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渡

2015-12-10 08:36盛琼
芳草·文学杂志 2015年6期

盛琼

第一章 家事

老衫老被沤老屋,老箱老柜放老谷。老茶老酒叙老情,老夫老妻享老福。

——客家山歌

一位普通的八十一岁的老人,在一个普通的早晨醒来。有一刻,这位叫曾丰庆的老人,像婴儿一样的懵懂。再一刻,他回过神来,目光随即像是蒙上了一层滤色镜,暗淡而柔和。身边的被窝已空,老伴高彩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离开了。

他穿衣,梳洗,打开房门,踱到阳台上,伸了几个懒腰。这是松口古镇上一栋三层的小楼,独门独院,半新不旧的。院子里散落地种着几棵荔枝和黄皮果树,枝繁叶茂。楼外,几百米远的地方,能看到一条清澈的大河,绵长深远。

这就是著名的梅江,客家人的母亲河。它经过不长的河道便汇入韩江,然后直通蔚蓝的大海。蜿蜒的江水,滋养着山脚下一块块狭窄美丽的盆地,使这一方原本荒蛮的土地,成了客家人最大的聚集地。多少年来,这些深藏在大山深处的客家人,就是从这条河的渡口登船,挥泪离开家乡,然后像一粒粒顽强的种子,漂向了世界的各个地方。因为有这条河,封闭的不再封闭,绝望的现了新机。它是一道乍裂的天光,让人们知道了山的外面有大海,大海的那边还有世界。

“阿爸,你起来了?阿妈已经食过早饭,到公园里锻炼去了。饭桌上的汤还热着呢,我给你做的是猪肉汤,还炒了个面线,煮了只鸡卵。阿婆每回打电话都叮嘱我,要我督促你早上多食点。她说,要想身体好,早上要食好。每回听她说话的语气,我都想发笑。瞧瞧,你都八十多岁了,可阿婆还把你当细崽一样地关心呢。”

说这话的是个面容端庄、干净利落的五十多岁的女人,她叫丘瑞华,是老人的二媳妇。她见老人起了床,便进来帮他收拾床褥。楼是她家的楼。楼建好,她就把家官、家娘(指公公、婆婆)接过来一起住了。

“可不是吗?我都八十多了,都有重孙子了,可在我们家‘百岁婆的眼里,我依然是她那个需要操心的儿子呢!哈哈,我也理解她,她一生不就只有我这个独苗子吗?一辈子都这样了,早成习惯了,哪里改得了?”老人说完便下楼用餐。他虽然头发稀疏,满脸皱纹,但面色红润,反应敏捷,看不出多少龙钟老态。

“这才是你的福气嘛!你想想看,有个一百岁的阿妈能时常督促自己食早饭,这是要修几多辈子才能修来的大福报啊。有阿妈在,你永远都可以当她的细崽了!”说话间,瑞华已经收拾好被子枕头,她又一阵风似的跟着家官走下楼来。

她摆好碗筷,盛好肉汤,递给家官,然后拿过一只竹篮,在家官的对面坐下来。她一边剥着篮里的豆子,一边和家官商量给“百岁婆”祝寿的事。百岁大寿哦,人生能有几个百岁?又有多少人能活到百岁?无病无灾,儿孙满堂,福禄寿喜,他们曾家,算是占满了。这样的大福报,若不好好庆贺一番,岂不辜负了上天的恩赐?

“几个孩子都通知了,喜福、喜康、喜慧都说好了,都回来。喜福要把他的儿子带回来,这是我们曾家的第五代了,喜福的儿子一回来,‘百岁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五代同堂喽!还有喜慧,要从美国回来,她那个新婚的丈夫也和她一起回来。我真想见见那个人呢,只晓得他也是客家人,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华侨,比喜慧大十岁,家里是做生意的,自己也在一家大公司做高管,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他们结婚的时候都没能回来,实在是太遗憾了。还有喜康,我们曾家最不听话的傻崽,向来牛牛拗拗的,你说东,他就偏要说西,一说到他,我就头痛。不过,这次他倒顶和顺的,二话唔说,答应回来给婆太祝寿,还答应把他那个女朋友带回来……总之,孩子们都能赶回来的,是个大团圆了。”

“这可太好了!——还有亲戚们,也都请一请吧。老话说:七十唔留宿,八十唔留餐,从前,人要是活到七老八十的,那就得跟阎王爷打照面了,哪里见到过百岁寿星啊?这回我们是要好好庆祝庆祝,要办个真正的家庭大聚会,不请外人,脉个(意什么)领导、朋友的,就不要搀合在一起了。”瑞华的家官被她的话鼓动着,一脸的兴奋。

“我也是这样想的。婆太的生日是二月中旬的,我查了日子,正好是春节期间,那些上班的人请假回来就很方便了。百岁寿宴,要办就办得隆重一些。到时候,就在我家那个‘新客家饭店里好好办它几大桌。我停业几天,孩子们就在我那儿吃,那儿住,等他们都走了,我再开业。我也跟堂哥继善打过招呼了,他们一家人到时候都要请过来,也都住在饭店里。这些年,可真是亏了他,乡下的祖屋亏了他照应,‘百岁婆也亏了他照顾——”

曾丰庆点头道:“好,好,什么事你跟继志商量着办就行了。反正百岁大寿,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了,不能饭汤浆衫的——浆袖(将就)。大寿做完了,我还是想把‘百岁婆留到身边住。她这么大年龄了,还住在乡下,路虽然不远,我也能时常回去看看,但到底还是让人不放心啊。”

“可不是嘛,这老太太可真是倔强呢!上回到我家只住了一个星期,就唠叨着不习惯,要回祖屋住。——这次,说什么也不放她回去了。”瑞华提起这事,还有点气鼓鼓的样子,心里憋着股委屈,就像自己的好意被白白辜负了一样。

说话间,一个身材略显矮胖、圆圆鼓鼓的老太太,哼着歌进了门。瑞华见了她,起身打了个招呼:“阿妈,你今天心情怎么这样好?”

“你猜我今天在公园里碰到谁了?是你阿爸从前的好朋友老廖。他和一些人在镇上开了个山歌培训班,专门收一些孩子学唱山歌。他想请我们这些会唱山歌的老人,经常去给孩子们教教课,当当老师。老廖说,山歌是我们松口的一绝,他不想这么好的山歌在年轻一代人身上失传了,所以想从娃娃抓起。”

瑞华知道,家娘高彩英年轻时是个文艺爱好者,嗓子好,会唱歌,经常登台表演。她的声音又甜又润,还能推陈出新,自编歌词,在单位里很有点名气。退休后,她也没闲着,经常和一帮老龄妇女相约,到江边的凉亭里唱山歌,自娱自乐。前几年,她还参加了市里的山歌协会哩。

家官曾丰庆插话道:“这事我听老廖提起过。他那个培训班都是一班热心人捣鼓起来的。还有一些海外华侨的捐款。‘自古山歌从口出,哪有山歌船载来,口,就是指我们松口。厉害吧?自古山歌从口出,这是多么大的口气,多么响的名号啊!传说中我们松口的歌仙刘三妹,就是在对歌中,用这么一句歌词,把迂腐的秀才给对下去了。你们都晓得广西的那个刘三姐喽,拍成了电影,家喻户晓,但民间有一传说,说是我们松口的刘三妹,去了广西,长大就成了刘三姐了。这在广西的史籍上都有记载的,说刘三姐是从广东迁来的善歌女子。”

歌仙刘三妹的故事已经被家官说过多次,瑞华早就耳熟能详了。她笑着打断他:“阿爸,你又来了,这个故事你都说了多少遍了。”

“你阿爸呀,一辈子做老师,做习惯了,经常把我们都当成他的学生了。”家娘也顺势挖苦了一下老伴。

家官倒没生气,他乐呵呵地回应道:“能做我的学生,那是你们的福气呢。当年有多少家长都想把孩子塞到我的班上来。”

家娘连忙点头道:“你阿爸这倒没夸张。在松口中学,你阿爸绝对是道标杆。他这辈子最骄傲的,恐怕也就是这件事了。”

傍晚,儿子曾继志回家吃饭。这是个浓眉大眼、面庞精瘦的中年人,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两鬓有些花白,但腰板依然挺拔。他的眼睛眨动得很快,说话办事的节奏也比一般人快半拍,显出一种他这个年龄不常见的机灵、活跃。不过,这天,他看上去有些疲惫,微微皱着眉,吃饭的时候也没怎么说话。吃完饭,媳妇洗碗收拾,家官家娘上楼看电视新闻去了。

瑞华轻声问丈夫:“账目核算过了?”

“嗯。”

“怎么样?”

“亏。”

“几多?”

“还行吧。几万块。跟我想象的差不多。”继志犹豫了一下,低头嘟囔了一句。

“那公司还要开下去吗?”瑞华停下了手中的家务。

“再等等吧。饭店的生意还行。高档菜都不做了,就推些家常菜,菜价也降了,客房的价格也打了折,没多少钱赚的,先维持一点人气吧。”

“我看,你还是把旅游公司先关了吧。你以前做的那都是对公的生意,不接散客的,这几年,国家整顿得很厉害,对公款旅游的事管得越来越严,谁还敢顶风违纪呀?如果转去做散客生意,你这样一个小旅游公司,又怎么竞争得过那些大企业呢?谁出去旅游,不是冲着那些品牌过硬的大旅游公司报名的?我觉得你应该早断早了,立即止损。”

继志低着头,一声不响。

“你不要再愐七愐八的了。我觉得,国家这次是动真格的。”瑞华见继志还是不吭声,就又追了一句,“你得闲和你阿哥商量商量,他是官场上的人,对国家的这些政策,把握得肯定比你清楚。”

“公司的事,你可别跟爷娘说。”

“我知,这事还用你提醒吗?”

“那我走了。”

继志匆匆走到院子里,上了一台大半新的“北京现代”。他还要回到自己的“新客家饭店”去过问一下。那是他开在镇中心位置的一家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饭店,三层的临街铺面。一楼经营餐饮,二楼设有几间包房,剩下的几间房和整个三楼,装修成旅馆标准间的样式,对外经营旅店生意。继志还有一家小旅游公司,做的是公务旅游,接的都是熟客朋友介绍的生意,很少接散客的,本来只在一楼设有一间小小的接待室,可是生意每况愈下,近些日子已经完全接不到生意了,他干脆就把接待室给关了。

继志往常都是在自己的饭店就餐的。他要上上下下的打点、关照、督促、应酬,这么多年来很少在家里吃饭。近来国家推行廉政,对公款消费、公款旅游之类的事控制得特别紧,还处理了一些官员顶风违纪的事例。这股风从上面一直吹到了基层,继志的生意因此大受影响,几乎有点苟延残喘、日薄西山的感觉了。从前,晚餐时分是他饭店最忙的时候,红火的那些日子,连他这个做老板的,都要亲自上茶、上菜、开单、记单。如今他已经辞退了好几个服务员了,还是显得清闲。一晚上就那么两三桌,还是家常小菜,连一瓶高档的好酒都卖不出去,他也就懒得亲自照应了。他一般是回家吃完饭后,再去饭店转转看看。

他想:在商海里打拼了这么多年,有起有伏的,自己也算是久经考验、见惯风云的老手了,但这次的情况,似乎与从前都不一样。他是不是真的到了要壮士断臂、另谋生路的时候了?

一弯窄窄的月亮升上半空,天高风清。路灯辉映下的古镇,车稀人少,显得有些冷清、单薄。继志把小车停在饭店附近的一处空地上。熄了火,他没有下车,只是靠在座椅上,抽出一根香烟来。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又一口。等一根香烟吸完之后,他就决定了。他给自己的阿哥、那个在省城做文化厅副厅长的曾继文,打了个电话。

他们曾家养了三个儿子,继文老大,继志老二,继远最小,并无姊妹。全是草,不长花。阿爸曾丰庆是解放前的高中生。解放那年,松口镇上最有渊源和影响的松江中学,与另一所在抗战期间避难迁来的国光中学合并,成立了松口中学。次年,阿爸刚好高中毕业。当时学生猛增,师资严重匮乏,阿爸因品学兼优,被母校松口中学看中,留校在初中部当了一名老师。几年之后,他经人介绍,与镇上一名小学老师喜结良缘。这就是他们的阿妈高彩英。一个教中学语文,一个教小学语文,在松口镇上,这也算是令人羡慕的教师之家了。

客家人原本是从中原迁徙而来的,多为门户清高人士,可谓“衣冠南迁,书香门第”,在他们的文化意识里,一直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南迁赣闽粤后,面对万山重叠、交通闭塞、虫媒猖獗的瘴疠之乡,他们更是强化了这种“唯有读书才有出路”的理念。恶劣的生存环境,不利的地理条件,使客家人的发展受到了不少的羁绊,他们唯有发奋读书,学而优则仕,争取科举入选,金榜题名。再贫苦的家庭,父母捏紧了喉咙口,抽紧了裤腰带,宁愿卖谷卖猪,也要供儿女上学读书。按照客家人的土话就是:“卖掉屎缸迹,也要给儿子斗眼眼。”何况,曾家的这三个兄弟都是闻着粉笔香出生的,爷娘对他们的希望只有一个,那就是读书,读书,再读书。

几个孩子至今仍记得,小时候睡觉前,阿妈总爱哼着一首山歌哄他们入睡。可是,她哼的并不是客家女人都爱唱的那首老歌:“月光光,秀才郎,骑白马,过莲塘……”而是:“春天采茶茶发芽,我家儿郎快长大。用功读书成绩好,不是博士就专家……”

这首歌,三个孩子从没有听别人唱过。后来长大了,他们还特意问过阿妈。阿妈这才说,那是爱唱山歌的她,根据一首老歌,自己信口编的词儿。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个人命运在历史的长河中,那只能是沧海一粟,再怎么折腾,都如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曾家的三个孩子生不逢时。“文革”爆发时,继文正读高小,继志正读初小。两人后来虽都升了中学,但那时学校已不正经上课了,孩子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搞批斗,写大字报,写决心书,要不就是去工厂农村学工学农。家里的一些藏书,都被他们当成“封、资、修”的毒品,给一把火烧掉了。那时,知识不仅无用,而且越多越反动。谁见了知识,都像躲避粪坑一样,捏着鼻子绕道走。初中毕业后,两人响应号召,相继来到河源的国营农场做了插队知青。路途离家虽然不太遥远,但生活的轨迹毕竟是岔到了另一条路上了。家里只剩下最小的继远,他因是六十年代初出生的,受的冲击较少,算是勉勉强强一直把书读了下去,直到参加高考,考上了一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后又分在梅州市最著名的东山中学,当了一名老师,总算是子承父业,把这一星烛火,传承了下去。

而继文和继志,同样去修地球,命运却大为不同。继文赶上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班车,他成功地考入省城某重点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省城,从小职员做起,直到官至副厅。继志的功课则耽误得太多,基础太差。他一直在乡下务农,上调回到镇上后,只得做了待业青年。后来下海经商,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当初爷娘总觉得自己的二郎继志没能念上大学,是个终生的遗憾,可是没想到,临老了,陪在爷娘身边尽孝道的,倒是这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儿子。那两个儿子,虽然都如愿上了大学,但一个留在省城,一个留在市里,对爷娘的照顾就算有心,也是无力的。这么想的时候,两位老人的心情就莫可名状地复杂起来。唉,人人都盼儿女有出息,可是越出息,也就离爷娘越遥远。到头来,往往是那个没给爷娘带来什么光彩的儿女,反而做了爷娘的贴身衣衫。可是,即便如此,做爷娘的,哪个不巴望着自己的儿女有出息呢?这人间,到底上演着多少这样情与理的悖论啊!做人的难处也正是体现在这些悖论的地方吧?

想想命运这东西,还真是“十个指头有长短,荷花出水有高低”的。只是,高有高的风景,低有低的乐趣,就看你会不会自得其乐、随遇而安了。

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继志从店里返家了。

爷娘还在楼上他们自己的房间看电视,是那种一集连着一集、只要看进去就拔不出来的家庭肥皂剧,婆婆妈妈,家长里短,仿佛一兜子香喷喷的瓜子放在眼前,你只能下意识地一只只嗑起来。嗑了,也只是一种无聊的消遣,但不嗑,你舌头上的味觉细胞就会提出抗议。阿爸原本对这种鸡毛蒜皮的电视剧是没有兴趣的,除了时事新闻,他最喜欢看的,就是纪实频道的专题片,什么人物传奇、科学探秘、历史档案之类。不过,阿妈喜欢看电视剧,尤其是那种描写百姓生活的电视剧。为了电视节目的选择,老两口从前倒是争过,吵过,交易过,谈判过,但两人谁也不愿意走到楼下的客厅,去另一台电视机上,自主选择。他们宁愿腻在一起,看一会儿你中意的,再换一个我中意的,斗几回嘴,再发几声怨,似乎这样的小磕碰,也是生活中的大乐趣。

后来,继志明白了,爷娘在很多事情上其实都喜欢这样的,明明可以快刀斩乱麻地解决,却偏偏要叽叽歪歪地纠缠。从没有听他们说过爱,他们的爱,似乎都是用这样一种抱怨的话语给包装了起来,仿佛爱是一个让人羞惭的裸体,只有穿上了板正的衣裤,才能示人——哪怕这个人是他们自己的孩子。

继志也是上了年纪之后,才慢慢地懂得了爷娘之间这种微妙的感情表达方式。从前,只要爷娘一争吵,他就会像个公正的法官似的,迫不及待地站出来,要不偏不倚地主持公道。他想手起刀落,片叶不沾,可是爷娘并不领他的情。他的刀总像斩在水上,抽刀断水水更流。后来,继志知道了,其实,夫妻间哪有什么公道可讲?都是周瑜打黄盖,你情我愿的。若真到了要主持公道的时候,怕是离分道扬镳也不远了。像他的爷娘,他们以怨说爱,说了一辈子,纠缠了一辈子,也是其乐无穷的。

继志回家的时候,妻子瑞华正在客厅里擦地板。这是瑞华多年的习惯。一天的事情再多,人再累,上床睡觉之前,瑞华都要将家里的卫生彻底清理一遍,台子要抹过,地要擦过,垃圾要清理过——从结婚后的第一天起,瑞华就将这些事情承包了下来,像个被安了固定程序的机器人。从前他们住的房子又小又简陋,他们的饭店也才起步,瑞华那时整天都要在店里帮忙张罗,手脚不停,跑前跑后的。然而就那么忙,那么累,瑞华无论多晚回家,也还是要打扫完房间才睡觉的。继志每每想起这个,就觉得自己的老婆真是个铁打的人。她里外一双手,在任何情况下,咬着牙,拼着命,也要把一切摆弄得清丝水滑的。在这一点上,她像极了“百岁婆”饶氏。都是那种典型的客家妇女,看上去仿佛是一湾波澜不惊的浅水,可是却蕴涵着深不可测、水滴石穿的力量。当几十年的岁月流逝后,你方能体会到她们那种比石头还要坚硬的品质。

上床之前,继志坐在沙发上泡了杯功夫茶。他一边慢悠悠地烧水,烫杯,洗茶,一边想着自己的生意。继志对喝茶很有些讲究。他不好酒,烟瘾也不大,就是对茶有要求,而且要求还不低。地处山区,云蒸雾绕,这里是个出茶叶的地方。加上此地远离都市,生活节奏缓慢,大家也都习惯了饮茶、品茶。日子久了,喝茶就喝出了门道,也喝出了茶瘾。没事往哪里一坐,唇齿间就有了一种对甘苦夹杂、寒香绵长的茶味的向往,若隐若现,不绝如缕的。饮茶,也就到了一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美妙的境界了。再平常的日子,有了茶的浸润,似乎就被绕上了一道缥缈的云雾。

继志已喝到第三泡了。瑞华走过来说:“真没想到,这次跟喜康通电话,我发现他好像变得懂事多了,我说什么他都听着,我提到夏安琪,他也没说什么,还一口答应把夏安琪领回家来。哎,我说,继志,这回我们可得加把劲了,再推一把,把‘百岁婆搬出来,趁着寿宴就让他们把婚给定了,争取今年就让他们结婚成家。”

“哦?——孩子们的事,我看还是让孩子们自己决定算了。大人要是干涉多了,他们反而会有逆反心理的。”继志正在考虑自己的事情,冷不防听瑞华提到儿子,头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就轻描淡写地跟了一句。

“怎么是干涉?我看就是你这种态度,才把喜康给惯坏了。哪个三十出头的阿哥还不成家?人家喜福只不过比他大几个月,可是人家儿子都两岁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喜康这样子,要是放在过去,那可明摆着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不肖子孙了!”提起儿子结婚的事情,瑞华就憋着一肚子的火气。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现在在北京工作,什么都不靠爷娘,我们再如何着急,那也不能去北京把他给绑架了吧?儿大不由娘嘛,你就看开一点。我们家喜康还算好的,人也挺争气的,也没给爷娘惹什么祸事,就是个性强些。后生人嘛,都有后生人自己的想法。”继志知道瑞华最操心的就是自己儿子的婚姻大事,这是她的心病。为这事,她和喜康不知闹过多少次了。喜康的脾气也很倔强,在这件事情上就是不听阿妈的主张。从前一提这事,他就说,自己要先立业再成家,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也一直没找女朋友。他阿妈见此,赶紧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他探亲回家的时候,还硬逼着他去相亲。结果,娘儿俩总是搞得不欢而散。

前几年,喜康终于承认自己有女朋友了,叫夏安琪,还把女友的相片带回来给爷娘瞧过。那是个非常靓的细妹,眉清目秀,白净高挑,仿佛是哪个电视剧上的女明星,好得人惜的。瑞华简直有点喜出望外,她把自己没舍得戴的一只藏了很久的玉镯,寻出来交给了儿子,兴冲冲地让儿子早点把细妹领回家来,早点把喜事办了。可是,没想到,喜康那边却一直没有动静。他先是说自己太忙,事业要紧,想晚几年结婚。后来被催急了,才说人家夏安琪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瑞华对这个细妹便没了好印象。她再三提醒喜康不要被人家细妹给骗了。长得那么好看的一个细妹,别是跟自己的儿子嬲一场的吧?可是,她一提这个,喜康就彻底厌烦了。他总说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不要爷娘管。娘儿间因此埋下了炸弹,一谈就炸。这回,瑞华还真没料到,喜康能那么痛快,一口答应把夏安琪带回家来。一切看来似乎又有了转机。

“继志,你可别跟我搬什么大道理,无论说到哪里,这‘三十而立,都是天经地义的。老话说,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哪个人能孤条条地过一生?喜康三十出头了,还没有结婚成家,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我们做爷娘的,都有一份逃不掉的责任。这次你一定要听我的,一定要给喜康添些压力。孩子糊涂,我们不能跟着一起糊涂。这是该打卵见黄的事情,不能由着孩子的性子,任他自己胡来。他还能再耽搁几年呀?你那个脑瓜喔,不要像四丈八个龙船,转唔过弯来哩!”瑞华连珠炮似的对老公说着。

继志见老婆认真起来了,只得不断地点头:“好,好,就听你的。不过,我们也要讲究方法,不能把孩子给逼急了。大家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商量。”

“那行。到时候,我在前面卖生姜,你不要在后面喊不辣就行了。”瑞华的口气终于和缓下来。

忙碌了一天,躺到床上。瑞华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阿火什么时候回来呀?你借给他的那些钱,到底能不能收回?这都到年底了,利息就算了吧,先把本钱要回来再说,就当我们花钱买教训了。”

几年前,继志的“发小”阿火,跟几个人合伙去内地开矿,资金不够,他到处借款,就找到了继志。继志的饭店自开张以来,阿火和他的一帮小兄弟没少来捧场,从前有几个小流氓到饭店捣乱的时候,也是阿火出面帮他摆平的,阿火还给继志介绍过不少的客户,所以,当阿火向自己张口时,继志就不好意思多说什么了。阿火也说了,兄弟是兄弟,钱是钱,不能让兄弟吃亏。他给继志打了张借条,六十万,借期三年,年息五厘,按年支付,跟银行利息差不多。

一年后,春节的时候,阿火回来了,给了继志三万元利息,说是他的煤矿马上就要出煤了,按照现在煤炭的行情,他一年下来,就能把继志的借款还清。继志见他满面春风,豪气依旧,便客气地说,自己的钱放在银行里也是存着,放在他那里是一样的,不着急。

可等到第二年,阿火回来的时候,口气就不同了。他交给继志两万元利息,说,对不起兄弟,他的煤矿遇到了政府关停小煤窑行动,许可证一时半会还办不下来,现在是偷偷地在采煤,风险很大,他还在跟那些办证的官员搞“公关”,正是大把用钱的时候,差的这一万利息明年一定补上。

继志也是在商海里摸爬滚打的人,知道生意场上风云变幻莫测,朝晴暮雨的情形多得很,便强调了一句,六十万,你借三年的嘛,明年才到期,到期时,本金和利息一起付就是了。阿火一个劲点头,知道,知道的,借了兄弟的钱,更是领了兄弟的情呢。

到了第三年,阿火没有回家了。他只给继志发来一条短信:“出了个小事故,请志哥原谅。给我点时间,钱一定会还上的。”

继志那年春节的时候,特地去阿火家,想给他的爷娘拜个年。阿火在家的时候,仍带着老婆孩子,跟自己的爷娘住在一起。阿火的爷娘也是看着继志长大的。小时候,继志与阿火亲密得可以共一条裤子,彼此都在对方的家里留过宿,吃过饭。

继志提了一只包装得很漂亮的水果篮,打算跟阿火的爷娘坐下来好好聊聊,从他们那里打听一些阿火的确切消息。

没想到,刚走到阿火家的院子,只见有十几个人在他家的门口,大呼小叫的,有人在往外搬东西:电视机、电冰箱、电脑、硕大的瓷瓶。阿火年迈的爷娘一边流泪一边给人不断地作揖,花白的头发随着低下的腰身,一掀一掀的,“你们再等一等吧,我们家阿火不是耍赖的人,他有钱是一定会还你们的——”

继志赶紧一闪身,躲开了。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那两个哭泣的老人。

回家之后,他对瑞华撒了个谎,说自己见到阿火的爷娘了,他爷娘说,阿火生意忙,过些日子就能回来还钱的,阿火借了他六十万的事情,他爷娘也清楚得很,可见阿火从头至尾都没有想骗人的。

瑞华只得叹叹气,无奈道:“难怪别人都说,借钱时是孙子,借到了就变成大爷了。”

继志没说什么,只是一再叮嘱她,这件事,千万不能让自己的爷娘知道了。六十万,对于他们那一辈的人来说,是个吓人的数目了,他们攒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攒得到的。

这一等,又快是一年过去了。有一段时间,继志也沉不住气了。他给阿火打电话,阿火要么不接,要么支吾着说,手头实在太紧,让他再等等。继志只好厚着脸皮,发了无数条短信,说自己的生意很不景气,非要动用到那笔钱不可了。可是阿火一直不回他的短信。到了后来,继志就顾不得兄弟情分了,干脆撕破脸皮,略带威胁地发了一句话:你如果实在还不出这笔钱的话,我可要找阿嫂和侄子要了。

阿火这才陆续地给他汇了几笔钱,一万,两万,三万的,一共是十一万。加上从前的利息五万,也就是说,至今他才还给继志十六万元钱。——六十万借出去,几年后只有十六万还回来,这是什么鸟事啊?!

