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格斗技能的形成与发展

2015-12-08 02:37陈立
人间 2015年24期
关键词:公安民警警务公安机关

摘要:研究中国警察格斗技能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历史规律,对于提高公安,武警部队的训练热情,指导怎么训练、为什么这样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196-01

作者简介:陈立(1977.11),江西九江人,硕士研究生,现任武警警官学院共同科目第二教研室主任。

我国警察现有实战技能训练主要经历了创立、形成、恢复和调整、整合和发展四个时期,它的历史演进反映出我国警察实战技能向法治化、战术化、系统化、学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一、创立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在 1927~1948 年,处于革命战争年代。早在中国共产党建立初期和红色政权创立初期,我们党的第一代保卫工作人员,在保卫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人的安全,保卫红色政权和红军安全的斗争中,就广泛运用了武术中的擒拿技术和格斗技术。1927 年4月12 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以后,我党为了保卫党中央和革命,于同年 5月在武汉成立了特务工作处。8 月中央机关迁往上海,当时负责中央军委工作的周恩来同志,将原特务工作处改建为中央“特科”,并使其兼负保卫党中央的安全工作。1927年11月,我党正式成立了中央“特科”,在当时中央特委领导人周恩来同志直接领导下工作,特科下设总务科、情报科、行动科、交通科。其中行动科由陈庚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搜集敌人情报,建立秘密无线电台,在敌人的军、警、特务,镇压严重威胁党中央安全的叛徒,营救被捕的中央负责同志,保卫党的领导人,保卫党的工作机关,保障中央召开的各种会议安全进行。“行动科的人员要求精干,隐蔽,纪律严格,不仅枪打得准,还须具备一套精湛的格斗技术。在执行任务中,为了隐蔽,不暴露目标,要求尽可能不开枪射击,大多数情况下运用格斗技术来完成任务。”

此外,在革命队伍中还有一大批从小练武,身怀绝技英勇善战的将士,他们在艰苦残酷的战争年代,以自身武术技艺为基础,结合战斗实际需要,创造运用并总结传授的适合近战、夜战使用的大刀、长矛的拼杀技术,徒手肉搏技术以及摸哨、捕俘技术等等,简单易学,实战效果显著,令敌闻风丧胆。这些实战技术,对我国公安机关逐步形成发展的实战技术技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著名的许世友将军,参加革命前就在少林寺练就了一身少林武功。王震将军曾深情地说:“许世友在几十年戎马生涯中,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武术可帮了大忙。他凭着坚强的革命意志和高超的武艺,战胜了凶恶的敌人”。

二、形成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在1949~1966年,处于建国后“文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设立了公安部,统一领导全国公安工作。为了适应解放初期军事管制的形势,各大区军政委员会也设立公安部,分管大区公安工作。在省、自治区设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在专区设立专署公安处(局),在县、市、旗设公安局,城镇和乡设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助理员,在大、中城市的辖区设公安分局,街道设派出所。在铁路、交通、民航、林区及军队等设有专门性的公安保卫部。在工矿、企业、文教等部门和重要机关设立保卫机构,在基层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但在当时,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反革命势力活动猖獗。

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部队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剿匪反特及“肃清反革命运动”的斗争中,有效运用各种捕俘技术和擒敌技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三、恢复和调整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在1978~1998 年,处于改革开放20年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机关有了新的发展和新的定位。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把执行内卫任务的部队转交给公安机关,组建了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成立了国家安全部,公安机关把原来管辖的谍特案件移交过去;把劳改劳教的管理工作,整建制移交给司法部门。从此,公安机关专门负责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也意味着公安机关同极少数剥削阶级残余分子和新生的敌对分子及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阶级斗争,是需要纳入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特殊形式的斗争。公安部武装民警局根据部队执行任务的需要和广大民警的迫切要求,为尽快恢复擒敌技术训练,于1978年在济南组织了全国擒敌技术骨干集训,并重新编写了《擒敌技术教材 》。1984年,武警总部对该教材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使得擒敌技术更加规范、精炼、实用和易于普及。在公安院校恢复和组建初期,大多数院校都采用了这本新编的《擒敌技术教材》,开设了擒敌技术教学课程,其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基本功、基本动作 、应用动作和辅助练习共五个方面。

四、整合和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从1999年至今。我国民警因公伤亡人数逐年增多,近五年平均每年牺牲 456.4人,有人将此概括为”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已成为当前影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有的保险公司甚至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我国公安民警伤亡率与其他国家相比明显偏高,最新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 492人,其中因交通事故牺牲占全年牺牲总人数的38.4%,因积劳成疾牺牲的占35.2%。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暴力袭击伤亡情况虽然明显减少,但在执行任务中因未携带或未使用武器警械而牺牲负伤的情况比较突出。这个严酷的现实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焦虑和深思,也说明公安机关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更加严峻,公安民警的职业危险性更大。提高警察的身体素质,保护警察身心健康,尽快提高警察的实战技能,预防和减少执勤中流血牺牲事件的发生已引起公安部党委的高度重视。

为积极组织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的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以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更好地打击犯罪,2003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的通知》,并颁布了《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 简称《教程》),针对民警在执法活动中“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问题,《教程》明确指出,通过训练,着重解决警务活动中的技能战术的养成问题,达到“一要、二增强、六会、五掌握”的基本目标,即要严格树立依法执行警务的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警务规范意识,会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会使用警械、会搜身带离、会使用武器、会通信联络、会现场急救,掌握警务战术基础动作、掌握盘查嫌疑人的方法、掌握查控嫌疑车辆的方法、掌握搜索建筑物的方法、掌握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法,使警察熟练掌握一般警务活动中“防、控、查、抓、带”等基本环节的实战技能和战术动作,提高警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从 2004年5月起全国公安民警按照《教程》要求开展了“大练兵”活动,民警的体能、技能( 射击、擒拿格斗) 等实战技能得到明显的提高。2004年10月公安部组织了4000人规模的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从《教程》的内容可以看出,它扩大了警察实战技能的内涵,在原有擒拿格斗、警械武器使用技能的基础增加了通讯联络、现场急救的技能和警务理念、战术等内容,突出体现出警察实战技能向法治化、战术化、系统化和学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对当前警察院校的教学和培训训练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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