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外破风险特征及对策探索

2015-12-17 19:10肖安南耿克山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区隐患

肖安南, 耿克山, 刘 武

(1.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22;2.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22;3.国网安庆供电公司, 安徽 安庆 246003)

电力线路外破风险特征及对策探索

肖安南1, 耿克山2, 刘 武3

(1.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22;2.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 安徽 合肥 230022;3.国网安庆供电公司, 安徽 安庆 246003)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电力线路保护区与地方开发建设矛盾加剧,表现为保护区附近频繁施工建设威胁线路安全运行;工农业生产、社会休闲娱乐场地侵占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线路走廊紧缺等。文章重点分析了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存在的外力破坏风险特征,提出了采取“两纵一横”策略,网格化开展各类电力线路外力破坏治理工作对策探索,具备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电力线路;外力破坏;风险特征;对策

0 引言

随着国网公司“两个转变”的深入推进,各级电网规模迅速扩大,电力线路数量急剧增加。同时,承担“联系中西部、承接长三角”战略地位的安徽省,近几年各地开发建设也开始大幅提速,电力线路保护区与地方开发建设矛盾随之而来,表现为保护区附近频繁施工建设危及线路安全运行;工农业生产、社会休闲娱乐场地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电力线路走廊紧缺等。并且运行中电力线路设施遭受外力破坏后基本上重合不成功,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1],同时也严重威胁当事者自身的人身安全,对社会公共安全、地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所以,加强输电线路防外破工作已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1 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存在的外破风险特征

1.1 城乡边缘地带各类开发、建设的外破风险特征

近几年国家对内需提升及中西部区域经济建设的战略实施,保护区内(附近)的土地成为工(民)用建筑及开发新的利用点,原有平衡被打破,大型机械在移动及施工过程中易造成外破,这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特征:

一是线下土地被利用开发成非住宅类功能场所。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修建临时停车场(修理厂),一些大型车辆(泵车、自卸货车等)在移动或临时调试检修泵机、货箱过程中,未注意到上方高压线,造成对线路安全距离不够,导致放电;第二类是线下土地被作为坟场时,存在燃放烟花鞭炮和由于摆放的花圈、金属飘带等带状物在大风天气下漂浮至线路上,造成异物短路的危险,同时在吊装灌木、建材的过程中,如吊车操作不当也极易发生外破危险。

二是线下土地被利用开发成住宅类功能场所。尤其在城郊结合部、乡村存在大量返乡务工农民利用线路保护区附近自留空地,自建住宅房或在原有平房基础上改扩建成楼房,虽然部分建房者对电力设施保护有一定了解,但仍然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施工机械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起吊过程中误碰电力线的隐患;另一方面房屋建成后,由于安装晒衣架、搭设太阳能,或在房顶搭建临时简易建筑等附属设施,造成安全距离不足人身触电或异物短路隐患。

三是保护区临近的土地由于过度开发,造成建筑物(构筑物)靠近输电线路,虽然在保护区外,但其垂直距离已经大大超过杆塔的呼高和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一方面高层建筑施工所用塔吊在未严格装设限位器情况下,吊臂摆动过程中,吊绳由于惯性作用,极易甩至线路放电距离内;另一方面,高层建筑在配套电梯、电源完工前,存在高处私拉乱接临时电源、高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容易造成高层建筑附近电力线路放电或异物短路。

1.2 自然环境变化及矿产资源开采衍生的外破风险特征

以安徽省为例,一是安徽省境内河道密布,长江、淮河、淠史杭灌溉区等都横贯安徽省,每年汛期前后,由于水量变化造成河面抬高,原本满足安全距离的线河净空距离在丰水期难以满足航道要求,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发生桅杆挂线情况。并且发生此类情况后,现场故障点查找及后续处置复杂,一方面发生碰线跳闸后,只对船只本体构成轻微损伤,不构成人身安全隐患,不中断航行,难以辨别肇事船只,无法取证、索赔;另一方面因线路横跨河道,很难查找电力线路故障点,不能及时判断故障原因和受损情况,且容易在短时间内高频率发生,直接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是安徽省横跨长江、淮河,受经济利益驱使,境内非法采砂严重,政府虽多次打击,但禁而不绝,在夜间或专项打击间歇期,非法采砂仍然猖獗。一方面高度在40米~50米之间的采砂管对跨域河道的电力线路构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沿河岸采砂造成的堤岸坍塌对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构成安全隐患;第三是近年来,政府加大对资源滥采乱伐的打击力度,且在夜间突击开展打击活动,容易造成正在采砂的船只不能及时放下采砂管,慌乱驶离过程中,造成采砂管挂断线路事件。