按照阿火一再的保证,这钱他是一定会还上的。可是,即使阿火还完了他的钱,这事就这样了结了吗?多少个夜晚,他继志辗转反侧,在尴尬、焦虑、担心、怨愤、矛盾、猜疑中度过,这些让人窝火、恶心的伤痕,什么时候才能在继志的心头淡化掉呢?这笔借款给继志所带来的无形的伤害,难道不是一笔更大的损失吗?难道生活真的要把人心里残存的一点温情和信任,都他妈的消灭干净吗?!

继志翻了个身,把后背对着老婆,嘟哝了一句:“你不要再催了,我一直都在催他。阿火到底也不是骗子,他的爷娘、老婆、孩子还不是住在这里?前一向,他还跟我保证了,过年前再给我汇一笔钱的——哎呀,我要眠了,这事只能慢慢来。”

瑞华见丈夫不愿意多谈,想想也没得什么好办法。睡意袭来,她也翻过身去,不再说话。

第二章 圣诞

柑子跌落古井深,一半浮来一半沉,你系沉来沉到底,莫来浮起动郎心。

——客家山歌

作为北京一家大型广告策划公司的业务总监,年末岁初是曾喜康最忙碌的时候。老客户的维持、答谢;新客户的拓展、敲定;还有这个年会,那个总结,此处联谊,彼处抽奖,这些年终的策划活动,公司一般也承接了不少。总之,赶不尽的场,出不尽的秀,露不尽的脸,跑不尽的腿,操不尽的心。按喜康自己的话就是:到了运动员决赛、名角压轴、明星走红毯的时候了,一年的成败关键就在此一季了。

不过,今年,喜康的压力减轻了很多。

一是国家推行节俭政策,要求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一律精简会议,特别是一些排场大、花费大的联谊性质的活动,能免的则免,不能免的,也改成了简约朴素的茶话会之类的形式,喜康他们承接的大型会议的业务,就基本接不到什么活了。而他们自己的公司,虽是私营企业,国家管控的力度不大,不过他们也会跟着形势和政策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每年年终都要举办的一次大型的有文艺表演的答谢会,就取消了,改成了一次简单的表彰会。这种事情执行起来,对于一直操办大型活动的喜康来说,算是小菜一碟。

其二,喜康他们公司今年代理了一家饮料公司的广告,原本也是平常的操作,他们跟一家省级卫视合作,让这家饮料公司的一款新产品,取得了该卫视台一个电视竞赛栏目的总冠名权。没想到这个栏目在全国爆红,创下了收视狂潮,一下子将产品打响了,该饮料遂成了全国饮料市场的一匹黑马。从当初他们投入的广告费来说,他们获得的市场回报是不可想象的。这样完美的案例,几乎能作为经典,写入广告业的教科书了。因此,没有多少悬念,这家饮料公司已经跟喜康他们公司签下了未来三年的全球广告代理合同,每年的代理额都在亿元以上。更没想到的是,由于这个成功得爆棚的案例,喜康他们公司的口碑和名气,在业界也一炮而红,成为众多商家和企业争相合作的对象。为此,他们明年的客户来源,也不用主动出击了,那些请他们做广告代理的商家,已经排着队,投怀送抱地伸出了热情的橄榄枝。

这才叫,一活全活,一赢全赢呢。而现在的社会,又是一个赢者通吃的社会。

圣诞前夕,喜康接到了阿妈从松口镇老家打来的电话。她说明年二月中旬,大家计划着要给你婆太(指曾祖母)操办一场百岁大寿的盛宴,那时候又恰逢春节长假,希望所有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们,都务必赶回来团圆。对于这样的邀请,喜康没有拒绝的理由。原本他还想趁着春节假期,和女友夏安琪去巴西过一个异域风情的节日呢。看来,变化永远比计划快。婆太的百岁寿辰,无论如何,他也是要到场的。

说起喜康的婆太饶氏,那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呢。小时候,他就听阿爸说过她的一些故事。那些故事对于喜康来说,就像是电影里的传说。

婆太的祖先据说是在唐末五代间,为逃避战乱,从北方中原一带移居到赣粤闽交界处的山区的。从此,他们开荒种地,以孝悌、耕读传家,团结同宗同族,建造了让宗族亲属住在一起的围龙屋,克勤克俭,在荒僻的岭南山区慢慢地扎下了根。他们被当地土著称为“客家人”。经过宋元明清数代,不断有汉人从陕、晋、冀、豫、鲁等地迁徙到岭南地区,他们代代繁衍,根深叶茂,让那一片原本荒芜贫瘠的“南蛮之地”,变成了首屈一指的客家人的聚集地。婆太就是地地道道的客家人的后代。

婆太的阿爸是梅县松口镇附近的农民。他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和四个女儿。那么多的孩子,无法养活,他就让接生婆在马桶里先后溺死了两个女婴。婆太和她的一个小妹被幸运地留存了下来。

婆太的童年——不,她没有童年。她刚刚才会走路,就开始跟着哥哥去砍柴,去拾粪了,她还要照看幼小的弟弟和妹妹。因为要上山,要下田,她也像所有的客家妇女一样,从没有缠过脚,在十岁之前,她也从没有穿过鞋子。这让她长成了一双男人般坚硬粗砺的大脚。

九岁那年,她被阿爸领到一户曾姓人家,当了曾家的童养媳。曾家也是旧时从中原迁移而来的客家人,遵从着雷打不动、代代相传的客家风俗。而在曾家送给饶家的聘礼中,两盒从南洋带回来的虎标万金油,用大红的喜纸仔细地包裹着,显得尤为珍贵,稀罕。

曾家有几间土房几亩山田,家境虽谈不上富贵,尚属殷实。有亲戚多年前就跟着“大眼鸡”帆船,漂流到印尼做工,还有亲戚常年来往于家乡与南洋之间,跑水帮,做“水客”,转信带物,诚实可靠,在松口一带有些口碑。在曾家,婆太得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鞋子,那是比她年龄还小一岁的“小丈夫”穿旧的一双黑布鞋。

她十八岁圆的房。在此之前,曾家由于新建围屋,耗尽了家资,尚有小半房舍无钱完工,于是想让刚刚成年的小儿子去南洋谋生,积些钱财。花烛之后的第二个月,“小丈夫”就打点好行装,跟着“走水”的水客二叔,在松口镇最为繁华热闹的“火船码头”登船,沿梅江,入韩江,转汕头,换上一条“大眼鸡”帆船,漂流到南洋。他在印尼一家同乡人开的大商行里做伙计。没想到,这一去竟成永别。几个月后他不幸身染疟疾,加上水土不服,年纪轻轻就一病而亡。

第二年,十九岁的婆太,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喜康的祖父——曾丰庆。

也正是这一特别侥幸的“遗腹子”,成就了曾家的后代。婆太的肚子实在像家乡的土地,总能那么恰逢其时地创造出神奇。一叶开花,满树皆春。

然而,喜康答应了阿妈,心里却在犯愁:他该如何向自己那位美丽、高挑、向来我行我素的女朋友夏安琪开口呢?

夏安琪原本是喜康他们公司常用的一个广告模特。

喜康这样的位置,是不跟模特直接打交道的。他只敲定广告方案,具体怎样执行、选用什么样的模特、后期如何制作,这些杂事都交由手下的业务经理组织完成。他一般不会插手,不过,他会在制作完成后,对广告给出审定意见。

夏安琪拍的广告并不多,但最早拍摄的是为一款补水用的化妆品做的电视广告。画面上,她穿着一袭白衣,长发飘飘,赤足走在林间小溪旁,然后她漫不经心地在溪边的一块山石上坐下来,将脚伸进溪水里轻轻地拍打着。她一句话没说,先是背影,再是侧影,然后是拉远的模糊的身影。旁边配有一句画外音:回归自然的美丽。广告看完,喜康只问了一句:“这个模特是谁?”

旁边的策划介绍说,模特叫夏安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喜康评价了一句:“天外来客,气质女神。”

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喜康就被她深深吸引住了。他无法忘记她。有时,面对电脑,修改着各种策划文案,写着,写着,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白衣飘飘的年轻女子,像聊斋里的狐仙一样,朝他莞尔一笑,又倏忽不见了。这样恍惚的次数多了,他便有心策划了一次集体春游活动,不仅犒劳业务部门的全体员工,还特别邀请了公司聘请的所有模特。他选的地方是,敦煌莫高窟。其实,莫高窟他已经去过一次。选这个地方作为集体旅游点,是因为他暗藏了一点私心。他无端地认为,夏安琪的美,和莫高窟的美,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都有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感。再说,上次参观完莫高窟后,他就决心今后还要多来几趟。他觉得,这种可以称之为神迹的地方,去多少次都不会嫌多的。

这是他和夏安琪的第一次会面。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没有对她表示过多的热情。这次出行的大多是些蹦蹦跳跳的年轻人,而且俊男靓女们特别多,夏安琪在他们中间显得有些沉默和不合群。她似乎不太喜欢这种集体活动,经常在人群的角落里,拿着手机低头看着,并不想多结识什么朋友。对于喜康,她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并无交谈的兴趣。喜康自然也不方便对她太过热情了。

几天的旅程,他俩只在一次坐观光车时恰巧坐到了一起。喜康便装出无心的样子,和她随意地聊了几句。

“你是北京人吗?”他问。

“你看我像北方人?”她瞄了他一眼。

“不,我觉得不像。”

“还行,有点眼光,我是福建来的,南方人。”

“那你怎么来北京了?”

“全国人民不都往北京跑吗?你呢,你是北京人?”夏安琪反问他。

他笑了一下,觉得这个女孩说话很干脆,很直率,一副爱谁谁的样子,不像她的外表有那么一种说不清楚的神秘感。于是他说:“那我俩算是邻居了,我是从广东来的。”

“你,看上去倒不像广东人哦。”夏安琪一边打量着他,一边摇着头道。

“哈,你错了,你恐怕把广东人都想成了香港电影中那种操着粤语、皮肤黝黑、突嘴凹眼的人吧?在我们广东,还有不少客家人的,我们长得像北方人,说的是客家话。”

“这我知道,在我们福建,也有很多客家人的。——不过,我不是。”

“你是在北京读的大学吗?”

“是啊,我是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的,学的是工业设计专业。”

“什么?你是学理工科的?”喜康大吃一惊。

“没错,我中学时理科成绩好嘛,不过,我一到大学就知道了,我将来是不会从事这个专业的,纯属学着好玩,混张文凭。”

“喔——那你喜欢什么专业?像你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为什么不报中传、中戏或北电的表演、主持专业啊?”

“我对那些更没兴趣了。”

“你就喜欢模特这行?”

夏安琪不以为然地扫了他一眼:“谈不上喜欢,挣口饭吃。不过,这饭吃得轻松。要说喜欢,我喜欢的就是轻松二字。”

喜康还想说话,可车子已经开到了目的地。大家都唧唧喳喳地起身下车。他们两人也就没再继续交谈下去了。

这次旅行之后,喜康对安琪又添了更多的兴趣。她那坦率、直白和不在乎的样子,带着一种孩童的天真,却又含着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她是一个极大的谜。他不解开,就寝食难安。喜康的性格是遇强则强。一个细妹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他便也不想躲躲闪闪,端什么架子,顾什么面子了。他直截了当地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我想请你吃顿饭,说点事,时间、地点由你来定。”

她没有多想,给他回复了一条:“正好没事,今晚七点,蓝色海岸。”

第一次单独约会,安琪并没有刻意打扮。她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色衬衫,一条穿旧的牛仔裤,光脚穿一双白色的平跟凉鞋,身上只有两处是彩色的:涂了玫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和脚趾。她还是垂着披肩直发,素颜的脸,戴一副浅色的墨镜。

摘下墨镜,她对已经在包房里静候她多时的喜康说:“七点钟,我没迟到吧?”

“在你落座的这一刻,刚好七点。你分秒不差,没有哪个漂亮的姑娘比你更守时了!”喜康微笑着为她拉开座椅。

“哟,这么好心,请我吃饭,说吧,有什么事?”安琪大大咧咧地说。

“还是先吃了再说吧。”

“我知道了——那就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了。”

“嘿嘿,这件事,还真是非要你帮忙不可的。”

喜康笑了笑,话说一半就没再说下去了。他刚才等待她的时候,紧张得手心冒汗,坐立不安,既怕她失约,又怕见到她不知该说什么。没想到,一见面,安琪那种老友般的放松和随意,让他一下子舒展开来。他们开始像老朋友似的商量着点菜。

喜康发现,吃饭的时候,安琪也没有一点造作的样子。喝汤的时候,她大口喝完,意犹未尽,又添了一碗。吃鱼的时候,她很自然地拿手去剔除鱼骨头。等到烤羊腿上来的时候,她更是左右开弓地撕开了吃,毫无顾忌。

安琪见喜康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笑了:“你从没见过哪个模特儿,像我这么能吃的吧?——没事,没事,你不用为我担心,我怎么吃都吃不胖的。”说完,她调皮地向他撅撅嘴巴,用手卡卡自己的小蛮腰。

喜康真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被她这种没心没肺的样子给迷死了。那一刻,他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非她莫娶,死也要死在这个细妹的手心里!于是,他鼓足勇气对她说:“安琪,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挺好的呀。”

“哪里好呀?”

“哟,这是变着法子想让我夸你嘛,那好,我就满足一下你的虚荣心。你嘛,年轻有为,踏实能干,看上去既有活力又有定力的样子,算是青年才俊吧。”

喜康没想到安琪能给他这么高的评价,当下信心大增,就厚着脸皮问道:“那我好到能不能做你的男朋友呢?”

“什么?!”安琪瞪大眼睛,似乎在辨认喜康的话有多少玩笑的成分。

“安琪,我没有开玩笑。我今天请你吃饭,跟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就是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就喜欢上你。特别喜欢。我想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喜康一口气说完,他不看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还没有吃完的餐盘。

过了好一会儿,喜康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了,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发问:“那么,你是认真的了?”

“当然,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认真过呢。”说着,他瞄了一眼安琪有些羞涩的眼神。

“那好吧。我们就试试看吧。”

“你同意了?我没听错吧?——乌拉!”喜康叫了一声,跳到安琪的身边,突然一个弯腰,把她抱起来转了又转。

安琪等他放下自己,笑着补充了一句:“我只说试试看的,没说同意。将来一切后果,我可不负责任哦!”

“哎呀,我负责,我负责,一切都由我负责到底!”喜康没想到一切进行得如此顺利,激动得满脸通红,有些手舞足蹈了。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喜康和安琪已经交往有四五年了。其间也吵吵闹闹好多次,有几次都到了分手的边缘,但每到最后的时刻,总是喜康做了妥协。两人的最大分歧还是在结婚上。安琪明确向喜康表示,自己是不婚一族,做女友可以,做妻子一辈子都别指望了。

按她的话说,人为什么要结婚啊?以前是为了传宗接代,现在人口爆炸,不生孩子就是给地球节省能源,而且人活着,要面临那么多的痛苦,危险,要忍受那么多的孤独,伤害,我们哪个人能活得轻松呢?为什么还要再添个小人儿来世上受罪?那么,结婚是为了爱情吗?可是婚姻不仅给爱情加了一个索套,而且还把那么多跟爱情无关的人搅和进来,种种烦琐的生活只会耗散掉爱情,爱情的翅膀怎能在婚姻的牢笼里飞翔?或者,结婚只是为了给别人看?为了表示自己与所有的人一样,有圆满完整的家庭生活?这就更免了吧。她安琪做事向来我行我素惯了,她最怕的就是与别人过同样的生活了。人家议论就议论呗,嘴是长在别人身上的,她管不了,日子可是她自己一天一天要过的,管人家说什么呢?

喜康说不过安琪。娶她,她不愿意,离开她,更是他所不愿意的。生活就这么小波小澜地过了下去。安琪也还是做她的模特儿,不过,她变得更挑剔,一般小制作的广告、低档次的活动,都请不动她了。好歹她已出道几年,积累了一些人脉和名气。再说,她既然已经做了喜康的女朋友,也就不能不给喜康留面子了。毕竟他们都在同一个圈子里混着,有一些共同的朋友。但安琪并不想洗脚上田,就此告别自己的职业生涯。模特儿这行,来钱快,也不用动什么脑筋,如果不想大红大紫,实在是个开心自在的行业。

一晃,喜康就过了三十岁了。她仍是他的女友,仿佛是一匹美丽的、骄傲的、不肯被驯服的小母马。这匹马不知道要跑到什么地方去,更不在乎跑到任何地方。

喜康后来知道,安琪有个比较特别的家庭。她也算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了。当初,喜康见安琪开了辆保时捷的小跑车出来,吓一跳。他自己开的还是公司给他配的一辆别克商务车。哪有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模特儿,就能开这样的豪车?他怀着点忐忑问她:

“你的车?是自己的?”

安琪白了他一眼:“别担心,我可没被什么大款包养。这是我爸送我的毕业礼物。”

“哇,你不要吓我哦!你爸到底是干什么的?”喜康惊得眼珠子都要落下来了。

“我爸嘛,做生意的呀。房地产生意,这年头最暴利的生意,他这个衰人,算是走大运了!”安琪不以为然地说。

“什么?你骂你爸是衰人?你还开着他送的豪车喔!”

“怎么啦?他送的,我不要白不要!——可是,他就是个衰人,最衰最衰的人!”安琪突然像个孩子似的,任性地叫起来。

后来,喜康才渐渐从安琪的嘴里,从她一星半点的零碎叙述中,拼凑出她家里一些大概的事情。

原来,安琪的爸爸在做房地产之前,是做家庭装修的。他是个小包工头,但电工、水工、木工、泥瓦工之类的活儿,他也全部会做,哪个工种少人,他就顶上哪个工种。而安琪的妈妈除了在家干家务,带孩子,也要打理订货、发货、运货这些事儿,人手特别紧张的时候,她自己还要去给人家贴墙纸、安地板。当初,他们夫妻两人积攒下的每一分钱里,似乎都包含着一种浓浓的汗水的酸味。

在安琪的童年记忆中,她觉得,自己的父母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最忙碌的人了。他们每天从外面回家的时候,头发丝里都夹杂着厚厚的白灰,像堆了一层雪,身上隔老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汗馊味,衣服鞋子上也是石灰和泥点斑驳。作为幼小的孩子,安琪唯一能为他们做的,就是听话,不淘气,乖。

渐渐的,安琪的爸爸接到的工程就越来越大了。终于,他成立了自己的装修公司,买了车,买了房,他们的日子从容了很多。从那时起,安琪的妈妈就退回到家庭里,一心照料家务,完全不需要在外面打拼了。安琪觉得那段日子,是她最安心最快乐的日子了。妈妈每天开车接她上学放学,做好吃的菜给她吃,每个周末还送她去上舞蹈班、钢琴班、英语班什么的。而她因为个子比同龄女孩高,长得又漂亮,经常被妈妈打扮成小公主的模样,从头到脚都装饰着精美的蕾丝花边,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

可是,她爸爸却离家越来越远了。他在生意中结识了几个特别有权势的人,帮他们免费装修,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又找到银行贷到了一大笔款,拿下了几块位置不错的地皮,做起了房地产生意。结果,在几年的时间里,他的财富就不可思议地暴涨起来,比吹气球快多了,几乎像是原子弹爆炸。从那时起,她爸爸就不是一个到处给人点头哈腰的小老板了,他慢慢地就成了一个傲慢内敛、受人吹捧的大企业家了。也就是从那以后,爸爸就不爱回家了,直到他在外面又买了一栋别墅,养起了别的女人。他很少回家,回家就和安琪的妈妈吵架,砸东西,嚷嚷着要离婚。

有一次,安琪还亲眼看到爸爸把妈妈一脚踹到地上,恶狠狠地骂着:“老女人!死婆娘!你不离婚,就等着我把你治死吧!”他还想抬脚踹躺在地上的妈妈。一旁的安琪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死命地抱住爸爸的腿,边哭边叫道:“别打了,别打了!你要打死妈妈,就先把我打死吧!”那一刻,她看到爸爸的眼睛,红红地鼓了出来,真像要吃得下人似的。安琪身上的每一根汗毛不禁都竖了起来:面前的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呀?是她的爸爸吗?

安琪的妈妈没过多久,就真的死了。她是割腕自杀的。在这之前,安琪的妈妈精神似乎出了些问题,她一直在吃药。她经常抱住安琪无来由地大哭,说自己的心太痛太痛了,好像被人剜去一样的痛。后来发展到疑神疑鬼,总觉得有人要迫害她,走在路上就说有人在跟踪她,过马路碰到一辆小车开来,就说这车是要撞死她的。只要安琪的爸爸在家,她就不喝杯子里的水,而只喝未启封的矿泉水。她对安琪说:“你爸爸这人心可狠了,他一直想要离婚,我坚决不离,他就想暗害我,把我害死了,他好娶别的女人。你不知道啊,男人的心有多硬多冷啊,他们的心都是石头做成的……”

有一次,安琪见到妈妈,坐在沙发上一张张地数钱。那些钱塞满了一只大大的旅行箱。她告诉安琪:“我把存折上的钱全都从银行里取出来了。你爸爸将来要玩什么鬼,我就不怕了。钱比人好啊,可靠,实在,一张张地看得见,摸得着,不像人,人是会变的,人会变成鬼的,会变得比鬼还可怕的……”妈妈说这话的神情,让安琪想起来就害怕。她也是从那时起,觉得妈妈的脑子是真的出问题了。妈妈的目光里有一种精神病人才有的独特的光亮,像是一道惨白的惊恐的闪电。

——妈妈是在安琪刚考上大学没多久就自杀的。安琪从学校赶回来,看到了在医院里蒙着白布的妈妈,还有她手腕上那条像剧毒的血蜈蚣一样恐怖的伤口。安琪扑到妈妈的身上痛哭起来,可是哭完了,她又觉得,这样的结局对妈妈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失去了妈妈,安琪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便成了一个孤儿了。地地道道的孤儿。她和爸爸的联系,就是一张银行卡的卡号。隔几个月,爸爸会把她的生活费打进她的卡里。虽然安琪觉得爸爸在妈妈去世之后,对自己似乎添了一些愧疚和补偿的心理,可是她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他的钱,她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他借此想弥补什么的心思,那就没什么客气了,一概免谈!

