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七堇年 图/邵晓昱
你的胃会告诉你哪里是故乡
文/七堇年图/邵晓昱
一
我曾经是一个在吃东西这件事上让人头痛的孩子。
1岁的时候,我家的阳台正对着长江。据我母亲说,为了给我喂饭,她必须用左手抱着我,同时拿着碗,右手举着勺子,站在能看见江景的地方,哄我:“快看呀,轮船来了!”趁我一高兴对着轮船发出“哇……”的叫声之前,赶紧舀一勺食物塞进我嘴里—不用这种把戏,我根本不肯张开嘴。
4岁的时候,幼儿园里每到吃饭时,老师便拎一个灰色的大铝桶,装一桶清水白面,拿一个铁勺舀出来,“啪”一声倒进碗里,喂给我们。我想不通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吃得那么香,而我永远难以下咽,老是吃到最后。老师急得要死,忍不住亲手喂我,眼看快喂完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哇”的一口全吐了出来。
步入青春期,大约是因为身体开始发育,我的胃口渐渐变好了,饭量增大了不少。
记得在香港读书的那一年,学校食堂的菜量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少了。一般我会吃一个三明治、一碗米线,再加一碗叉烧饭才能饱。有一天,一个很斯文的女同学看着我吃完了一个三明治,又捧起了一碗米线准备下口。她惊叫起来:“你吃这么多啊?”我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无辜地望着她,说:“我还没垫着底呢,一会儿还有一碗叉烧饭……”她那个无比复杂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
后来我开始意识到,“胃口好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不对了”,于是,我不再去食堂吃饭,转而去市场买菜,自己做着吃。我买了一个电饭锅,在宿舍里自己煮东西吃。条件有限,我是将就着电饭锅的内胆吃饭的,这意味着我的饭量是论锅算的。
二
2012年,有一批意大利学者来我工作的实验室进行访问,他们要待三个星期。在用餐的时候,我每次都亲自给他们点清淡的、不辣的、鲜美的中式菜肴,我知道他们不能吃辣。
但吃了两天中国菜之后,他们就纷纷问我,哪里有肯德基、麦当劳,只要有薯条和汉堡就可以,不奢求其他。那天我简直太失望了,我想不通,跟那些垃圾食品相比,这么好吃的精致菜肴你们都吃不惯?我简直有一种“山猪吃不了细糠”的愤慨。
但后来我理解了,世上本没有最好吃的食物,吃习惯了,也就成了最好吃的食物。那是你从小到大就习惯的味道、你的记忆、你身体的故乡。
2014年,我不时会去北美住两三个月。北美风景好、空气好,人有礼貌,城市整齐有序,但“总有一种味道,以其独有的方式,每天三次,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
召唤我乡愁的不是别的,正是我的胃。在北美吃的食物都是有机的、无毒的—新鲜绿色的健康沙拉、全麦面包、放心牛肉,可我想吃烧烤都想疯了。像哈金《自由生活》里写的那样,奶酪对我来说简直就跟肥皂似的。每次回国的第一天晚上,我就直奔那个“朱师烤全茄”的摊子,点两串烤茄子,要一盘掌中宝、鸡脆骨之类,痛痛快快吃一顿。第二天一拉肚子,整个人就神清气爽了。
三
回国后,我一般会很快把朝思暮想的烧烤、火锅、川菜吃完一轮,这样我也就很快适应了我曾经很适应的种种:在马路上开车,人们会任意变道加塞;稍微堵一下车就狂按喇叭,好像这样就能飞起来似的;大人们在马路边毫无顾忌地掰着小孩的屁股撒尿甚至屙屎;处处人山人海,高声喧哗……
那天,我把洗好的床单拿到楼顶上去晾,顺便俯瞰这座一片灰蒙蒙的城市。那雾霭重重,看不见落日也看不见朝霞的天,白了又黑了,如此熟悉。那一刻,我的心情像是凝视一位久别重逢的旧爱,这是我所熟悉的糟糠之妻。我想起不久之前远在地球另一边的日子,那一度是我的新欢。是的,新欢很美丽、很年轻,干净、优雅……可是,生活在这里与在那里有什么区别呢?
一样需要洗衣机、冰箱、空调;需要去超市买牛奶、鸡蛋、卫生纸;需要那帮老朋友和那几个常去的老馆子,菜端上来,该要醋的要醋,该加辣椒的加辣椒。虽然那些你吃惯了的食物有时也会厌倦,但让你一个月不吃,你又会想念。这种感觉,类似根深蒂固的婚姻,小吵小闹—离不了。
当我们在谈论吃的时候,我们是在谈论小时候校门口那家麻辣烫如何香;是在谈论第一次能花自己的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的时候如何爽;是在谈论那个陪你吃烧烤的身边人如何体贴;是在谈论只需为下一顿吃什么而烦恼的学生岁月如何单纯;是在谈论那一双忙于擀面、包饺子的手如何操劳;是在谈论那个喝得神志不清的夜里,吃完夜宵如何伤感;是在谈论加班回来,微波炉里的那碗汤如何孤独……
你会安慰自己,与其寡淡无味活到一百岁,不如好酒好肉潇洒五十年。所以,你会视死如归地爱着也许是地沟油烤出来的烧烤,只因为味道够销魂;视死如归地爱着有着过多添加剂的午餐肉、福尔马林泡出来的黄喉、农药喷过的空心菜、饲料可疑的小龙虾……只因为你的胃不可背叛。
你的胃会告诉你,哪里有你最爱吃的;而你最爱吃的食物会告诉你,哪里是故乡。
(白 帆摘自《ONE·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