三是安徽省内矿产资源丰富,部分地区电力线路保护区与矿产开发矛盾突出。一方面开采过程中,开挖、取土所用的施工机械对电力线路构成安全风险,并且开采过程中容易造成塌方、滑坡,对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构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开采过程中,爆破飞石等对电力线路也构成安全隐患;三是部分电力线路保护区可能产生压矿现象,特别是容易造成非煤矿山的民事纠纷,直接影响电力线路的运维工作。

1.3 “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外破风险特征

各地都在开展城镇大建设,国家多条高铁、高速公路穿越多省境内,大型机械移动、临时性进入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输电线路外破事件的风险在不断增大;就正常交跨施工本体而言,此类施工风险并不大,此类情况大多数在交跨前由建设单位会同线路运维单位进行现场勘查交底,其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延伸风险,分析如下:

一是年底、热点或敏感节假日前期,建设单位由于赶工期、赶进度,不按照施工规范,或为节约大型施工机械运输安装成本,集中施工,对基建场所附近电力线路构成外破风险,这也是年底或重大节假日前外破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近年来各地雾霾严重,施工企业在黄昏或夜间施工时,很难分辨上方输电线路位置,极易发生碰线跳闸事件,尤其是在架空高铁轨道上施工,其高架桥水平标高11米以上,减少了相对施工安全距离,在高架桥上的轨道敷设、吊装极易造成外破事件。

二是高铁、高速施工大多位于市郊,且施工过程中临时堆积和运输大量土方。一方面由于土方堆积、填埋的作用,原先输电线路下方的乡间便道,会发生道路水平标高提升现象,造成原先不超过4米、符合垂直安全距离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其安全距离不再满足要求,从而对线路构成隐患;另一方面,在运输过程中,前四后八轮型大型自卸渣土车在卸载完成后,其车厢未及时复位,呈垂直状行驶,而大型自卸渣土车厢垂直高度一般在8.5米左右,当穿越不规则标高的乡间便道时极易损伤电力线路[2]。

1.4 位于封闭式厂区、开发区的线路外破风险特征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原先小型厂矿逐渐被兼并或重组成为大型厂矿,封闭或半封闭厂矿、开发区不断增多,一方面厂区、开发区为充分利用空间,在跨越厂区的输电线路下方修建仓库,建设临时构筑物、建筑物、堆放废旧物品等,偶然性施工因素大,且厂区内路径复杂,发现和管控难度加大;二是由于企业维稳和安保的需要,专业运维人员及护线人员开展巡视时需履行一定手续,难以随时进入查看现场,厂区、开发区内外破安全隐患难以及时发现制止。

1.5 线下树木种植、农作物种植构成的外破风险特征

以安徽省为例,一是安徽省是林业大省,受退耕还林政策要求,以及近年来实施“千万亩造林工程”,各地市绿化造林指标压力增大,而线下空旷,易于造林植树,种植农作物,虽然各市县供电公司能够及时联系园林部门,规划城市景观绿化区域、线下造林类型,但部分民营农场、农民个人承包园林区域仍然存在较大的线树矛盾,而且此类矛盾从低压配电线路到特高压输电线路中大量存在。一方面客观存在林业执法与电力行政执法矛盾,两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在修剪树木的标准、范围、周期上不完全一致,一定程度上引发后续的树线矛盾;另一方面存在修剪树木的索赔无依据,甚至漫天要价的“马太效应”现象。

二是山火的隐患。安徽是农业大省,全省由南向北,地形呈由高趋低之势,山脉、平原、河道渐次分布,适宜农作物生长。农作物种植面广,山火隐患包括保护区附近植被茂密区域以及种植油菜、小麦、水稻、玉米的区域,每年5至6月份麦收、油菜收割季节,下半年水稻、玉米收割季节,极易发生因焚烧秸秆造成的线路跳闸;而在冬至、清明、春节时期,易发生因祭祀烧纸、燃放炮竹引发的山火跳闸事件。

