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必文 郑志龙
市场监管如何服务于卷烟营销,在当前形势下,身为烟草专卖人员值得思考。
众所周知,烟草专卖的重点中心工作包括掌控好本地市场,堵住外来卷烟的流入,维护好本辖区的卷烟市场秩序,为卷烟营销保驾护航。
当今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外来卷烟的流入冲击。一直以来,我们对外来卷烟也进行了严厉查处,但是被查处的外来卷烟几乎都是罚款后返还给当事人,当事人理所当然的就在本地经营场所公开摆卖。这对提高市场占有率没有一点帮助,反而原本的市场份额也被侵占。因此,非正规渠道卷烟查得再多,对维护好本地卷烟市场秩序也没有一点效果,对卷烟营销的贡献度也是为零。
因此,针对当前的形势,笔者认为,烟草专卖人员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堵”。“堵”的案由大多是无证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以没收。处理流程一般是没收、收购、入网销售。查处的外来卷烟经过入网销售,就会对卷烟营销有一点贡献。
但是,目前这个“堵”在烟草内部存在分歧,甚至有些人认为,对还没有流入自己市场的卷烟查处力度可以小点,主要就是要抓已经流入自己市场的卷烟。如果这样的话,市场监管对卷烟营销的贡献度就为零。
如今年8月17日,我们接举报人举报,有一辆XX速递公司车辆,从长沙到杭州,车上夹带利群3件,中华4件,每件20条。此车辆行至江西XX速递分公司(南昌)停止1小时后继续出发,行至万年县境内,由公安截停,经检查只有3件利群,4件中华不知去向,当即通过举报人进行核查,4件中华在南昌卸车并通过物流已分发出去了。这就是你不堵他也不堵的后果。
二、根据《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烟草制品零售单位或者个人未在发证机关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按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非法购进的烟草制品。在对外来流入卷烟的查处时,依据《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进行处理,市场监管才能真正掌控好本地市场,堵住外来卷烟的流入,维护好本辖区的卷烟市场秩序,为卷烟营销保驾护航,真正实现市场监管对卷烟营销贡献度的最大化。
如今年5月13日,万年县烟草的行政执法人员在万年县齐埠乡黄坪村卷烟零售户的经营场所,查获乱渠道非法购进的卷烟114条,涉案金额12060元。最后给予罚款处理,涉案卷烟加贴标识返还给当事人,当事人随即把被退回的香烟放在其经营场所公开摆卖。事实上,罚款不是目的,如果把涉案卷烟给予没收,情况也许不同,那就是收购后入网销售,可同时提升销售量、社会销量市场占有率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掌控市场,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监管对卷烟营销贡献度的最大化。
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上位法,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是下位法。如果要执行下位法,必须要得到各级政府、司法、法制等多方面的支持与理解,而且执行的力度,省、市、县要统一一盘棋。
只有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加大“查、堵”的力度,实现专卖管控好市场,才能更好为卷烟营销做贡献。
[作者简介]
洪必文 、郑志龙,万年烟草专卖局。
责任编辑:邵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