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启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遵守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包括全体党员的基本要求。国家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规范的是国家机关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凡是宪法法律明确规定的,就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严格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仅要遵守,而且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党员应更忠实地履行法律义务,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依法办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比普通公民做得更好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党的理念和主张成为国家法律后,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违反法律就是违反党的纪律。
党规党纪调整的是党内生活、党内关系以及党的领导和执政行为,规范的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更加强调自觉性和义务性,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比国法对公民的要求标准更高。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以宪法为核心的国法是国家要求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制度,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纪是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党内规矩。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党规党纪严于国法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党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先进性决定了我们党必须以更高标准和更严纪律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每一位党员只有认同和接受了这些理念、要求,才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是对党的庄严承诺。对于每一位共产党员来说,同时面对着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的双重约束,既要遵守国家法律这一对普通公民的底线要求,又要遵守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党员遵守党纪是本分,遵守国法是义务。党规党纪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守规才能守法,违法必先违规。党纪国法面前不准搞特殊,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法纪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
二、党规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一个有着86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艰巨任务,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管理这支队伍,离不开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作保障。确保先锋队的性质永不褪色,需要时刻紧绷从严治党这根弦,在全社会普遍遵守的法律之外,还需要完善的党内法规建设来予以保障。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
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离不开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党内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将更好地为我们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重要制度保障。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一定会形同虚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规党纪。要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纪律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
三、依法依规从严治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有力保证。党规党纪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这是对党内法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重要地位的准确定位,是我们党对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与依法治国之间关系的科学把握。依法依规从严治党事关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得到全面落实,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把党的建设也纳入法治范畴,必须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加强党的建设。
执政党的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构成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外,还是包含党内法规在内的各领域规范的有机整体。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同时健全、完善国法和党规,形成国法和党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要通过依法依规治党,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始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同时要依靠依法依规治党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应当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体推进,使党内法规在遵循宪法、法治原则的前提下,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强化权力的制度制约。
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内法规建设,要增强党内法规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建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管用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党内立法和国家立法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