这个衰男人,把妈妈给逼死了,把一个原本可以很幸福的家庭给毁掉了,特别是把一个女孩子心里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美好想象给粉碎了。世界是什么呢?安琪觉得,世界就是他妈的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垃圾场!百无聊赖,又脏又腥,臭不可闻,可是,人人都还在装模作样地生活在其中,痛苦埋在心里,笑容秀在脸上,吃了苍蝇还要假装美味,吞了鼻涕还要装作开胃,嘴上抹着蜜,心里藏着毒。活着,就是最大的不幸,最大的不堪!若要让安琪在这样的世界上,和大多数人一样,找个男人,成个家,养个孩子,煞有介事地做个所谓的成功幸福的小女人,那真是他妈的脑子进水,猪油蒙心了!

别看安琪的外表还像个大大咧咧的孩子,其实,她觉得自己的心早已百炼成钢,冷硬似铁了。人生行到此处,倒有了坐看云起的洒脱。好像一个人过着的是别人的人生。

二○一二年的圣诞节没赶上周末,不放假,所以,喜康就跟安琪商量,将圣诞节的安排提前到周末过。这也没什么不可。对他们来说,圣诞跟耶稣降生没多大的关系,管他是哪天降生的呢,过这样的节日,无非是找个理由放纵一下,闹一场,“嗨”一次。对,就是要“嗨”!再说,圣诞的节日气氛早在进入十二月份就开始了。商家早早推出了各种圣诞打折的优惠活动,各种圣诞商品也早就出街铺陈了,满大街都点缀着小红帽、小红靴、小松树、小铃铛,布置得像在过童话节。喜康因为今年的业绩骄人,心情大好,没事都在哼着小曲,见到下属就随口开声玩笑。在如此愉悦放松的状态下,他早早就查好了日子,定好了宾馆,要带安琪到周边的山乡,来个闲云野鹤般的自驾出游。

出了沉沉阴霾笼罩的京城,天空渐渐地放晴了。几个小时过后,他们已经把城市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冬日的山野开阔舒朗,路旁的树木虽大多枝叶凋敝,但自有磊落、峻挺之态,衬着高远的蓝天,更显出北国的大气,辽阔,仿佛是古代一幅用笔不多、勾画简约的淡墨图。

喜康带安琪来的这个地方,是一处“农家乐”式的度假村。度假村建在半山腰上,四周是茂密的森林,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过。因是冬天,河水已经结冰。森林倒变得颜色丰满了,深深浅浅的绿色,夹杂着红的黄的各种树叶,还有干枯的野草,结霜的野果,层层叠叠的,怎么看,都像是世外高人修炼养生的风水宝地。冬天是这里的淡季,整个度假村看不到什么人。安琪一下汽车,就忍不住伸开手臂,在山路上大叫着奔跑起来,像只被都市放飞的自由的风筝。

爬了半天的山,两人回到全部用原木装修、风格古朴原始的宾馆房间里,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去餐厅吃农家饭菜。喜康见安琪的兴致很高,便和她谈起了春节回老家过年的事情。

“我婆太明年二月要举办百岁大寿,全部儿孙都会赶回去祝寿的,我那个堂妹还要从美国赶回来,我若不回去的话,那可就说不过去了。一百岁哦,太难得了吧?”

“这种事情你问我干吗?明摆着的,你必须得回去呀!百岁老人,我到现在为止,只听说过,还没亲眼见过呢。”安琪一边吃着竹筒蒸饭,一边爽快地应允了。

“那我回去了,你怎么办?我查了日历,明年二月中旬,正是过年的时候,万家团聚哦,我可舍不得离开你——要不,你跟我一起回去?”喜康试探着问道。

“不去!”安琪头也不抬地答。

“那你春节干什么呢?一个人多没意思啊!还是跟我回去吧。”

“奇怪了,离开你我就不能生活了吗?——反正你该干嘛就干嘛,别管我。”

喜康嬉皮笑脸地哄她:“不是你离不开我,是我离不开你,这总行了吧?乖,你就陪我回去一趟呗。”

“我跟你回家,算什么?”安琪白了他一眼。

“你想算什么就算什么呀。当然,算我老婆就最好了。”

“你别尽做白日大头梦了!想把我骗回去吧?对了,是不是你老妈又向你逼婚了?”

“对天发誓,这次我老妈真的没提什么结婚的事情!真的,就是我婆太的百岁大寿。我回去了,大过年的,把你一个人留在北京,于心何忍啊?再说,是人嘛,总有点虚荣心吧,我有你这么个漂亮的女朋友,肯定也想回去震震场子,撑撑面子呀。你就跟我回去一趟嘛,算是帮我在亲戚面前露一回脸,怎么样?”

安琪见喜康说得几乎有点可怜巴巴了,心一软,就随口问道:“那你老家都有什么好玩的呀?”

喜康见安琪的态度有些松动,忙介绍说:“我老家,梅州市松口镇,知道吧?梅州,是世界客都,也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客家人的聚集地;松口呢,那就名声更大了,它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自古松口不认州,听说过这句话没有?在清朝,松口虽然属于嘉应州,但它是个商贸重镇,是个非常繁华的内河口岸,很多客家人下南洋都是从松口坐船出发的,所以呢,松口对海外通邮、通航、通商,都不用经过嘉应州城。那些从海外寄出的邮件的地址上,只要写明‘中国汕头松口转某村某人就可以了 ,信件便可以经汕头港直接转送到松口。牛不牛?别看它只是一个不大的古镇,但发生在那里的故事可多了……”

安琪笑着打断他:“谁不说俺家乡好嘛!你就鼓着劲地吹吧。”

喜康着急了:“怎么是吹?!你现在就用手机上网搜搜。你就输入‘松口镇这三个字,看看有没有介绍?——我说的,这是最少最少的一部分了。以前我还听我阿公说过,在近代历史上,我们松口一定是可以记上浓重的一笔的。松口的华侨多嘛,同盟会里最早扶持孙中山闹革命的那些人,不少就是我们松口籍的华侨。同盟会在松口设有松口支部,孙中山曾以松口为基地,筹借资金,开展武装起义,据说,他发动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所需要的经费,有三分之一都是我们松口籍的华侨募捐的。”

“是吗?你的老家看来名堂不少哇!”安琪有些惊讶地挑起了眉毛。

喜康越说越兴奋了:“我说的这些算什么?告诉你吧,我们松口在历史上还有一段有名的悬案未解,至今还是个大大的谜呢!”

“什么悬案?什么谜呀?”

“瞧你着急的!嘿嘿,跟我回去不?我保证带你亲临现场,追踪迷案。怎么样?成交不?”喜康卖起了关子。

“哎呀,哎呀,我现在就要你说嘛。好了,好了,成交!成交!我跟你回去!说话算话!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安琪的心,此时被撩拨得像猫抓一样难耐。

第三章 岁末

蝴蝶飞入百花园,看过芙蓉看牡丹。百样鲜花我唔采,单采一枝白玉兰。

——客家山歌

转眼就到了年底。二○一二年岁末。

十二月二十一日,这一天,全世界可都有点闹腾呢。此前关于玛雅历法的传说喧嚣一时,“世界末日”论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虽然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众口一词,说“末日论”太过荒唐,不值一驳,但这种说法还是在互联网上被炒作得很热。人们似乎都抱有一点唯恐天下不乱的恶作剧心态。

曾喜福这几天都在搜集着各种关于“世界末日”的说法。他想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当天出一期这方面的专栏。他是省报休闲文化版的责任编辑,每周要负责两期的版面,任务像滚雪球似的,看起来不大,但只要报纸不停办,每天都必须推起来往前滚,连节假日也不例外,时间一长,人还挺辛苦的,压力也不小,有一种疲于应付之感。好在他的妻子钟雅芳,在一家纯文学期刊做责任编辑。那家期刊有财政拨款,并没有多少市场销售量的压力,又是双月刊,一年才出六期,几个编辑轮流负责。钟雅芳每周只有三个半天要去单位坐班,其余时间都可以在家里看稿,因此日子过得甚是从容。老公事情多的时候,这位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大才女,还能帮着老公选些资料和文章。夫妻两个也算是琴瑟和谐,志同道合的。

喜福正是在准备“世界末日”的专栏时,接到他叔姆(婶婶)丘瑞华的电话的。那时,雅芳也在家里帮他一起整理稿件。温暖的灯光下,他们每人都操作着一台手提电脑,凑在一张书台上比比划划的,仿佛两个正在扮演着“过家家”游戏的孩子,一派两小无猜的样子。

他们的两岁小儿真真平时都是放在他阿公阿婆家里的。阿婆几年前已经退休,家里还请了个小保姆。两家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只是隔了几栋楼而已。当初买房时,喜福就坚持要和自己的爷娘买在一个小区里。因是二手房,有些年头了,雅芳起先倒有些犹豫。后来看到几个年轻同事生儿育女后的狼狈,这才勉强听从了老公的意见。

儿子出世后,家里只是添了一个肉嘟嘟的小人,没想到,竟像是发生了一场大动乱,有种天翻地覆的感觉。无非就是一些吃喝拉撒的小事,可是操作起来,却有抱着炸药包炸敌人碉堡的紧张和难度。小两口都是独生子女,一直都是宝宝贝贝地在爷娘的呵护中长大的,如今第一次当上了爷娘,自己都像是惊惊乍乍的小毛头,小毛头还要带更小的毛头,那狼狈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在手忙脚乱、顾此失彼中,这才真正体会到当初买房时的英明。

两人只好把小儿寄放在爷娘家里。爷娘又托熟人介绍了一个小保姆。一切总算安定了下来。喜福小两口,这才缓过神来,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鲜鲜亮亮的,去爷娘家见见儿子,逗儿子玩一会儿。如果没有爷娘做他们的大后方,这两个年轻人,这会儿恐怕还在蓬头垢面地和奶瓶、澡盆、尿不湿这些玩意儿作战呢。

“喜福啊,我已经跟你爷娘讲好了,明年二月中旬,正好是春节期间,我们给婆太祝寿,百岁大寿,你爷娘已经答应回来了,你等也一定要回来,还要把真真带回来哦。他是婆太的第五代细人儿,五世同堂,他是个宝贝,少了他,可开不成席呀!”瑞华的嗓音在电话那头响如磬钟,光是听声音,就能想象得出来她那种稳操胜券、精气十足的样子。

喜福跟自己的叔姆虽交往不多,但印象颇好,感觉亲近。特别是她十年前起好新楼后,把她的家官家娘接到一起居住,替他们这些身在外地的儿孙尽孝尽心,在兄弟三人中独自挑起了大梁,因此在曾家,她是深得人心的。每年春节他们回松口探亲时,她又应酬得内外有光,一团和气。喜福的爷娘经常在闲聊时,都会提到乡下(松口在他们的嘴里都是称乡下的)这个能干的弟媳妇,赞她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知礼,大气,孝顺,老家方方面面的关系都要靠她上下打点,出面支撑,是他们曾家的“阿庆嫂”。因此,她张罗的事情,全家也没人会说二话的。

喜福笑着答应,说:“好的,好的,我们全家都去,我爷娘,我,雅芳,还有真真,我们都去,保证一个都不少,您就放心吧。只是我们都回去了,您就要受累了。您可要多多保重身体,别太操心哩。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做的,请尽管吩咐,千万别客气啊。”

一番话乐得瑞华在电话那端哈哈大笑起来:“喜福,你真是越来越懂事,越来越会说话了。你这当上了阿爸确实不一样啊。你看,你比我家喜康才大几天?喜康要是有你一半的懂事,那我就要烧高香了。”

“您别这样说。人家喜康在外面是要干大事业的,哪像我,缩在爷娘身边,能有多少出息啊?”

“哎呀,什么大事业?成家立业,先成家,然后才能立业,他到现在连小家都没成呢。为这个,我白头发都不知冒出了多少。”

“叔姆,你不要太挂心。现在的年轻人都想自由自在地多玩几年,谁愿意那么早就被套上婚姻的绳索啊?我现在还后悔自己结婚结早了呢。”

“结婚早,有什么不好?你现在不都抱上了大胖儿子吗?做阿爸的滋味,不是顶幸福的?”

喜福与瑞华在电话里愉快地交谈了一阵。放下电话,喜福有些奇怪地看到,身旁的雅芳正拿眼睛狠狠地瞪着自己。

“怎么啦?我犯什么错误了?”

“哼,你要是后悔,现在改正还来得及。连儿子我也可以不要。”雅芳冷冷地说。

“天哪,你发什么神经病啊?”本来还乐呵呵的喜福,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哼,你是后悔结婚结早了?还是后悔和我结婚呀?‘套上婚姻的绳索,谁捆你了?好,我把绳索解开,放你走!”雅芳气呼呼地白了喜福几眼。

喜福这才弄明白,雅芳的火气全是冲着自己刚才在电话里随口说出的那几句话的。当时,他不过是想劝导叔姆一下,让她想开点,根本就是有口无心,随便一说。没想到,这几句话却让雅芳较了真。

“好了,好了,我真是弄不懂你们女人都是怎么一回事情?不就是一句玩笑话,值得这样上纲上线吗?”喜福转过身去,往另一间房子走去,他不想再和老婆纠缠下去了。

雅芳追在他身后,大吼一声:“曾喜福,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了!你跟我结婚,是不是后悔啦?!”

喜福没想到,雅芳会在这么一件小事上,发起火来。有一瞬间,他几乎也想朝她大吼一声“神经病”,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忍了忍。他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转过身来,有些哭笑不得地说:“我的大才女,你真是太敏感了!我那一句话,纯属瞎说的——好吧,我现在郑重向你表明,娶了你钟雅芳,我三生有幸,永不后悔!”

雅芳盯住喜福的眼睛仔细地看,似乎要看穿他的心肝肚肠一般。终于,她的眼睛闪出了笑意,不过,她的口气还是有点生硬的:“去,去,你别在这里耍贫嘴!告诉你,跟我结婚,后悔的只许是我,不许是你!”

天哪,喜福简直要叫出声来。这是什么糊涂逻辑?!两人结婚,谁后悔都是一件大不幸,这后不后悔的,还有什么资格要争吗?喜福不禁笑出声来:“好,好,今后只许你后悔,不许我后悔!你们女人呀,真是能胡搅蛮缠的。算了,算了,我认输,我投降!”

雅芳这才得意地跑到老公身旁,娇嗔地揪揪他的鼻子:“哼,你怎么不早说这句话啦?你早说早就没事了!”

喜福一看警报解除,就在雅芳的头上敲了一记:“我宣布,这是本人最后一次认输投降了,下次你要是再这么无理取闹的话,我可要——拳头伺候了!”

“不,不,我看还是——枕头伺候比较好!”雅芳调皮地向老公坏笑了一下。

两人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欢喜地打闹了一番。然后,他们嬉笑着回到书房,继续整理文章。雅芳一边看着电脑上的文字,一边说:“老公,我觉得你们这个版面,成天都发表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看几期还有意思,看多了就让人觉得是垃圾。我想,你们这个栏目,从明年起应该改版。既然是休闲文化版,你们以前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休闲上,今后应该在文化上多做文章,登些有品位的稿件,多些阳春白雪的东西。文化哦,这么大的一个筐子,什么菜都放得进去的,比如说都市漫笔啊,乡土人情啊,民间文艺啊,艺海拾贝啊,历史典故啊,校园剪影啊,还有,热门话题的讨论,文化名人的访谈之类的——”

“好主意,好主意!不愧是出身名校的高才生哦!我也有这种想法,只是想等到新年以后再去改版的。我们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哈哈,心有灵犀,孺子可教。”雅芳调皮地笑起来。

雅芳突然想到儿子,说:“差点忘了,我今天去超市买水果的时候,在路上碰到有人卖童鞋,是全手工做的布鞋,上面还绣着彩色的小老虎,好可爱的,现在很难买到了。我给儿子买了一双,还没让他试一试呢。走吧,快穿上外套,我们看真真去。”

是保姆阿玲开的门。见到他们,阿玲转身招呼着在客厅里玩耍的真真:“真真,快过来,你看是谁来了?”

真真正在地上操纵着一台带有轨道的玩具小火车,一会儿走,一会儿停,嘴里轰隆轰隆地给小火车配着音,玩得正起劲,他连头也没抬一下。

雅芳换好拖鞋,跑上来一把抱住儿子,不管不顾地在他肥嘟嘟的小脸蛋上,吧唧了一番,嘴里说着:“好个没良心的,妈咪都不要了?”

真真扭动着身体,不耐烦地摆脱了阿妈的纠缠,又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

雅芳从塑料袋里拿出那双小布鞋,俯身要给儿子换上。真真这下彻底厌烦了,他把腿绷得直直的,不让阿妈换鞋,嘴里大叫着:“哎呀,烦死了,你快走嘛——”

真真的阿婆刘红霞听到孙子的叫声,赶紧从里屋奔出来:“真真,怎么啦,怎么啦?!刚才不是还玩得那么开心吗?——雅芳,你现在不要去影响他,让他好好玩一会儿。”

喜福见雅芳尴尬地拿着新鞋,站在儿子身边,一脸失望的表情,就走过来打了个圆场:“算了,他现在正在玩兴上,等一下再给他试鞋吧。”

雅芳想到自己早上买鞋时的那种欣喜劲儿,认真劲儿,伤心得鼻头一酸,不过,她马上就克制住了这种情绪,吸了吸鼻子,把新鞋子往沙发上用力一扔:“不试拉倒!”

红霞看了看她的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当妈的,跟孩子赌什么气呢。”

雅芳没说话。她往沙发上一坐,拿起茶几上的一只橘子,剥了皮,有点心不在焉地吃起来。喜福则蹲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着那辆小火车。

突然,喜福想起什么,问:“妈,我阿爸怎么不在家?”

“谁知道他?你阿爸下班前打了个电话,说是有一个什么代表团来单位参观,他晚上要负责接待。哼,都快退休了,还那么忙!”

“阿妈,你就别埋怨了。现在阿爸的工作已经比过去轻松很多了,反正没几年他也就退了,这叫站好最后一班岗。你就再熬两年吧。”

“唉,这辈子都熬过来了,我还能说什么?别人都以为我嫁了个做官的,一辈子肯定享福。哪里享过福哦!你阿爸是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人,家里的事,件件都要我操心——”

“阿妈,你都说了多少遍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嘛。我觉得,你和我阿爸算是过得幸福的了。”喜福不以为然地打断了阿妈的唠叨。

阿妈淡淡地笑了一下:“嗨,我也老了,什么幸福不幸福的,一家人健康就好,平安就好,知足就好。”

“嘿嘿,阿妈,你什么时候提高了觉悟,活出境界了哈?”

雅芳和阿玲也跟着一起笑了。雅芳说:“这是至理名言,至理名言,我准备天天念它二十遍。”

屋里的气氛热腾了好多。雅芳便和家娘谈起了给婆太祝寿的事情。

红霞说:“听说这次所有的儿孙都会回来团圆的。你二叔继志的儿子喜康要从北京赶回来,听说,他会把他那个漂亮得不得了的女朋友也带回来的;你小叔继远的女儿喜慧,这次还要携新郎从美国飞回来,那个新郎我们都没见过的。我们嘛,在省城,离得近,肯定要回去多住几天的。百岁大寿当然得跟平时不一样喽,你阿爸继文是长孙,我是长孙媳妇,这个意义有些特别的,要送一份大礼啊。”

说到礼物,大家又讨论了一番。给婆太送什么好呢?那么老的年龄,吃也吃不得,穿又穿不好,用也用不了。这可是个大难题。金首饰,羊绒衫,一根新手杖,灵芝粉,羽绒大衣,蚕丝被,讨论来讨论去,一时谁也拿不定主意。

这时,真真把小火车轰隆隆地开到了雅芳的脚旁。雅芳见了,便跟他逗趣道:“真真,把你这辆小火车送给婆太做礼物,好不好?”

红霞忙说:“你别逗他,这个火车是他的宝贝,前几天,连我也不让碰呢,到今天,才让我摸了一下。”

“哟,这可要不得。我们家真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阿妈,你可别惯着他!小人从小就要养成好习惯。”

红霞一听有些不高兴了,她顿了顿,还是没忍住,“雅芳,我可跟你讲清楚,真真我可没惯着他。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孙子,我比你还要上心呢。你如果不放心——”

喜福赶紧打断她:“阿妈,真真给你带,我们当然最放心了,哪有比这更好的条件啊?”

“嘿,就是你们要带,我也不会给的。你们两个,自己都是小孩子的样子,能把自己照顾好,那就谢天谢地了。”

“我们长不大,那还不是因为阿妈太能干了!——反正,我们什么事都要赖着阿妈的!”

红霞的脸笑成了花。她疼爱地揉了揉喜福的脑袋,“好你个臭小子,嘴巴是涂了蜜呀?”

