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人》见习记者 彭 飞
孙晓民:离梦想最近的总法律顾问
◎文《法人》见习记者 彭 飞
选择这个行业,你要有信仰。所谓“信”,是你要相信这个行业,你要坚信法律是人类文明最基本的制度管理;所谓“仰”,是说你要仰视法律,敬畏法律
孙晓民
中国五矿集团副总裁、中国五矿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先后任三九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通用技术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等职。
距离采访地点不远处的中国五矿,就是孙晓民退休之前的最后一站。在那儿,孙晓民担任着集团的副总裁、中国五矿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整个央企,乃至整个中国企业范围内,几乎没有一个总法律顾问像孙晓民一样,获得过那么多业内同行和媒体的关注,这和他的特殊履历有关。
媒体报道覆盖了他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 ,但最浓墨重彩的还是三九企业集团的那一段。
2004年,三九集团巨额债台高筑,银行欠款103亿元,经营难以为继,旗下众多企业分崩离析。5月份,国务院国资委一纸任状,孙晓民临危受命,接手三九企业集团,出任该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并成为第一个坐到央企总经理位置上的总法律顾问。
孙晓民执掌三九集团有一定的偶然性,却也是必然。
彼时,三九集团的当务之急就是重组。重组成功前需要懂法律,重组成功后需要懂管理,而当时央企整个领导班子里,既懂管理又懂法律的屈指可数,孙晓民便是之一。
1997年,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孙晓民是上市筹备小组成员之一,并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由此积累了与资本市场打交道的经验。1998年,中国通用技术总公司完成组建,孙晓民出任总法律顾问。此后在通用技术的多次战略并购中,他基本都是重要参与人。
“空降统帅”、“掌舵”、“新掌门”、“新开始”,孙晓民准备接管三九集团的消息传出,大家对他的期待溢于各路媒体报道的标题之中。
期待归期待,摆在孙晓民面前的是个大摊子,还是个烂摊子。“重组就像解毛线一样,花了一倍的力气搅乱毛线,却要10倍的力气解开。此外,还要把经营搞好,提升管理档次,才能吸引战略投资者。”三九集团另一位参与重组的人士曾经这样形容当时的重组难度。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三九集团在消化大量历史潜亏、大量财务费用的情况下,实现了整体扭亏为盈,从爆发债务危机到逐步整合规范,再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三九集团没有出现大的波动,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三九走出了濒临死亡的困境,得以浴火重生。2007年11月2日,在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2004-2006年第一任期业绩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三九企业集团被国资委授予“扭亏增效特别奖”。
“风狂雨急时,立得定,方见脚根”,从接手三九到三年半之后离开,孙晓民向众人展示了一个国企总法律顾问“扶大厦之将倾”的卓绝才能和灵活手腕。
从三九离任之后,孙晓民来到了中国五矿集团。
接受《法人》记者采访的时候,再过一个多月孙晓民就到了退休年龄。他15岁就开始工作,45年的职业生涯里大部分时间奉献给了央企。即使这样,国资委并不舍得轻易放走这个“老臣”,“国资委那边从去年开始找我谈,让我退休后继续做央企的外部董事。”
孙晓民1986年毕业于北大法律系, “研究生毕业后,我本来要去对外经贸部的条法司。当时政企不分,两个去了中技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同学说,你就一起来吧,后来他到领导那儿一说,就去了。”孙晓民用“阴差阳错”形容他为什么去了中技公司。只工作一年多时间,他就提升至副处长,在那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
说孙晓民是中国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过程的见证者一点也不为过。法律顾问在企业内一度遇冷,近年来才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下步入正轨。回顾这些历程,他充满了感慨。
最早的法律顾问大约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但是真正确立法律顾问制度还要到1998年。那时吴仪是对外经贸部部长,为了实现尽快与国际接轨,她提出了“大经贸”的外贸战略,用吴仪的话说,“中国没有航空母舰,我们要打造一艘外贸的旗舰”。
1998年3月,外经贸部旗下的六家直属企业组建成为中国通用技术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通用技术公司”),一艘外贸企业的“旗舰”蓄势待发。孙晓民又一次因为法律背景而成为这艘外贸企业旗舰的总法律顾问。
“当时的行政班子只有四个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总法律顾问”,孙晓民告诉《法人》记者,作为一个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企业领导班子并分管法律,这还是中国企业的第一次。
“那时候,我们还为名称争论了一段时间,是叫‘法律总顾问’还是叫‘总法律顾问’。”孙晓民补充到,其实对外经贸部在下发的文件中是叫“法律总顾问”,一直到了2003年国资委成立的时候才改称“总法律顾问”。他也是外经贸部任命的第一位法律总顾问。
每到一个单位履新,孙晓民都会积极筹备法律部门的建设。“中技公司很早就有法律顾问。之所以设立这个职务,因为当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的技术引进。合同进来之后,很多的条款我们都看不懂。”
作为外贸企业,中技公司是国内最早和西方纯市场经济国家接触的企业。公司法律部原本只有三个人,他和另外两名同学加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中技公司的对外谈判工作很快就系统化起来。“虽然只有六个人,这对当时的央企法律部门来说已经是个十分难得的阵容。”
科班出身加上人员齐备,这让中技的法律部门在央企中独树一帜。“我们编制了自己的标准合同。现在大家对标准合同已经司空见惯,这是法律基础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但当时确实是有开创意义的。”
孙晓民转到通用集团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中技法律部门达到了十六人,而整个通用集团法律人员共达到60余人,“可以说是兵强马壮了,中技法律部当时还是外经贸的优秀党支部。”通用集团的战略并购比较多,他带领的法律部门在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很缓慢,但也很明显,在很多细节里都有直接体现。”孙晓民总结这么多年法律部门在企业内的地位变化,“至少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管理体系建立起来了,包括机构、人员制度,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
“如果你选择到企业做法律顾问,一定要热爱它,然后还要耐得住寂寞。”孙晓民是这句话的践行者,他在中技公司待了13年,在通用公司待了6年,在五矿待了7年,始终没有偏离法律本行。他说自己也常常对法律部门的人讲:“‘板凳要坐十年冷’,消极方面来说,在企业做法律要甘于自拉自唱、自娱自乐,否则心里很容易不平衡;但积极方面来说,一定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
言语之间能够体会到孙晓民对法律工作的热爱,也能感受到他行将退休的不舍。
“选择这个行业,你要有信仰。所谓‘信’,是你要相信这个行业,你要坚信法律是人类文明最基本的一个制度管理;所谓‘仰’,是说你要仰视法律、敬畏法律。”
因为理解,因为热爱,在五矿做总法律顾问期间,他致力于为法律人员打开上升的通道。“在企业做法律不像别的职业,它的上升通道太窄,走到央企一把手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情。”他坦言,得益于自己的领导职位,他所在的企业内的法制工作推进得更顺利,介入公司管理的程度也会更高。
“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孙晓民引用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建设的讲话说,他比较赞同对企业内部的法制建设采用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严格来说,我们现在还处在第二个阶段——发挥作用,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标准,但核心问题还是治理结构问题,而治理结构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法律问题。有些基本的公司管理理念,一定要从法律上弄清楚,这是依法治企的需要。”
“依法治国很漫长,依法治企更漫长。”他说,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企业来讲,依法治企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依法治企能力的提高,取决于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对法律工作的重视程度,孙晓民说,“这需要不断地培育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要慢慢培养法治的土壤、法治的基因。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