此次调查负责人指出,要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目标,就要进一步摸清新时期我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在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老龄事业法制建设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要完成这些新任务,需要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持。
为适应新变化,第四次调查采取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收集数据,抽样设计主要以满足全国代表性的需要而抽取样本。抽样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抽取县(区),第二阶段抽取乡镇(街道),第三阶段抽取村(居)委会,第四阶段抽取老年人。
本次调查对各地各级老龄办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需要充分的财政保障,大量的人力投入和相应的技术支持,特别是对原来没有开展过这项工作的地方,压力就更大了。一直以来,各地老龄办都存在着人员薄弱、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此本次调查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备调查员和督导员,而且还要选拔工作责任心强、有能力、高素质的人员。
除此之外,本次调查还面临着一些特殊困难,例如老年群体由于自身的年龄特点,可能会对问卷调查中的某些问题比较忌讳,或者觉得是个人隐私不愿回答,还有些老年人因为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一些调查问题的含义,个别被抽中的老年人可能会拒绝入户调查,这些都需要在工作中认真细致地逐一解决。
为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此次调查负责人介绍,第四次调查从筹备启动到全部结束,要持续3年左右时间。2014年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筹建专家队伍、设计调查问卷等等。2015年是组织实施调查的关键年,今年年底整理公布主要数据,2016年进行数据深度开发。
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一项基本国情,老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科学决策,而科学决策的首要前提是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基础数据,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把握趋势,这既是第四次调查的重要意义,也是调查将带来的最直接结果。
据介绍,第四次调查在问卷内容设计上增加了许多新的调查项目,例如:老年人口的健康医疗、照料护理服务情况,宜居环境评价,维权意识与行动情况,社会参与状况等。这些调查结果将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完善发展,为老龄产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的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此次调查负责人表示,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法定调查,是一次与我国作为世界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相称的重大老龄国情调查,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好这次调查活动,有利于摸清新时期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地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破冰”助力农村“空巢老人”养老
十八大以来,多项养老领域的重大改革相继“破冰”,新农保和城居保正式合并,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存在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结,多项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在今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14次提到了“养老”这个关键词,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流入城市,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他们对自己面临的养老问题的担心与日俱增,对未来的生活透露出忧虑和迷茫。
调查中发现,农村“空巢老人”成因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二是考学入职外地,三是子女结婚出村或离乡,四是无子女。但无论哪种原因,有相当一部分老人的最终养老还是离不开农村,老有所依的问题还需要在农村解决。
但是,新形势下的新情况,已经对我国“依靠子女、居家养老”的传统观念形成了冲击。因而,适应新情况,找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科学方式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要的民生课题。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学界对农村养老问题有许多研究和实践。有学者提出了诸如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机构养老等思路,许多地方也在探索各式各样的办法,但在实践中都经历着思想观念、资金场地、配套政策等因素的掣肘。尽管如此,各地出现的许多较为成功的案例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如浙江金华的“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模式,河北肥乡的“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幸福院集中养老模式等,各有所长,在现阶段类似条件的农村有推广价值。而从这些案例引起的反应来看,在农村建立各种形式的养老院,保障农民养老,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共识和社会群众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