雅芳垂着眼皮,面无表情地又剥了一只橘子。抬起头,她笑着对真真说:“来,真真,宝贝,妈咪喂你吃橘子。”

第四章 新婚

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下花一丛。龙唔翻身唔落雨,雨唔淋花花唔红。

——客家山歌

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让曾喜慧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晨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仿佛一只巨大的竖琴,斜斜地停靠在浅棕色的地板和雪白的墙壁之间。薄纱般的碎花窗帘在光影中浮动,就像是天女撒下的漫天的花瓣。窗外,一株落光了树叶的老梧桐,把自己遒劲的枝条,剪影似的画在了窗户上。她望向身边仍熟睡的男人,那是她的丈夫,新婚丈夫。他们结婚才几个月的时间。可是就是这短短的几个月,擦亮了她的生命。这个叫温振阳的男人,无疑就是她生命里一道温暖而强烈的阳光。

晨曦中的喜慧,似梦似醒:我真的已经结婚了吗?这个与我共枕的男人,就是我亲爱的丈夫吗?这儿就是属于我自己的新家吗?……

遇见温振阳之前,恰是喜慧人生的梅雨时期。那梅雨期还相当漫长,从她一踏上美国的土地开始,就漫天蔽日地笼罩了下来。

喜慧在省城广州读的本科,那是一所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特别多,几乎成了一种风尚。喜慧的成绩在班上本来就属第一梯队的,她也就没有过多地考虑,升了大四后,自然而然地跟着同学们一起,开始联系留学的事情。她查看比较了国外很多大学的资料,最后根据自己的实力,申请了一所美国的二流大学。那所学校离纽约不远,而纽约,那是一个让她心旌摇动的梦想之地。

踏上那片地广人稀的土地,新鲜倒是新鲜的,但新鲜得过头了,又变成了无法承受的陌生。喜慧的生活硬生生地给割裂开来,前一半还是她在国内那种一帆风顺的独生女的快乐日子,后一半则突然变成了孤苦伶仃的海外游子,内心无底,凄慌无措的。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无助的小贝壳,被海浪猛地冲到了沙滩上,却无法被海水重新带回到大海里去。它只得艰难地张着嘴,在沙滩上垂死挣扎。

喜慧和几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共同租住着学校附近的一户人家,一幢两层的小别墅。为了减少租金,她挑了一间面积最小又朝北的房间,那里阴暗潮湿,终日不见阳光。房客们都是自顾自地,客气地点点头后,就把房门紧紧地关上了。没有一个人同她说话。东方面孔在这里看上去像是少数民族。校园倒是极其漂亮的,但漂亮得陌生了,就好像是一处电影拍摄现场,置换着明信片般的明丽布景,充满了一种不真实的隔膜之感,让她无法融入。

新鲜劲还没褪去,功课的压力接踵而来,把喜慧压得站立不稳,踉踉跄跄。老师在课堂上讲得不多,大部分内容都要靠课后自学,而布置的作业、要看的书、要写的文章,对于她的英语水准来说,就像让一个最轻量级的拳击选手,突然上场迎接拳王泰森的挑战。她记得,为了完成一篇重要的学期论文,拿到宝贵的学分,她曾经有四十多个小时连续奋战在电脑上的记录。

她明白,这条道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并且木已成舟,无法更改了。那些付出去的各种花费,那些花掉的工夫和时间,对于她和她的家庭来说,都是一掷全力,倾其所有的。他们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了。阿爸曾继远做了一辈子的中学教师,阿妈林美云在一家医院的化验室搞化验,虽然他们的工资都是旱涝保收的,但毕竟属于工薪阶层,为了她的留学所费,他们几乎花光了全家多年的积蓄。直到现在,他们还在省吃俭用,以便维持她在美国的一切开支。无论无何,她除了通报平安、努力支撑、咬牙坚持外,是没有退路可走的。

喜慧还算理智、顽强。她骨血里隐藏的那种客家人吃苦耐劳的本性,那种吃得黄连咽得菜根的坚韧,还是在这种关键时刻被激发了出来。她明白,没得选择了,唯有一个“忍”字才能对付一切。那么,好,就忍吧,坚持吧。每天晚上,她一杯杯地喝着咖啡,在灯下苦读到凌晨。

一年之后,她感到沉重的压力渐渐缓解了一些,功课也没有从前那么难了。身体里被禁锢的感觉细胞,到了这时,才接二连三地苏醒过来。

就在这时,她认识了一个来自台湾的姓李的同学。他们就读于同一所大学,只是两人读的专业大相径庭,毫无交集。李同学读的是电影制作,而喜慧读的是经济管理。喜慧一向对搞艺术的人,怀有几分崇拜之心,又在异乡碰到一个黄皮肤、会说中国话的人,立即亲近不少,加上男孩长相斯文干净,言谈举止又潇洒得体,喜慧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掉进了一个恋爱的陷阱。不,准确地说,到底是恋爱的陷阱还是单相思的陷阱,喜慧一直搞不明白。她所有的痛苦正是来源于此。

作为一个女孩,虽然她已春心萌动,但她不可能过于冒险,毫无顾虑地直接向他表白的。况且,在她的感觉中,男追女充满了一种征服的美感和乐趣,而女追男则难免显得有些尴尬和勉强。于是,她只能暗怀爱慕,和李同学隔三差五地在网上通着信。周末,他们还会相约着一起吃饭、聊天。每次见他,她都要精心地打扮一番,衣服、发型、香水、妆容、手袋、鞋子,从头到脚,力争做到无可挑剔。她觉得,就是一个傻子,也能感觉出她对他的那份好感了,他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可是,李同学的态度始终让她琢磨不透。若说他无意吧,他写给她的信也非常多,除了谈电影,他还跟她分享了很多私密的生活,比如他画的从没有示人的习作,比如他从前在旅游时拍的各种照片,甚至,有次他还传过来几张他儿时在海边玩耍时赤条条的旧照片,配着一行搞笑的文字:男子汉就是这样练成的。

之后,她也在邮件中给他传去了几张生活照。当然,那些照片看似随意,其实都是她精心挑选的。他在回信里引用了两句古诗来形容她。一句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一句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两句点评让她暗自得意了好久,对爱情的信心也水涨船高。

他们在一起吃饭时虽说是AA制的,不过他对她的态度始终热情,而且大多都是他说她听的状态。偶尔他还能买两张电影票,请她一同看场电影。可是——这就是恋爱吗?约会吗?喜慧说不出到底有哪里不像。

一个人受爱情煎熬是痛苦的。一个人受不确定的爱情煎熬,那是苦上加苦。那段时间,喜慧发现自己寝食不安,心力交瘁,人一下子消瘦了好多。可是在李同学面前,她还是竭力保持着一个青春女孩的活泼与明媚,一心希望给他留下美好的印象。她安静地听他讲话,俏皮地做出回应。她化着精致的淡妆,一言一行力求贤淑优雅。每一次与他见面的机会,都仿佛是她的一次人生大考。她想,为了她所付出的这些可怕的折磨,他该给她一句迟到的表白了吧?她是多么的辛苦啊,她觉得自己都要支撑不下去了……

最后,喜慧的勇气到底上来了。她再也不想继续这么痛苦不堪地揣摩着他的心思了,她再也不想让自己挣扎在这种没有出路的情感沼泽了,于是,她背水一战,孤注一掷,给李同学写了一封信。不是电子邮件,而是一封贴了邮票、白纸黑字、郑重其事的信。在这封信里,她不再含糊,也不再回避。她一字一句地写道:

“请你以自己的生命作证,如果你能给予我爱情,那么请你继续,我也会以生命的全部美好来回报你;如果你只能给予我友谊,那么请你远离。这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贪心。请你原谅我的贪心,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人无法抑制的对另一个人的贪心。”

她向他摊了牌。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李同学从此在她的生活中消失了。

就这样,她摆脱了!终于!

有一刻,喜慧觉得自己浑身轻松了很多。像是大病初愈,虽然浑身无力,但毕竟是缓过了一口气。她活过来了。她知道了他的真实想法,再也不用受尽折磨地去猜测人心的谜语了。可是,再一刻,一种剧烈的疼痛,穿透了她的心脏。她意识到,她失去了他,永远地失去了他。

抑郁,就这样缠上了喜慧。表面上,她看不出一丝的异样,一切如常。离开了李同学后,她反而有更多的时间忙于自己的功课了,她在学业上进展很快,连获高分。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生命发生了怎样刻骨铭心的变化。痛过方知爱浅,爱后才知情薄。她感到离开了李同学,她真的就心静如冰了——所有的水都凝结成了冰。

后来,她顺利拿到了硕士文凭,又顺利考进了位于纽约的一家大型跨国企业。她离开了那间从来都照不进阳光的小北屋,搬到了纽约,租住在一套能望见中央公园的小公寓里。世事就是这样难料。喜慧没想到,就在这家企业里,她碰到了自己未来的老公温振阳。他是这家公司的投资部经理,也就是她顶头上司的上司。

给婆太庆祝百岁大寿的消息,是在跟阿爸阿妈进行视频聊天的时候得知的。阿爸继远告诉她,明年二月中旬,正好是春节期间,婆太的生日恰好也在那个时候。届时,她的两个堂哥喜福和喜康,都会回到松口的,喜福还要把他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小侄子真真,带回来给大家看,五世同堂,太难得了,希望喜慧和丈夫也能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喜慧毫不犹豫,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和丈夫原本就准备春节期间回娘家一趟的。一来新女婿依照礼节,也要拜访一下老丈人丈母娘,二来,温振阳也早就有到大陆投资的想法。他想先回家乡走一趟,转一转,了解一下那里的市场,探探路子,摸摸行情,再做进一步的打算。再说,他自己也是梅州籍的客家人,祖籍离喜慧的老家松口相隔并不太远,有时间的话,他也想去祖籍探访一番的。如今正好碰到婆太的寿宴,一个百岁老人的寿宴,这岂不是众喜临门,锦上添花吗?

振阳是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华侨。他的祖辈是清朝从嘉应州(今梅州)漂洋到新加坡的客家人。他们以做苦工在当地立下脚跟,后来经过几代打拼,成了当地颇有实力的华裔富商。发财后,他们的一些亲属又移民美国,把一部分生意也带到了那里。振阳的伯父现在就在旧金山经营着一个家族企业,而振阳的父亲和大哥,还有其他一些亲属,全在公司里辅佐他。振阳则不愿意在他们的羽翼下成长。从沃顿商学院毕业后,他来到纽约这家跨国公司,也是从普通职员做起,一步步升到今天的位置。

振阳和喜慧在一起后,他经常让她对他讲中文。他说,中国现在发展得这么快,这么火,公司早晚都要到中国去投资的,所以先要把中文说得顶呱呱的。喜慧终于有一件事情可以在丈夫的面前显摆显摆了,因此这个老师当起来就非常主动。

婚后,喜慧便辞了职,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他们想在一年之内就生个孩子。喜慧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把自己养得胖胖的,壮壮的,然后生下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宝宝。

喜慧曾经问过振阳,他究竟喜欢她什么,又为什么要娶她。他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就是不说正经的话。那天,喜慧过生日,振阳在一家酒店请她吃饭,两人喝了不少酒。振阳带着点醉意告诉喜慧,自己曾经接交过不少女友,什么国籍的都有,也有从大陆来的,但她们都比喜慧开放好多,有几个姑娘甚至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想和他上床。他对她们的随意非常鄙夷,无端地觉得她们的身体有些肮脏。这样一想,兴趣也就冷淡下来。

在爱情婚姻的问题上,振阳有些少见的古典情结。他在繁华的都市,向往一种白衣飘飘、冰清玉洁的古代仕女形象。那是他在头脑里幻想出的一个女子:白净,文雅,端庄,略微的腼腆,淡淡的忧郁,一个带着点神秘感的东方美人。

当时,还没有走出情伤的喜慧,恰恰是带着一种冰晶般独特的气质,打动了他。

按理说,他是她上司的上司,在这种精英云集的国际化企业,竞争异常激烈,没有谁不想使出浑身解数,给上司留下深刻的印象。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员工,还喜欢在有意无意间,跟上司玩点小暧昧,企图用自己的女性魅力,来换取一点额外的回报。可是,喜慧不同。她只是认真地把需要完成的工作做完,从不试图接近上司,连同事们下班后在一起聚聚餐、喝喝酒之类的联谊活动,她也从不参加。几乎所有的同事,都在背后称她是——雪人。

振阳就是在听了太多关于她的议论之后,才去找她谈谈的。他满心的好奇,想了解这个“雪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当然,作为上司,他也想让她变得更随和一点,合群一些,与同事们打成一片。而正是这次不太正式的交谈,为两人的姻缘牵上了红线。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喜慧像轮皎皎明月,带给振阳一种出乎预料的震撼感觉。他没想到,众人口里的这个“雪人”,原来竟是如此的娇小玲珑,年轻清纯。她的言谈举止毫无造作,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简洁又直率。在商海里沉浮多年,振阳见惯了那些穿着高档职业装的白领精英,他们的笑容再灿烂,说话再风趣,振阳也能瞧出他们身上套着的那种既坚硬又势利的盔甲,闻到他们身上那种混合着金属和灰尘的复杂的铜臭味。他们的灵魂生了锈,积了灰。而喜慧,仿佛是只行走在雪地里的小鹿,她心无杂念,安之若素。

于是,振阳明白了,叫她“雪人”,并不是只说她“冰冷”,也是在说她“干净”。她是这样一个让人忘不了的冰冷而干净的女孩。

过了一些日子,他便请她吃饭。她如期赴约,不惊不喜,看不出什么多余的表情。在饭桌上,他先是谈了不少工作上的事情,喜慧应答得条理清晰,颇有见地。他不禁把她好好地夸奖了一通,然后他话锋一转,试探地问了她一些私人问题。老家是哪里的,多大年纪了,有没有男朋友。这在美国是非常忌讳的,只有很亲近的关系,才可以如此唐突。所以他尽量用一种玩笑般的口吻说着,还一个劲地解释:“我只是八卦一下啊,你不要介意。”

喜慧当然没有介意。她微微红着脸,一五一十,把自己的家庭、年龄、简历、恋爱史全部倒了出来。她没有多想什么,只是想让自己的上司全方位地了解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带偏见,也无须掩饰。当她说出“我是来自梅州的客家人”时,振阳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天哪。他心想:难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吗?

从小到大,振阳的父亲都是这样告诉几个孩子的,“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永远都不要忘了,你们是客家人,是祖籍梅州的客家人。我们客家人,是最能吃苦耐劳的,也是最敢于四海为家的,而我们客家女人,那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干最贤惠最优秀的女人……”

从此之后,振阳便经常约喜慧出去吃吃饭、聊聊天了。他们是正宗老乡关系,相处起来就随意好多。振阳发现了喜慧性格中更多的侧面。除了冷和净,实际上,她也有风趣、活泼、顽皮的一面,真的像只聪明可爱的小鹿。这让振阳对喜慧又添了不少的喜爱。他比她年长十岁,恰好是他希望的年龄差距。加上她坦白的恋爱史,在他看来,只是她自己的一段非常幼稚的单相思的经历,充其量只是一种柏拉图式的情感萌动。她的爱情经历其实还是一片空白的。在这个恋爱如喝水一般简单又频繁的时代,上哪里再去找这么一个空白的姑娘呢?

那么,还等什么?这片空白,不正是上帝留下来赐给他,让他去书写一段完美的爱情的吗?她不正是他一心向往的那个白衣飘飘、冰清玉洁的东方仕女吗?

这么一想,接下来的一切事情,都像春来花开秋到结果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一年之后,他们在教堂里交换了戒指,许下了誓言。

新婚之夜,振阳收获了喜慧的贞洁。他们的幸福,因为喜慧的空白,而变成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生命高潮。那时,振阳抱着喜慧,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的:“小慧,宝贝,你真是我的宝贝,这是用多少钱都买不到的,我爱你,爱你一辈子!”

喜慧抿着嘴,甜蜜地微笑着,娇羞如水中的红莲。她在振阳的鼻头上按了按:“傻瓜,再教你一个词,那叫无价之宝,知道不知道?”

“哦,对,对,无价之宝,无价之宝!”

第五章 祖屋

新做大屋四四方,做了上堂做下堂。做了三间又三套,问妹爱廊唔爱廊(郎)。

——客家山歌

这是一座有年代的老屋了。在客家围屋中,它的规模算是比较大的,属三堂两横一围龙的式样。正堂是三进的,左右各建有一排长长的厢房,这些厢房的后面还筑起了一道用十几间平房围成的半圆式的围龙。白墙灰瓦的房屋,翘起的屋檐上装饰着彩色的瓷片,看得出重新维修过,虽然古老却并不破败。过道和房间都铺着陈旧斑驳但依然平整的洋灰地砖,天井里则铺着细密的鹅卵石,放着一盆盆修剪整齐的花卉,桂花、玉兰、冬青、月季,朴素中透着一份雅致。围屋的地势前低后高,既有利于排水,又取步步高升的兆意。

这幢围屋里,除了前中后三个大堂有高高挑起的木梁,显得宽敞明亮以外,其他房间都有些低矮、狭窄,窗户也小,光线阴暗。不过每间房屋的格局都是整齐划一的,同样大小的木门木窗,用同样的紫红色油漆重新刷过,有一种素静清明之感。门楼是两层的,楼上开着几扇小小的阁楼窗户。正门还保留着当年的大青石门框,厚重的两扇木门也是原有之物,不过重新上了油漆,油光可鉴。一排排整齐细密的灰瓦,在左右厢房的屋顶上,各自勾画出一个“人”字形的屋脊线,屋脊下方刻有几只对称的宝瓶和书籍式样的石雕装饰,因为年代久远,外形有些模糊了。大门上方的门匾处,有石雕的三个正楷大字:崇光楼,左右还雕刻了一副笔力遒劲的对联:崇礼尚义,光前裕后。

围屋前有一方平整的场院。地上放有几只大筛子,筛里正晾晒着萝卜条。旁边撑有一条竹竿,竹竿上挂着一排酸菜。一条大黄狗和一条小黑狗,随意地趴在门槛外闭着眼瞌睡。院子旁边是一块不大的菜地,被分割成几小块,种有白菜、黄瓜、辣椒、豆角等家常蔬菜。而院子的正前方是一口半月形的池塘。池塘里厚绿的水,倒影出老屋的屋顶。几朵缓缓移过的云,也在水中留下了变幻的云影。举目眺远,四周都是波浪般的山峦,一浪一浪融进了天的尽头。

午后,山村静极了。偶尔,从远方传来几声狗吠和鸟鸣。一位头戴棕色绒线帽、身穿暗红色夹袄的老太太,身上搭着旧毯子,正坐在一张旧藤椅上晒太阳。那张椅子靠墙放着,老人的身体于是就像张老照片似的,被贴在了白墙上。安详,沧桑,衰老,如风干的枣。这就是“百岁婆”饶氏。

她如今跟侄孙曾继善一家仍住在乡下的祖屋里。吃过午饭,侄孙媳妇阿萍给她剥好了两片柚子,还给她泡了一杯热茶。老人的牙齿已经落光了,早前已配了一副义齿。她就用义齿慢慢地吃着柚子,喝着茶。

冬阳下,饶氏安闲地打起了盹。一恍惚,好像一生的时光,也都随着池塘里那些云影飘走了。

这幢老屋可真是嵌进了她的生命啊。起屋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小的童养媳。那时,她刚到曾家没几年。当时,曾家几房儿孙还是散落地住在一些低矮的土屋里的。他们看到村里有几户财力雄厚的人家,已经陆续建起了连成一片的崭新围屋。有的从海外回来的人家,眼界更是开阔,他们建起的楼房里,带着浓郁的南洋风格:装饰着花纹的石头圆柱、花哨的铸铁阳台、五颜六色的彩色玻璃、华丽的水晶吊灯……那些新屋总是引得村人啧啧赞叹,羡慕不已。而他们曾家在村里也算是有规模有实力的大族了,看到别人家竖起了新屋,曾家老小除了眼红,心里更是憋了一口气。他们也想合力建造一座崭新的围龙屋,一来可以把曾家各房各门的子孙集中在一起居住,二来也是向村人显示一下曾家的势力。

为了一座新屋,他们拼死拼活地劳作:种田,喂鸡,放羊,养猪,挑盐,砍柴,采茶,挖草药,割松香,烧木炭,做水客,下南洋……反正,能挣钱的活计都让他们寻遍了。他们一毫一厘地积攒着钱财。人生所有的梦想,都集中在一座像模像样的围龙屋上。

具体是哪一天起的新屋,饶氏已经记不清楚了。她只记得,上梁那天,是个晴朗的秋日。曾家请了族里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叔公头”主持仪式,还请了一个锣鼓班来助兴。那根又粗又直的杉木大梁,横在屋前的空地上,上面贴着一张写有“世代兴隆,财丁两旺”的红纸,正中还挂着一只装有线香的红布袋,两头也各自挂着一只装有稻谷的红布袋。

良辰一到,随着“叔公头”一声号令,鞭炮和锣鼓激越地响了起来,曾家的几个儿孙和造屋的一些壮汉,合力将大梁抬入了上厅。一位年长的木匠师傅开始浇酒祭梁。随后,工匠们用准备好的大红布,将大梁的两端系紧,一边喊着“上啊,大吉大利”,一边抬梁上屋。这时,“叔公头”开始高声吟诵着上梁吉语:

“良时上梁人丁旺,儿孙富贵大吉昌。左有青龙送财宝,右有白虎进田庄。进乎!进乎!大进大富大贵!”

随着大梁在屋脊上放稳,众人的欢呼声、鞭炮声、锣鼓声又震耳欲聋地响了起来。

起屋和娶亲,向来是农人最看重的两件人生大事。而像曾家这样,集全族之力,合全族之资,来兴建这种大规模的围龙屋,这恐怕就是整个家族历史上最辉煌的时刻了。

饶氏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隆重的场面。她挤在人群里,欣喜地看着热闹,欢快的锣鼓声震得人耳朵发烫。家里的长辈和大人,都换了过年才穿的新衣服,满脸笑容地互相道喜。一群孩子在人缝里钻着,抢着,在那一地的红色炮仗碎屑里,寻找着尚未炸开的零星鞭炮。

然而,整个上梁仪式,饶氏并没能从头看到尾。只看了一半,她的家娘就瞪着眼寻到她,小声地骂了她一句:“懒尸嬷,你还在这里望什么?还不快去灶台那边干活去!”

当天,曾家摆下了十几桌的酒席,酬谢族人和工匠,还有很多赶来贺喜的村人。他们在屋后搭了几只临时灶台,由阿婆、家娘、伯姆、婶子、大嫂几个有经验的女人负责操办,而饶氏需要给她们当下手,干些择菜、剖鸡、洗菜、洗碗、添柴、担水这些杂活。她车轱辘似的忙碌着,紧张得头发散乱了,都空不出手去整理一下。那天,她只来得及在歇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往自己的嘴里匆匆地塞了只冰冷的红薯。

等人都散去之后,曾家人还很激动地聚在院子里,一边高声谈笑,一边讨论着新屋所费的各种材料、人工,还有新屋建好后将要如何分配居住等等诸事。他们的脸上都挂着被米酒激发出来的红润和醉意。只有童养媳饶氏独自蹲在屋后的一块空地上,洗着几只大木盆里堆得满满当当的一大堆碗筷。

洗碗的水要去几十米远的一口池塘里去挑。饶氏挑着两只木桶去取水,刚走出没几步,一阵急雨没有征兆地突然飘了过来,淅淅沥沥地将她从头淋到了脚。冷雨将她有些麻木的神经唤醒了,所有不堪重负的东西一齐向她涌来:劳累、饥饿、委屈、心酸,她终于没有忍住眼泪,站在无遮无拦的天空下,哭了出来。

就在这时,一位头戴笠帽的少年,拿着一只大笠帽向她飞奔过来。他把笠帽往她的头上一扣,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从她的肩上卸下了两只木桶,快速地跑向池塘,又快速地打上两桶水。他把水挑回去了。饶氏使劲地把眼睛抹了又抹,在细密的雨点中,她这才看清楚,那个少年原来就是她的“小丈夫”,一个平时很少和她说话、顽童似的人。

山里的雨,经常都是这样的,无来由地飘一阵,像撒了个野,一会儿就飘走了。雨停之后,月亮光灿灿地升起来了。饶氏蹲在地上收拾着碗筷,她想: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不仅是曾家新屋上梁的好日子,更是她的“小丈夫”第一次帮她干活的好日子!他一定是注意到她今天干了太多的活了,神色太疲惫了,就去帮她挑了这担水。虽然他什么话也没跟她说,但他给她戴上的那顶笠帽,他为她挑起的那担水,不就说明了一切吗?这么一想,饶氏的心里好似也升起了一轮光灿灿的月亮,那么大那么圆的一个好月亮。未来的日子好像都被这轮圆月照得明亮起来……

饶氏嫁到曾家的时候,“小丈夫”的阿公还是一家之主。几房儿孙虽各有生计,但经济上都统一由阿公管理,是个庞大复杂的家庭。饶氏本来就是童养媳的身份,地位寒微,加上“小丈夫”也不是长房长孙,在家里也受不到什么特殊关照,所以她在曾家只是个苦工的角色,能填饱肚子,不挨打挨骂,就是她在曾家全部的意义了。

“小丈夫”的大哥当时在松口镇上一家布庄里当伙计,他忠实勤快,人长得也非常帅气挺拔,很快便得到了布庄老板的青睐,他将自己的一个女儿阿菊许配给了他。阿菊仗着自己的娘家有钱,为人处事总爱占上风,在曾家的几个媳妇当中,属于最骄横的角色。而饶氏的家官家娘,对此却睁一眼闭一眼的。毕竟结下这门亲事,他们的财礼花得不多,可得到的女方的陪嫁却是实打实的丰厚。

阿菊平时懒得搭理饶氏,见到她也不喊名字,只是一些简短的命令。“哎,水缸里快没水了,你去挑吧。”或是,“衣服都堆了一大桶了,你去拿到水塘里洗了。”而饶氏从不敢顶撞她。二嫂偷偷告诉过她,说大嫂是母老虎,从前跟自己的老公吵架,把他的脸都抓花了,让他几天都不敢见人。村里只见过老公把老婆打得嗷嗷乱叫的,哪见过这么厉害的女人?连家官家娘也只敢在背后犯嘀咕,当面都不敢招惹她。

其实,家官家娘并不是懦弱的性格。他们在儿女面前,一贯都爱端着长辈的架子,无论大事小事,他们都要自己拿主意,儿子媳妇稍有抵触,回嘴一句,他们就会上纲上限地训斥个没完,什么“不肖子孙,五雷轰顶”,什么“养你还不如养条狗,狗还会冲人摇尾巴”,什么“没良心,斩千刀的”,把儿子媳妇都骂得灰头土面的。吃饭的时候,他们最爱讲的就是“二十四孝”的故事了,什么卧冰求鲤、卖身葬父、埋儿奉母之类的,说那些大孝的古人,为了爷娘,可以弃官,尝粪,剜肉,送命,就是死了,还可以彪炳史册,光宗耀祖的。他们说,儿女的命本来就是爷娘给的嘛,儿女为爷娘无论做些什么,那自然也是应该的。他们还说,百善孝为先,有了孝,才有和,有了和,才能家和万事兴。

对饶氏,家官家娘更是没有好脸色。手脚慢一点,动作笨一点,他们的斥骂就会如雷一般在耳边炸开。有次饶氏在灶台上擦碗,不小心摔碎了一只碗,家娘二话不说,操起一根烧火的木柴,没头没脸地将她打了一顿,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打把鬼!死唔壁!”末了,还罚了一天饿肚子。可是,他们从不敢这样凶巴巴地骂阿菊。对阿菊,他们顶多只会翻个白眼,指桑骂槐地来一句,“老话说得真对,不孝心舅(指儿媳妇)从子起啊!”

