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记录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近年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造成千年古名朝令夕改,历史古城频遭易名。例如,“兰陵”“苍山”反复换,“襄阳”“襄樊”来回改,借用旅游景点名争打“名人故里”牌等。
2015年5月28日,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要抓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构筑《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制度,建立地名文化遗产数据库,使地名文化遗产得到分类、分级和分层保护。坚持“地名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慎重更名,地名要“记得住乡愁”。
地名,不只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字,更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名片和精神生态所指,是一个地方精神和文化传承的纽带和符号,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民族性,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有千年古县800多个、古镇1000多个、古村落10万多个,百年以上地名更是不计其数。然而20世纪后半叶以来,在行政区划和地理命名中,出现了一些貌似方便、洋气、吸引眼球的地名,实则是无文化内涵的集中体现。
地名乱象,有的由于历史原因。在战争时期,为了方便管理而临时设置了一些区划和地名,新中国成立以后,没有进行认真的审定即被沿用。在新中国开启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兴建了一些大型工业建设项目,便以此项目命名,改变地名。如同样享有盛名的弘农郡、陕州,被改称为三门峡市。另一些则是改革开放之后,因为功利主义的短视目光,希望借用名牌效应,搞旅游开发而造成的。比如安徽省改徽州地区为黄山市、福建省改崇安县为武夷山市等。徽州府和崇安县,都有着上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饱具人文内涵。徽州是朱熹故乡、理学的重镇,又是明清两代徽商故里、经学皖派的大本营。徽州是明清社会文化的缩影。可就是这样一座千年古城,被改称黄山,非但没有增加黄山旅游的砝码,反而因为黄山市所在地和黄山风景区地理位置并不重合,给游客带来了许多不便。
也有不少地方政府“任性”地改地名,直接原因是受“畸形的政绩观”影响。例如一些地方的地名改来改去,就可以通过新盖公章、制作新招牌等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但从根本原因上讲,地方频频改地名,归根结底是缺乏刚性约束,任何人都不必为“任性”改地名行为承担责任和后果,这使得地方政府特别是个别主要官员在改地名上拥有很大的权力,根本不考虑地域文化的传承和人民的思想感情,也反映出将经济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地名、百姓缺乏足够尊重和敬畏。
地名不是政治、经济的载体,不应承载过多非文化的因素。地名不是地方政府哗众取宠的工具,不宜乱改、频改。应保证其历史文化内涵的传承,保持其命名的相对稳定,保护一方乡土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