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
【摘 要】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上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河南省作为戏曲文化大省,其独特性决定了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文化、文化空间、市场三者并存,缺一不可。本文旨在研究河南戏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探讨河南戏曲的产业化道路,为提高河南省戏曲文化参与社会文化的市场竞争、生存、发展的能力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河南戏曲文化;传承;发展;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J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11-0019-02
一、河南戏曲文化的历史沿革
(一)中原文化孕育了河南戏曲
中原具有高度发展、历史悠久的古代文明,河南省舞阳县贾湖出土的八千年前的骨笛印证了中原地区发达的音乐艺术;河南省濮阳市出土的六千年前的贝壳龙诉说了当时这里已经有了技艺高超的造型艺术;而在安阳市殷墟出土的甲骨中关于“舞”的描述则证实了中原地区兴盛的原始舞蹈艺术,这些艺术形式都是形成戏曲必备的艺术元素。
中国戏曲的发展过程更是漫长。汉代,是中原戏曲产生的重要时期,各种不同的丰富多彩的技艺表演汇集于一个场地进行表演,称之为百戏。到了北魏时期,百戏的演出形式由集中发展到分散、由宫廷发展到民间、由官方组织发展到自由表演,这种变化为多种艺术的交流融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到了唐代,佛事活动变得非常兴盛,在汴梁大相国寺和洛阳龙门石窟讲经留下的变文,说明了这里的讲经活动曾经非常活跃。进入清代后,越调、卷戏、罗戏、大弦戏、女儿腔等成为了民间演出的主要剧种。再后来,随着地方戏曲的不断发展和相互竞争,越调、大弦戏、大平调、河南梆子几个剧种显示了较强的竞争力。它们秉承了河南文化铿锵有力、红火热烈、大气磅礴的特点,更容易与河南观众的文化心理产生共鸣,因此拥有较为广泛的观众群。
(二)河南戏曲剧种的分类
自清代以来,河南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戏曲资源,原生于河南的剧种以及外省流入河南的剧种约50余种,现将其进行分类:
板腔体剧种:如河南梆子、越调、宛梆、道情、怀梆、大平调、坠子戏、四股弦、卷戏、怀调等;
曲牌体剧种:如罗戏、大弦戏、曲子戏、扬高戏等;
民间小戏:是指没有形成完整的声腔体系,用一些地方的民间小调演唱的剧种。如:新蔡县的杠天神、固始的灶戏;
综合体剧种:由花鼓或其他民间说唱演变而来,音乐唱腔结构中有板腔体的成分。如:由花鼓灯、打五件演变而来的豫南花鼓戏、嗨子戏,由豫东花鼓、苏北花鼓演变而来的四平调、二夹弦等;
祭祀性剧种:只在民间祭祀性活动中演出的戏曲形式,已经失去了其独立的审美价值。如:目连戏;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地方仍流行着皮影戏,如:灵宝皮影、桐柏皮影、信阳豫南皮影戏,各具特色,很受民众欢迎。
二、市场经济下河南戏曲文化的现状
当下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河南戏曲存在诸多问题,如:戏曲文化产业化的整体实力不强;创新和策划能力不高;文化资源的转化能力较弱;戏剧文化产业链条不完整;产业群还未形成等,逐渐丧失原有优势,面临失根的危险。
河南戏曲的发展需要有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通过对文化资源的整合、产业集群的打造、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文化产业链、文化品牌的培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机制,培养和引进人才等策略,建立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供给等多方互动的河南文化产业集群创新体系,确保河南戏曲文化作为商品能步入良性的产业化道路。
三、从多视角思考河南戏曲产业化发展模式
(一)戏曲文化旅游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依托文化发展旅游,并将旅游产业的发展与传承地方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的文化旅游是被当下社会普遍看好的发展模式。河南有着丰富的戏曲文化资源,通过文化旅游开发将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产业,将传统戏曲文化中的精髓与现代旅游者的审美需求相结合,打造出符合旅游者心理的文化旅游产品,这不仅有助于河南戏曲文化的传承,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拓宽了渠道。戏曲传统文化产品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的转变,使得地方戏曲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传承。
