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妍珂
2013年9月和2013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相继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即“一带一路”战略。该构想一经发起,引起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各行各业的关注。至今为止,在“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下,区域合作更加深入开展,文化经济相互交织共促,新的机遇出现,各行各业纷纷把握时机,开始寻求新发展。保险业,特别是保险海外投资领域,也将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带领下,开启新的篇章。
前些年,我国保险海外投资发展一直较为缓慢,主要是因为受到我国严格的政策法规的影响,保险资金海外运用渠道狭窄、限制较多。2004年《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形式仅限于银行存款、债券、银行票据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7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把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但规定境外投资的资产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次将不动产纳入投资范围,但还具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在2013年之前,保险企业海外投资规模较小、范围较窄。
然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对保险公司海外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战略中提到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敦促险资企业加大走出去步伐。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趋势引导下,国内劳务和资本输出的地域范围和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国家鼓励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强国内企业与国外公司的合作和交流,鼓励海外投资,特别是在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外市场方面进行投资,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战略符合保险公司全球化布局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保险公司走出去的重要保证。
在“一带一路”战略要求下,各种险资企业走出去的利好政策纷纷出台。2014年2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对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类资产的账目余额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放宽到30%。根据保监会网站披露的数据,2014年,保险业资金运用中,债券占比38.15%,银行存款占比27.12%,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11.06%,其他投资占比23.67%。可见,跟规定的上限相比,投资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类资产的比例还有相当大的上涨空间,保险公司在投资领域还可以大有作为。另外,同年8月13日,保险业的新国十条颁布,其中提到了“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保险市场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尝试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为我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中资保险公司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多种渠道进入海外市场”。该意见为保险公司投资海外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境外比例还不到1%,离投资上限还有很大的空间,保险公司海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的发展机遇重大。
在良好的政策导向下,2014年以来,保险公司纷纷把投资目光转向了海外市场,投资一些成熟物业,以获取稳定的价值回报,海外投资步伐加速。自2013年以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保险、阳光保险、安邦保险等险资企业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海外不动产投资。 例如,安邦保险收购纽约华尔道夫酒店,中国平安买下了伦敦劳合社大楼,阳光保险收购悉尼喜来登公园酒店,等等。
目前,这一系列的海外投资还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以及保险公司上,海外投资渠道偏窄。在“一带一路”战略影响下,保险企业在走出去的道路上将开拓更多渠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寻找新的投资机遇。
一方面,“一带一路”战略对于保险海外投资具有指导意义,推动了保险海外投资的进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海外投资对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险公司海外投资有利于自身稳定性发展和资产增值,可以更好地为“一带一路”战略下的项目保驾护航。一方面,保险公司收购海外保险企业,有利于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学习借鉴国外知名保险公司全面的网络、丰富的产品线、完善的风控体系,以及专业的产品设计能力,进行客户资源共享,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收购海外优质房地产,可以获得较好的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实现保险公司资产的增值。国内保险公司通过海外投资增强自身的实力之后,通过提供更优质的保险产品,更好地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险保障,促进大型项目的风险保障,通过投资保险方式帮助国内企业融资,促进跨境投资。
其次,保险公司海外投资可以为“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许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需要资金投资。据公开资料显示,关于“一带一路”基建投资项目的总规模已经达到1.04万亿元。据民生证券测算,考虑到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一般为2至4年,2015年海外项目基建投资规模合计524亿美元,每年约179亿美元。保险资金数量较大,而且周期较长,适合投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带动区域化经济的发展。
最后,保险公司海外投资可以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全球化布局提供便利。保险公司无论是收购海外保险公司还是收购海外房地产,都是其国际化战略部署中的一部分,可以整合全球资源,逐步搭建全球网络。目前,一家国内保险公司表示,他们已经将“一带一路”纳入公司战略规划,并在业务方面尝试深挖和扩展“一带一路”的商机。有业内人士分析,中国保险企业与丝路带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与务实合作,可以进一步增强中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导能力,并在促进中外企业的合作上发挥独特作用,有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全球化布局。
诚然,在“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下,保险公司海外投资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和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制约因素。
目前,保险公司海外投资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一带一路”战略鼓励险资企业走出去,海外市场的高收益对于保险公司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但是我们都知道风险与收益往往是成正比的,高收益的背后也蕴含了较大的风险,这是机遇,更是挑战。因此,保险公司在海外投资时应特别注意各种风险。第一,项目决策风险。决策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企业自我评估风险和对目标企业评估风险。企业自我评估风险主要表现在过高估计自身的资金实力,对自身所处行业的认识不足,企业发展战略不科学,等等。对目标企业评估风险主要表现在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标准不同所带来的风险,如选择折现系数及比较对象等都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保险公司开展海外投资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对于自我风险的评估和对于目标企业风险的评估可能还没有很到位,在对海外房地产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可能产生决策错误,经验的缺乏会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二,并购摩擦风险。并购并非总是成功的,诸如企业文化,并购后企业治理的差异,运作模式的不同,都会导致并购的摩擦风险。对于其他正在或将要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的国内保险公司来说,如何减少或消除并购摩擦风险,也值得进一步探索。第三,汇率和利率的风险。各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国际市场上供需平衡等都会产生汇率风险,引起海外投资收益的变化。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股票、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等都会面临利率风险。
除了经济层面的风险,保险公司海外投资还面临着其他的一些制约因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差异较大,而且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其法律和贸易投资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并且缺乏成熟的优质不动产项目,这会使得我国保险公司在寻找海外投资房地产项目或是海外保险公司收购方面存在地域局限性。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相较于国内大型国有基建能源公司,国内的险资企业更难获得投资渠道,目前更多的是以保险产品保障的方式来辅助这些项目的投资,而不是作为投资资金的参与主体。
因此,针对以上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保险海外投资的风险和制约因素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进一步放宽保险海外投资的条件限制,鼓励保险公司拓宽海外投资渠道、增大海外投资比例。根据2015年1月保监会发布的信息,2014年保险公司总资产10.16万亿,较年初增长22.57%,资金运用余额为93314.43亿元,较年初增长21.39%。而目前,保险资金投资境外比例还不到1%,可见保险海外投资的发展潜力巨大。
第二,引导保险海外投资资金向“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基建设施项目汇聚。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更多的是参与国内大型基建设施项目的投资,对于国外的基建设施项目投资鲜有涉足。国家应加大政策倾斜,给与险资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的项目以帮助,利用保险资金数额大、稳定性高、期限长的特点,为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
第三,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海外不动产,更多地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动产投资的布局。一方面通过投资海外房地产,增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系,促进与这些国家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我国保险公司在海外地产收购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收购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收购海外保险公司,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企业全球化发展,同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上保持更紧密的联系。
第四,全面打开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很好地为国内企业海外投资提供融资支持和信用担保,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促进海外投资市场的发展,带动“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同时也可以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良好的风险保障。
总体来说,国内的保险公司海外投资其实都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很好地为保险资金海外投资营造了一个有利的发展氛围,极大地提高了险资企业海外投资的积极性,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一带一路”战略带来了促进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风险和制约因素,从而提出政策建议,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