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和政府动态

2015-12-29 10:54
中国动物保健 2015年5期
关键词:兽药农业部兽医

※行业和政府动态

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1 工作重点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以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为重点,在主产区和主销区开展玉米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等机型的质量调查,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2 工作时间安排

1)2月,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5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2)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3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4~9月,组织开展农药执法检查活动。4~6月,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4~7月,组织开展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种苗供应基地检查。

4)6~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5)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6)8月,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7)9月,组织召开农药监督管理座谈会,组织开展“加强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活动。

8)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9)10~11月,会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

(摘编自:农业部2015-03-27)

云南开展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保证畜禽产品源头安全

麒麟区实施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扣不合格兽药100件,责令11个养殖规模场限期整改,现场指导16个养殖场建立健全采购使用台账。

近来,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畜禽养殖环节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出动执法车203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87人次,检查辖区内9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是否执行休药期以及兽药采购使用台账记录,现场对5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瘦肉精"抽样监测。同时,告知养殖场管理人员使用违禁药物和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兽药使用限制性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使用过期兽药、购进使用台账记录不完善、未按要求存储摆放兽药等情况进行了整改。

(摘编自:新牧网2015-03-27)

农业部兽医局启动《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

3月31日,农业部兽医局组织召开“十三五”兽医卫生事业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农业部兽医局局长冯忠武强调,兽医卫生工作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任重道远,编制好《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于厘清未来5年发展思路、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兽医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冯忠武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农业部的具体安排部署,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措施要求,科学分析“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务实提出促进兽医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通过规划编制,在财政支持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防治、兽医卫生风险监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兽药和屠宰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科学严谨、务实管用的制度安排,促进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兽医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会议决定成立由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上海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协会、中国兽药协会,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各有关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和起草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2015-04-01)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下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4〕8号)要求,各地开展了2014年下半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检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4年下半年共检测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样品7087批。检测的畜禽动物组织包括鸡肉、鸡肝、鸡蛋、牛肉、牛奶、羊肉、猪肉、猪肝、猪尿共9种,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有地克珠利、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己烯雌酚、氯霉素、氯羟吡啶、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四环素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β-内酰胺类、阿维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地塞米松、甲砜霉素、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β-受体激动剂、同化激素、头孢噻呋、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共计24种(类)。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检测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了检测任务和结果上报工作,监控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共检测蜂产品250批,检测药物包括氯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四环素类共计6种(类)。

二、监控结果

(一)畜禽产品检测结果。检测的7 087批畜禽产品样品,合格7 085批,合格率99.97%。不合格样品为2批猪肉产品,超标物质为磺胺二甲嘧啶。

按药物及其化合物分类统计,检测1 367批磺胺类残留样品,其中2批来自辽宁的猪肉样品磺胺类超标;检测561批β-内酰胺类、478批β-受体激动剂类(含130批克仑特罗单品种)、260批阿维菌素类、40批氨基糖苷类、51批地克珠利、93批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425批地塞米松、1 094批氟喹诺酮类、25批己烯雌酚、96批甲砜霉素、121批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31批林可胺和大环内酯类、443批氯霉素、87批氯羟吡啶、75批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540批四环素类、54批泰乐菌素、234批替米考星、101批同化性激素、400批头孢噻呋、511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样品,未检出超标样品。

按产品类别统计,检测2 166批猪肉样品的检测,其中2批磺胺类样品超标;检测231批鸡蛋、303批鸡肝、1 658批鸡肉、1 508批牛奶、607批牛肉、145批羊肉、318批猪肝、151批猪尿残留样品,未检出超标样品。

(二)蜂产品检测结果。检测250批蜂产品样品,合格236批,合格率94.4%。其中,氯霉素残留检测样品42批,超标样品1批;四环素类残留检测样品42批,超标样品4批;氟喹诺酮类残留检测样品42批,超标5批;磺胺类残留检测样品40批,超标1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检测样品42批,超标样品2批;硝基咪唑类残留检测样品42批,超标样品1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按规定要求抽样,如实上报检测结果,做好阳性样品跟踪检测和追溯工作。要切实加强养殖用药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要积极参与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方法提出修订意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摘编自:农业部网站2015-04-07)

揭开养猪业的死结适度规模家庭经营——寻找中国美丽猪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启示

4月10日上午10:00,2015寻找中国美丽猪场公益活动启动仪式与农民日报社会议厅举行。本次活动由农民日报社、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主办,《猪业观察》杂志、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科普部、阿里牧-中国畜牧商城网、北京青麦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主旨是寻找中国美丽猪场,打造健康品牌猪肉。

