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爽
摘 要:网络空间战是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的产物,对于这一新型作战方式传统战争法显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和空白点,对此我国要做好充分的法律理论应对准备和法律应对实践,以期在未来的网络空间战中占有有力的优势地位,取得最终的胜利。
关键词:信息化;网络空间战;法律应对
蓬勃发展的世界新军事变革浪潮正波涛汹涌地扑面而来,深刻地改变着战争的传统作战样式,网络空间战应运而生,标致着信息化条件下的战争从争夺制海权、制空权转到争夺制信息权。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早在2012年就发动了针对伊朗等国家的网络空间战,窃取其重要机密资料和摧毁其核设施,人们在惊讶于网络空间战不合比例巨大杀伤力的同时不禁质疑网络空间战的合法性,并对现存的网络空间规则感到担忧。对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美国网络空间战的实质,为应对美国网络空间战提供法律依据。
1 我国应对网络空间战的法律准备
(一)战前为应对网络空间战开展法律教育
当前网络空间战的法律规制不完善,具有很大的弹力空间,因此给美国这个世界超级大国钻法律空子的机会,肆无忌惮地对他国进行网络空间打击,规避国际武装冲突法的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战争准备,都说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所以在全军开展有关网络空间战的法律教育尤为重要。
网络空间战的法律教育要将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首先,要普及网络空间战的法律规范,使官兵掌握相关国际法对网络空间战的基本规定、基本原则和规范,树立在网络空间战中自觉遵守国际法的观念意识。其次,应该结合网络空间战法律规制的内容加强实践训练,因为网络空间战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只有在实践操作中才能加深官兵对网络空间战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二)战中为网络空间战提供法律意见
美国在网络空间战中极尽发挥法律的作用,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性外衣,我们要学会在战场充分掌握法律的话语权和制高点,不然就会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被敌人陷于不义之地,因此在制定作战计划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应该如何使用法律精准打击敌人,针对网络空间战中极易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配备专业法律人才迅速解决问题,第一时间消除负面影响和摆脱不利地位。
(三)战后为巩固网络空间战成果提供法律支撑
巩固作战成果主要是通过谈判、商议签订一系列法律规范来实现,还可以根据已有的国际法依法惩处在战争中违背条约的行为,比如虐待战俘、不分青红皂白武力打击、使用武力威胁等行为,为国际法庭审判战犯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律的作用并不随着战争的结束而结束,相反在战后有更大的工作量。在网络空间战结束后要及时跟进法律进程,根据我方战略利益的需要与敌方签订相关的停战协定和条约;同时要对在网络空间战期间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对网络空间战中的非法攻击行为进行法律追究,对网络空间战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追偿。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达到巩固作战成果的目的,满足我方网络空间战的需求。
2 网络空间战的法律应对策略
法律应对网络空间战并不是盲目毫无章法的,选择正确的法律应对策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积极遵守战争法规则,掌握战争主动权
实现网络空间战军事斗争的胜利,维护国家的军事利益,是我国网络空间战法律应对的根本目的。然而网络空间战的胜利是建立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之上,如果违背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时取得了网络空间战的胜利也立不住脚,不能取得根本性的胜利。我们要尊重和遵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僭越法律半步,以国际法为基石掌握战争主动权。相反,如果违背战争法的规定,特别是违背其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就会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和谩骂,是自己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取得根本性的胜利。
在网络空间战中,我国应积极遵守国际法和战争法的规定和基本原则,为我方的网络空间战提供法律保护,对敌方的行为进行攻击和谴责,这样的法律斗争愈演愈烈,将成为日后战争中较为主要的一个斗争部分。首先,我国进行网络空间要具有合法性。充分尊重和遵守包括战争法在内的国际法,真正做到在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下进行网络空间战,遵守自己签署的条约不出尔反尔,尊重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国际习惯和规章制度,从而做到师出有名,有礼有节。其次,在网络空间战的开展过程中,要注意遵守国际法的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军事必要原则、人道主义原则,选择恰当的攻击手段打击敌方,区分民用目标和军事目标,积极消除负面影响,争取法律制高点,掌握战争话语权,避免授人以柄、落人口实。
(二)主动参与网络空间战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力求先声夺人
虽然战争法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准则对网络空间战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由于网络空间战是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兴产物,传统的国际法呈现出滞后性的特点,由于网络空间战具有的新特点,传统国际法的条约内容明显表现出脱节现象,已经无法适应网络空间战的作战需求,同时在网络空间战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时,国际法明显体现出无能为力。国际社会迫切需要根据网络空间战的特点制定一部较为完备的国际法,来规范网络空间战这一新兴的作战形式,使网络空间战受到规范和约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美国利用其特殊性钻国际法的空子满足自己的战略野心。
我国在应对网络空间战时,除了要一如既往地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已有的国际规约,适当的时候也要有所作为,审时度势地对他国非法网络攻击行为进行有效抵制,积极参与国际法关于网络空间战规则的制定,争取先声夺人。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网络空间现状是:网络使用普及率高,但是网络水平明显滞后;网络技术虽然有所提高,但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这种情况表明,一旦发生了网络空间战,我国很容易受到网络空间的波及,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同时也表明了当我国与其他网络较发达的国家交战时很容易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应当根据自身网络技术的现状,把握好时机和机会,积极参与国际战争法的制定,争取在战争制度上不受制于人,积极主动赢得国际战争法制定的主动权,确保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的实现。
(三)认清网络空间战法律规制不完善的现状,做到趋利避害
网络空间战是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兴作战样式,作为传统战争规范的战争法显然不能完全适用,显现出了较大的漏洞和空白之处,美国利用这一漏洞大打擦边球,企图规避战争法的基本原则,以合法之名行非法之实。因此认真遵守战争法规定的同时,在对待战争法空白之处应该灵活处理和对待,充分利用其中对网络空间战的弹性规定和空白之处,坚决支持条约中对敌方的打击,避免对自己不利的因素,以免己方陷入被动地位。
我国在网络空间战的法律斗争中,应当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尊重和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战争法中的空白点,做出合理有力的法律解释,运用战争法的空白之处,在人道主义法的规则之下因时因地因敌合理有效地打击敌人,以便在网络空间战中取得优势性地位。
我国应立足现有的战争法规则,顺应战争法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好网络空间战的法律理论准备和法律实践准备,以期在未来的网络空间战中占据有力的法律先机,最终取得网络空间战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