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商之本:企业安全生产刻不容缓

2015-12-09 14:54张其周云龙
商业文化 2015年9期
关键词:事故生产企业

张其+周云龙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安全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企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

三国时期,曹操平定北方之后,挥师南下,准备一举扫除盘踞南方的刘备与孙权,一统宇内。兵锋及至新野,刘备闻风丧胆,知道自己与曹操实力悬殊,战无可战,便欲遁逃,然数十万百姓合家带口,情愿追随。车马萧萧,人流臃肿,辎重繁多,刘备队伍行进缓慢,每日只能行进数十里,后面曹操却率轻骑部队,以一日一夜三百里的速度追赶着。这时,有人便向刘备建议,你这样走迟早会被曹操追上,不如舍弃这些百姓,独自逃亡,这样才可保自身安全无虞。刘备却不同意,且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以人为本”这个词由此被唱响起来,时至今日已成为党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针。不过这个词,古今之意还是有所区别的,古人的以人为本是以人为资本,而现在的以人为本则是以人为根本,意思不尽相同,甚至可以说差别很大。在现在人们的观念中,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生命更重要了,所以才会有那句老生常谈之言:生命是无价之宝。

安全与生产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安全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企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把安全生产置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和落实。社会在发展进步,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生活的逐渐富足,伴随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逐步实现,企业员工的安全需求、安全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客观上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企业在思想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生产又是效益的保障。谈到效益,人们总是想到利润、成本、资金、节支等字眼,很少有人想到安全。但越来越多的现实已经向我们证明,只有安全好了,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不好,出了事故,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损失,效益又从何谈起?

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科学化管理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活动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活动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类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这就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生产现场监察人员,要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生产现场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

国家以人为本,则必定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这样才能够做到国富民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企业以人为本,则必定要以消费者及员工的利益为根本,尤其是员工,只有他们的利益得到保障了,才会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这个时候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就会被提上来,因为员工利益最根本的就是其安全。

其实不仅是企业的员工,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企业员工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当我们有时听到或看到工作当中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只因一次次小小的疏忽而瞬间消逝的时候,无不为他们感到惋惜,如果他们在工作时注意一下,旁边有谁能提醒一下,也许许多的事故可以防范,悲剧就不会上演,然而没有也许,一次小小的疏忽将会使你后悔终身。朋友,当你在工作岗位上违章的那一刹那,你是否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次小小的违章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使自己和同事的生命受到伤害,如果还没有,那请让笔者提醒你,请牢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没有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企业就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竟争中站稳脚跟,甚至会被市场淘汰,因此“强化责任深化管理”是企业保证生产安全的第一要务。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的安全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控制和监管工作;逐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建设本质安全企业。同时我们更要深知,对于安全,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仍须“警钟常鸣,时刻警惕!”,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总之,企业要做好安全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真正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员工的实际工作中去,以此为支撑,来努力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达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只要员工有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 ,实时掌握,那么安全生产就一定有保证。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个责任,不仅仅关系着企业,也与员工息息相关!要知道,没有安全,企业就谈不上发展;没有安全,也谈不上个人的生存;没有安全,何来幸福,未来又该从何而来呢?因此,不管是为了企业,还是为了家庭,甚至为了我们自己,也都有理由把安全生产意识牢固的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并在行动中将其落到实处。

生产安全事故之根源

一、习惯性违章

违章人的心态往往就是思想上存有干惯了、习惯了的麻痹大意思想,工作中存有凭经验、图省事、怕麻烦的思想,这足以说明:谁对安全不负责,安全就不会对谁留情。

二、忽视小事

在许许多多小得不能再小的细节里,往往就有许多“魔鬼”扼住了人们生命的“咽喉”,最终使人“窒息死亡”。所以安全生产无小事,谁忽视小事,放松小事,谁就要受到惩罚,吃苦头。

三、对待安全的态度

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将每次开会所强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例等统统抛之脑后,给生产安全事故埋下了重大隐患,这是对员工不负责任的表现。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越是在安全管理上“较真”,越是对员工生命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对待安全生产就应该有这种态度。