好在“小丈夫”年纪小,对饶氏没有多少心眼,不曾欺负过她。知道爷娘给自己娶了个“童养媳”,接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陌生细妹就进了他家的门,他只是感到有点莫名的不好意思。平时总是刻意地躲避着她。见到她走进这扇门,他就跑到另一间屋。一起下田干活时,他喜欢瞄着她的身影,跑到离她最远的人群里。平时,他从不与她说话,非得开口的时候,就“哎”的一声,硬古古地交代完一件事,快快地离开,似乎她是一个让他羞耻的胎记——那胎记不好意思展示给别人看,所以要时时藏起来,要逃得远远的,做出不相干的撇清的姿态来,但内心里,却又对那胎记怀着一点体己、亲近之感,明白,那胎记到底还是属于自己身上的东西,连着自己的肌肤。

自从嫁到曾家后,饶氏几年都没有回过娘家了。娘家住在更远的山里,日子过得颇为紧巴。有年春节,听说阿哥定了门亲,她想回去看看,便跟家官家娘请了一天假。

正月里,家里的活计不多,家娘破天荒同意了她的请求,还让她提了一罐阿菊用自家种的糯米酿出的娘酒。阿菊酿的娘酒,在村里都是出了名的醇香。饶氏天不亮就提着东西往山里赶。快到中午的时候,她一身大汗地赶回了娘家。

家人见到她都喜出望外。阿妈高兴得直抹眼泪,然后一头钻进灶房里忙碌去了。阿爸盯着她打量了很久,连连说:“长这么高了,这么大了。”阿哥、阿弟和小妹都围住她,七嘴八舌地问了很多。她也问了阿哥定亲的事情。

阿哥有些腼腆地说,提过亲了,八字也测过了,卜也占过了,聘礼也送了,媒婆已经定下了娶亲的日子了,就在下个月。

这时,小妹给她端来一杯水,插话道:“就是隔壁的蓝家,蓝家二妹阿莲,跟你同岁,小时候你俩经常在一起玩的。”

饶氏没想到,自己小时候的好伙伴阿莲,将要成为自己的阿嫂了,那是一个既灵巧又秀气的细妹。她高兴得叫起来,连连向阿哥道喜。

聊了一阵,饶氏喝了几口水,便卷起袖子,到灶房里帮阿妈干活去了。

那时,阿妈正在灶台上做着梅菜扣肉。一大块五花肉蒸熟了,阿妈在砧板上小心地切片,一转头,见到她贪婪的眼神。阿妈叹了口气,四下看看,将一块肉片迅速地塞到了她的嘴里。等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阿妈终于问了她一句:“曾家对你还好吗?”

她不知如何作答,便沉默着。阿妈又问:“能吃饱吗?”

她想想,点了点头。

“能吃饱就好。——打你、骂你吗?”

她低着头,依旧不说话。

阿妈又叹了口气:“我们做女人家的啊,就是这个受苦受罪的命。——你莫要怪爷娘心狠。曾家在我们这里也是大姓了,他家也是本分人家,家底也还厚实。把你嫁过去,再过几年,你俩就可以圆房了——”

“阿妈,我知,你别说了!”饶氏的眼泪已经在脸上决了堤。

阿妈的眼泪也流了下来。她抹掉,不管不顾地往下说:“把你嫁走,你年龄是小了点,是吃了些苦头,不过,你总比那些‘等郎妹要好得多吧?她们都不晓得能不能等到老公的出世,就算她们把老公等来了,那也是没做老婆先做娘的。村头袁家不是买了个‘等郎妹吗?人家‘等郎妹五岁就到了他家,可长到十几岁,她的家娘才生下一个男孩,就算是她的老公了。真像是山歌里唱的那样——‘十八妹子三岁郎,夜夜要人抱上床。唉,这就是我们客家的风俗。你嘛,你丈夫只比你小一岁,你俩还是——”

“好了,好了,你就别说了!”

阿妈停下来,撩起衣襟擦擦眼睛,然后摇摇头,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想起了什么,说:“他们曾家不是有个远房二叔,做‘水客做得很有名吗?听说已经把不少人都送过番了。你方便的话,就去向他打听打听。等你阿哥把婚事办完后,他也想过番去闯一闯的。在家里,哪有什么钱可赚?”

谈到正事,饶氏也把眼泪抹干净了。她说:“过番?下南洋?这件事阿哥想清楚没有啊?我听说,到南洋发财的是少数,大多数都是不死也要脱层皮的。他们一辈子都回不了几趟家。这事太冒险了,我劝阿哥不要去。”

“可不是吗?我也舍不得放他走哇。唉,家里太穷,他娶亲的钱都是东拼西借的。村里倒是有人捣鼓他去当兵的,还给他看什么关于革命的新书,那些书我也看不懂。不过,我只晓得一个道理,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世道再不好,我们这些草民百姓,还是要过安稳日子的。听说,我们隔壁村有几个后生仔,参加了什么苏维埃的暴动,结果没过多久,就全被抓去枪毙了。你阿哥也觉得现在世道太乱了,他说,一会儿什么新军,一会儿什么剿匪,一会儿联共,一会儿又反共,今天是这个旗子,明天又换了那个旗子,谁搞得清楚啊?当兵简直就是去送死,恐怕连死了都不知脑袋是怎么弄丢的。结果呢,他左想右想,还是想到南洋去淘金。”

那天中午,全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吃了肉,还喝了饶氏带来的娘酒。阿爸和阿哥都喝得有些醉意熏熏的,一个劲夸曾家的酒酿得香,酿得醇。阿妈连连往饶氏的碗里夹着菜。饶氏也痛痛快快地吃了个饱,还乘兴喝了好几杯酒。

吃饭的时候,阿哥又提起,自己很想到南洋闯荡一番。他说:“你们还记得小黄村‘三斤狗李三雄的故事吗?他的事在我们松口都传遍了。人穷人欺,他穷的时候,人们都叫他‘三斤狗,都不拿正眼看他,谁家的东西丢了就怀疑是他偷的。后来,他的儿子在南洋发了大财,有年过春节的时候,他儿子挑了几担银圆回家,由于来不及去买祭品,他就直接装了几堆银子去祭祖,结果,把族人给镇住了,他这才在族人面前争回了面子。见他发了财,人们马上就改口叫他‘三伯公了,上上下下都对他巴结讨好,祭祖宴请的时候都把他奉为上宾。从‘三斤狗到‘三伯公,这不是明摆着吗?光宗耀祖,要么就是做官,要么就是发财。以前还能读书做官,现在废了科举,开办新学,谁也不晓得前途怎么样,像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做官真是太难了,那么,也就只剩下发财这条路了。”

阿爸听了阿哥的这一番宏论,一边点头,一边夸他:“好!讲得真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做人就是要有这样的志气。我们客家男人向来都是志在四方的,闷在这穷山沟里有什么出息?”

阿妈和饶氏对望了一下,她们没有再说什么。她们都知道,男人的事情只能由他们自己做出决定,女人是插不上嘴的。

那是饶氏记忆中最快乐的一次相聚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后来的事情她就记不得了。她只记得,她连夜赶回曾家的时候,天上挂着一弯小小的新月,清亮得像是刚刚在磨刀石上打磨过的一样。她手里握着一根阿妈给她的打狗棍,小声地背诵着一首儿时阿妈教给她的歌谣:

勤俭姑娘,鸡啼起床。梳头洗面,先煮汤茶。灶头锅尾,抹得光亮。煮好早饭,刚刚天光。洒水扫地,担水满缸。未食早饭,先洗衣裳。上山打柴,急急忙忙。养猪种菜,熬汁熬浆。纺纱织布,不离间房。针头线尾,收拾柜箱。唔讲是非,唔乱纲常。……唔偷唔窃,辛苦自当。不怨丈夫,唔怪爹娘。人人赞赏,客家姑娘。

她一路走,一路念。念完了一遍,再重复一遍,一遍一遍,像是给自己的脚步打上了节奏一样。那弯新月,似乎也越走越大,越走越亮了。走到后来,她感觉自己仿佛是漂浮在那月光之上了……

那时,围屋一点一点地成形了。有模样了。堂屋和厢房已经完工,只有后面的一排围龙屋,打了地基,却无钱买料。阿公召集家人商量,提出先搬进新屋居住,剩下的工程,等钱财到位后,再开工兴建。为此,各家各门都要多分摊一些集资。几个在家务农的儿孙,当即表态,在这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没有那么多田可种了,只能再想些其他的门路赚钱。他们当中有准备去松口的码头上去当挑夫的,有准备到江西贩盐去卖的,有准备去附近的村庄,移植一些沙田柚的果树来种植的。

“小丈夫”雄心最大,他准备去南洋淘金。阿爸很担忧,说过番的风险太大,将来回家一趟都不容易的,劝他不要冒险。他却昂着头,信心满满地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那些过番发财的,回到家乡又是盖房,又是买田,又是修墓,那么大的排场,谁不眼红呢?他们是人,我不缺胳膊不缺腿的,又这么年轻,怕什么?”

阿爸和阿妈商议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让自己这个最机灵的小儿子,去外面的世界试一试身手。毕竟,曾家在过番这件事情上,有“近水楼台”的便利。二叔做了多年的“水客”,与南洋那边熟门熟路的,家里也有远房亲戚和同乡在印尼做小老板,到时都可以互相照应。再说,早就定下的,今年他虚岁十八,大年三十正好让他与饶氏圆房。圆了房之后,等开春二叔“走水”的时候,再托付他把儿子带去南洋,一切就很顺当了。

当时水客走水,一年一般只走两至三趟。他们走水,并非只帮两三个人带带书信、钱物,而是在华侨和侨眷中广泛搜集信物,等揽到相当的业务,才会动身。由于路途遥远,海上行船充满凶险,他们在路上就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一旦到达目的地后,他们又要整理财物,走乡穿村,把东西一家家地送到托付的人手上。来回一趟,所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水客除了带信、带钱、带物,办些兑汇业务,也经常受人委托,将乡人和亲友带去南洋。他们长期来往于南洋和家乡,对南洋的风土人情和方方面面都很了解,会说一些当地话,特别是与当地海关、移民局等部门都建立了关系,能为过番的人代办护照、签证及各种手续。而他们自己也以此为生,每笔生意根据“行规”,按照一定的比例,赚个数额不等的红包。

当下,爷娘商定之后,跟儿子一说,儿子欣然同意。再跟二叔及长辈筹谋,大家也都认为这个主意不错。阿公于是又出头召集,让各家各户凑了些路费和盘缠。整个家族都为“小丈夫”的过番,怀揣着一个美好又模糊的梦想。

饶氏是以“童养媳”的身份嫁到曾家的,按照风俗,丈夫与她圆房不必宴客贺喜,一切排场从略。大年三十到了。当天下午,饶氏和“小丈夫”梳洗一番,换了一身新衣,戴上了红色的绸花,在阿爸阿妈的带领下,在祖宗牌位前行了礼,磕了头,然后他们又给爷娘和家中的长辈,依次磕头行礼,接着夫妻对拜,家人互道恭喜,简单的仪式就算结束了。因是除夕,家里倒是酒菜丰盛,内外一新的。大门上挂着红红的灯笼,簇新的门板上还贴着一幅新写的对联:花好月圆满庭芳,鸾凤和鸣百世昌。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在一起吃了顿连夜饭,把一对新人送进了新房。

床上添了两床新被褥,被褥里塞了些花生、红枣、莲子、核桃之类的果品。这是饶氏和丈夫第一次入住同一间房。从前饶氏在曾家,和丈夫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但睡觉是各睡各屋的,名分上是夫妻,相处起来更像是姐弟。到了真要做夫妻的时候,两人既觉得别扭,又分外害羞。他们并排坐在床边,互相对望着,饶氏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在那骤然爆发的笑声里,“小丈夫”也忍不住笑了。

他一把把她扑倒,两人嘻嘻哈哈地在床上打闹起来。

“娘子,小生这厢有礼了!”“小丈夫”忍住笑,给饶氏假装作了个揖。

“去,去,脉个(什么)娘子,我看你就直接叫娘算了!”饶氏笑得喘不过气来。

“吓,你才比我大那么一点,还想占我便宜!瞧我怎么收拾你!”

突然,“小丈夫”想起什么,他转身从木柜里摸出一块卷起的土布,有些不好意思地打开来,那里面包裹着一只小小的崭新的银发簪。他红着脸说:“这是我前些日子赶圩的时候,特意为你买的——是我自己积攒的钱,你别给爷娘说。”

饶氏捧住那只闪亮的银发簪。发簪上面雕刻着两片简洁的叶子图形。她双手发抖,惊喜得有些说不出话来。她正想将它插在头发上试一试,阿妈忽然敲门进来。两人慌忙把发簪塞到枕头底下,在床边拘谨地坐好。

只见阿妈端来一碗煮熟的鸡蛋,微笑地看着这对新人,对他们说:“来,照规矩,你俩睡觉前,每人都要吃下一只鸡卵。”

阿妈亲自给他们剥着鸡蛋壳。她边剥边祝福道:“鸡卵圆圆,养子中状元……”

到了那时,饶氏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吃鸡卵也是一道“圆房催生”的仪式。她满面羞红地低下了头,心里明白,从今往后,她最大的任务就是为曾家添丁续后了。

临行头一日,阿爸、阿妈备好了祭祀用的三牲、酒菜、干鲜果品,还有香烛纸钱,他们在“崇光楼”的大门口摆设了一条香案,恭敬地摆好供品,然后由阿公领着全屋男性,一起虔诚地敬祀天神,祈求“小丈夫”这次过番能够一帆风顺。随后,全家人又带着供品,来到曾氏的祖祠进行祭拜,让“小丈夫”向列祖列宗辞行。“小丈夫”跪在地上,阿爸也跪在他的身边,两人双手合十。阿爸喃喃祷告着:“我儿明天就要出洋过番了,请各位祖宗保佑他一路平安,顺风顺水,大吉大利……”

晚上,家里摆了酒席,请了族中的长辈,还有各房亲友,一起欢送“小丈夫”过番。大家对“小丈夫”说了许多祝福的话,不断地叮嘱他,今后若发达了,千万别忘了唐山的家人和乡亲。“小丈夫”从早到晚,跟在长辈后面,完成着这些郑重的仪式,可是他心里空落落的,像个木偶,随家人摆布。人家说什么做什么,他就傻呆呆地应承着,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恐惧。

二叔倒是一副见惯世面的样子,他在人群里周到得体地应酬着,跟这个话话别,对那个作作揖,还不断地拍着胸脯打包票:“你们别担心,南洋那边我很熟悉的,一切都包在我身上,外人我都送出去好几个了,他们如今混得都不错,何况是自己家里人,我会把一切都打点好的……”

他还到处游说:“现在改朝换代,是民国了,你们也要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啊。海禁早就废止了。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谁不想着法子把自家的公子往国外送啊?过番、留洋,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一人出国,全家都跟着光荣呢!”

那天夜里,“小丈夫”和饶氏缠绵了好久。“小丈夫”把头埋在饶氏的怀里,不舍地说:“老婆,你放心,我只要积攒了一点钱就回来,我争取一年后就回来——”

饶氏打断他:“你过番就是为了赚钱的,你别尽想着回家。你怎么不算算,来回一趟船票多少钱?你挣一年的工钱,恐怕还不够买一张船票呢。你嘛,除了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最重要的就是想办法多赚钱,其他的,你就不用考虑了。家里有什么事情,我们都会托付二叔给你带信的,你就放心吧。”

“那就两年吧。——最多三年。反正,不超过五年,我一定会回家一趟的。你就等着吧。”

“好,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别那么没出息,总惦记着回家。”那一刻,饶氏像个大姐姐似的,又冷静又温柔。她心里清楚,“小丈夫”这一去,没个七年八载的,一般是回不来的。那些过番的人,就算赚了钱,通常也都是托水客带信带钱的,家里若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大事,那么遥远的地方,海上又那么凶险,船票又那么昂贵,一辈子到底能回来几趟呢?倒是有人发财之后,把老婆、孩子、亲戚再接到海外去的,还有年纪大了之后再落叶归根的,不过,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现在想那么多也没有用……

第六章 码头

送郎送到火船头,一条江水向东流。哪有利刀能割水,哪有利刀能割愁。

——客家山歌

“小丈夫”和“水客”二叔出行的那天,是早春时节,寒意未尽,天空中飘着细细雨丝,到处都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泥土的腥气。饶氏的家官和几个叔伯挑着行李,把他们一路送到了松口镇上的火船码头上。家娘和饶氏只把他们送到村口,就低头返家了。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小丈夫”和饶氏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点点头,招招手,就匆匆告别了。泪水已经涌上了饶氏的眼眶,可她吸着鼻子,暗暗掐着手背,使劲地把眼泪逼了回去。而家娘当着众人的面,就忍不住抽抽搭搭,泪流满面了。家官皱着眉,不耐烦地吼了她一嗓子:“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回去吧,你们女人都快回去吧!”

饶氏挽着家娘,慢慢地走回了家。两人一路都没有说话。细雨在她们的眼前编织成一道朦胧的雨帘。

阿哥出门去过番,丢开妻子一枝花。去就容易回就难,问哥几时转唐山?

番隔唐山千万里,漂洋过海长别离。去就年轻回就老,赚到银钱白了头。

雕仔冇翼难过山,大船冇水搁浅滩。木头唔硬难烧炭,阿哥唔穷唔过番。

熟悉的山歌旋律回荡在耳畔。这些从小就听惯的歌声,从前都是听别人唱的。劳作累了,那些会唱歌的男女就站在山野里,扯开嗓子无拘无束地来上一段,有唱有合的,好不热闹。那时,饶氏稀里糊涂地听着,只是觉得好玩,并不懂得歌词的含义。“小丈夫”现在一走,她一下子全明白了。那些山歌,哪里是唱着好玩的调子啊?原来,它们全都是浸透了泪水和心酸的悲泣哩!心都愁死了,还要苦中作乐,以歌代哭,还要把这无边无尽的苦日子继续撑下去。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人还能强得过岁月,强得过生活吗?

饶氏那一天,哭得眼睛好像烂毛桃。好在,阿妈的眼睛也肿着。两人那天都没有上桌吃饭,只坐在厨房的灶台边,互相回避着彼此的眼神,低着头,机械般地往自己的嘴里扒拉了几口饭。那天晚上,两人都早早睡下了。家里死一般的安静。只有山月透过天井,从窗户外静静地泻到地面上,像是结了冰的眼泪。

再见山月的时候,饶氏已经有了儿子。“水客”二叔把“小丈夫”留下的一只包袱从印尼带了回来。

那天,全家上下哭成一片。家娘扑到那只蓝色的粗布包袱上,腿一软,眼一闭,人就瘫了下去。旁边的大嫂二嫂赶紧把她搀扶住。阿婆在她的人中上使劲地掐了掐,家娘这才睁开眼,“哇”的一声哭出来。

饶氏抱着儿子曾丰庆,也跪在地上痛哭着。孩子还没断奶,正在阿妈的怀里酣睡,突然被众人的哭声惊醒,也吓得号啕大哭起来。几个女人流着泪走过来,想从饶氏的怀里把孩子接过去哄一哄,可是饶氏把孩子死死地抱着,怎么也不肯放手。那一刻,她突然清醒过来了,上天像是发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洪水,水过之处一片汪洋,一片废墟。而她怀里的这个小小的人儿,就是她最后的一点希望,最后的一根稻草了。她不能放手,就是死了,也不能放手的……

二叔说,“小丈夫”到了南洋,没干几天活就生病了,先是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好在老板是曾家同乡,跟他又是老交情,关系不错,就把人留下了。“小丈夫”倒是能吃苦,虽然身体不好,但还是起早贪黑地在商行里干活,主要是打杂,搬运,就这样硬是撑了好几个月。他干活勤快,人又机灵,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当地话,老板对他印象不错。那一日,他没有任何征兆,突然发起了高烧,到了晚上全身又发麻打战,他也没怎么在意,以为就是普通的风寒,发一发汗就没事了,他忍着不敢告诉任何人。第二天照样起早干活。可是到了第三天,人就病得爬不起床了,浑身烧得直抽搐。老板去看了一下,他知道这病不仅没药可治,而且还有传染性,当地每年都有不少人死于这种疾病的。他就叫人把“小丈夫”抬到了屋子后面一间废弃的小棚子里,每天都还派人送水送饭。可是不到一个星期,人就断气了。老板还算是有良心讲义气的,把人下了葬,“小丈夫”用过的一些东西又给保存下来,打了个包袱。等二叔后来探望的时候,还给了他两块大洋,托他把银圆和包袱带给曾家,算是“小丈夫”留给家人的最后一点纪念了。

二叔还说了很多安慰的话。他常年“走水”,穿梭于松口和南洋,给华侨们带信带物带钱,他对这些过番打工的人,情况了如指掌。按他的说法,“小丈夫”是不幸,但还有一些比他更不幸的人。不少后生仔在过番的船上就晕船染病,命丧黄泉了,尸体被扔到大海里喂了鱼虾。还有一些在锡矿打工或是在农场开垦的,过的都不是人的日子,活活累死的不计其数。

“水客”二叔是个打扮新派、能说会道、结交广泛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由于常年在外奔波,他的皮肤黝黑,身形消瘦,脸上的皱纹因受到阳光的强烈刺激,比同龄人要深密不少。虽然有点尖嘴猴腮的感觉,但他非常注重自己的仪表,头发总爱用发油重重地抹过,油亮亮地梳向脑后。他还喜欢戴一种宽边硬质、状如龟甲的白色洋帽。这种从南洋带回的帽子,被当地人称为“荷兰帽”,又透气,又时髦,即使二叔不戴在头上,他也喜欢将帽子拿在手里,以显得与众不同。稍微正式一点的场合,二叔就把自己打扮得西装革履、一丝不苟的样子。西服的前襟上还拖着一条金光闪闪的挂表链子,他不时会从衣襟里面掏出这只当地罕见的西洋挂表,打开表盖看上一眼,显出一种不同凡响的气质来。

此时,他从西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条白色的丝绸手绢,擦擦眼睛,摇着头叹气道:“唉,这过番的人啊,命就不属于自己了,他们的命都是掌握在老天爷手上的。老天爷一个不高兴,立马就能把人的命给收走的。大家都想开些,谁还能强得过命呀?再说,老天爷不是还给他留下了一个儿子吗?这个儿子来得真是太巧了,太稀罕了啊。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唉,老天爷的意思,我们凡人也是猜不透的。我跑的路多,见的事多,什么祸呀福呀,都是旦夕间的事情。你们就相信好了,一切都是有定数的!”

那天晚上,饶氏抱着襁褓中的儿子,坐在天井里的一只小木凳上,一会儿看看手中的儿子,一会儿看看天上的月亮。儿子睡得很沉,发出了轻微的呼吸声,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奶香味。那时,山月无声,月华无边。

“小丈夫”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点东西,就是装有他几件衣服和一双布鞋的那只小小的包袱,还有那个同乡老板托二叔带回来的两块大洋了。

饶氏很想把那只包袱留在自己的身边,想他的时候,可以打开来看看,摸摸他穿过的衣服,也算是她作为枕边人,一点切切实实的寄托了。可是家娘不允许。她把大洋拿走了,包袱也拿走了。他是她的儿子,他走了,她的心也被剜去了一大块,她更需要安慰和寄托。再说,因为儿子的过早离世,她对媳妇饶氏也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怨恨——这女人年纪轻轻,命倒挺硬的,克夫,说不定,儿子就是让她给克死的!若不是饶氏的肚子争气,给曾家及时添了个男丁,给她的儿子留下了后人,她一定要寻个由头,把饶氏给打发回娘家的。她一看到饶氏那张脸,就感觉晦气:好一副寡妇样!作孽相!薄命薄福的!

