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安徽省化肥企业用电工作座谈会在安徽圣科会所管理有限公司召开。安徽省化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杨青元、名誉理事长夏英彪、副理事长王文富以及我省30多家化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特邀安徽省物价局商价处李峰副处长到会指导。会议由刘霞峰秘书长主持。
近年来,我国化肥行业发展较快,产能过剩,市场低迷,效益下滑。一方面化肥生产消耗大量的煤炭和电力能源,造成国内环境污染严重;另一方面,产品在国内市场相互低价竞争和出口倾销,利润甚微。在此情况下,国家发改委和安徽省物价局于2015年4月15~17日先后出台了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对大工业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作了重大调整,利用电力价格杠杆引导化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召开企业家用电工作座谈会,借此解读电价调整政策,并分析由此对化肥生产企业产生的影响,听取企业家在电价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等。此次我省大工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76分,化肥电价上调7.24分,基本电价保持不变(15元/KV A月)。化肥电价与大工业电价并轨分两步实施,到2016年4月执行全省统一用电价格,化肥电价上调11.87分至大工业电价水平,而且基本电价翻一番(30元/KVA月)。在此次电价调整的大环境下,其他省份化肥电价上调的幅度更大,每千瓦时在0.10元以上,而且部分省份是一步到位。考虑到我省化肥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电价调整分两步进行,有效缓解电价上调给企业带来的压力。
化肥优惠电价取消,中小化肥成本大幅度提高,企业将会出现大面积亏损甚至面临退出的风险。综合各位代表的意见,归纳成如下建议:1、目前电价由两部分组成:(1)是电度电价,(2)基本电价。我省化肥用电2014年共消耗电量约54亿千瓦时,优惠电价取消后,按照每度电差价0.25元计算,约13亿元资金可以用来冲抵大工业用电费用,从而降低一部分大工业电度电价,而且电度电价中包括电建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水库移民资金等,是否还要继续征收有待商榷;基本电费是按照变压器容量大小收取费用,此项费用是否可以降低收费标准;2、2015年国家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形成机制,鼓励大工业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对接,以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按照《安徽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参与直接试点的电力用户支付的购电电度电价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输配电损耗和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四部分组成。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会议开得及时而卓有成效,一方面企业要节约挖潜,采用新工艺和新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降低消耗,努力消化电价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因素。对于退城进园即将搬迁的化肥企业,面临电价上调,需要重新评估所选择的煤气化工艺及设备,适时进行工艺路线调整;另一方面协会将根据会上所达成的共识,综合整理后,行文报告给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中国氮肥、磷复肥工业协会。请中国氮肥、磷复肥工业协会协调国家相关部门,降低或免除中小化肥电度电价中的“政府性资金及附加”;商请省物价局进一步核算并降低过网费用中的“线损电价和电网输配电价格”,进一步降低我省基本电价(因我省基本电价全国第二)。尽力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生产化肥支援农业,同时在参与国内外市场有序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