四、环境与物的状况影响

人、物、环境得以协调,能调节人的心理,激发人的有利情绪,有助于人的安全行为。否则,简单的模式就是,环境差——人的心理受不良刺激——扰乱人的行为——生产不安全行为;物设置不当(或营运失常)——影响人的操作——扰乱人的行为——生产不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一个日积月累、持续不断地过程。我们都知道,安全事大,人命关天,但在日常安全工作中忽视细小环节,简化工作程序的行为,给安全生产埋下了事故的隐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细节注定安全,车间生产是复杂并不断发展变化的,任何一点细微的疏漏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任何侥幸麻痹、投机取巧的想法都注定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每位员工都应该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克服马虎胆大的工作作风,养成谨小慎微,耐心细致的工作习惯,严格按规定作业,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拘细壤,方能就其高。”安全生产也一样,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坚持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就一定会营造出一片安全和谐的蔚蓝天空。在生产经营和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有多个类型,原因也有多种,其中,在安全管理中出现断层,是导致发生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

消除安全管理的断层,就是车间、班组把安全工作落实的具体的生产和设备检修现场。做到生产和设备检修现场有人管安全、有人负责安全、有人监督安全,有人保证安全。各作业区域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提前制定完善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办理应当办理的作业手续,决不能以生产忙、人员少为借口而忽略、放弃抓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安全工作虽然涉及到方方面面,但人是主要因素,因此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抓好全员的安全培训,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培养职工严格守纪的自觉性,以及安全操作的技能。

企业要克服“职工干惯了、干部看惯了、大家习惯了”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去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和提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安全顺利运行。记得有位哲人说过:“地球上一切美丽的东西都源于太阳,而一切美好的东西则来源于人”。然而,人类在创造美好财富的同时,却又在违章的一瞬间无情地将之毁灭。如果说设备、财产的损失我们还可以计算出来的话,那么对于生命——人世间最宝贵东西的损失,却是无法估量的!

工人们每天上班、下班,走厂区、进入生产现场,可以发现:周围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都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氛围,更是对我们一种无声的提醒。

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人人保安全。让我们携手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长城,在各自的岗位上,保质、保量、保时地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让我们时刻用安全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平安度过生命的每一天。

观念转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首先要立足于生产第一线,把安全当作永恒的主题,对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企业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

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二、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

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同时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

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

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的环境下操作,违反了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生产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的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要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一些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一时间国内外震动,整个华夏大地陷入巨大的悲伤之中。悲伤之余,我们也要反思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据悉,事故原因可能是装有大量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起火,随后发生爆炸。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笔者这里就有两点疑问。第一点,危险化学品因何会起火?官方证实,爆炸区有包括硝酸铵、硝酸钾在内的氧化物共有1300吨左右;金属钠、金属镁等易燃的物体有500吨左右;以氰化钠为主的剧毒物700吨左右。这么多易燃易爆的化学品陈放在一起,必然是十分危险的,需要小心的存放,如果存放妥当,环境适宜,则可能会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第二点,港口的监管在哪里?这样一个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监管一定要非常严格的。这样可以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当然,事故目前仍在进一步的处理之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但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却是刻不容缓。因为不管在任何时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是第一位的。这此次事故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安全生产问题责任重大,任何时候相关人员都不能掉以轻心。

2015年8月16日凌晨,位于湖北省大冶市河口镇的富峰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人在工作时,不慎落入炼钢炉中身亡。出事工人姓黄,今年53岁,湖北黄冈浠水人。事情发生在16日零时40分左右,当时,黄师傅戴着一双防高温手套,搬运大约上百斤重的钢铁原料,准备往炉子口投料。没想到在投料时,手套不慎与原料“勾”在一起,加上投料时巨大的惯性,让他连人带料一起坠进炉子。

“当时十几秒,人就没了。”事发时一起上班的工友王某回忆,当时黄师傅头部先坠进炉子,他伸手去拉,就在这短短十几秒的时间,黄师傅整个人就被高温炉子融化了,工友混乱中只抓住了他的一只鞋子。

据悉,钢炉内温度约有1700℃,为电炉,平时工人站在旁边作业,也有80℃的高温。炉子冷却到常温,需要10多个小时。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人工作时未按照规定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且又处于疲惫状态,从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同时企业的监管也做得不到位,未能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及早解决,对于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总结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企业永远的责任,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重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于落实安全责任,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安全责任就是生命的保护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承担责任,责任多一分,隐患就可能少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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