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珂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郑州 450008
讲堂类法制节目探析
程珂
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河南郑州450008
摘要电视法制节目表现形态各有差异,在叙事技巧和策略上,也有不同之处。本文拟以《法治讲堂》为分析样本,简要分析讲堂类法制节目的特点。
关键词讲堂类法制节目;故事化内容;艺术化后期
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推进,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全国多数电视媒体设立了专门的法制频道或法制栏目。一些品牌法制栏目,从开播之日起便受到观众的好评,例如央视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北京卫视的《法治进行时》等。30年来,电视法制节目不断涌现,对记录和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目前,电视法制节目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但能绘声绘色地讲述法律故事的讲堂类节目却不多,这类节目目前比较成熟的代表栏目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律讲堂》和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的《法治讲堂》。本文将通过河南电视台《法治讲堂》栏目,对讲堂类法制节目做一下简单剖析。
讲堂类法制节目,不同于其他法制节目的多表现手法,也不同于一般的学术课堂。一般的法制类节目通常采用画面叙事的风格,突出现场感。而学术课堂,讲究双向性,互动性。电视法制讲座面向的是广泛大众,缺乏即时性和直接性,而且大众对接收到的信息要求更高,既要有可视性,也要容易理解和接受。
河南电视台《法治讲堂》栏目开播于2013年的8月,其形式是通过名家讲座的形式,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寓故事之中,展现在普通百姓面前。让观众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又感受到了道德的力量,同时也收获了法律知识。
节目的灵魂是主讲人。他们的讲述关乎节目的成败,要声情并茂,更要通俗易懂。节目中,他们是法的传播者,故事的讲述者,更是角色的表演者。一档三十分钟的讲座节目,没有主持人,没有现场感强的画面,更没有场景的变换,讲述过程完全靠一个主讲人来完成,那么这个节目对于主讲人的要求就会很高。《法治讲堂》主讲人要经过严格的选取,一般会有三次甚至更多次的试镜试讲才能最终选定。主讲人构成有大学的知名教授,他们拥有丰厚的学术根基,有一套自己独到的完整理论;还有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他们有大量的真实案例,可以进行生动的演绎。
每一期《法治讲堂》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通过主讲人娓娓道来,让观众触摸到法的灵魂。这个过程不同于一般的授课,不同于庭审中的激辩,这个讲述不能理论化严重,不能专业化太强。
主讲人的个性对凸显栏目的影响尤为重要。根据不同的收视群体,栏目可选取风格不同的主讲人,有的温文尔雅、娓娓道来,有的个性张扬又不失稳重,但无论哪种风格,主讲人在讲述的时候都应该是一个表演者,通过他们生动的演绎,为观众带来一场普法的故事盛宴。
法制类节目本身会受专业化的影响,有时让观众感觉晦涩难懂。如何让观众喜欢看,看了能有收获,就需要从选题上下功夫。选题的选取上,首先要讲平凡人的平凡事。比如讲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等,与大众息息相关,大家经常会碰到的法律问题,因为节目的受众更多的是渴望获取法律知识的普通大众,而不是潜心钻研法律的专业人士,要让观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平民化便是选题的重点。
如要增强观众对部门法的深入了解,那么针对部门 法的系列节目,会让栏目更具影响力。比如说每年的315都是消费者维权的高峰期,也是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高度关注的时期,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提前策划消费者维权系列。还有婚姻家庭系列,“家和万事兴”,家庭内部的婚姻关系和继承关系,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在遇到问题时如何化解,是婚姻和继承法系列要带给大家的启示。