打造健康养猪观念推动养猪业发展

本互动4月启动,转战黑龙江、重庆、山东、河南和厦门,活动由北向南9月将在我国南大门厦门收官,在猪业博览会上举行颁奖。打造美丽中国,不可或缺美丽乡村,而美丽乡村也包括美丽猪场,本次美丽猪场的评选活动即是提倡环保养猪、科技养猪、健康养猪、安全产品,打造健康养猪观念推动养猪业发展。

农民日报社总编辑孙林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并再次诠释了活动之所以取名为“美丽”的意义:“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回避不了美丽猪场,猪场不美丽乡村也难美丽。”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一周年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刚刚发布之际,此次公益活动的启动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活动把生猪生产与消费者需求链接起来,倡导猪业生产者进行绿色化生产,向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品牌猪肉,从而助推猪业升级。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乔玉峰强调:猪粮安天下,养猪业的发展对我国意义重大。

本次活动的开展和后续活动的推进将为今后我国养猪产业发展模式的探索和产业升级路径做出尝试,为提升国内养猪水平和猪肉品质做出贡献,为国内养猪业的绿色化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揭开养猪业的死结适度规模家庭经营

全国畜牧总站总畜牧师石有龙在会上说道:我国养殖成本过高是猪业发展的死结。在美国毛猪每斤成本1.3美元而在我国却高达2.4美元。我国生猪饲养成本过高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是能繁母猪生产力低是,美国每头能繁母猪年产仔量25~28头,而我国仅17~18头;二是养殖场受技术、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人员工作效率低,导致人工成本大大提升;第三,超大型养殖场也给环境带来了一定压力,农牧结合被打断,排污成为大问题;第四,猪病多,猪场发病情况多样且复杂,防治成本增加、死淘多,也导致养殖成本增加。石总畜牧师建议:要把美丽猪场的经验总结出来,辐射出去,一家美丽不是美丽,全部美丽才是美丽。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猪场走向‘美丽’。此外,石总畜牧师提醒评选应注意适度规模,注意导向性。“适度规模、家庭经营”可缓解环境压力,同时减少饲养成本。

(摘编自:中国动物保健2015-04-10)

农业部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严厉处罚8家兽药生产企业

经地方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河南盛福隆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新乡柏杨牧业有限公司柏兰制药分公司、四川禾迪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吉亨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永宁兽药研制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玉林桂南兽药厂等7家企业,存在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以及生产的兽药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样品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作出决定,吊销上述7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收回《兽药GMP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撤销广西灵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的氟苯尼考粉等16个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下一步,农业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兽药质量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一是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督执法。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让假劣兽药无处藏身。对兽药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要求、从重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残留监控。要求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从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推进兽药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制度,有效解决兽药产品“来自哪里,是谁生产的”问题,更好地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营造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氛围环境,督促引导兽药规范生产、合法经营、科学使用,合力把好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投入品质量关。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2015-04-13)

亚洲猪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在京举办

农业部兽医局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在京联合召开“亚洲猪病防控技术培训班”,国家首席兽医师张仲秋、OIE亚太区代表处钉田博文先生出席会议并致辞。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增加,民众对动物性蛋白保持刚性需求。我国生猪养殖量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提高生猪疫病防控水平,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亚洲地区生猪疫情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防控和诊断能力差距较大,不但影响了亚洲整体猪病防控工作,也对我国生猪产业发展形成潜在威胁。为促进区域防控水平提高,2014年,我国利用对OIE捐款倡议启动了“亚洲猪病防控项目”。本次培训是该项目框架下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发挥我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猪病防控技术优势,提高区域内实验室诊断能力,为逐步控制重大生猪疫病奠定基础。

张仲秋表示,希望区域内猪病参考实验室和各成员国家级兽医诊断机构建立实验室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区域内猪病诊断实验室合作网络,促进疫病诊断及整体防控能力提升。

培训期间,我国经OIE认可的相关疫病参考实验室专家将就血清学、病毒学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诊断技术进行专题讲解和操作示范,并指导参会代表完成各项实验。

本次培训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来自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OIE亚太区代表处、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2015-04-15)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扎实做好兽医工作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

2015年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第七期畜牧大县兽医局长培训班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分院开班。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开班式并作主题报告。

于康震指出,畜牧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供给的战略产业,也是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朝阳产业。各地要坚持“生产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方针,努力建设以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着力解决生产方式落后、产业发展频繁波动和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

于康震强调,兽医工作是建设现代畜牧业、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基础,各级农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一是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切实强化基础免疫,抓好监测预警和边境防疫,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做好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强化H7N9流感和小反刍兽疫防控。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活畜禽调运监管,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执行跨省调运动物相关制度,深入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三是兽药管理工作,要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四是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严格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五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加强宣传,认真落实责任体系和保障政策,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妥善应对相关突发事件。

来自31个省(区、市)畜牧大县兽医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农业部系统干部共109人参加本期培训。

(摘编自:农业部网站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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