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 范
以数据融合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文 张 范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一个全新的大数据时代逐渐展现在我们面前。如何利用数据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政府的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最终实现国家的大数据战略,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共识。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实现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基础与关键之一,是要实现各类数据的融合,只有数据的大量积聚才能称其为大数据。而数据的融合又与数据开放、数据标准一致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数据的开放和使用,数据标准不统一,各自为政、互不相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孤岛”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是指各部门的数据大都没有开放共享,另一方面,即使有少量的开放数据,也由于部门间数据标准不统一而很难融合使用。以政府为例,有的部门按处室为单位,进行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开发,一道道“天然的壁垒”自然形成,这不仅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更是严重制约着政府的科学决策。因此,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部门内部的数据融合共享,已经成为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当务之急。
数据融合共享是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基础柱”,是政府决策的强有力保障。大数据时代,政府的高质量决策更加离不开信息资源的共享:我们大力提倡全社会利用“数据驱动决策”、利用“数据驱动管理”、利用“数据驱动创新”,这一趋势将成为一种科学、高效的新常态。只有真正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打破部门之间壁垒林立的封闭状态,实现数据“共建共享”,才能充分融合社会各方面的数据信息,建设起开放、协同、合作、互动的新型政府,才能使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核能量”。
因此,建议建立地方性大数据法规。规范数据的采集、利用和保密要求,适时提出北京市大数据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的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
促进政府数据的公开。将政府部门数字化、可机读的数据开放给企业和民众,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加以利用。激发国家数据巨大的社会和商业价值,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和运营能力,提高政府运行效率,推动经济增长,激发商业创新以及创建新产业和就业机会。
建立数据标准共享平台。将其建设成为各类数据开放的重要门户和数据标准共享的重要载体。不仅要建立技术标准,更重要是建立数据开放的评价标准,即如何衡量国家或地区的数据开放程度、数据开放价值等;在评价标准之上,才是建立开放数据的数据基础标准、数据处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数据质量标准等;在这些通用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建立行业数据标准。只有建立在标准基础上的开放数据,才是真正可用、易用、实用的数据。
逐步实现数据的融合。经过数据的标准化,政府可以通过平台共享和融合各部门的独立数据,并在融合数据的基础上,提升决策水平和提高运行效率。建议在北京构建区域数据全覆盖的统一大数据平台试点,进一步扩大数据资源整合范围,完善数据分析体系,为国家大数据融合提供区域示范。
加强对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应用为导向,制定数据专业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以高校为主导,开设大数据相关课程,建立企业实习基地,加强政、产、学、研各方面的协作互通。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副总裁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