(二)构建戏曲博物馆式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对于濒临消亡或难以维系其自身传承的地方戏曲应进行照片、录音等资料的搜集保存;针对异地或是偏远地区的难以形成保护和开发环境的戏曲文化遗产可以采取博物馆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这种模式能使旅游者对该类戏曲文化遗产具有更加深刻直观的理解。目前,我国已经开发成功的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就是这一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
(三)组织大型节庆展演与舞台展演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对于发展至今仍现存的稀有戏剧种类,我们应借助于一些活动项目,使其内在的文化价值得以挖掘、传播和交流,由此,大型节庆展演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与舞台展演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就应运而生了。我国已经开发成功的由成都市政府举办的一年一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以及贵州少数民族节庆活动,都属于大型节庆展演模式的典型代表;而贵州享誉海内外的大型民族歌舞诗《多彩贵州风》以及云南的《印象丽江》等实景舞台剧便是大型舞台展演模式的典型代表。
四、产业化过程中动态保护的重要性
(一)动态保护即“活态”保护
中原是培育戏曲的摇篮。在戏曲文化演变的历史长河中,中原人的社会生活、文化心理总是转化为艺术元素源源不断地注入戏曲文化,中原文化决定着河南戏曲的发生和演变进程。为推动濒危剧种的“活态”保护,在保护上需要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模仿。首先,坚持做到与当地戏曲文化密切关联,使其艺术生命力原汁原味地得到保护;其次,当戏曲进入城市后,在市场化运营方面,要兼顾到市民阶层的喜好,使其在新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做到与时俱进,并兼顾形态和个性表现的保护;第三,在地方戏曲保护过程中不能只顾唱腔而舍弃其他,对于整体艺术美的追求不可缺失。在保护过程中要兼顾唱腔资料、音乐伴奏、舞蹈资料等,使其艺术形态的保护立体化、全面化。
(二)动态保护即“传承人”的保护
河南戏曲的传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质性传承,例如戏曲道具、服饰等戏曲物质器具的传承;另一种是非物质性传承,戏曲的唱念做打表演、音乐演奏等技艺的传承。前者的传承相对容易,后者的传承则较为困难,而戏曲作为一种艺术样式所要传承的重点恰恰是后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因此,传承人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传承人所传承的不仅是智慧、技艺和审美,更重要的是一代代先人们的生命情感,使我们直接、真切地感知到古老而未泯的灵魂。这是一种因生命相传的文化,它的意义是物质文化遗产所无法替代的。因此,如果没有了传承人,河南戏曲文化的根也就没了。
(三)动态保护即“扩散式”保护
河南戏曲承载着厚重的中原文化,在其传播发展的过程中,主要依靠早期戏班班主的“口传身授”,“个体演艺人”等创新主体对戏曲剧目进行创作,并通过勾栏、戏台、茶社、街头、堂戏等场所的演出,构成了场所群体传播与游走扩散式发展的主要形态,并迅速得以传播发展。随着戏曲艺人们的演出游走,河南戏曲扩散式发展的采纳区域不断扩大,在河南周边尤其是沿河西走廊至新疆,形成了河南戏曲传播扩散式发展的次生区,而这种发展态势便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扩散式发展的采纳格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优秀的河南戏曲作品经过艺术家的表演,借助广播、电视、电影等形式在全国进行传播和放映,这种跨地域的扩散式发展彻底改变了河南戏曲的传播形态与效果,音乐艺术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为保护和传承这一曾经让无数观众痴迷的家乡戏曲文化作出自己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谢名家.文化产业的时代审视[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2]赵先正.传统戏曲艺术该如何应对市场的挑战[J].南国红豆,2008(1).
作者简介:
李 莉(1983-),女,河南新乡人,讲师,主要从事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