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八大主题包括推进“营改增”改革等
日前,国务院批复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为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涉及推进金融改革、完善利率汇率市场化;全面完成“营改增”,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等多方面内容。
财税改革方面,《意见》称要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并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继续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等。
(证券时报)
避免双重征税我国已签订99个税收协定
目前,中国已经与99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加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共有101个协定和安排,覆盖范围较为广泛,既覆盖了对我国内地投资比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也包括了目前我国内地对外投资比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就协定规模来看,我国仅次于英国的近120个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专门文件,规定“走出去”企业遇到了问题或者在东道国遇到了不公平待遇和歧视,向省级税务部门提出后,10日之内省级税务机关就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总局则要在20日之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人民日报)
专项治理“涉税中介”彻底斩断利益链条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个别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存在与涉税中介勾结,违规参与中介代理谋取利益等问题,在全国税务系统部署开展“涉税中介”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涉税中介”违规现象。
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涉税中介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实行报告制度、回避制度、职后从业限制等制度,建立健全预防涉税中介问题的长效机制,筑牢法治“篱笆”,防范权力“越线”。
(中纪委网站)
税务总局放宽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口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处理。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工资薪金,可在当年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不需再延迟至下一汇缴年度。
对于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一是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二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税务总局)
简化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操作流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的内涵,明确了关联企业间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有关征管要求,方便征纳双方更好地理解、执行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014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将上海自贸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推广到全国适用,明确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实现的资产转让所得,可在5年内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行为,缓解企业纳税负担。为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公告中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征管问题。
(中国政府网)
服务出口新措施出台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简化出口企业报送的资料,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同时制定创新服务措施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公告》从3个方面简化了出口企业报送的资料,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一是企业办理退税认定时,不再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二是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退(免)税核销时,不需要再提供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三是企业不再填报《出口企业预计出口情况报告表》。
(中国政府网)
加大督查力度打通政策落实“两个一公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将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落实的“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税务总局专门设立督查机构,既抓机关,又抓系统,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下发的文件、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全部纳入督查督办,实现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同时,将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绩效指标涵盖政策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基本形成“决策下达—执行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系统,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责令“补课”、“返工”,并实行扣分制度。
(税务总局)
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以选择“网上领票”
近日,税务总局在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过程中,新增了网上领票功能,这样企业会计就无须带着税控设备去税务局领购发票了,解决了企业经常遇到的会计去领票时暂时开不了发票的问题。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便民办税新举措的一项重要内容。
(北京青年报)
我国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记者近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通知显示,我国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此外,对节约能源车船也将减半征收车船税。
根据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符合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予以公告。
(中国政府网)
税收优惠办理程序简化进入“快车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5项已取消审批的后续管理,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让税收优惠办理进入“快车道”。公告取消的5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核审批程序分别是: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核;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审批;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
(经济参考报)
海南省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
近期公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表明,该省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除了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外,还将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和基本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通过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团体健康保险业务,弥补基本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的不足;通过发展针对在校学生、高龄老人、渔民等特殊人群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增强特殊人群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海南日报)
甘肃国税局推行“开门立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甘肃省国税局从改革制度建设机制入手,注重推行“开门立制”,不断完善和扩大专家学者、纳税人和基层部门有序参与税收制度建设的机制、途径和程序,有效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
通过推行“开门立制”,表现出“四增强四减少”的良好效应:一是各级国税机关在制度建设中加强调查研究的意识逐步增强,"闭门造车"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税收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逐步增强,以往基层部门将一些制度简单梳理后发红头文件的现象明显减少;三是相关制度的合法合理性逐步增强,风险随之减少;四是税务干部的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增强,征纳双方矛盾纠纷明显减少。
(税务总局)
西班牙政府再次打击当地华商洗钱组织和偷漏税行为
近日西班牙国家宪兵中央行动组(UCO)与西班牙税务局联合行动破获一个庞大的华商洗钱组织,并同时打击偷漏税行为。此次行动代号为“蛇行动”主要对马德里华商仓库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现金交易,非法经营、雇佣黑工、偷税漏税,仿冒品牌”等。
西班牙税务局和警方称,此次抓捕的团伙主要涉嫌洗钱等犯罪行为,其掌控的贸易活动中涉嫌大量偷税漏税,涉案金额高达1400万欧元,流动资金达3亿欧元。至目前为止共逮捕32名涉案人员,大部分为中国籍。
(商务部网站)
银行税困扰伦敦银行业
近半年来,伦敦银行业波折不断,德意志银行、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公开表示考虑搬离伦敦,高盛、UBS和摩根大通等银行都已经开始制定针对公投的紧急计划。
2011年,英国财政部依据资产负债表规模按照0.05%的比例开始征收银行税。这一税收的经济目的,是回收此前在金融危机期间救助商业银行所花费的巨额资金,其政治目的,则是对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前的投机行为进行惩罚。
然而,当前的银行税已经逐渐偏离了其最初的实施基础,成为经济和政治两个层面驱使大型银行离开英国的动因。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