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佚名
“干部年龄层层递减”为什么站不住脚?
文_佚名
从进步的趋势看,整个社会越来越走向能力社会,即选人用人以胜任力为标准,其他标准都将淡出。因此,“年龄层层递减”并不是执政者推行的政策目标,而是众多政策运行后导致的副产品。
笔者到基层调研,遇到的乡镇领导干部30来岁的不少,偶尔还有20多岁的。面对这么年轻的乡镇长,心里总犯嘀咕,是不是太年轻了点?
不过,现在干部队伍中,年龄层层递减,一级比一级小的确比较普遍,省级干部50多岁,县级干部40多岁,乡镇干部可不就是二三十岁嘛。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问题都写进中央文件了,可见有相当的普遍性。
党的干部政策,从未提出过要搞“干部年龄层层递减”,但为什么有些地方客观上会形成这样一种现象?可以推断,这是由诸多政策演进导致的一种“协同”效果,尽管这种效果并不是政策制订和推进者所希望的。
下面对实行“干部年龄层层递减”所需的3个逻辑前提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它们的站不住脚,从而认识这种现象的不合理性。
这个假定经受不住推敲。其实,越是与老百姓打交道,越需要经验,没有相当的人生阅历,没有对民间冷暖疾苦的体察,对老百姓的诉求就难以准确把握。
这些年,基层群体性事件增加,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基层干部执政能力的减弱不无关联。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难怪一些学者认为,乡镇领导干部主体应该是四五十岁的干部。
这个假定在统计上成立。从统计学角度看,人的体能40岁左右就到了高峰,随后体能开始走下坡路,年龄越大,体能越差。
但是统计学对具体的个体意义不大。一个好的制度,应该把最合适的选出来,而不是把小的选出来。这一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就很有智慧,没有以年龄划线。
从理性的角度看,官员选拔如以年龄划线,应该是划低线而不是高线,划最低年龄线更合理,即规定某一级别的领导必须要多少岁以上才可能选拔,因为这些岗位需要有足够经验。
从尊重人权的角度来看,以年龄、性别、种族等因素进行限制都是不合适的。当然公务员有退休的问题,但是作为政治选举的官员则不能有年龄划线,不能说到了多大岁数就剥夺被选举权。中国干部体制不区分政治官员和事务官,但是在年龄问题上对任命官员和选举官员应该有所区分。
这个假定的不合理性更是显而易见。政府组织作为最重要的科层组织,呈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越往上层岗位越少,越往基层岗位越多。而人口的年龄分布则不如此,在一定阶段甚至呈现出相反的结构,如老龄化社会。如果基层岗位都由年轻人占据,很显然,当他们成长为中年人后,相当数量的人就会被淤积在组织的边缘地带。
事实上,这种现象现在已经相当严重了,在县乡两级政府机关里有大量的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居于半退休的二线位置,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构成潜在不稳定因素。
以上分析说明,“干部年龄层层递减”的逻辑前提是站不住脚的。其实,从进步的趋势来看,社会越来越走向能力社会,即选人用人以胜任力为标准,其他标准都将淡出。
当然,“年龄层层递减”并不是执政者推行的政策目标,而是众多政策运行后导致的副产品,所以解决这个问题,同样需要多项政策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