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辉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 长春 130024)
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内容丰富、层次鲜明,既有衔接紧密的实施方案,又有相互配套的保障措施。从以党治国的基本内容上来看,各个要素之间相互联系、逻辑紧密,共同架构起以党治国思想的整个体系;从实现以党治国的途径来看,实施方案既包含着改造传统社会和建设现代国家的各个步骤,又包含着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重建民国的程序设计,各个时期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各种保障措施既实现了以党治国思想体系的完整性,为国民党改组的顺利完成和以党治国的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中国近代的政党是民族危机的产物,是救亡图存的必然选择。所以,政党在近代中国天然就具有了以党建国的历史使命,有着具体的内容和指向。对于什么是以党建国,孙中山做了具体的解释,他指出:“大家团结起来,为党为国,同一目标,统一步骤”(1),“用这个大力量去改造国家,那是一定可以成功”(2),“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也,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者也。后果由革命党而建成民国。”(3)为了进一步清晰人们对孙中山以党建国思想的认识,长期追随孙中山的胡汉民对孙中山的以党建国思想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指出:“夫以党建国者,本党为民众夺取政权,创立民国一切规模之谓也。”(4)
以党建国反映的是孙中山“学外国、建我党、以我党、建我国”的政治思维。首先,以党建国中的“党”专指革命党,而不是国会内的政党。在军政时期也就是以党建国时期的“党”专指革命党,是在议会外秘密活动的、以暴力革命的方式进行的、以推翻反动统治夺取政权为目的的革命性的革命党。与在议会内公开活动的、以和平选举的方式进行的、以影响或取得执政地位为目的的政党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以党建国理论借鉴吸收了苏俄以党建国的模式。十月革命和苏俄无产阶级政党展现出了一种全新的建党建国模式,孙中山开始仿效苏俄以党建国模式,对国民党进行改组。按照以党治国的原则,建立起党、政、军三位一体的政治制度模式,通过对党的机构组织的建设预设国家系统建设的模型,为实现“以党治国”奠定基础。
以党建国是以党治国的前提。孙中山强调,在中国,党的任务是先建国后治国,先实现民族独立,再实现民主宪政。在国民党“一大”致开幕词中,孙中山明确指出:“我从前见得中国太纷乱,民智太幼稚,国民没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张‘以党治国’,但到今天想想,我觉得这句话还是太早,此刻的国家还是大乱,社会还是退步,所以现在革命党的责任还是要先建国,尚未到治国。”(5)在《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中孙中山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6),“应该先由党造出一个国来,以后再去爱之”(7),最后“党有力量,可以建国”(8)。这就理顺了先建党、再建国、后治国的革命顺序。
在1924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孙中山提议将大元帅府变为国民政府。在讨论国民政府的组织原则问题时,他在《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中指出:组织国民政府,“现尚有一事可为我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9)
孙中山认为“夫吾人之组织革命党也,乃以之为先天之国家者也,后果由革命党而造成民国”(10),他还指出国民党一大有两件主要任务“第一件是改组国民党,要把国民党再来组织成一个有力量有具体的政党。第二件就是用政党的力量去改造国家。”(11)随即,孙中山和国民党在吸收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经验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改组国民党,改总理制为委员会制,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通过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实现对国民政府的领导;通过对军队各级党代表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领导,实现了对国民革命军的领导。
1923年10 月,孙中山在为期一周的广州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中明确阐释了“主义治国”的含义。他指出:“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中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12)孙中山认为,“本党党员固然不能说是人人都好,但是相信本党的主义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的一个最完全的主义。”(13)如果国民党能够坚持以三民主义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并且在革命中广泛宣传和传播三民主义,达到全国都接受三民主义,那么最终就能够“建设一个驾乎欧美之上的真民国”(14)。
主义治国是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核心。纵观以党治国思想的其他内容,以党建国、党统军队、政党联盟等本质上都是在“主义”指导下的实现以党治国的具体的方式方法问题,只有主义治国是涵盖所有、贯穿始终的中心内容。孙中山指出:“建国方法有二:一曰军队之力量,二曰主义之力量”(15),“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府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16)孙中山在讨论主义与政纲的关系时也着重强调了主义的重要性,他说“政纲和主义的性质,本来是不同的。主义是永远不能更改的,政纲是随时可以修正的”(17)。对于主义的内涵,孙中山有着自己的想法和解释。他在宣讲三民主义的时候提出:“什么是主义呢?主义就是一种思想,一种信仰和一种力量”(18)。“主义是先由思想再到信仰,次由信仰生出力量”(19)。“信仰三民主义便能发生出极大势力,这种极大势力便可以救中国”(2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定,孙中山终生所追求的“立党救国”和“以党治国”几乎等同于“主义救国”和“主义治国”。