选题可以是冲突不断,悬念迭出的刑事案件,也可以是事件追踪,大众关注的时下热点。比如说前不久,一部有关育儿经验的电视剧在全国各大卫视热播,名字叫《虎妈猫爸》,观众在热议剧中育儿方法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与剧情有关的一些法律常识,比如有人就提出来,如果虎妈和猫爸离婚了,那后续的问题如何解决,比如孩子的抚养权,房子的归属等等,那么,我们就可以以这个为题材,讲述虎妈猫爸离婚后的相关法律问题。
虽是普法,但每期节目的法律点不应过多,解读的法条也不应过长。观众在收看节目的时候,往往是一带而过,太过繁琐的法条不利于观众的理解和消化,也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普及。正常情况下,一期三十分钟的节目,两到三个法律点就可以了,复杂的法条可以通过通俗非专业化的语言进行解释。
自古以来,人们对故事的好奇和热爱就没有减弱过。“巫师和祭司在神坛上讲故事,吟游诗人在村舍和集市里讲故事,说书艺人在勾栏瓦舍中讲故事,老奶奶在炉边讲故事……人们听得如痴如醉,通过对故事中人物的同情关照自己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正是通过故事来理解生活的。”[1]故事性对于讲堂类法制节目至关重要,我们不是枯燥地罗列法律法规,而是通过故事,深入浅出地带出法律点。
故事少不了悬念,悬念是艺术创作中造成受众某种急切期待和热烈关切的心理状态的一种手法,它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从而引导着人们保持对节目的持续关注。悬念对于讲堂类法制节目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叙事手段。比如说河南电视台《法治讲堂》2015年1月份的一期名为《结扎的丈夫,怀孕的妻子》节目中,主讲人这样讲到:“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炎热,医院里一个女人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捂着肚子哎呦哎呦地叫着,‘大夫快来啊,我肚子疼得受不了’,医生经过紧急诊治,发现是宫外孕大出血,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无奈之下切除了她的子宫。而刚刚被推出手术室的女子,却遭到了丈夫的怒斥:‘孩子是谁的?我都结扎了你怎么可能怀孕呢?’”。这期节目,开篇以一名女子急诊入院,后被诊断为宫外孕,而丈夫早已做了结扎手术入题,吊足了观众胃口,都会好奇,丈夫做了结扎手术后妻子为何会怀孕,这样开篇便抓住了观众,带着观众继续往下看。
节目内容的故事情节既要有悬念更要曲折化,往往一个真实的案例要经过加工和演绎才会符合电视的表现手法,有时一个故事是通过对几个案例的综合加工才完成的,这个故事既要曲折又要符合常理,不能为了追求效果,而天马行空,不切实际。
每一期《法治讲堂》都可以看作是一篇夹叙夹议的议论文。有的叙事多一点,有的说法多一点,都是通过说事,层层析理,故事情节和对法的阐释同步推进,一环扣一环,使观众不知不觉地学了法,懂了法。
电视最大的优势,是用声音和画面表达一个故事。《法治讲堂》栏目每期都会在主讲人的讲述过程中穿插五到六个短片,每个短片不长,几十秒的时间,既是对上一段内容的简要归纳,也是对下一段内容悬念的提出。短片通过画面的渲染和音乐的烘托,采用多种电视特技,或抒情悠扬,或阴森恐怖,既丰富了节目的表现形式,也赋予人以情感的冲击。
除了短片之外,每隔不到一分钟,会有一组模拟画面的再现,这些画面都是前期编导通过模拟拍摄,有写实,有虚化,通过一系列具有特定内涵的典型画面叠加,从而获得一组连续流畅的镜头。这些画面的加入,让观众更直观地理解故事情节,而且多元素的加入,也会缓解观众的视觉疲劳。
知识性、权威性、服务性是讲堂类法制节目的特色,它将潜在的道德法则与人格力量,通过生动的讲述表现出来,使栏目的教育功能与观众的审美取向达到了和谐统一,最大限度地开发了电视媒体的教育功能,有效地发挥了舆论的导向作用。
电视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创新。电视宣传只有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才能满足广大观众的需要,才能增强舆论的引导水平。或许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我们的节目形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作为媒体人,为大众普法的脚步永不停歇。
参考文献
[1]苗棣,赵长军.论通俗文化——美国电视剧类型分析.前言,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程珂,本科,助理编辑,《法治讲堂》编导,工作单位: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研究方向:电视传媒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5)140-01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