饶氏知道,“小丈夫”离世后,家娘对她便没了好脸色。她倒没怨恨家娘。她怨恨的是自己。幸亏她的身边,还藏有一个小小的无人知晓的纪念品,一个只属于她自己的“秘密”——那就是“小丈夫”偷偷给她买的那只银发簪!她从没有戴过的一只崭新的发簪!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时常被深深的自责折磨得睡不着觉。这时,她就会偷偷溜下床,从柜子底下,掏出那只用土布裹好的银簪,拿在手上摸一摸,攥一攥,默默地流一些眼泪。唉,要是当初“小丈夫”离家前,她能阻拦一下就好了,哪怕再拖个半年一年的也好。当“小丈夫”犹豫不决的时候,她不仅没有挽留他,反而催促他下定决心去过番。她不是不留恋他。她当时担忧的是,“小丈夫”若变卦留在了家里,那么家里人会怎么评论她。所有的指责和议论一定都会冲她而来的,他们会把她看成一个离开了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一个专门拖男人后腿的下贱女人。全家人即使不在当面责骂她,也会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他们更不会给她好脸色看了。她最怕的就是这个。既然“小丈夫”早就跟爷娘定好了过番的计划,那么就不能在与她圆房后再去反悔。催促“小丈夫”上路,就是要显出自己的深明大义,贤惠达礼。——可是,哪想到,这一催促,竟成了催命!

抱着这样隐秘的内疚心理,饶氏在曾家更是小心翼翼,诚惶诚恐了,连走路都不敢发出声音,咳嗽一声都要捂住嘴巴,吃饭再不敢上桌,只在灶房里独自解决。她干活起来更加不惜力了,常常用一根宽布带将儿子绑在后背上,犁田、种地、挑水、劈柴,多大的力气活,她都咬着牙一个人顶住。除了在没人的时候,逗儿子说几句闲话,饶氏平时总像个哑巴似的,从早到晚都听不到一点声音。

那天,是去松口赶圩的日子。这是个大圩,人多时超过两万人。圩上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有卖米的,卖鸡的,卖布的,卖鱼的,卖柴的,卖猪的,要什么有什么。还有拿着八卦图算命看相的师傅,有打着竹板沿街讨钱的乞丐,也有推着小车卖米粉糖块红薯的小吃摊,还有打铁磨刀剃头的手艺人,总之七行八艺,三教九流,一应俱全。赶圩的日子,就是乡人盛大的节日。

那天,家娘、伯姆、叔姆、阿嫂几个女眷,相约一起去圩上买点针线、油盐,还要把她们前日挖的一些草药拿到中药铺卖掉。临行前,二嫂叫上了饶氏,让她带着儿子阿庆,也跟她们一起去集市上转转,散散心。在这个大家庭里,只有二嫂对饶氏有些同情,经常会在家娘面前替饶氏说些好话。家娘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对饶氏太过苛刻,对于二嫂的提议,就沉着脸默许了。

这些女人将两大筐草药,背到了镇上的药材铺里。因老板是老熟人了,她们就留下饶氏在此验货、过秤、收钱,自己迫不及待地去集市上逛了。二嫂和饶氏约好了返家的时间,将碰头地点定在松口大名鼎鼎的火船码头上。

收过钱后,饶氏背起儿子,独自在这松口古镇上边逛边看。对于饶氏来说,松口镇就是她见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了。这里地处闽赣粤的交汇地,水陆交通发达,自古就是货物和人流的集散处。镇上有好几条出名的大街,其中一条叫繁荣街,街边建有不少带有南洋风格的两三层高的骑楼,骑楼上都装饰着用洋灰雕成的各种精美的图案:花瓣、圆穹、罗马柱等等,透出一种奢华、富贵、时尚的气息。这些骑楼都是那些在南洋发了财的华侨回国建造的,楼上居家,楼下经营,有百货、旅社、饮食、家具、五金、诊所、邮局等各行各业,还有打金店、汇兑庄和典当铺,其繁荣热闹之状,堪比时髦都市,被人称作是“不夜城”、“小香港”。

饶氏随着人流慢慢地走,各种花里胡哨的商品引得背上的儿子咿咿呀呀地叫个不停。饶氏左挑右选的,终于下了决心,给儿子买了一只小小的拨浪鼓。儿子把拨浪鼓举在手上,一路咕咕咚咚地摇个不停。

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街边有一家小小的画像社,一位看上去斯文儒雅的中年画师,正在给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画像。老人端端正正地坐在木凳上,画师坐在他的对面,手拿一截削过的木炭,正在一张白纸上认真地画他的肖像。轮廓已经画好了,眉目正在逐渐地被勾勒清晰。画师的技艺不错,纸上的人与凳上的人,一眼看过去,就是分毫无几的同一个人。

那一刻,饶氏突然心下一动:天哪,她的“小丈夫”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留下一张画像啊!往后,她的儿子长大了,若向她问起自己的阿爸长什么样的,她都不能拿出一张画像给他看。是啊,儿子到底有个什么样的阿爸?儿子的眉眼,到底有几分像阿爸?自己真是糊涂啊,“小丈夫”出洋前,她怎么忘了提醒他,要到镇上的画像社,留下一幅画像呢?这么一想,饶氏的心仿佛被刀子绞着似的。她背起儿子,一步一挪地往火船码头走去,周围的热闹似乎再也与她无关了。

沿着江边这条拥挤繁忙的街道,饶氏看到,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码头,一路排开。码头上停靠着数不清的船只,船来船往,人走人留,货上货下,一派兴旺的景象。不知走了多久,只见一座从未见过的五层高的豪华洋楼,气势不凡地屹立在码头对面,楼面上镶嵌着“松江旅社”几个中英文的塑字。饶氏虽然不识字,但她早就听水客二叔无数遍地提起过这座洋楼了,说它是如何的精美,如何的气派,如何的了不起,说它有两百多间客房,是整个梅县地区最大、最漂亮的旅店。二叔说的时候,总是连比划带惊叹的,一副眉飞色舞、无比骄傲的样子,好像那旅社是他开的似的。

见识颇广的二叔介绍说,周边地区的客家人出洋谋生时,大多会在前一日赶到松口码头,然后就在这家旅馆投宿一夜,第二日再登船上路;而那些归国返乡的华侨,也会在下船后,到这家旅馆先住上一晚,休整一下再返乡的。二叔还听人说过,这家旅社不仅接待过许许多多这样的过番客,还接待过不少的名人:一九二四年,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校长蒋介石,由汕头乘船赴梅县途经松口时,就曾在这里做过短暂的停留,并下榻于此;一九二六年,时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的邓颖超莅临松口公学(今松口中学)发表演讲、宣传革命时,也曾下榻在这家旅社;一九二六年十月,国民革命军东路北伐军军长何应钦部与北洋军阀刘俊部在松口激战七天,取得松口大捷,松江旅社就曾做过东路北伐军的司令部……

就是因为这些名人住过,二叔自己有次还特地破费在这里住了一个晚上——钱是花了一些,但值得,真是值得啊!他不无炫耀地说道,你们没进去看过,那大堂、那楼梯、那地板,啧啧,我的眼睛都看花了,脚都不晓得往哪里踩——

然而,站在松江旅社前,它那充满了欧式风格的豪华气派,并没能引起饶氏多大的兴趣。她淡淡地扫了几眼,就将目光移到了对面的火船码头上。

是的,旅社的正对面,就是松口最大又最出名的码头——火船码头。

从明末清初开始,闽、赣以及嘉应地区的客家人出南洋,都是先赶到这里来搭乘火船,行至汕头,然后再转乘“大眼鸡”帆船或是大轮船,航行到南洋各国的。这里也就成了无数客家人下南洋挥泪离别的第一站。饶氏知道,当初,“小丈夫”也是从这里登船离家的。

眼前的这个码头,船来船往,拥挤嘈杂。正是它,将偏僻的内陆山区,与外面广阔的世界联系在一起,从此山不转水转,转出了多少不一样的天空!饶氏一看到火船码头,她的脚步就软了,她再也走不动一步了。她在岸边的僻静处寻到一块大青石,抱起儿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她感到自己的心,被整条江的水淹没了。是啊,不就是眼前的这条江,把她的“小丈夫”给带走的吗?不就是眼前的这个码头,让“小丈夫”一去不复返的吗?这条江,这个码头,不就像个巨大的流动的赌场吗?只不过它所需要的赌注,是一个人的生命啊!

此时正有一辆火船,停靠在码头上卸货上客。岸上挤满了送别的人群。饶氏揉了揉眼睛,看到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急匆匆地往一个准备上船的年轻人手上,塞着一包什么东西。年轻人没接住,东西掉在地上。原来是一块块粉白的米粄。老人赶紧蹲下去拾拣。旁边的人都有些不耐烦地催促着。

那个年轻人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后生仔,他皱着眉在一旁呆呆地傻看,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此去一别,经年岁月,何时能归?难怪这些即将起程的人,都这么心事重重的,没有一张意气风发的笑脸。

饶氏盯着那个后生仔的脸,心里涌上了一阵难抑的悲伤和同情:这些将去过番的客家人,他们都是命运的赌徒,都是背负着全家人、全族人的梦想,在赌命啊!

“呜——”火船即将起航的汽笛突然鸣叫了起来。儿子阿庆在阿妈的怀抱里,兴奋得双腿乱蹬,嘴里咿咿呀呀地叫唤着。他把那只刚买的小拨浪鼓拼命地摇着,似乎在跟快要离岸的火船快乐地道别。

看着儿子,饶氏擦了擦眼睛,内心一阵喜一阵悲的,说不出的难过。到底,她还是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深深地叹了口气。远处,青山含黛,近处,绿水长流。

第七章 黎明

高山点火唔怕风,大海行船唔怕龙。阿哥连妹唔怕苦,妹子连郎唔怕穷。

——客家山歌

曾家的祖屋陆陆续续地建造起来,终于在曾丰庆九岁那年全部完工。

那时,“小丈夫”的阿公阿婆已经相继去世,曾家由“小丈夫”的伯父为首。虽然一大家族聚集地住在一个围屋里,但在经济上已经分门别户地独立核算了。只是红白喜事、添丁祭祀这些重要活动,才凑份子一起操办,显出一种家族的合力和声势。

饶氏经历过老公的死,之后,又经历了阿公、阿婆,还有几个长辈的死。她对死已经没有太多的难受了。死,就像禾,熟了就割了,就像叶,黄了就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生生死死,在大自然中是太正常太普遍的现象了,每日都会发生。饶氏不怕死,但她希望自己能尽量活得长久一些。她想活着,当然也不是为了自己,而只是因为她还有个尚未成年的儿子。无论如何,她想看着他长大,她要护着他长大。为了那个细人儿,她要活,尽命地活。

饶氏带着儿子,仍然跟着家官家娘一起生活。家娘风湿严重,有年冬天突然发病,卧床不起,吃了草药后,情形有所好转,不过,也只能下床拄根拐杖,弯着腰自己走路,什么力气活儿也干不了。饶氏比从前更忙更累了,上有公婆要伺候,下有儿子要照应,每天田里屋里操劳不休,忙进忙出,不过,她在家中的地位,渐渐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大嫂阿菊见到她,会客气地打声招呼,二嫂也会亲热地喊她一声“阿妹”。只要不来客人的时候,饶氏也能上桌吃饭,对家里的各项杂事,她也能插几句话,拿点意见了。特别是在儿子阿庆的读书问题上,多亏饶氏壮着胆子,三番五次在公婆面前坚持,最后才把阿庆送进了村里一所新办的学堂,接受了比较正规的新式教育。

这座新式学堂,由村里两间书斋合并而成。这两间书斋原本都是村里的大姓宗族,为本姓子孙开蒙而建造的私塾,由村中的老秀才担任教师,传授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废除科举之后,各地大办新学,而广东的客家地区由于一贯“崇文重教”,又拥有大批出洋的华侨,因此观念超前,新风蔚然。一些开明的乡绅和致富后的华侨,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各种“兴学会”,积极捐款,多方运筹,使新式学堂在当地遍地开花。

在这些新式学堂里,大厅的正面墙上,一般都悬挂有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还有孙中山的标准像,捐资办学的几个创始人,也会在大厅里留下一排画像或照片,以示纪念。而圣贤孔子的画像,则挂在了教员休息室里。学生们在此不再学习四书五经,而代之以国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艺术、体育、音乐等“新学”课程。不过,就算是新式学校,每逢农历八月二十七孔子诞辰日,学校仍会放假一天,并且给学生发放一些糖果糕点之类的小零食,以表庆贺。

本来,家官家娘只想让孙子阿庆在本族的一间小私塾里,先受点启蒙教育,等他年龄大了之后,才考虑送他上新式学堂的。那间小小的私塾,只有本族中几个家境贫寒的孩子在此读书,因费用由本族的“公尝”承担,所以是完全免费的。不过,饶氏坚决不同意。她从一开始,就想让儿子接受最正规最时新的教育,她不能让儿子在教育这件关乎前途的大事上,受一点委屈。于是,她鼓足勇气,和公婆据理力争,并保证儿子的读书费用,由她一个人想办法承担。

最后,饶氏还说了一席让全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我儿阿庆是个苦命的细人儿,他连阿爸长脉个样子都唔知,你们谁没见过自己的阿爸呢?不过,我儿还有阿妈在。只要我活一口气,我就不会让我儿受到一丝委屈的,哪怕死了,我也要变成鬼,天天守在我儿身边,谁若敢欺负我儿,我就日日夜夜每时每刻地缠住他,让他不得好死!”她说话的语气和眼睛里的目光,让全家人对这个平时很少开口的“童养媳”,不得不刮目相看。

就这样,阿庆背着阿妈亲手缝制的一只蓝色的小布包,精神十足地跨进了新学堂。看着儿子单薄的小背影,饶氏感到,在曾家,她似乎第一次挺直了自己的腰板。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正是国内风云激荡、战争连绵的日子。从一九三一年开始,那个在中国古代被称为“倭国”或是“东瀛”、“扶桑”的小小岛国,以蟒蛇吞象的野心,悍然发起了侵华战争。继“9·18事变”侵占东北、“7·7卢沟桥事变”占领华北之后,一向尚武的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的土地上越发肆虐、残暴,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让沦陷区的百姓如堕地狱。这些生性和平、本分朴实的中国人,不得不弃家舍业,告别祖祖辈辈定居的故乡,往边陲后方和深山老林里躲避,踏上了朝不保夕的流亡之路。一九三六年西安事变的爆发,促成了国共两党的第二次合作。国民党在抗日的正面战场上,虽也打过几场泣血的硬战,但仍旧改变不了节节败退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城市相继沦陷。在敌后,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这时却异军突起,他们坚持在广阔的被占领土上,开展分散灵活的游击战,建立抗日根据地,给日寇以持久而沉重的打击。

一九三八年十月,日军派遣七万人在轰炸机的配合下,从广东惠阳的大亚湾登陆,进犯华南。当地守军一触即溃。第二天,日军就攻下了惠州,随即长驱直入,直逼广州。日本的轰炸机在广州上空扔下了一枚枚炸弹,到处血流成河,瓦砾成片,空气中充满了浓重的炸药味和血腥气。没过几天,广州也沦陷了。从此华南地区惨遭日军的铁蹄践踏。为了抗击日军侵略,一支由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东江纵队,开始在这些占领区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地发展起来。

当然,身在山区、在家务农的饶氏,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知道,曾经有段时间,日本人将要进攻梅县的传言,被传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的。她看到家族中的男人们为此还聚在一起商议过,要不要逃往深山里去避难。在传言中,这些日本鬼子个个都像是从地狱里放出来的阎罗,他们惨无人道,烧杀淫掳,无恶不作。他们会提着人头,笑嘻嘻地开展杀人比赛,见了无论多大岁数的女人,都要先奸后杀,还会将大肚子的女人活活剖开肚子取乐——总之,连恶鬼也没有他们那么凶残。

不过,大家商议来,商议去,最后还是决定,先等等看,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离开围屋一步。毕竟刚建好不久的一座新围屋,耗费了一个家族那么多年的财力和心血,谁也不忍心抛下不管。若这座崭新的围屋被日本鬼子抢了,烧了,那么人就算逃走了,似乎活着也没有多大的盼头了。

一九三九年的夏天,饶氏的大嫂阿菊,从松口镇带回来一个可怕的消息:日本人占领了汕头。当时,她的丈夫,也就是“小丈夫”的大哥,已经不在她娘家开的布庄做伙计了,他自己积累了一点资金后,就在镇上开了家经营日杂土产的小店。店面虽小,却取了个“泰丰商行”的名字。店里除了经营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小商品之外,最主要的特色,就是经营水客二叔“走水”带回来的一些南洋的土特产:万金油、虎骨胶、发油、香料、文具等,这些带着异国色彩的小用品,很受当地老百姓喜爱,往往供不应求。

阿菊带着激愤的语调急急地说着,有越来越多的潮汕地区的难民,纷纷逃往梅县避难,松口镇也涌来了不少潮汕难民。这些人有的投靠了亲友或老乡,有的就聚在一起,找个寺庙、破屋暂时容身。街上一下子涌来那么多的外乡人,显得乱糟糟的,也加重了紧张的气氛。这些难民逢人便会用难懂的语言,连说带比划的,讲述着自己家的房屋被日本轰炸机炸毁的惨状,讲述着自己的亲人被日本人杀害的悲痛。他们说着说着,往往会放声大哭,痛不欲生。连旁听的陌生人,也忍不住陪着他们掉眼泪。

阿菊还说,汕头既然已被日本人所占,由汕头出南洋的火船也就完全停运了,“水客”二叔因此无法“走水”了,现在,他只得先留在她老公开的泰丰商行里做个帮手。幸亏此前一趟走水时,他带回来不少南洋的特产,如今也舍不得全部摆出来卖,只是一点一点地拿出来慢慢销售,价格提高了很多,可还有人买。大家都不知道,这场战乱还要持续多久,日本人还要在中国侵占多长的时间。二叔像变了个人似的,从前那么讲究外表又能说会道的一个人,现在常常头发不梳,胡子不刮,话也不怎么说,就爱独自坐在凳子上发呆,脸上黑黑的皮肤像风干的番薯条,看上去像老了十几岁,落魄得很。

大家听了阿菊带来的消息,更添了担忧,都猜测着日本人什么时候会打到这里来。有人已经开始做避难的准备,该带上哪些东西,该逃到哪里落脚,该如何谋生。就这样,他们一边等消息,一边又急切地四处打探,在提心吊胆中一等再等。结果,传来的风声变得不那么紧迫了。最后,终于平安无事了。

这里的百姓后来都听过一种说法,说是日本鬼子占领潮州之后,原本是有打算进一步侵占梅县地区的,无奈这里山多雾深,地势险峻,在进攻到莲花山关口时,有“广东四大名寺”之称的莲花寺突然显灵,降下了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雪,冻死了不少日军,加上当地守军奋勇抵抗,致使日军没能翻过莲花山猴子岽,梅县地区因此也就最终避开了日军的战火。

一日,饶氏娘家的阿嫂蓝氏,突然来到她住的“崇光楼”看她。

蓝氏是到附近镇上赶圩,特意绕道来的。她是她的阿嫂,也是饶氏童年时的邻居和伙伴。两人感情一向很好,性格也有些互补。饶氏爱静,蓝氏好动,饶氏沉默,蓝氏多言。阿哥结婚后,饶氏只回过一次娘家,跟阿嫂见过一面。这次,是她们久别之后的重逢。饶氏见到她,眼里闪着光,依旧像从前那样,叫了她一声:阿莲。

阿莲带来了一个让饶氏吃惊的消息。她的丈夫,也就是饶氏的阿哥,前一向跟着一个同乡老友,到外地的一家茶庄,当伙计去了。

原来,由于当年“小丈夫”过番没有多久就客死异乡,饶氏的家人得讯后,无论如何也不放阿哥去南洋了。阿哥没办法,只得放弃了过番的打算,无奈在家里种田务农,农闲时就去山上砍柴、摘茶、割松香、采草药,勉强维持着生计。这几年,他和阿莲已经生下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颇为拮据。

阿哥曾在村里的私塾念过几年书。私塾里有个叫阿胜的同窗,是阿哥最好的朋友。他家因有不少在南洋发财的华侨亲属,带回来很多钱财,因此生活十分富裕,思想也很开放。读了几年私塾后,阿胜就转到松口镇上最著名的学校“松口公学”读高小了。

这所新式学堂成立于一九○六年,由松口镇的“梅东书院”改建,该校的校长和教员,多为同盟会会员,是同盟会在粤东的革命基地。一九一八年,孙中山先生在同盟会骨干的陪同下,视察了该校,并在该校礼堂发表演讲,传播革命。一九二三年,“松口公学”正式创办初中,改名为“松口初级中学”。

阿胜高小毕业后,继续留在该校的初中部就读。那时,他只要放学回家,便会向村里的小伙伴们,介绍一些在学校学到的新知识,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所提倡的科学、民主思想和白话文的改革。

“皇帝虽然早就下台了,可我们中国人的脑子里,总还是习惯于有个皇帝,习惯于下跪、服从,我们不知道,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国家,人人生来平等,我们老百姓和那些做官做老爷的人,应该享有一样的自由、一样的权利!”

“中国为什么贫穷落后?为什么外国人能在我们的国土上耀武扬威?——就是因为我们的科学技术比人家差太远了!清朝末年,思想家魏源就提出,要‘师夷长技以制夷,所谓长技,就是先进的技术,可是,直到今天,人家西方早就完成工业革命了,人家已经从蒸汽时代进入到电气时代了,火车、汽车都不稀奇了,而我们呢,还在老牛拉破车,几千年都没有什么变化!”

“中国就是被一群思想顽固、墨守成规的老夫子给害苦了!他们总是强调,祖宗之法不可违,老祖宗的一切都不能改变,除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们反对一切进步的思潮。为什么要写白话文?就是要打破他们那种之乎者也的僵化思想,追求一种生动活泼、民主开放的现代风气!”……

阿胜的这些新观念、新想法,让山村里的孩子们,听得个个都大张着嘴,像天空中乍响了一声声春雷。

有时,阿胜不讲这些大道理,他用一只还没有成熟的柚子当足球,教村里的孩子踢足球。他还将在学校里学到的体操、话剧,表演给他们看。总之,在一帮大小孩子的眼中,阿胜几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传奇人物。只可惜,阿胜初中还没毕业,就跟随做生意的家人迁去了广州,听说他转到了广州的一所中学继续读书。这以后的几年,阿哥便和他断了联系。

没想到,广州沦陷后,阿胜和家人又回到乡下的老家来避难了。他家的老屋这些年都有两三个上了年纪的本家亲戚给看护着,所以保存完好。此时的阿胜,也已成家立业。他一回村,原来和他一起玩耍的那些伙伴们,又都聚集到他的身边了。阿胜也像从前一样,给他们带来了不少外面的信息。

“那个叫阿胜的,你应该还记得吧?有点印象吗?他原来就是我们村最仪表堂堂的后生哥了,隔了这么多年再回来,那风度,那气派,简直像个大人物。听说,他在广州的生意做得不小。一回来,他就出钱,不知从哪里弄到了几条长枪,分发给村里几个忠实可靠的年轻人保管,说是战乱期间,要加强村里的戒备,防匪自卫。你阿哥不是他最好的朋友吗?他也分到了一支。阿胜还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经常在一起训练,值勤。这以后,你阿哥就不怎么干活了,一有空就往他家跑,我拦都拦不住——”阿莲压低嗓音道。

饶氏因很早就被嫁到曾家做童养媳,她对这个叫阿胜的,没有什么印象。

“每天你阿哥从阿胜家回来后,我都问他做了什么。他不肯说。后来我问得紧了,他才在睡觉前,向我神神秘秘地透露了一点。他说自己在阿胜那里看了许多印刷品,有什么苏联的文章,法国巴黎的文章,还有什么——延安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是宣传抗日,宣传革命的,把我吓得不轻。”

阿莲停顿了一下,四下看看,见门窗紧闭,才小声说道:“阿胜还告诉了你阿哥一件他亲眼所见的事情。阿胜说,前几年,他到乡下收茶叶的时候,碰到有个村子关了一些国民党的新兵。这些新兵受不了军官的虐待,集体逃跑,后来有五个新兵被捉回来了。国民党军官不仅把他们给杀死了,还把他们挖了心肝,挖出来的心肝就用竹片撑开,挂在墙头上晾晒、示众,结果把一个路过的村人,活活给吓死了。阿胜说,他跑了不少地方,见过太多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和残忍了。那些当官的,个个都肥肠肥肚的,只晓得往自己的口袋里捞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他们不但虐待前线作战的士兵,还在后方动不动就给人扣上‘通匪的大帽子,说什么‘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借着‘剿匪‘剿共,屠杀了很多工农群众。他们太不得人心了,迟早要垮台的。阿胜说,中国的希望还是在延安那里……”

阿莲的话,都是饶氏闻所未闻的。饶氏掩着嘴,小心翼翼地问:“延安?延安在哪里?”

