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鲍振东
领导干部必须严以用权
文/鲍振东
在“三严三实”的严格要求中,严以修身也好,严以律己也好,都要表现在严以用权上。
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其中,前一句话讲的是权力的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讲的是权力的性质和归宿。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在我国,人民是国家主人,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工具。
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严以用权,除了要牢记权力的来源和服务对象外,还要时刻注意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李克强总理今年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用了一句引发媒体热议的话,那就是“有权不可任性”。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用权任性必招灭顶之灾。从历史看,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竟然“烽火戏诸侯”,以致身死国灭;唐明皇宠妃用奸、荒怠朝政,招来“安史之乱”;明万历皇帝数十年不上朝而纵情声色犬马,埋下亡国祸根。从现实看,一些领导干部有了权力后,就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了,不该说的话敢说,不该去的地方敢去,不该干的事敢干,不该碰的“高压线”敢碰,结果是轻者丢官去权、惨淡收场,重者身陷囹圄、身败名裂。
在敬畏权力方面,老一代革命家为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彭德怀握有重权之后,最怕别人把他往贵族老爷的位置上推;陈毅在行使权力时,最怕“鸦雀无声”,听不到批评意见;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我们拿到这个权力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非弄坏事情不可。”
从实践的层面来说,领导干部使用手中权力要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
所有权力必须受制约,否则就会被滥用,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制约权力,现代国家的通行做法是依法限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总书记在这里讲的制度,指的就是法。在我国,制约权力的“法”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诸多法律法规在内的国法;一是以党章为核心的包括各类党纪政纪在内的党法。前者是约束全体公民的,后者是约束全体党员的。领导干部作为被赋予了重要权力的共和国公民,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负有神圣使命的共产党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党章和各项党纪政纪,严格在党章和党纪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在党章和党纪政纪的规定之外谋求特权和私利。
孟子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孟子的话告诉我们,为人做事不可贪得无厌,在物质利益面前一定要学会取舍。在我们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当官与发财本属两道。一个人可以选择当官,也可以选择发财,但决不能选择通过当官来发财。公务员工资低于企业家,这是国际通例。权力寻租,纵然能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财富,但其背后却暗藏着足以置人于死地的陷阱。这些年来,因为权力寻租而导致求荣取辱、身败名裂者还少吗?
对领导干部来说,如何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是一道选择题,一旦选择错误,“私”字就会无限放大,大到无边无际;“公”字就会无限缩小,小到难觅其踪。“私”字大了,私心就重了,党性就弱了;“公”字小了,杂念就多了,骨头就软了。久而久之,没有不出问题的。在如何处理公私关系的问题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毛泽东给自己定的原则是: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周恩来出去理发用公车,接待客人用公茶,下基层吃老百姓的饭,都要主动付费,自掏腰包。刘伯承家里的电话间墙壁上,贴着其夫人汪荣华写的这样一张字条:“孩子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配给你父亲办公用的,你们办私事不允许使用这些电话。假公济私是国民党的作风,不能带到我们家里来。”这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清醒和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