所谓的党统军队,是指实现以党治国必须依靠一只由革命党直接领导和指挥的武装力量。这是孙中山在总结自己的以往宝贵的革命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深刻认识。孙中山在早年的革命斗争中主要是依靠革命党党员、旧式会党、秘密结社团体、策动部分清朝新军、依靠军阀打军阀,甚至组建自己的军队等方式,然而都无法使革命取得胜利。这些经验特别是惨痛的教训使孙中山认识到建立一支革命党领导下的革命军队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叛党祸国、纵兵殃民”的陈炯明叛变之后,孙中山对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武装力量的需求更为强烈。他指出:“只有革命党的奋斗,没有革命军的奋斗”,“我们的革命便不能完全成功”。(21)“俄国革命党能以一百英里之地,应十八面之敌,三数年间,卒将内乱外患次第戡定者,因军队全属党人故也。”(22)孙中山参照苏联“以党建校,以校领军”的模式,开始了国民党党军的创立和建设。
建立党军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筹建黄埔军校。孙中山十分重视军校的建设,他在黄埔军校开学典礼上的演讲中强调指出:创办军校是“独一无二的希望,就是创造革命军,来挽救中国的危亡”(23),“要从今天起,重新来创造革命的基础”(24)。1923年10月,黄埔军校在苏俄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正式创立。与小站练兵和保定军校培养的旧式北洋军阀部队不同,黄埔军校按照全新的模式培养出了新式的革命队伍。黄埔军校参照苏俄红军的政治委员制度,实行党代表制度。通过在军队当中设立党代表制度和政治部制度,使孙中山领导下的国民党在思想上、建制上、组织上牢牢地控制住了国民革命军的领导权,实现了“以党治军”
孙中山晚年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逐渐认识到了联合其他革命政党建立政党联盟对于实现以党治国思想的重要性。“中山先生觉得要革命成功,一定要有有力量的革命团体,所以他一方联合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势力,一方更联合苏俄的革命势力。”(25)开启了国内和国际上与无产阶级政党联合的反帝反封建的政党联盟新模式。
在国际方面,积极与苏俄和共产国际进行接触,寻求国际援助和支持,以期实现国际民主革命政党的联合。1922年初,孙中山派出张秋白为代表的国民党代表团参加了共产国际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1923年又派出“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对苏联进行考察访问,任命蒋介石为代表团团长。1923年1月发表的《孙文越飞联合宣言》,标志着苏俄布尔什维克党与孙中山的中国国民党的合作关系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双方多次互派使者,联系紧密,在政治、军事、财政等方面建立起了实质性的联系,1924年1月孙中山发表《关于反帝联合战线宣言》,标志着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加入了国际反帝国主义民族独立运动的统一战线联盟,国际反帝政党联盟正式形成。孙中山临终前仍不忘呼吁两国两党继续进行联合,在《国事遗嘱》中号召“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26),在《致苏俄遗书》中号召两国两党“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27)。
在国内方面,孙中山积极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进行接触,在新三民主义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政治基础上,国共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国民党通过与共产党采取“党内合作”的方式,积极吸收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中国国民党,这些“五四青年”的到来为民主革命增添了“新鲜的血液”,拯救了陷入困境的国民党和陷入困惑的孙中山。改组后的国民党由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变成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革命联盟。这样,以政党联盟为基底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的建立,加速了中国革命的进程,推进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进展。
(1)(2)(5)(6)(7)(8)(9)(16)(17)(18)(19)(20)孙中山全集[M]:第九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98、98、96-97、103、104、104、103、97、127、178、184、184、184.
(3)(10)孙中山全集[M]:第六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213、213.
(4)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208.
(12)(13)(14)孙中山全集[M]:第八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282、284、284.
(15)孙中山选集[M]: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486.
(21)孙中山全集[M]:第十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291.
(22)孙中山全集[M]:第八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268.
(23)(24)孙中山选集[M]: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917、917.
(25)恽代英文集[M]: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645.
(26)(27)孙中山全集[M]:第十一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639、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