“我也搞不清楚。你阿哥什么都不愿意跟我说,我也不想多打听。不过,自从他跟阿胜接触多了之后,人倒是变得很精神。阿胜这次回村后,还发动村里的人,挖水井,修河道,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他自己也捐了不少钱给村里,还帮村里的贫困户修了土屋。现在,我们村的变化真不小哩。阿胜为村里做了太多的好事了,所以他的威信也特别高,大家都听他的。——就因为这个,后来,你阿哥跟我提出,要跟阿胜到外地去做茶叶生意,我也没拦他。”

“阿哥去做茶叶生意?他既没经验,又没钱,阿胜要带他去做生意,是不是真的呀?”饶氏感到有些蹊跷。

“你阿哥说是给阿胜去当学徒,不过我也有些怀疑。阿胜平时的样子,就不怎么像生意人,他这人看上去就像做大事的。你阿哥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很坚决,况且,阿胜在村里的威信那么高,谁不想跟在他后面当个学徒,长长见识啊?这次,阿胜除了阿哥,还带走了几个年轻人,说是他的茶庄生意很大,人手不够。那些年轻人,个个都兴奋得很。我还能说什么?连阿爸阿妈也没说什么。”阿莲说完,低下了头,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任何人!你阿哥临走的时候,是带了那条长枪的。我有些怀疑,他们是不是借口去做茶叶生意,实际上是——”

饶氏连忙打断她:“阿莲,这种事情可不能乱猜。事到如今,他们既然已经走了,那么也只能随他们去了。你要相信我阿哥,他不是糊涂人,不会乱来的。况且,那个阿胜,我听了你的介绍,感觉他是个大好人呢。”

阿莲说:“可不是吗?男人的事情,我们妇人家哪里说得上话?我也不管他。不过,他走的时候,我倒是塞了一块桃木雕的小护身符,放在他的口袋里。那个护身符还是我特意到庙里求来的。庙里的师傅说,我心善面慈,就特意送给我避邪的。”

她随即转了个话题,“——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现在跟村里的几个女人一起,搭伴做挑夫了。就是挑盐。那些挑长途的,要把盐挑到江西去,来回要十几天哩,我们不挑这个。我们是挑短途的,当天一个来回。把盐从松口挑到蕉岭高思圩的盐仓,回来的时候,再把高思产的铁锅、铁铲,还有一些土特产挑回来卖。有时我们也挑米卖。除了人辛苦点,钱还是能赚的,一日能挣到两三升的米钱哩。那些土特产挑回来,赶圩的时候,再摆到圩上去卖,还能赚点差价钱。”

饶氏想到自己村里有几个妇女也曾做过挑夫的,不如跟她们合计一下,倘若能跟她们搭个伴,那倒不失为一条稳定的财路。

送走了阿莲,饶氏这才慢慢回味起阿哥的事情。当着阿莲的面,她不敢把自己的担心说出来,那样只会增加阿莲的担忧。当时,她故作轻松地劝慰了她一番。其实,她自己的心里也充满了不安。听了阿莲的讲述后,她就模糊地感到,阿哥的此番离家,不像去学做生意那么简单。做生意,难道还需要带着一支长枪吗?要有多大的茶庄,一下子需要好几个年轻人一起去做学徒呢?再说,现在正是日本鬼子闹得凶的时候,有哪个商家愿意在这种时候,扩大自己的生意呢?这些问题由不得人不怀疑。

阿哥他们会不会真的参加了游击队,去打日本鬼子了?

过了一些日子,“水客”二叔被人用门板从松口抬回了祖屋。

他抬回来的时候,鼻歪口斜,气息奄奄,额头上裹着布条,身上也是皮包骨的样子。

为首的阿伯和几个男人在屋里小声商议了很久,决定把围屋最后一排靠西头的那间放柴火的小屋收拾了,把二叔放在那间屋子里养病。二叔的老婆和儿女都在南洋生活,自日本人侵略华南之后,他们已经音讯全无。如今,只能委托二叔的一个侄子照看他。

饶氏见人们提起二叔时,都是一副奇怪的表情,谁也不愿意多谈什么,但又在背后将头凑在一起,贴着耳朵嘀嘀咕咕的,让人好生疑惑。

一日,儿子阿庆放学回家。饶氏的家娘风湿病又犯了,她躺在床上,唤阿庆进去给自己翻翻身,捶捶腿。一阵敲打之后,家娘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她便靠在床头,问问阿庆学堂里的事情,与孙子聊了一会儿。

突然,她板起面孔对阿庆说:“阿庆,我问你,你知唔知,一个男人活在世上,最怕的是什么东西吗?告诉你,有几样东西,男人是碰都不能碰的,这几样东西,一个是鸦片,一个是嫖,一个是赌。你一定要给我记住了,一辈子都要记住我今日跟你说的这些话!这几样东西,一旦沾染上,那都是有瘾的,这瘾还大得很,像鬼一样缠着人,轻则让人倾家荡产,重则让人家破人亡。——你知那个做‘水客的二叔吧?哦,你应该叫二叔公的,他在镇上先是嫖,后来钱不够了,就去赌,真是麻风食狗肉,烂做烂来医,唔知死活哦。结果怎样?他不仅染了一身花柳病,还因为欠债,被人打得半死。若不是见他没几日好活了,我们曾家是要把他撵出祖屋的,让他死都没个屋子去死!……”

晚上睡觉前,阿庆把这番话告诉了阿妈。饶氏这才恍然大悟。

阿庆说:“二叔公真是可怜,他从前可是那么讲究的一个人啊,总爱穿着西装,抹着头发,油光水滑的,现在,变得像个吊颈鬼,只剩下一副骨头了。”

饶氏说:“他那是自作自受!又嫖又赌,人有几条命,敢这么瞎胡闹啊?”

阿庆迟疑地问:“阿婆说他得的是——花柳病,什么——”

他还没说完,饶氏就厌恶地打断他:“哎呀,你就别问了,反正是很可怕的脏病。那些脏女人,都像是湖蜞(蚂蟥)一样,一旦叮上了人,不把人的血吸干,哪里会放手?所以说碰都碰不得的。”

阿庆深深地叹了口气:“二叔公看上去还异(非常)精明的,怎么会这般糊涂?”

饶氏说:“他老婆子女都不在身边,口袋里又有几个闲钱,正好这么长时间都断了火船,走不了水,他恐怕也是心里堵得慌,才去这么胡闹的。”

“唉,想想二叔公风风光光半辈子,最后竟落个这样的下场,真是老公拔扇——凄(妻)凉啊!” 阿庆很老成地连连摇着头,叹着气。

饶氏顿了顿,回道:“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同情的?现在,我们曾家的规矩已经比从前松动多了。我记得刚到曾家时,有个亲戚家的后生哥,偷了别人的什么东西,被人逮住了,那时还是你公太当家,他们就把他一索子捆了,罚他跪在祠堂的祖宗牌前,用木柴将他打个半死,最后还把他赶出了家门。知唔知?人爱面皮,树怕剥皮,一个人活在世上,就是这面皮最重要了。吃得差些,穿得破些,都不打紧,就是不能做坏事,丢颜面。这么多年来,曾家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那都是行得直,做得正,面上有光的。你二叔公出了这样的丑事,若是放在过去,那是要把他沉塘喂鱼的,谁还能让他留在屋里?——对了,你二叔公的事情,你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讲。出了这样的败类,属家门不幸哩!”

没过多久,那块门板又把“水客”二叔抬了出去。

祖坟他是进不了了。就在山上寻了个背阴处,将他草草地掩埋了。

第八章 挑妇

挑担阿妹心里酸,肩头又痛脚又软。人人问我担脉个,我知担来做三餐。

——客家山歌

家是哪一年分的,饶氏记不得了。她只记得,当时,自己的儿子阿庆已经在新式学堂读了几年书了。那年春节,她和儿子住的那间屋子,门外贴上了一副新对联。那副对联就是阿庆自己拿毛笔在红纸上写的。写完了,他还有些骄傲地指着那几个略显稚嫩的毛笔字,教阿妈念了几遍:一脉真传克勤克俭,两行正路惟读惟耕。这副对联,饶氏听了几遍,不待儿子解释,她就明白大致的含义了。她不禁把儿子连夸了几声,赞他进了学堂,人真的进步很大,像个文乎文乎的小秀才了。

那年春节后,家就分了。几个阿哥阿嫂一直吵着要分家。饶氏知道,家里有个半瘫的家娘,还有个出不了多少力气的年迈的家官,阿哥阿嫂早就想跟他们分开过了。这两个老人,事情做不了多少,生活要人伺候,但长辈的架子端得还不小,时常要对晚辈训斥一下,一开口就是什么“二十四孝”的老古董。儿孙们虽然都懂得一句老话:出门看天色,入门看面色,不过,这长辈难看古板的面色看多了,心里就好像坠了块铁疙瘩似的不痛快了。

哥嫂家都生养了几个子女。一个大家庭,细崽们在一起免不了会发生一些争吵、打闹,有时候细崽们已经和好了,但大人们还在为谁吃了亏谁欺负了谁而愤愤不平。当然,还有钱财方面的计较了,哪个给家里做出的贡献大了,爷娘又偏心哪个儿子哪个孙子了,日子过得越久,这些琐琐碎碎的烦恼和怨愤,好像炉膛里的柴灰似的,在心里越积越厚。特别是大嫂和二嫂,长期以来就在暗地里闹别扭,相互比拼,到了最后,大家都觉得没法忍受了。外人还可以互不理睬,这亲人们还得在一张饭桌上吃饭,还得装出礼数周全的和睦样子来。妯娌们便都在背后捣鼓着自己的老公,和爷娘摊牌。哪家都想分出去单过,都想早点自立门户。

就这样,把家分了。饶氏因是寡妇,便不好单独立户,仍要和爷娘住在一起,由她照顾家官家娘。饶氏知道哥嫂的小算盘,但她什么都没说。好在,田有她一份,房屋也有她两间,有得吃有得住,她还有一身的力气,日子便能对付下去。分家的时候,哥嫂也同意了,每年各家都会给爷娘出一份赡养费的,这费用饶氏就不必出了。

分家会议由阿伯主持。各房都派了几位长辈前来见证、商议。大家看上去都是和和气气的,连阿菊也由丈夫出面,自己在一旁只给老公打眼色,没插一句话。结果也算公道。就这样,各家都在字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那时,饶氏已经在心里悄悄打定了主意,自己农忙时种田,农闲时就为盐仓挑盐,人多吃些苦,反正,日子是一定能过下去的。

民国年间,公路尚未普及,客家地区由于地处山区,交通极为不便。乡村、圩场之间虽有道路相连,但这些路多为一米多宽的石砌小路,有的还是没有铺上石子的泥巴土路,可谓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由于路窄,车辆无法通行,这里的运输方式多以肩挑步行为主,偶尔能在路上看到一辆“鸡公车”(指一种人力手推的独轮车),驮着货物,被人吱吱呀呀地推过,那都会叫人羡慕半天的。

自古以来,粤盐赣销,赣粮粤卖,就是两地的主要贸易。旧时松口作为广东省的第二大内河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在公路没有修好之前,大量的海盐都是从潮汕地区,由各种船只沿江运到这里的。海盐运到松口之后,再从这里分装,或水运,或肩挑步行,将盐再分散到粤东、福建、江西等地出售。而江西等地的大米、黄豆以及一些土特产,大多也由这些挑夫挑回,运到松口,有些就地出售,有些再由松口用船运到潮汕地区。

在这些成千上万的“挑担大军”中,竟然以妇女为主。

客家先民都是从中原南迁而来的。长期艰苦动荡的迁徙生活,要求妇女必须与男子一样,翻山越岭,涉水渡河,开辟家园,所以,客家地区向来很少有固守闺房的娇娇小姐,而多有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不裹足、不束胸的健妇。清《稗史类钞》中就记载有:“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奉俭约,绝无怠惰骄奢之性,于勤俭二字,当之无愧。”

历史上,客家男人因当地山多田少,耕地匮乏,经济落后,加上宗族间械斗频发,多爱出外谋生。故客家人一贯主张,好男儿有四方之志,不被困境所缚,决不能做“灶下鸡”、“缸下拐”。在他们看来,“捏泥卵”(务农)、守家园是最没出息的。而自朝廷开放海禁之后,客家男人除了读书、求仕、经商、入伍之外,又多了一条出路,那就是漂洋过海,淘金冒险。种种原因,导致当地一直是男少女多。山头田间,屋里屋外,多由留守在家的妇女操持。按照客家习俗,一个女人只有做好了“家头教尾”(养育子女)、“田头地尾”(耕田种地)、“灶头锅尾”(家务劳动)和“针头线尾”(缝衣做裳)这四项“妇功”,方才算是一个能干的女人。

回想起挑盐的往事,饶氏还是有点后怕的。若不是仗着自己当时还年轻,身体结实,那样的辛苦,说什么也是很难扛下来的。一根担竿,两只箩筐,每一步踩下去几乎都是血汗。天热时,如火的骄阳,身上像罩着个大蒸笼。天冷时,刺骨的寒风,身上又像贴了层冰冻的铁衣。饶氏亲眼看见,有些人挑着担子,走着走着,就突然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还有不少次,她看到那些挺在路边的挑担人的尸体,面孔被好心的路人盖上了树叶,结着厚厚老茧的一双赤脚,就那么直直地伸在那里,等着家人前去掩埋。

挑得最累、走得最苦、几乎支持不下去的时候,饶氏就在心里回想自己的儿子阿庆。想想他小时候抱在怀里牙牙学语的样子,想想他背着小布包蹦跳着上学去的背影,想想他在对联上写下的那些乖巧好看的毛笔字,一想,她的嘴角就抿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脚步也变得有力起来。

到了正午,阳光最烈的光景,这些挑担的“妇女大队”,便会三五成群地找个绿树葱茏的凉荫地,歇息一下,喝几口山泉水,吃些自带的红薯、芋头或米粄。这时候,她们解开衣襟,用笠帽扇扇凉风,说些七七八八的家事,兴致好的时候,她们便会鼓动队伍里那几个会唱山歌的阿姊、老妹唱山歌。大家也乘兴吼几嗓子,热热闹闹地放肆一阵。

与饶氏同村的陈家阿香山歌唱得最好。她出口成章,看到什么就能现编词儿唱什么,还能与男人对唱、斗歌,从不怯场。她老公和他的几个兄弟,多年前都到南洋做工去了,听说发了不少财。他们三年五载才能回家一趟,家里只剩下年迈的公婆和几个女将,还有几个念书的细崽们。陈家除了自己有几亩薄田,绝大部分收入都是依靠侨汇的。前些年,他们就依靠侨汇,盖了栋远近闻名的大洋楼。那楼取名“华芳楼”,门上装饰着各种长翅膀的西洋小人的石雕,楼里既有高高的廊柱、宽宽的阳台,又有方正的围屋、敞亮的天井,是个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新式大屋。那时,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悠闲,午后经常约人到家里喝喝茶,打打牌。

没想到,日本侵略中国,步步进逼,继侵占东北、华北、华东、中南等地后,又侵占了华南,广州、香港、潮州、汕头等地一一沦陷,随后日本又挑起了太平洋战争,南洋各国也都受到日军的野蛮侵占。中国与南洋的海路随之中断,音讯不通,侨汇更无,连亲人的死活都弄不清楚。陈家这才慌张起来,为了生存,他们开始狼狈地自谋生路。一门老少中,年轻力壮的阿香,不得不选择了挑盐这项最苦的活计。饶氏特别欣赏阿香那种敢说敢做、快言快语的性格。对于生活的变故,阿香非但没有胆怯,反而像棵压不服的松树,冰霜过后,挺得更高更直了。

每日凌晨,鸡叫头遍,天光麻麻亮的时候,饶氏便和她约好,在村口的那株老榕树下碰头,然后两人结伴同行。

那日,挑盐的妇女们走到一处半山冈上,见到一大片树荫,就招呼着坐下来,歇息一会儿。这时,山路上走来了三个身背箩筐的后生哥。他们见到一群妇女,便停下脚来,放下箩筐,饶有兴味地把头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地议论了一番。片刻之后,这三个人中长得最靓的一个后生哥,仰起头,突然冲她们扬了一下手臂,先喊了声“嗬嗨——”

女人们都有些害羞,吃吃地笑着,互相对看了一下,低下头去,谁也不敢搭腔。这时,阿香挺身而出,她站起来,也大大方方地冲他们打了个招呼:“嗨——”

见到对方有人回应,后生哥受到鼓励,胆子大起来,他拖着悠长的曲调唱道:“咿溜嗬,对面阿姐莫走开,有好山歌唱等来——”

阿香知道,这是对方想跟她“逞”山歌了。她把头发拢拢,镇定自若地回唱道:“嗬嗨——喊我唱歌就唱歌,喊我织布就丢梭,喊我撑船就使浆,随你撑到哪条河。”

那几个后生哥听到阿香圆润响亮的歌喉,又见阿香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窈窕多姿,兴奋得直搓手,个个都跃跃欲试的样子。

一个矮壮些的后生哥接着唱道:“讲唱山歌我最多,祖公留下几十箩。担出两箩同你对,对到明年割番禾。”

阿香笑笑,唱道:“你歌哪有我歌多,我个山歌千万箩。谷箩底下有个洞,漏个比你唱个多。”

“哗——”妇女们禁不住鼓起掌来,“好,好,阿香,你唱赢了!”

先前那个长得靓的后生哥,面色泛起一点潮红,他又唱道:“咿哟嗬——脉人敢逞山歌精,你知天上几多星,你知河里几多水,你知世上几多人?”

阿香清了清嗓子,挺了挺腰板,回唱:“哎嗬嗨——我就敢逞山歌精,除了月亮就是星,除了泥沙就是水,除了畜生就是人。”

“哇,阿香姐,你又唱赢了!”几个妇女站起身来,围住阿香,热切地为她喝彩。

那三个后生哥面面相觑,颇为尴尬。一直未曾开唱的那个后生哥,突然叉腰伸脖地唱道:“半山冈上一丘田,无陂无圳无水源,阿哥有条竹水筒,借给老妹灌口田。”

这段上下不接、没头没尾的山歌,让阿香的头脑一时没转过弯来。她呆立片刻,猛然明白过来,原来此人竟敢借下流山歌,占她的便宜。她涨红了脸,看他露出了不怀好意的讥笑,灵机一动,也叉腰唱道:“养你全靠这丘田,酿般话侪无泉源。你有竹筒无用处,给你姐妹食水烟。”

“哈哈,哈哈——”这些妇人家都听懂了,个个笑得前仰后合,弯腰抱肚的。

只见那三个后生哥面红耳赤,无心再唱。他们急急忙忙地背起地上的箩筐,灰溜溜地逃走了。

走出几步,那个长得最靓的后生哥,又带着满面的羞红,折回身来,深深地看了阿香几眼,问:“阿姐,好口才啊,请问您是何乡何方人?日后,我们还可向您请教。”

“她是我们松口仙石村的陈家阿香,她家的‘华芳楼远近闻名。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妇女们刚看完一场好戏,好不开心,此时她们都活跃起来,七嘴八舌地替阿香应答着。

“我家就住在这个村里,翻过这道山冈就到了。我叫黄启昌,你们叫我阿昌就行了。各位姐妹,后会有期。”靓仔说完,突然腼腆地冲着大家鞠了个躬,然后一转身,跑着去追他的同伴了。

“哇,这个细阿哥好有趣喔,还‘后会有期呢,这么咬文嚼字的,是不是看上了我们的阿香了?”

“不错哩,这个叫阿昌的人是个靓哥,跟阿香还异般配的!”

“哈哈,情哥有意,情妹有心,一支山歌还唱出了一段故事哟。”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笑起来。

阿香并不恼火。她笑着反击她们:“难怪老话说,三只妇人家,当得一辆车呢。你们现在个个都牙尖嘴利的,刚才怎么都像吃了哑药?”

那日,阿香告诉这些妇女,自己从小在娘家就听惯了这些山歌。她娘家屋后是一座古老的凉亭,来来往往的人都爱在那里歇脚、饮茶,还有不少说唱艺人和民间山歌高手,在那里表演和斗唱,她从小就爱往凉亭那边钻,听熟了各种山歌。后来,她阿哥娶了阿嫂,她阿嫂也酷爱唱山歌,人称“山歌仙子”。她每次带着阿香上山打柴割草时,都要大声唱着山歌。阿嫂出口成“歌”,见什么就能唱什么,想什么就能来什么,似乎她是一只蚕,那些山歌就是她肚子里的丝,她若不把它们吐出来就会憋得难受。

饶氏是童养媳出身,如今又是寡妇身份,性格一贯沉默、拘谨,在这样的场合,她从不敢开口唱歌,只是坐在一旁给阿香她们鼓掌。不过,她心里特别喜欢听这些山歌,越是大胆活泼的歌词,她就越是喜欢,就像爱吃辣椒的人,不辣还嫌不过瘾的。她无比羡慕地看着阿香说:“阿香,你人长得这么靓,歌唱得又这么好,真是太得人惜了,下辈子我一定要投胎做个男人,非你莫娶!”

阿香哈哈笑道:“若我老公能听到你这句话就好了。我嫁到他们陈家,是与一只鸡公(公鸡)拜的堂,进的洞房,我老公那时还在南洋做生意呢。这么多年,他才回来过几趟啊?幸好他还回来过,给我留下了一双崽女,不然的话,我在陈家还有什么指望?那我岂不是要守一辈子活寡了?”

饶氏暗吃一惊。她从前只听说客家地区有“隔海娶亲”的习俗,说是那些出洋多年的华侨不能回乡娶妻,又不愿意在海外成家,就会汇钱回家,由爷娘为他物色一个老婆,也就是讨个“屯家婆”,在老家为他传宗接代,孝养长辈。也有华侨已经在外娶妻,但家乡的爷娘需要人服侍,家产需要人看管,他们也会在家乡再娶个“屯家婆”。在人们的议论中,那些“屯家婆”都是非常可怜的,有的老公甚至终生未归,她们也终生没有生儿育女。按照饶氏的想象,阿香这种开朗爽利的个性,无论如何,也不像是做“屯家婆”的。她不由对阿香在喜爱之外,更添了一层敬佩。

过了一些日子,饶氏她们走到那座山冈时,忽见一个男人等在此处,远远地邀歌:“嗬嗨——阿妹挑担在岭山,阿哥砍柴石壁攀,有心等妹来坐嬲,等妹等到日落山。”

同行的妇女们都鼓动阿香应答。阿香也不示弱,她放下担子,擦擦汗,放声唱道:“哎嗬咳——葛藤拦路岭隔岭,砍柴阿哥真苦情,劝你唔使苦在心,忧愁一多会伤身。”

等大家走近一看,那个男人竟然就是多日不见的靓仔阿昌。女人们一齐起哄,冲着阿昌叫道:“这不是阿昌吗?你上次斗歌斗输了,这次还敢来?你莫不是特意来看我们阿香的?”

