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燕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11月2日,一份关于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出炉。
这份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全文约12400字,从四个方面对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改革关键领域以及重大举措等作出了整体设计。这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施工图”,对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农业兴则国兴。回首“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农”发展始终保持着持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十一连增”,农民收入实现“五连快”,农村扶贫事业成效显著,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推进。
“三农”向好,全局主动。正是得益于农业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十二五”向“十三五”的平稳过渡,以及“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步入新常态,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愈加严峻的现实挑战:农业受生产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明显;农业资源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土地、水资源环境硬约束不断加强;农民外出就业压力增大,务工收入增长放缓……因此,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要求,要做强农业这条“短腿”,补齐农村这块“短板”,根本出路还在于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多个关键领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基础,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兴衰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只有依靠改革,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利;农业经营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和基础,必须加快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业要发展,投入是关键。然而,目前的支持保护力度尚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当下,我国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过大的问题依然突出,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务必要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尽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只有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形成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30多年前,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上,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拉开了全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殊不知,这场改革之火,以星星燎原之势不但解决了人们的温饱问题,而且奠定了今天中国经济社会非凡成就的基础。
而今,在迈向新的历史征程中,我们仍然需要依靠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繁荣发展、农民的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农家科技中旬版2015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