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

2015-12-06 08:32闫鑫王多昕
中国领导科学 2015年5期
关键词:公正司法利民政法

本刊记者 闫鑫 王多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

本刊记者闫鑫王多昕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政法机关怎样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该怎样更好地承担起确保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呢?就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同志(时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记者:在您看来,新形势下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首要步骤是什么?

才利民:首先,我们必须全力保障宪法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政法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把工作重点放到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记者:您认为,坚持依法治国的现实依据是什么?

才利民: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五个基本原则,这是由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决定的,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执法司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政法机关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执法司法正确的政治方向。

记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其重点又在何处呢?

才利民: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六大任务,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政法机关必须准确把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着力点,保障宪法法律公正有效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山东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出具体要求。在政法工作实践中,必须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坚持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基本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防止冤假错案为底线,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记者:您认为,司法工作者来说,应该如何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呢?

才利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一是带头提升法治素养。健全政法干警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把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来追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带头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厉行法治,作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二是践行执法司法为民理念。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必须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司法,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三是坚持正确法治方向。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记者:您认为,当前我们如何有效解决执法司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呢?

才利民: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要求,认真排查清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久押不决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是增强执法司法实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执法司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努力维护政治安全、治安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三是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必须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吸取近几年在全国发生的赵作海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冤假错案损害司法公信的教训,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近年来,山东省致力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责任目标体系、执法流程管理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积极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记者:在当前环境下,我们如何完善和强化监督机制,保证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始终处于阳光之下呢?

才利民:首先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在政法机关内部,合理划分执法司法环节,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管理体系;在政法单位之间,健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被滥用;在上下级政法机关之间,规范领导、指导、监督的权限、范围,既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又确保各层级政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其次是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范围、方式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提高法律监督实效。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最后是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阳光执法”,全面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山东省创新使用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有序扩大公民司法参与的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记者: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怎样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制度性障碍呢?

才利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政法机关必须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统一部署,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这是习总书记一再强调的。因此,我们必须首先改革司法管理体制。针对司法机关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的问题,重点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山东省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完成,待中央和省委批准后实施。其次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针对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等问题,坚持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事务管理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确保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山东省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最后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时有发生的侵犯人权现象,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规定,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切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中公民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山东省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您认为,司法腐败对于司法工作者有着怎样的警示作用呢?

才利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不仅影响司法的公正和廉洁,损害法治的权威和公信,而且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党和国家的信心。最近政法队伍发生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周永康案触目惊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政法机关必须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在本部门本系统的严格执行,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首先是要强化警示教育。认真吸取周永康等案件的深刻教训,注重运用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让广大政法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其次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狠抓制度执行,对执法司法人员身上暴露的不严格、不规范特别是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最后必须狠抓整风肃纪。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作者单位:本刊编辑部;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谢飞 书画作品

责任编辑:张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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