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息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出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评点:
时间是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在认识自己的同时,也渐渐感悟着时间。幼时的作者曾经天真地认为,时间存在于机械之中;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却愈发觉得这想法幼稚可笑,正如文中所言,“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的走动,远不是毁灭一个机械所能终止的。
有人说时间只是一个旁观者,流逝的只有我们。而本文作者给了我们一个新的注解,“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似乎更有人情味,也更妥帖一些。时间携着每一个人前行,直到自己白了头发,母亲脱落了牙齿,然后我们开始缅怀过去,懂得珍惜。
光阴一瞬,白驹过隙,就让尚且年轻的我们追随时光的脚步,相伴而行,留下段段无悔的回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