阿昌红着面皮,一双眼睛直盯住阿香。阿香也被他盯出了大红脸。她挑着担子往前走,不再搭理他。

走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歌声:“见妹挑担百二三,阿哥心头着一惊,心想同你分多少,又见人多唔敢声。”

阿香还是不搭腔。同行的妇女们都议论道:“没想到,这个阿昌居然还是个多情仔呢,恐怕是对我们阿香动了真情哟。”

第二日,行到此处,又有歌声传来:“咿哟嘿——打鼓爱打鼓中心,打到鼓边无声音,连妹爱连有情义,连到无情枉费心。”

呀,还是那个阿昌!看来他真是跟阿香耗上了,非要跟她对歌不成。

阿香这次什么话也没说,只管低着头,挑担赶路。

饶氏追上了她的脚步,一个劲劝她与阿昌对歌。她说:“阿香,你干嘛不理睬他?唱歌几好几快活哦,我们都爱听你唱。再说,这个阿昌,看上去也好斯文的,不像个风流浪荡子,人家就是想邀你唱歌嘛,有什么不好?你不唱,反而显得多心了。”

这以后,阿香就不躲避了,她又和从前一样,大大方方地与阿昌对上了歌。妇女们每每走到这个小山坡上,就会四处望望。碰不到阿昌时,大家心里都会浮上一种小小的莫名的失落。有时隔的日子长了,女人们还会对阿昌起了一些挂念呢。

渐渐就熟悉起来。阿昌有时会挑担茶水放在山路旁等着大家。妇女们也就固定在这个地方歇歇脚。大家坐在一起聊家常,开玩笑,这居然成了挑担路上最难忘最快乐的一幕场景了。

阿昌看上去白白净净的,显得很年轻,好像是个还没成家的后生哥。实际上,他与阿香同岁,几年前已经结婚,可他老婆一次上山砍柴时,不小心被毒蛇咬了,抬回家没几天就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女儿长到三岁时,又因为家贫,由阿公阿婆做主,卖到一户人家做了“等郎妹”。幸好,女儿卖到人家没多长时间,她家娘就生了个儿子,那家人对她便“高看”几分,单等着这两个细崽长大,好正式完婚。阿昌现在与爷娘一起过活,家里田地不多,要以砍柴、采茶补贴家用,因而阿昌经常需到外面奔波。他的山歌也是在这些翻山越岭的历练中学会的。

谁都看得出来,阿昌对阿香动了真心。阿香虽然没把内心表现出来,但也看得出,她至少是不讨厌他的。他们一个是鳏夫,一个虽有老公,但老公远在南洋,死活都不知,也算是守活寡的人,两人又都长得靓,会唱歌,像是戏台上的情郎情妹,看着真是养眼。便有一些挑担同路的女人,总在暗中凑合他俩,见到他们就拿言语将两人串在一起逗趣。谁都知道,阿香这样的身份,有老公,有崽女,是绝不会与他私奔,更不会与他成家的,那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谁也不敢想。大家只是开开玩笑,希望他们之间能发生一点带色彩的小故事,调节一下单调的生活。毕竟,这种看不到出头的苦日子,一日日地熬着过,似乎也只有这么点乐子可寻了。

阿昌的山歌慢慢大胆起来。有次,他用荷叶包了一些甜米粄,特意等在阿香经过的路边,送给她吃。阿香不好意思,推脱着不要。阿昌就唱道:“米粄里面放有情,又香又甜补身体。阿哥怜妹难开口,送妹米粄表心意。”

见阿昌如此唱,阿香只好收下了他的米粄。她也在众人的催促下,回唱道:“阿妹挑担路难行,翻过一山又一岭。竹子低头承露水,阿妹低头谢哥情。”

阿昌接着唱道:“橄榄好食核唔圆,相思唔敢乱开言,哑子食着单只筷,心想成双口难言。”

阿香听了,略一迟疑,就正色地回唱道:“新锈荷包两面红,一面狮子一面龙,狮子上山龙下海,阿哥与妹难相逢。”

就这样,阿昌和阿香你进一步,我退一步,你试一下,我探一回,在情感的河中,摸着石子小心探路,想丢丢不开,想放放不下,既苦又甜的。两人都刻意压抑着,到底不敢于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好长一段时间,饶氏挑盐的时候都没能碰到阿香了。她犹豫着,终究没有上“华芳楼”去打探一下。那家人总让她觉得很别扭,很古怪,除了阿香,她与楼里的其他人都非常隔阂。她猜测,恐怕是阿香坚持不了这样的苦事,另谋他活了。在挑担之前,陈家算是富裕大户,阿香毕竟没有吃过太多的苦,不像自己,童养媳出身的,心早已被苦水浸泡得百毒不侵了。

挑担的妇女,都是今年遇到这些,明年碰到那些,变动不小的。有的是体力不支,有的是家有变故,有的是另寻活计,像饶氏这样年年都坚持干这行的,也有一些,但并不太多。没有了会唱山歌的阿香做伴,这一路就显得格外辛苦、漫长了。阿香不见,阿昌当然也不见了。每回爬到那座小山冈时,饶氏都忍不住四处张望一下。悠扬的山歌调子依然在耳畔回响,可是那些唱山歌的人呢?饶氏不禁想起了一句老话:“唔讲唔笑,难得过坳”——她摇摇头,唉地长叹一声,将担子换了一下肩,咬着牙根,继续往前。

直到一日,碰到了从前在一起挑盐的一位阿嫂。记得,当时阿昌与阿香对歌时,就数她起哄得最厉害。一起坐下来休息的时候,饶氏和她又聊起了阿香和阿昌。没想到,那位阿嫂惊讶地叫道:“呀,你和阿香是一个村的,你还唔知吗?阿香被她婆家的人,卖到窑子里去了——不晓得他们陈家的人,是怎么听到风声的,反正,阿香与阿昌的事情,被陈家人知晓后,陈家大为光火,就偷偷跟窑子谈好了,把阿香卖了,听说是在一个深夜把人捆住,用猪笼硬抬了去的——”

见到饶氏吃惊得捂住嘴巴,那位阿嫂顿了顿,又说:“不过,也有人说,是阿香怀了孕,阿昌想带着阿香私奔,可是阿香舍不得家里的一双崽女,没有跟他走,事情才败露的。——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瞒人(谁)能说清楚啊?——唉,可惜了,太可惜了——”

饶氏那一整日,都回不过神来。回家的路上,她越走越沉,脚步拖着,磕到一块石头上,居然糊里糊涂地跌了一跤,把两只膝盖都跌破了。后来想到阿香,总像有个巨大的疤,结在心上。

民国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年),春夏之间,松口发生了多年未遇的大旱。一些河溪断流,不少小河水浅至可以赤脚过河。正是青黄不接之时,地里的秧苗很多都枯死了,米价飞涨,当铺纷纷倒闭,谣言四起,人有一种末世之感。路边、田间,不时能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穷人,他们衣不遮体地倒在地上,在咽气之前,无力地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可怕的世界,这个骄阳如暴君如烈火统治的世界,这个让人吃不上一口粮食的世界。

不知从哪里传来消息,说是有几艘民船,满载着大米,要经松口运往潮汕沦陷区。饥民们闻风而动,举着镰刀,挥着扁担,拿着布袋,如龙卷风般,往码头上呼啸而去。船上的人看到黑压压如乌云一样压下来的饥民们,赶紧四散逃命。短短工夫,六艘停靠在松口鱼子坝的运米民船就遭到哄抢,空空的船舱呈现出一派洗劫后的噩梦。

消息依然是阿菊带回围屋的。说到哄抢大米的事,阿菊依然心有余悸。她按住胸口,直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她说,现在她和老公每天开店时,都会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人来抢东西,晚上去阁楼睡觉时,更是用木凳条桌,把门板抵了又抵。她满面惊恐地告诉大家:“你们唔知,从饿牢里放出来的鬼有几多癫啊,他们都不像是人了,而像是一群饿绿了眼睛的豺狼哩!肚饥得要死的人,全是拿命去拼的,谁敢阻拦他们啊?他们的样子,是连人都敢吃下去的,警察也管不了他们!”

好在曾家还有上年的存粮,地里的番薯也全部挖了出来。饶氏只要田里没活的时候,还去挑盐挣钱。饥荒之时,日子好歹对付了下去。

当时,围屋里住了几十户人家。虽是硝烟弥漫、人心惶惶的内战时期,但围屋中每年总有后生,要热热闹闹地娶新娘子,也总有老妹,光光鲜鲜地要嫁入别家。另外,添了丁的,或是过了世的,婚丧嫁娶,祭祖过节,依然如大自然的季节一样,有条不紊,一茬一茬地连绵着。因时局不稳,一切排场能免则免,能简即简,不过,所有的活动依然按照乡村的规矩,如常进行。这些几千年农耕文明留下来的古老礼仪,给乡人漫长平淡的生活,带来了酒精般的兴奋。

第九章 校友

高山岽上一头松,唔怕大雨唔怕风。傲了几多霜雪夜,见到云开日头红。

——客家山歌

入冬之后,雨水稀少,阳光充足,因地处岭南,空气不干不湿,气温不高不低,是一年中最舒适的时候了。与北方不同,这时岭南的树木依旧繁盛,到处是一片葱茏之景,各种花卉争相竞放,姹紫嫣红。五彩斑斓的大地,配上云淡风轻的蓝天,人似乎时时都穿行在画里,耳边仿佛回荡着大自然演奏的一曲开阔而舒朗的交响乐。

八十一岁的曾丰庆如今的爱好就是练练书法,研究研究楹联。

身在客家地区,古屋多,祠堂多,堂柱上的楹联自然也多。前些年,丰庆在闲暇的时候,喜欢去周边的古镇、村落,转转,看看。他随身带了纸笔,遇到好的楹联,就抄录下来,这些年过去,倒也积攒了两本笔记了。最近几年,上了年纪,腿脚有些笨重,眼神也有些不济,他就不大往外跑了。没事,他便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戴一副老花眼镜,把从前记的笔记,拿出来认真地翻阅,自己也模仿着草拟了一些新颖别致的对联,什么“荫留门第振贤声,爱满人间歌乐岁”,什么“梅赠春风降福地,人逢盛世传喜音”。他在纸上勾勾画画的,等推敲好词意、平仄后,再记录下来,单盼着春节来临,给自家和亲友、邻居写春联的时候,能写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词句来。这里有他的得意满足之处,也有他小小的虚荣所在。为了众人的一句“这对联写得好有水平”的称赞,他像个备考中的高中生,铆足了劲。

离春节又很近了,丰庆想在写春联的时候,再换一些新词。那日,正看着笔记,电话突然响了,是松口中学办公室打来的。说是又到年终了,学校要在这个周末,举行一次老校友的联谊会,大家叙叙旧,团聚一下。作为松口中学的老校友、老教师,曾老师德高望重,是像活化石一样宝贵的历史见证人,所以请他务必出席这次会议。

曾丰庆叫老伴给他找出那套他出席正式场合爱穿的服装。那是一件藏青色的中式丝绵罩衫,立领,盘扣,滚着暗红色的缎边。底下配一条薄呢的黑色长裤,烫得笔直的裤线。穿这一身衣服,一般都在深秋之后,天气寒凉之时,所以,丰庆还特意为自己的这套服装,配了一顶黑呢圆顶礼帽,他觉得,这样既增加了自己的庄重气质,跟自己的年龄和身份相符,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头上那几绺越来越稀疏的白发,不至于太晃眼。

衰老,真是让人又尴尬又无奈的一件事情。

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开始,曾丰庆入读学校初中部,随后考上母校高中,十九岁那年,他以高中毕业生的学历,留校工作,一直干到六十六岁。本来六十岁那年他就打算退休了,可学校领导找他谈话,让他再干几年,带一带新上岗的年轻老师,加强一下初中部的语文教学能力,于是他又被学校返聘,担任初中语文教研室主任,开始教初中语文。他从初一的学生带起,一直把他们教到初三毕业。那年中考,学生成绩普遍提升,学校遂再次挽留他。这样,他又从初一开始,带了一届学生,直到他们顺利升上高中。就这样,圆满地多干了整整六年,曾老先生才正式退休。岁月荏苒中,他与母校松口中学结下了大半辈子的情缘。实际上,他能留校任教,完全是因为碰到了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九四九年五月,梅县解放。曾丰庆正在松江中学(由松口公学发展而来)读高二。他平日都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里,半个月才回家一趟。当时,国民党残余部队胡琏兵团还没有被完全剿灭,他们在从江西撤退逃跑到梅县一带时,四处骚扰群众,掠夺财产,更可怕的是还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抢抓壮丁,强行押送台湾。台湾,一个海岛,跟大陆隔着海,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返家。阿妈饶氏听到风声后,便托在松口镇上开店的“小丈夫”的大哥,也就是他的大伯,特意捎话给他,让他就待在学校里,不要外出,也不要回家,等时局完全平定之后才回来。

曾丰庆听了阿伯的意见,便一直待在学校,没有回家。几个月后,他才回到“崇光楼”。那时,村里正驻扎了一支共产党领导的工作组,指导土改工作,划定各家各户的出身成分。村里的气氛是“冰火两重天”:有钱人提心吊胆,穷苦人扬眉吐气。

曾家由于早已分家,田地和房产都已分散到各家各户,田也一直都由自己耕种着,没有出租,也没有雇农,因此侥幸划了个“中农”的成分。饶氏对儿子讲起这些时,还一个劲地合掌念叨: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真的是菩萨保佑,曾家这些年来不断地败落,没想到,坏事竟然变成了好事。若是戴个地主、富农的帽子,怕是这一关就难过了。

阿妈还把一个好消息告诉了儿子。她说:“我娘家阿嫂也就是你的莲舅姆,前些日子来了,她告诉我,你大舅不是说去做茶叶生意,几年都没有消息吗?现在,有音信了!他托人给家里搭信,他参加解放军了,好像叫什么闽粤赣边纵部队,还是个官呢,副团级的参谋。他说,全国马上就要解放了,他打完胜仗,过些日子就能回家探亲。你大舅真不简单哦,他前几年,竟敢跟着朋友,偷偷地参加了东江纵队,跟日本鬼子打游击去了。听说牺牲了好多人,他命大,几乎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后来,这些幸存下来的东江纵队的人,不少被收编进了人民解放军的部队,跟国民党打仗了——具体的,你莲舅姆也搞不清楚,就等着你大舅回家来报喜讯了。她说,还是菩萨保佑啊,你大舅当初离家的时候,她将老和尚送给她的一只护身符,塞给了你大舅,看来真能辟邪呢——哎呀,哪里想得到,我们饶家还出了个这么响当当的人物,光荣吧?”

这个消息太出乎预料了。那天晚上,曾丰庆想象着自己的阿舅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样子,想象着他凯旋的时候佩戴着勋章的样子,激动得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一夜都没有睡踏实。

新学期开学没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宣告成立了。

那年十一月,梅县人民政府决定:松江中学与国光中学合并,成立“松口中学”。松江中学就是曾丰庆就读的学校,由历史悠久的松口公学延续发展而来。而国光中学则是因抗战爆发、日军侵占华南,于一九三八年从广州迁来松口避难的。当时,兵荒马乱,校舍困难,松口著名的爱国华侨梁密庵先生,立即将自家所建的大型围龙屋“承德楼”腾出,慷慨供给国光中学使用。那些房子雕梁画栋,描金涂银的,门窗上都镶嵌着华美精巧的木雕、瓷雕,刻有蝙蝠、寿桃、花鸟、如意等各种吉祥的图案,屋里还装饰着从国外进口的彩色水晶玻璃,大厅里挂着进口的水晶吊灯,地上铺有雕刻着各种花卉图案的洋灰地砖。在那些一路颠簸一路避难的师生们的眼里,这里无异于神仙住的天宫。

解放后,两校合并,吸收了大量工农子弟入读,校舍更为紧张。梁家后代延续祖辈遗风,依然鼎力支持教育,将“承德楼”继续借给学校上课。这些借出的房间大约有十间教室百间宿舍,时称松口中学“承德分教处”。这一借又是三十多年。一直到一九八六年,学校扩建的新教学楼竣工后,这些房屋才得以归还梁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学校招收了大批工农家庭出身的孩子入读,一时学生激增,除了校舍不够,需到处借屋上课以外,师资也特别紧张。学校虽然每年都会吸纳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但刚解放的那几年,因学生增加过快,教师依然严重不足。曾丰庆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这才得以被母校选中,幸运地留校工作了。

由于学历不高,经验全无,开始的时候,学校安排曾丰庆白天在初中部做学生辅导员和代课老师,兼做一些勤杂,晚上,便在学校创办的工农夜校里,为那些不识字的成年人义务扫盲。直到两三年后,他才经过一段时间成功的试讲,转为初中部语文教师,正式给学生们上课了。

在曾丰庆的记忆里,他参加工作的开头几年,真的是一些激情飞扬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多年的战火被和平的钟声和喜庆的秧歌所替代。人们无不憋足了劲,希望用自己的双手,为贫穷落后的祖国,描绘出一幅崭新而绚丽的画卷。古镇上,走哪里都能看到大红的标语,也经常能碰到一队人,举着小彩旗,敲锣打鼓地欢庆着什么。

在扫盲班里,那些衣衫破旧、满手老茧的穷人,望着黑板上斗大的粉笔字,吃力地一边辨认,一边跟着老师,用生硬别扭的普通话齐声念着:人,手,足,刀,尺,爸,妈,家,党,国……他们受了半辈子的苦,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受尽欺压,勉强维生,突然,天边乍开一片光明,一面红旗迎风飘扬。天翻地覆之后,他们成了一群最光荣最受尊敬的人,他们的贫穷居然变成了光荣花,他们的老茧和辛酸居然变成了可以骄傲的勋章。

“你们谁会写自己的名字?”曾丰庆在上了几节扫盲课后,问大家。

讲台下那些布衣赤脚的人,个个都红着脸低下了头,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好,这堂课,我就教你们写出自己的名字。”几堂课下来,曾丰庆已经找到做老师的那种自信和耐心了,“来,我点到哪一位同学,哪位就走到讲台上来,我一个个地教你们在黑板上把自己的名字写下来,好不好?——请这位阿伯到讲台上来。”

曾老师一连点了几位,但谁也不好意思上去。他站在讲台上,头上渗出了点点细汗,有点骑虎难下的尴尬了。

“我来,我第一个上来!人家老师还是个后生崽,不容易哩。”一个头发有些花白、卷着裤腿的老汉几步走上台来,他笑着说:“老师,你教我写吧,我叫阿文,周光文。”

曾丰庆简直有点柳暗花明的感觉了,他说:“阿伯,好,好,你胆子最大!你带了个好头!”他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开始在黑板上写:“周——光——文,这三个字,是吧?你也照着我的样子,写一遍。”

老伯握着粉笔,却在黑板上比划了半天,什么也写不出来。曾丰庆连忙上去,握住他黑黑的大手,手把手地教他写出了自己的名字。

曾丰庆指着老伯的名字,对大家说:“对,这就是阿伯的名字,就是这样的三个字,在这个世界上代表了这位阿伯。阿伯名字的这最后一个字,是文,文化的文,这个字顶顶重要。现在,阿伯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也就是个会识字会写字的有文化的人了。——你们谁还想做个有文化的人呢?”

哗啦啦,站起了一大片高矮不一的男男女女。

“那好,我们就按座位的顺序,一个个上来,好不好?”曾丰庆显得胸有成竹了。

就这样,在夜校,这些一辈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穷人,终于在老师手把手的教导下,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一个个东倒西歪、大小不一的汉字。他们的脸上闪动着羞涩又骄傲的笑意。

旧的秩序摧枯拉朽般地被涤荡一空。在农村,人们烧毁了地主的地契,瓜分了他们的田地和财产。赤贫的人家终于赢来了第一份可以被视为财产的东西:一头耕牛,或者是一件家具,甚至是一件绫罗绸缎的衣服,要不就是一扇门板……地主的妻妾和他的适龄的女儿,往往会被一些饥渴难当的穷光棍看中,领回家过他们的小日子去了——专政和被专政的人都明白,不管发生了什么,日子总要过下去的。而此时,那个曾经拥有大片土地和显赫财富的人,不少已经被喂了子弹。侥幸留下来的,只能怀着不杀之恩,战战兢兢,苟延残喘。

在城市,情形大为不同。没有强制性的没收,只有鼓励性的动员。大小资本家们都争先恐后,主动把自己的工厂、商店上交国家,在一片锣鼓和鞭炮声中,公私合营的新牌匾纷纷挂出,昭示着一种进步的新时尚。这些昔日趾高气扬、锦衣玉食的娇子,在人前,脸上会露出走向新生的笑容,但在自家那些富丽堂皇的屋子里,心里便会浮出强烈的忐忑,深深的失落,当然还有愤懑的不甘。最后,他们只能不断地劝慰自己:还是古人有智慧啊,良田万顷,日食不过一升,大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钱财乃身外之物,但愿破财就能消灾吧!——事实证明,他们的灾难不是消失了,而是推迟了不少时间。

刚刚参加工作的曾丰庆,被学校安排住在集体宿舍里,四人一间小屋,屋里只放着四张窄窄的用木板拼凑的单人床、一张旧桌和几只木凳。简陋的环境里,几个年轻教师要合用一张桌子,但他们都兴奋得像安上了一副欲飞的翅膀,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宿舍的外墙上,美术老师们用颜料笔,画了几幅喜庆又时新的宣传画——人们扭动着秧歌,欢呼:“解放了”,天安门城楼放出万丈光芒,毛主席挥手致意,手举铁锤的工人代表、手拿镰刀的农民代表和手握钢枪的军人代表,紧紧靠在一起,箭步向前……

一九五一年,抗美援朝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各地纷纷成立了支前委员会,一大批青年踊跃报名参加志愿军。在松口,也有不少青年戴上了大红花,在欢腾的锣鼓声中,登上了迎接新兵的军车,与家乡的亲人挥手告别。本来,曾丰庆也想报名参军的。他的理想是做一名战地记者,在枪林弹雨的战场,写出一篇篇激扬感人的文字,让那些为国捐躯的英雄们,在他的笔下永恒地定格。但转念他就把这个浪漫的想法强压下去了。他清楚,阿妈是绝不会同意的。阿妈熬了这么多年,一切都为儿子活着,现在自己刚刚走上工作岗位,阿妈的身心也才刚刚放松一些,如果自己在战场上有个什么闪失的话,那就等于直接拿刀捅死了阿妈。他实在下不了这样的狠心。

当时,各行各业都在踊跃为战争捐款捐物。工商户、华侨们更是积极,他们捐的钱最多,还有不少华侨将自家的玉器、金银首饰这些“传家宝”贡献出来,上交国家。曾丰庆看到学校有位曾经留过学的老教师,他家祖上做过官,家底厚实,居然将祖传的一套纯金餐具拿了出来,上交给了学校,于是,曾丰庆也急匆匆地回了趟“崇光楼”。

“阿妈,我家有脉个值钱的东西?现在到处都在号召给国家捐款捐物,支援新中国建设,我们也不能思想落后,被人家瞧不起!”

阿妈愣住了,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你个傻崽,你唔知,你阿妈都是靠挑盐把你养大的!我们家酿般(怎么)会有值钱的东西?”

曾丰庆眼里的火花倏地熄灭了,他掩不住失望之情:“你再想想,难道阿公阿婆他们就没有留下脉个祖传的宝贝?哪怕有一件也行啊。”

阿妈不假思索地摇着头:“一件都无!”看看阿庆的脸色,她想想又加了一句:“要不,你去你阿婆那里问一问。”

两年前,一向身体没什么大碍的阿公,突然生了一场怪病,发烧,拉肚子。请了村里的郎中,以为是受了风寒,肠胃不适,开了几副药方。可是,阿公却高烧不退,没几天就去世了。至死也没弄清楚,他得的到底是什么病。而一向病病歪歪的阿婆,虽已到风烛残年,却仍然顽强地活着。不过,她现在已经完全瘫痪在床了,一切起居饮食都由饶氏服侍。家娘的人生走到这种时候,才会偶尔在心里对饶氏浮出一点愧疚之感。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对她来说,晚辈照顾长辈,心舅(儿媳)伺候家娘,这个道理走到什么地方,那都是天经地义的。

曾丰庆来到阿婆躺着的那间屋子,里面散发出一种衰老、难闻的气息,而蜷缩在床上的阿婆,也让人对肉体产生了一种既无奈又厌恶的恐惧之感。由于从小到大目睹了太多阿公阿婆在阿妈面前的强势和苛刻,也看过太多阿妈独自在角落里抹泪的隐忍,曾丰庆对跟自己有着血缘至亲的这一双老人,向来没有多少亲近的情感。在他们面前,他也像阿妈一样,一贯沉默,顺从,他不想因为自己,给阿妈惹来什么祸事,但在心里,他早已埋下了深深的怨愤和叛逆。阿公办丧事的时候,在跪着守灵的一排儿孙中,唯有他低着头,木着脸,流不出一滴泪来。

曾丰庆耐心地对阿婆解释,如今解放了,成立新中国了,老百姓当家做主人了,这个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国家了,好了,大家都好,坏了,大家都遭殃,国家现在正跟美国人在朝鲜战场上打仗,我们要为国家分担困难,全国人民都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都在支援国家,我们曾家也不能落后于别人,也要表现积极——他说了长长的一番大道理,见阿婆并没有插话,也没有打断自己,便鼓起勇气问阿婆,家里有无值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