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开耿
(福州市勘测院,福建福州350003)
·岩土工程·
福建省山地丘陵地区土质滑坡易发程度评价体系初步探讨
何开耿*
(福州市勘测院,福建福州350003)
在认识福建省山地丘陵地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和特点以及总结福建省山地丘陵地区土质滑坡的相关评价因子的基础上,以土质滑坡为例,确定合适的评价因子,并按重要性对其进行分级和分配权重,然后建立了相应的灾害易发程度评价体系,最后提出从建设用地选址(岩土稳定性)和场地利用(工程经济型)2个层次出发进行评价的方法,为福建省利用山地丘陵进行城镇建设用地选址和经济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
山地丘陵;地质灾害;土质滑坡;评价因子;评价体系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以及日益增加的人类工程活动使其成为我国地质灾害的主要多发区和易发区之一。
土质滑坡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之一,其具有点多、分布广泛、规模较小、突发性强、发生频率高、危害性大等特点,多数与人类的工程活动有关[1]。柳侃等[2]针对福建省土质滑坡分类,提出了对于区域性滑坡调查宜采取按土质滑坡发生过程分类的方法,分为突然滑动型、渐进破坏型和复活蠕滑型3类。冉光静等[3]采用袭扰系数法对福建省滑坡进行分类,按滑坡灾害不同的发育程度分为5个区,并分析每个区滑坡形成条件的主要影响因素。程庆展[4]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评价模型,对福建省地质灾害进行发育强度分区评价和危害程度分区评价;国内诸多学者专家也对福建省的土质滑坡的危害以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与研究[5-7]。
滑坡灾害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在福建省经济建设中有效地防治滑坡的危害,建立相应的土质滑坡易发程度的评价体系很有必要。
本文在认清土质滑坡的分布规律及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确定评价因子、评价指标、各因子权重、分级标准及计算方法,最终构建土质滑坡易发程度的评价体系。
评价因子的选择按照所考虑各因素的性质特征,可将其划分为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内在因素和诱发因素3个主控因素类别,每个类别又包括一至两级评价因子,如图1所示。
图1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因子的构建
本文的评价对象主要针对未开发或欠开发的山地丘陵区域,因此,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评价主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气象条件、非城镇开发与建设的人类活动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等因素。
根据土质边坡的特点,选取合适的评价因素和因子建立易发程度评价体系,如表1所示。表1中因素类别、一级评价因子、二级评价因子名称下所示百分数为该因子所占权重。该权重是根据地区多个工程实例归纳总结,并结合经验给出。
表1 土质滑坡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体系
土质滑坡易发程度评价体系可作为福建省山地丘陵地区进行城镇建设的技术与经济评价体系的一个子体系,需要与其它平行体系(山地丘陵城镇土地利用评价体系、山地丘陵城镇基础设施特点与技术经济评价体系、山地丘陵建筑结构抗风抗震评价体系等)的评价结果进行加权计算,之后根据计算结果得到最终的结论与决策。并与岩质滑坡、崩塌以及泥石流的易发程度评价体系共同构成了山地丘陵建设用地的岩土工程稳定性评价体系。
要达到以上目的就要求所有平行评价体系拥有统一形式的评价分值方案,所以在本文子评价体系中,各评价因子的分值按照总评价体系的要求取为如表1最右列所示。
本文的评价指标分值按式1来计算,并且在利用计算分值进行评价时需分为2个层次,详细如下所述。
式中:I——二级因子的分值,对应表1中的最右列;
Q2——二级评价因子的权重值;
Q1——一级评价因子的权重值;
Ei——评价因子所属主控因素类别对应的权重值;下标i分别对应内在因素、诱发因素、地质灾害历史3个主控因素。
对土质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评价时,分为建设用地选址和场地“可建性”评价层次2个层次进行。
3.1 建设用地选址
该层次是从岩土稳定安全性角度出发,根据各个评价因子的分值和权重计算得到各种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评价分值,然后依据表2划分“禁建区”和“可建区”。
表2 基于场地岩土体稳定性的评价指标划分标准
3.2 场地“可建性”评价层次
只有当场地选择层次评价指标为“可建”时,才进入该评价层次,该层次是从工程经济角度出发来进行评价,计算得到土质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分值,然后依据表3来确定“不宜推荐”、“一般推荐”和“极力推荐”的建设用地。
P6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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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716(2015)03-0001-03
2014-03-25
何开耿(1974-),男(汉族),福建福州人,高级工程师,现从事岩土工程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