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欣石(北京林业大学草地资源与生态研究中心)
目前我国草产业已经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草种产业必将在草业建设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但是,我国的商品种子却远远达不到产业化需求,每年只能自产1.7万吨商品草种;每年需要花费350~400万美元、从国外进口5万吨草种。归其原因是:我国的牧草品种育种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主体,国内种子企业基本没有自己的培育品种,导致草种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草种生产的商业化水平过低。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国草种产业的商业化水平。一是培育草种生产企业的育种能力,培育草种企业逐步走上商业化道路,通过公司重组、行业整合,资本、人才高度集中,形成具有商业育种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的大型育种企业。二是鼓励企业逐步提高对育种研发的投入。美国种子行业的研发投入约占种子销售额的5~7%,我国的种子企业应该逐步提高至5%以上,形成育种研发和育、繁、推一体化的能力,成为草种业的主体。三是建立种子认定体系和标签制度,保证市场流通的种子可以追溯来源,确保种子的真实性和育种者权益,促进草种企业从科学家手中购买新品种、新材料,推进育种人才向企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