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玲 任忻生 张诚毅
摘 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结合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宁德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为创建宁德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做出贡献,并对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2;F752.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33--02
宁德市地处东南沿海,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春夏雨热同期,秋冬光温互利,生态优越,山海资源丰富,产品特色明显,已形成了西南部乡镇以食用菌为主,中北部乡镇以茶叶为主的农产品产业格局。茶园面积达6.69万hm2,产量8.76万t,毛茶产值37.76亿元,全市茶园面积、产量约占福建省的1/3,是全国生产茶类最多的地市。宁德古田食用菌总产量近75万t,产值43.8亿元,是福建省主要的食用菌产区,银耳年产量占全国的90%以上,是我国著名的“食用菌之都”。食用菌产业链完整,总产值近百亿元,已在当地实现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经营的发展格局,远销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食品安全定位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奋力创造质检工作新水平”的要求。2014年,宁德检验检疫局立足新常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建立“1种形式+8个体系”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种植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保障”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标准化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疫情疫病监测体系、品牌文化诚信建设体系。宁德市政府结合宁德农产品的发展特色,建设涵盖10县(市、区)的“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以及涵盖古田县14个乡镇、街道的“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1 新常态下推进示范区建设措施有力
1.1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
一是成立以当地政府为主导的示范区领导小组。茶叶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为2位宁德市副市长,小组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食用菌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古田县县长,小组办公室挂靠古田食用菌产业管理局。二是突出政府管理责任,建立监管工作衔接机制。市政府先后下发示范区建设方案、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细化多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古田县人民政府与宁德检验检疫局签署了《关于建立紧密联系机制促进古田食用菌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
1.2 合力监管、严格把关、有效溯源,建立完善的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
农业、工商、质监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农药销售“许可准入-执法监管-许可退出-执照吊销”闭环监管机制,着力打造农资监管平台。一是农业、工商、质监联合出台宁德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规定宁德市内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求经营单位对购进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实行供应方评估制度并建立评估档案,购进农药时索要核实农药的“三证”材料等,建立农药进出电子管理台账。二是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中心-销售店-种植基地”的三级配送经营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统一推荐使用农药。三是示范区建立农药溯源管理管理制度,规范基地农药的购入使用登记,实现了从农药供应商-农药配送中心-农药销售点-种植基地(或种植户)-基地使用农药的全链条溯源。
1.3 规范管理、强化溯源、示范引领,提升示范区基地管理水平
一是全市筛选22家出口企业和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为茶叶示范企业、24家出口企业和龙头企业以及10个公共备案基地为示范点,实施以“公司+农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生产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对基地规范管理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指导示范区种植基地建立“十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植保员的管理培训,统一种植管理制度,统一种植环境监测,统一病虫害测报,统一推荐用药,统一种植和生产管理记录,统一农残监测,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溯源体系,统一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记录归档。三是帮促企业建立茶叶、食用菌批次溯源管理制度,坚持“两个市场一个标准”,内外销统一要求,确保从种植源头到产品出口和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在出口示范企业推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
1.4 统一标准,规范市场,严查重处,力推品牌文化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食用菌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制定《银耳生产技术规范》《食用菌栽培用棉籽壳》《地理标志产品古田银耳》《银耳菌种生产技术规范》《银耳栽培种质量检验规程》《茶树菇栽培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标准,鼓励示范区企业开展ISO、HACCP、GAP、有机、无公害、绿色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二是积极推进茶叶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收集国内外茶叶种植、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等方面相互配套的质量标准,建立科学统一的茶叶质量标准体系,使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均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促成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白茶工作组、红茶工作组在宁德成立。完成“坦洋工夫”“福鼎白茶”“天山绿茶”产品标准和“金闽红”“太姥银针”产品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发布工作。三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品牌的不诚信、不法行为,加强品牌日常使用的监督,实行“黑名单”通报制度,避免滥用和降低标准使用品牌,鼓励示范区内茶叶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引导做好茶产业宣传广告工作。
2 新常态下创建示范区工作成效显著
2.1 食品安全源头保障
通过改善提升政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农产品种植生产,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目前,食用菌方面有4个基地获得无公害食品认证、2家企业获得有机食品认证,1家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家企业获得GAP认证;茶叶方面29家企业获得有机茶认证,16家茶企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近两年,实现产品国外“零通报”,多次接受农业部、农业厅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未发现农残超标问题。
2.2 出口经济效益明显
“坦洋工夫”“福鼎白茶”等特色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宁德市食品农产品出口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14年,全市出口茶叶1747.12t、创汇4784.06万美元,分别比增7.97%、39.76%。其中,高档茶叶出口比重增加,占出口总额的76%,比上年增长58%。出口茶叶的平均单价由2013年的不足21 153美元/t,提高到2014年的27 382美元/t和2015年1-5月的30 914美元/t,为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2014年,古田县出口食用菌生产企业出口货值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2%。
2.3 惠民惠企成效显著
宁德市每年争取项目经费7500万元用于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茶叶初制厂加工清洁化改造等。2014年全市22家示范企业通过企业+农户+基地或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发展模式,带动农户5万多户,户均增收2 000多元。古田县财政每年安排1 000万元资金用于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2014年省级投入食用菌产业资金达6 950万元,设立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公共备案基地检测,出口原料价格高出传统价格20元/kg,降低出口成本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 立足新常态,深化示范区建设的思考与启示
宁德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从根本上保障茶叶、食用菌的产业化发展,实现企业、基地、农户形成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当前,在区域化管理机制、部门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农业化学品投入的准入机制等3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3.1 完善区域化管理机制
将市政府的统筹组织完全落实到县(市、区)、乡(镇)管理执行层面,充分体现各主产县(市、区)、乡(镇)具体落实程度。一是明确各级政府示范区建设工作组人员。组员为县(市、区)、乡(镇)政府办主要负责人1名,农业局、供销社、环保局等各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负责组织推进落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示范区建设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负责推进本单位的示范区建设工作并要求定期向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资料;三是成立示范区建设督查组。每年不定期对成员单位开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3.2 完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部门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扩充信息共享的多个渠道。落实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每年至少召开2次,做好联席会议记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人通报会。由各级单位通报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中采取的相关政策、具体做法和成效,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下阶段工作任务。在现有的《闽东出口食品农产品资讯》刊物增加宁德茶叶食用菌示范区建设工作简讯等内容,发放各成员单位供参阅学习。分别注册宁德茶叶、食用菌示范区建设公共邮箱,各成员单位可通过登录公共邮箱随时发布和查询示范区建设即时信息。
3.3 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的准入机制
加强对违禁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筛选,建立允许农业化学投入品清单,并做好购入前的评估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宁德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市销售的农业投入品,须向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并在指定区域销售;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并根据历年来各县、乡(镇)病虫害发生情况,结合国内外农残标准,制定示范区推荐(允许)用药清单,在县、乡(镇)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各农药销售点张贴公示,并发放至基地种植户;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评估机制,以供应商、农药“三证”号为评估要素,做好农业投入品供应方评估,并携样送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验,建立预采购新准入农药一览表,每季度采购前向农业局报备。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