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编辑同志,我们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参加广西大化水电站建设后返乡的民兵,我们也算是曾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过几年的人员。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读者:韦先生等
答:读者你们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桂政发〔1997〕101号)规定:“实行统一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和对象:城镇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营、私营企业的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华侨和台港澳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
你们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参加广西大化水电站建设后返乡的民兵,不属于上述政策规定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因此,你们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编辑部: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