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波++俞巍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公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及对环境监测信息的要求都越来越高。现阶段,由于环境污染的不断严重和人们对环境监测要求的不断提高,政府环境监测部门所面临的环境监测任务正日益增加,这无疑给政府环境监测部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负担。而为了减轻政府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量及更好地完成环境监测任务,我国已经逐步开始推行环境监测向社会化转变,即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环境监测工作。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对环境监测社会化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 环境监测;社会化;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 X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6363(2015)10-0031-01
环境问题既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整体发展,又影响着人民的生活质量,所以我国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环境监测工作,并设有专门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环境监测部门。但近年来,随着环境监测的日益频繁,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不得不向社会化所转变。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引入更多的社会机构共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完成环境监测任务,以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好的环境监测服务。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当前必须要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来对社会机构进行约束,设定合理的准入门槛,确保环境监测市场的开放性和公平性。以下笔者就结合实际来谈一谈环境监测社会化的相关问题。
1 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发展现状
环境保护是一项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公民都应当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国对环境监测的需求正与日俱增,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地方都开始了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探索,并且已经有很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受托承担起了环境监测任务,例如环境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环境样品的分析测试、环境问题的科研调查等等。具体来说,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发展现状如下。
1.1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区域性差异较大
目前我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呈现区域性差异,且其差异比较明显。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东部地区由于环境监测社会化起步较早、环境监测的市场需求量较大、环境监测工作的成熟度较高,所以多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初具规模。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浙江省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目前己过百家,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总年产值约达12亿元,而其余如上海市和广东省等地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目前也已近百家,且还处于不断增长之中。但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却由于社会发展较慢、环境监测社会化起步较晚,所以已经成形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较少,像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新疆自治区等地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均尚不足10家。
1.2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能力和业务领域参差不齐
由于我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其监测能力和业务领域也大多参差不齐。根据监测能力和装备条件等的不同对我国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分类,大体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综合环境监测机构和专项环境监测机构。其中,综合环境监测机构通常都具备较强的环境监测能力,能够承担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及固体废物监测等多个环境领域的监测任务,且业务范围也非常广,涵盖了环评现状监测、样品委托测试分析、排污单位自测自报、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及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等等由政府环保部门、社会或个人主体所委托的环境监测业务。而相比之下,大多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都尚达不到这种建设规模,其综合能力较弱,只能够针对某一项或某几项业务开展监测工作,如水监测、大气监测等等,业务领域比较单一,这种就属于专项环境监测机构。
1.3 政府应对环境监测社会化的主要措施
由于当前各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社会化的问题都越来越关注,所以各省、市都纷纷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事宜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指导性意见,并对环境监测服务的购买方式、领域范围、质量控制、资格资质管理及过程监控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目前我国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司已经开始着手在水、大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站运行维护,开展了环境监测社会化的系列研究,并做好了强化技术监管等各方面的准备。
2 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社会化的几点策略建议
2.1 坚持政府主导,明确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能和定位
无论是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还是站在我国的实际国情角度来看,环境监测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即使朝向社会化发展,也必须要坚持政府的主导,在政府的引领下逐渐向社会领域所拓展。因此,政府和环保部门必须要认清政府与市场在环境监测方面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能,积极面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逐渐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地参与到环境监测工作当中,以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好的环境监测服务。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所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中就针对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环境监测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新版《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环境监测的要求而展开,要坚持“三个一”的基本方针,在强化政府对环境监测的行政管理和综合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引导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强化自身职能。
2.2 根据地域特点而采取适宜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推进策略
由于我国当前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政府必须要做好市场培育和引导工作,尽量做到统筹兼顾,以促进环境监测市场的良性发展。具体来说,政府应当要尽快对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总体原则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为环境监测社会化提供科学的依据;其次要科学地把握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推进节奏,促使其有序发展;再者要不断摸索和总结环境监测社会化的实践经验,积极发扬优势、改善不足。
2.3 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管
当前政府必须要进一步确立环境监测市场的准入制度,设定合理的门槛,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管,并建立科学有效的环境监测服务质量监管与评价机制及监测行业自律机制,以保障市场的规范性。
3 结语
综上所述,当今时代,随着国家和人民对环境监测需求的日益增加,只通过政府来进行环境监测己远远不够,环境监测社会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我国目前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各方面建设都不够完善,所以还需要政府加大对这方面的研究和引导,以促进我国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