三是分布于电力设施保护区之外的超高树木和异物漂浮构成的隐患。安徽省位于中部,横贯江淮,因其气候环境特点、地理位置和地形,在5至7月份,气温高、湿度大,冷暖空气汇集极易形成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虽然部分树木(如杨树)位于保护区外,但其树高可达到12米~14米,在强对流天气被刮倒后,易压倒在线路上。此外,保护区附近的空旷场所,办公生产经营场所,风筝、庆典广告条幅、开张爆竹以及农业蔬菜大棚区域,在每年上风季节对电力线路也构成一定的外破风险。

1.6 其他潜在的外破风险特征

一方面部分运维人员责任心及技能不高,未能及时判断、发现并处理保护区(尤其是涉及跨区维护的线路保护区)树障、固定点施工等外破隐患,也是外破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是用户专用线可能因运维不到位造成外破,引发网内主变近区或出口短路概率大幅增加,尤其在系统装机容量相对集中、短路容量及短路电流较高的沿江经济较发达区域风险增加;三是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很多施工、垂钓等社会人员认为各级电力线路等同于10kV绝缘线路,不触碰不会产生危险;二是部分企业、群众无电力设施保护区概念,认为线下土地在采取一定防护措施后,可以充分利用。

2 电力线路防外破工作对策

从引发电力线路外破跳闸的诱因来看,施工外破依然是主要原因,其次分别是树障、山火、异物短路等,做好电力线路防外破可采取“两纵一横”的策略,网格化开展各类防外破治理。

其中“两纵”是指:依照外损发生客观规律,重点梳理年底或重大节假日建设单位赶进度施工、农民工集中返乡建房、春季植树、易发山火及秸秆焚烧、丰水季节可能缩短净空距离[2]、季节性活动(放风筝、燃放孔明灯)、钓鱼、采砂、开矿等易引发外破的重点时间段或重点区域,再通过内部三级护线、用电审核、安全告知、安全协议等为“一纵”,外部挂牌督办、电力执法、行政许可等为“二纵”,网格化管控关键节点;“一横”是指:充分借助公安、林业、经信委、安监局等横向部门联系平台,将其阶段性、区域性政策(如大型保电项目、政府综治考核、三级对接机制、月度安监例会等),加入防外破宣传和某些支持性政策,强化防外破主体,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治理。

2.1 加强对输电线路附近施工点隐患的管控力度

2.1.1 对保护区内正在施工的隐患的防控措施

一是建立施工现场的联系制度,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现场和隐患集中区域,应明确专人负责,动态更新重点电力设施保护区段,建立与施工作业现场项目部或厂区负责人一对一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掌握施工单位月、周、日工作计划和进度,分析施工外破风险点,在施工单位大型机械施工作业风险较大时段,派专人现场蹲守指导。

二是落实施工现场的物防(技防)措施,各市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有针对性地设立醒目、提示性警示和安全告知牌,并明确政府及供电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设立典型外破案例宣传牌;同时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施工现场应做好限高、杆塔防撞、防攀爬等物防措施;必要时在现场安装视频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

三是签订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对于已办理作业许可证的施工现场,各市公司应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协议书,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提供现场指导和监护,限定自卸车、挖掘机、塔吊等大型机械的活动区域。

四是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对于施工企业违反安全协议或违章施工屡禁不止的,各市公司应报请电力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责令停工、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实施停止施工及停送施工管理电源措施,对外破跳闸肇事大型机械操作人员,报请电力警务室或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2.1.2 对保护区内处于停工状态施工隐患的防控措施

对保护区内处于停工状态的施工隐患,除做好上述措施外,还应重点加大以下管控措施:

一是各单位应尽快对保护区附近暂停施工的外破隐患点再次进行梳理排查,了解复工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分析施工外破风险点。

二是运维单位和就地护线单位需根据停工的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巡线频次,对存在跨越施工或输电线路附近高架、桥梁上施工应持续跟进管控措施,有重点地保留或增设视频实时监控点,必要时安排专人蹲守。

三是在停工期间,应继续保持信息对接,掌握工程的复工时间。定期与施工项目部保持联系,建立与施工作业现场项目部一对一的工作联系制度。

四是对暂停施工的外破隐患点增设安全警示牌,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要求施工地点所在地的就地护线单位严密关注,及时掌握项目部复工或临时性施工情况。

