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澍
(吕梁市水利局,山西 吕梁 033000)
汾河灌区是山西省最大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97万hm2,占全省总灌溉面积的1/10左右,灌区跨3市、11个县(市、区),共60个乡(镇)的488个村庄,控制总土地面积1370.33 km2。
汾河灌区由一坝灌区、二坝灌区、三坝灌区三个灌区组成,其中:一坝灌区灌溉面积205.8 km2,二坝灌区灌溉面积558.3 km2,三坝灌区灌溉面积232.9 km2。由于灌区是在引洪灌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加之地区微地形起伏较大、田间工程投入不足,当前状况与灌溉水的高效利用、国家的粮食安全极不适应。针对汾河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存在的问题,需全面提升汾河灌区的用水效益和效率,促进节约用水,恢复和扩大全省灌溉面积。
汾河灌区土地面积13.70万hm2,人均占有耕地面积0.122 hm2,设计灌溉面积9.97万hm2,至2010年末有效灌溉面积8.713万hm2,耕地有效灌溉面积8.779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64%,占总设计灌溉面积的88.05%,由此可见,有效灌溉面积覆盖耕地面积水平尚可。
汾河灌区地上地下水资源已达到较高的利用水平,灌溉用水量达27390.81万m3,其中地下水开采量达9065.83万m3,但汾河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377左右。同时,汾河河道有太原市、榆次市排放数量巨大的城市中水,从节水潜力和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看,具有广阔的发展灌溉前景。
2008—2010年,汾河灌区灌溉用水量达到27390.81万m3,其中地下水开采量达9065.83万m3。全灌区灌溉面积6.979万hm2,每公顷平均灌溉用水量为39295.5m3;全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9,其中:地面水灌溉水利用系数0.38,地下水灌溉水利用系数0.75。总体上灌溉水利用率较低,尚有较大的节水潜力。
根据汾河灌区现状灌溉用水水平、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根据高效科学、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灌溉水利用系数这一节水指标。结合汾河灌区灌溉用水量及其相关指标可以看出:汾河灌区2010年的地面水、地下水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9,尚处于较低水平。规划202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535,分别比现状提高0.045。计划用10年的时间使灌溉水利用系数各提高6.4%。到2020年,全灌区灌溉节水量将达到4241万m3。
按现状用水结构、灌水方法、节水水平和水的利用效率,在P=50%的保证率下,汾河灌区的用水满足程度可达到97.59%,缺水量为740万m3。2020规划年汾河灌区的用水满足程度可达到106.28%,可达到102.3%的满足,灌溉保证率逐渐提高。
在对汾河灌区灌溉发展需求、节水潜力、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保障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要求,拟定汾河灌区2010—2020年灌溉发展规模与水平、效率与效益、改革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目标。
根据汾河灌区的水土资源条件,拟规划通过对现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维系其有效灌溉面积;完成国家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续建配套和技术改造任务和目标;洪水引用量达到6000万m3,进一步提高灌区的灌溉保证率;完成50%以上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渠系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即通过斗农渠防渗、渠系建筑物配套、田面工程建设和科学的田间灌水管理,使全灌区水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38提高到0.44。到2020年,力争使全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0.535。节水灌溉面积由5.064万hm2增加到5.267万hm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由4.616万hm2增加到4.847万hm2;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9提高到0.535;灌区设计灌溉毛用水量由42164.9万m3降到36622万m3;灌溉体系完善程度达到80%;水利工程改革管理由一般达到良好;灌溉设施完好程度由60%提高到80%;水利工程信息化水平由起步达到良好。
按照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的要求,依据汾河灌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水土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灌溉现状,结合群众接受程度和各部委联合提出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标准,从灌溉水源保障、灌溉设施建设、灌溉排水保障程度以及灌溉制度、灌溉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汾河灌区适宜发展的整套适用于不同灌溉方式的建设标准。
3.2.1 自流灌区建设标准
目前自流灌区正在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以完善骨干渠系及其建筑物为实施重点。综合分析认为,以一个完整的灌区为模型进行规划并提出其建设标准。灌区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配置,通过综合集成措施提高灌区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旱、涝、风、沙、碱、渍综合治理。平原型灌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实现田园化。骨干工程的技术改造与田间工程建设相结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与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实现引水、输水、配水和灌水全过程节水和采用综合技术节水。建管并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长效发展机制。灌溉渠系配套完善,渠道达到设计输送清水、洪水和中水的能力,渠形规整,面平线直,边坡稳定,水流畅通。支、斗、农渠应全部实施节水改造,渠道节水及堤防的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干渠堤顶至少一侧应满足通车要求,已完成衬砌的渠道堤顶路面应进行硬化。排水系统完善,排水出路通畅。渠系建筑物布局合理、设计规范,性能与技术指标符合有关要求。灌溉渠道的进水口、分水口等处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并与渠系建筑物结合布置。末级渠系灌溉计量设施基本齐全,计量到末级渠道的比例应在80%以上,且量水工程或设备的测量误差应控制在5%之内。灌区灌水畦田长度不宜超过75m,畦田宽度不宜大于3m。
3.2.2 井灌区建设标准
井灌区建设除遵循国家有关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标准外,应坚持高效节水灌区建设模式。汾河灌区井灌区以地下水为水源,具有大面积分散分布的特点,对于新增的灌溉面积,应本着高标准、高要求、高利用率的建设理念,实现建一片成一片、高效用水,旱涝保收,提高粮食产量和经济作物产值的目标。在建设和管理方面,从建设初期就应考虑系统的可持续性和易管理性。对已有灌溉区域设施的改造和升级,从设计开始注重高标准、高效益,绝不能出现低效灌溉农田。
汾河灌区灌溉发展预测是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山西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工作大纲精神的具体体现,既是山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灌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所制定的发展目标切实可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