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来友
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40年光阴,弹指一挥间。
1975年2月20日,根据交通部公安局关于在全国重要港口成立公安消防队的文件要求,天津港公安局成立了专职公安消防队。两部解放泡沫水罐车、22名指战员、两栋简易木板房营地是全队的全部家当。每星期全天候值班备勤,只有一天倒休,白天紧张训练,晚上大家挤住在2张大通铺上睡觉,条件艰苦,时间长,可没有一个同志叫苦叫累的。随着港口改革开放的发展,40年间,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伍不断地发展壮大,至今已成为支队编制,下辖六个大队,296名消防指战员,拥有10部消防监督检查车。46部多种类型的消防救援车及各种应急装备,具有港口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综合实力的队伍,消防保卫辖区也由建队初期十几平方公里陆域发展到今天110 km2陆域、200 km2海域的港口区域,主要保卫对象港口装卸年吞吐量也从建队初3 000余万吨发展到今天年吞吐量5.5亿吨、1 400万标箱、上万种货物,并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类数千万吨。由于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不断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使企业安保实力不断增强,从1989年至今,天津港已实现26年无重大火灾事故。在天津港发展中,实施建设工程消防审核1 000多项,灭火抢险救援2 000多起,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类、特资数亿吨实施了消防监护作业,有效保障了港口生产建设消防安全,真正发挥了港口消防安全的中流砥柱作用。
回顾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的发展历程,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特别是天津港集团和天津港公安局领导的重视,在每一个港口发展的重要阶段,都把消防安全摆在了重要位置。
总结40年来的发展,我们有4个方面的深刻体会:
全心全意为港口生产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坚定不移的宗旨信念。40年间,队领导换了几任,队员换了十几批次,时代发展也经历了文革后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科学创新、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时期,但天津港公安消防队为港口生产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信念始终没变,因为这个宗旨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前进的方向,无论是在困难时期,还是优越的发展阶段,我们都能持之以恒地坚持、把握、巩固。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是具体检验宗旨信念是否牢固的试金石,我们根据不同时期港口消防工作的需求和特点,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准绳,深入基层,调查港口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对消防安全的诉求,根据诉求落实服务举措。比如:在规范港口企事业单位防火档案工作中,一些新建合资民营企业对自己的生产工艺技术比较熟知,但对生产工作中消防安全潜在危险源及防范对策缺乏知识,消防支队及时部署监督部门和辖区大队全面走访近年来港区新建、改建、扩建、装修、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了解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并会同中国水上消防协会天津联络处开展专业培训,从而完善了港口相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基础档案,增强了消防安全软件保障。服务理念的巩固培养,靠不间断的政治思想教育才能实现。从1975年到1988年,消防队人员都是港口正式职工,大部分为复员转业军人,总体素质比较高。1989年底,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企业用工制度也发生重大变化,大部分一线岗位员工为合同制职工,消防队员也不例外,老队员有的转警,有的分配到单位,队员全部为合同制消防队员,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即由现职公安干警和合同制农村青年队员组成。在执行任务中,防火监督检查和队伍管理由现职消防民警承担,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战斗任伍大部分由合同制队员承担。针对人员构成情况,天津港公安局和消防队领导因势利导,始终坚持宗旨信念教育不放松,新干警调入、新队员入队,首先进行爱岗敬岗、忠实履行职责、热心为港口建设和人民生命安全服务的教育活动,使消防队每一名新成员都牢固树立宗旨信念,奠定思想基础。正因为始终坚持坚定不移的宗旨信念,才使这支队伍在港口消防安全保障中不断增强保障实力,发挥了稳扎稳打无坚不摧的战斗力,成为了港口生产建设的守护神。
保证港口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消防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无比的法定责任。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从建队伊始,就牢牢把握法律赋予港口公安消防部门的使命和职责,因此,无论是建队后前23年依据的是《消防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还是1998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2008年重新修订的消防法,消防队各时期领导都能带领消防队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法定责任。特别是重新修订的消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作为港口消防安全工作的骨干力量,港口消防队承担着依法治火的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承担着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两个主体如何协调一致,共创消防安全局面?40年的工作实践,见证的一条工作原则就是:坚持依法治火,热情服务,从实际需要出发,正确履行法定责任,实现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机结合。对于消防部门来讲,消防基础工作主要有2大项:一是防、二是消。建队初期,建制不全,消防队主要任务是一般防火检查、危险品管理和火灾扑救、抢险救灾战斗。