2.1.3 对施工结束的隐患点的防控措施

对已消除的输电线路保护区施工隐患,要保持一段时间的观察期,防止施工方突发临时性后续工作造成的输电线路外破事件发生。

2.2 加强输电线路附近违章建房、施工、采砂等行为的治理力度

一是根据城郊和农村建筑的特点,排查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高压线路保护区内(外)居民自建房、城乡道路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大型机械施工、树竹、杆塔(拉线)基础周围取土等隐患,对梳理出的隐患点,进行重点监控,建立联系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就地护线的优势,对于农村和城郊流动作业的农用改装吊车、无牌照黑头吊车的详细情况进行摸清排查,并通过就地护线员开展对此类小型吊车作业人员的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三是加强与地方建委、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工程项目部等单位联系沟通,建立联动教育培训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等纳入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取证、证件年审培训考试内容。

四是加强专业线路巡视和就地护线管理工作,对重点区段提高专业巡视和就地护线巡视密度,必要时开展施工作业点视频远程监控。根据季节和时段特点,梳理各特殊区段防非法采砂、防异物漂浮、防建筑施工等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加强特殊时段、特殊区段的巡视,提高对线路各种隐患的预见性和管控能力。

五是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整治非法采砂指挥部的沟通联系,对沿淮两岸的非法采砂船进行排查,落实“在跨越塔保护范围内设置禁采区,对禁采区内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进行制止和打击”的要求。

2.3 进一步发挥政企联动、警企联防机制和综合治理的作用

一是紧紧依靠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治理;联合经信委、安监局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是依托各地质监部门建立全市大型机械施工单位及驾驶员台账信息,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通过会议、培训、通报等形式加大全市施工单位及驾驶员安全监管力度。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大型施工机械线路附近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培训,增强建筑、商砼、运输、采石、非煤矿山、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涉电施工作业行业和部门的安全意识。

三是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在秸秆焚烧期间,联合地方公安局治安支队、环保局监察支队开展综合执法,及时通报违反规定秸秆焚烧的地段,必要时对保护区内秸秆提前处置。

四是积极联系林业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确保在编制林业项目规划和城市绿化项目时避开电力线路,从源头上遏制和避免线路通道内违章植树现象的发生。必要时可在线下自行安排一批花灌类低矮树种,开展“树线和谐”专题活动。对线路穿过山林、集体或个人种植的林木、苗圃等,需签订砍伐、移栽或安全维护协议。

五是以综治委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为契机,实施群防群治,并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做好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电能有关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及时向经信委和公安部门反馈信息、沟通情况,争取防范和治理的主动权,为维护电力公共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 结束语

随着国家加快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建设相对饱和,电力线路因建设施工机械外破的诱因总体呈螺旋式正态分布,安徽省预计在“十二五”末前后进入峰值期,这一点从相邻江苏、浙江近五年电力线路外破次数可以借鉴。通过分析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存在的外破风险特征,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对策,对于下一步做好电力线路的防外破工作,保安全、抓发展、强服务,推进“两个转变”取得新突破,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 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Z].

[2] 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

[责任编辑:王敏]

Power Line External Damage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Countermeasures

XIAOAn-nan1,GENGKe-shan2,LIUWu3

(1.StateGridAnhuiElectricPowerCorporation,Hefei230022,China;2.MaintenanceCompanyofStateGridAnhuiElectricPowerCorporation,Hefei230022,China;3.StateGridAnqingPowerSupplyCompany,Anqing246003,Chin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economy, the contradiction of power line protection area and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e performance is the frequent construction near the protection area threatening line safety operation, the production of industry and agriculture,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venues occupying power line protection area, the power line corridor shortag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external damage risk characteristics near the power line protection area, puts forward adopting ″two verticals and one horizontal″ grid strategy, carrying out various types of power line external damage treatment countermeasure exploration, has the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power line; external damage; risk characteristic; countermeasure

2015- 08-03

肖安南(1975-),男,安徽金寨人,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电力生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耿克山(1971-),男,安徽巢湖人,工程师,长期从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刘 武(1978-),男,安徽怀宁人,经济师,长期从事电力生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TM726

A

1672-9706(2015)03- 002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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