随着队伍体制的不断完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按照文件规定,不断理顺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职责,重点体现在6个方面:1.建审管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依据法律和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依法审核审批、检查验收,没有出现原则问题,从源头上防范了消防安全隐患;2.监督检查管理。无论是常规检查还是专项检查,特别在重大安保检查任务中,各级消防监管人员都能不辞劳苦、深入基层、不徇私情、依法进行,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有效保障了港口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中的消防安全;3.在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中,无论是法定人员培训教育还是干部职工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教育,港口消防队都从港口生产建设实际出发,与中国水上消防协会天津联络处和各单位安保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以法律法规、火灾防范、案例剖析、预案制定、初起火灾扑救、应急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使港口区域数万干部职工增强了消防法制观念,提高了自防自救能力;4.灭火救援抢险救灾。40年间,港口消防队出警2 000多次,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无计其数,比如2000年5月4日,“长威二号”液化气船因违章作业造成液化气泄露,遇泵舱电磁阀打火形成爆燃,情况十分危急,关键时刻,港口消防队参战指战员不怕牺牲、科学施救,扑灭了烈火,封堵了泄漏点,保护了南疆石化小区,保护了天津港主航道安全。5.加强义消组织建设,完善港口基层消防保卫体制。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工作,建立单位义消组织并有效开展工作是增强企业安保体系的重要举措,现全港区建有义消组织102家,有基干人员1 200余人。港口消防队战训部门坚持下基层指导培训,成功举办了6届全港义消组织技能比武,促进了义消队伍的建设,也使义消队伍在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安保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特资装卸运输作业消防监护工作。这项工作从消防队建立到如今,从来没有间断过,是港口消防保卫中的一项重要工作。40年来,数亿吨危险货类平安上岸或离港,离不开几代港口消防指战员不怕寒冬酷暑、忠诚坚守岗位、无私奉献青春的崇高精神和职责体现。
在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伍40年成长历程当中,始终坚持政治建队原则,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建设过硬的班子、带出过硬的队伍为基础,形成了团结一致的坚强骨干力量。一支队伍要有战斗力,没有从上到下的核心骨干力量是不行的,在成长实践中,各届消防队领导班子根据消防队伍组成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队伍建设实践活动,从不同角度培养骨干力量。消防队领导班子注重培养干警队伍骨干力量和合同制队员骨干力量,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合同制消防队员骨干力量的培养,因为合同制队员基本来自农村,年轻,思想单纯、社会经验少,大部分队员抱着出来玩玩、在城市开开眼界、两三年再另谋职业的想法。针对此种现实情况,从1989年用工改制以后,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培养并留住合同制骨干力量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格管理、思想教育、福利待遇、从优待员入手,选好苗子重点培养,使他们逐步有了扎根港口消防事业的决心,现在全支队合同制消防队员骨干力量中,队龄最长达十几年,一般也有三五年。正因为有了这些骨干力量,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伍才能成为港口消防中坚,才能在全市历届专职队比武竞赛中名列前茅。
天津港公安局消防队40年的发展历程,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武装指导。建队初期,通过学习毛泽东思想,全队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信念;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全队确立了为港口改革开放发展做好服务的理念;在改革创新发展的大潮中,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全队坚定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念;在实现中国梦的今天,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的文件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决策,全队增强了献身中国梦、实现消防安全保障的自觉性。
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才能收到效果。40年间,消防队历任班子从不同时期队伍人员思想状况实际出发,认真开展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学习讨论,提高了全体指战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使大家都明白:干好港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我们一代代港口消防战士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我们的光荣使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2015年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时期,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决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天津港创新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不负各级领导和广大港口职工的重托和希望,再接再厉、不辱使命,进一步发挥港口消防安全中流砥柱作用,为中国梦的实现,为港口和谐环境的创建,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