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印传统婚俗之异同

2015-12-01 00:06刘枫
课程教育研究·中 2015年11期

刘枫

【摘要】作为两大文明古国的中国和印度,在传统婚礼习俗方面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各自的差异。两国的传统婚俗中都有过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童婚,守寡,一夫多妻制,门当户对等现象。随着两国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发展,两国今日的婚俗也都发生了不少变化。

【关键词】中国婚俗  印度婚俗  婚俗比较

【中图分类号】G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1-0010-02

一、引言

婚礼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它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意义,对每个民族来说都有着特殊的寓意。作为两大文明古国的中国和印度,因其经历的社会制度变革类似、地域相邻和文化传播的因素,在传统婚俗上有着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在中国,各族人民依照自身的风俗,进行各具特色的婚礼,因而各地婚俗具备浓郁的民族特色。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其婚俗在中国文化、文学和历史上的影响更加深远,下文中探讨的中国婚俗以汉族的婚俗为主。同样在世界第二大人口国印度,各邦、各民族和不同宗教的婚俗均存在差异。印度斯坦人(HINDUSTANI)是印度最大的民族,占其总人口近一半,而在印度绝大多数人信仰印度教。因此,文中将讨论的印度婚俗也以在印度影响最大的,信仰印度教的印度斯坦人的婚俗为主,兼顾各邦的特点。

二、 门第观

在中国,“门当户对”是指男女两家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相当,两家适宜结亲。西周时贵族阶层为了维护宗法制和保证血统的“高贵”,严格限制了通婚范围。天子家只能与诸侯国王室通婚;诸侯国王族只能跟异姓的诸侯国王族通婚。春秋战国时期因天下动荡,宗法制不太稳固,门第观念似乎有所削弱。两汉时期,主要是以政治经济地位来权衡门第是否相称。魏晋南北朝时,按家世选才,呈现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庶族”的局面,婚姻门第观念盛极一时。名门望族基本不与庶族通婚,出现了大量的门阀婚姻。唐代,从表面上看士庶不婚的门第观念被打破了,但在现实中阶级门第观念比以前更为强。元朝明确规定“诸职官娶娼为妻者,笞五十七,解职离之”。明清则规定“文武官员娶乐人妓者杖六十,离异归宗,财礼入官” [1](P194-199)。

“尽管印度种姓制度倡导种姓内婚,但仍允许高级种姓之男可依次娶低级种姓之女为妻,即为顺婚。对于低级种姓男子企图同高级种姓之女婚配,即被称为逆婚。印度种姓法是坚决禁止的,对于违者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2] 到了现代,随着种姓隔离体制的逐步瓦解,通婚的限制也越来越少了。1949年通过的《印度教徒婚姻认定法》就激励青年男女在异种姓中择偶。

三、 包办婚姻

在中国,“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始于周代。“周之俗,不自为取妻。且夫处女无媒,老且不嫁。”[3](P1075)没有父母的赞成和媒人牵线,就很难成婚。时至今日,虽然自由恋爱盛行且受法律保护,但婚前要征得父母同意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周代也有官方组织的未婚男女相亲活动。《周礼·地官·媒氏》载,“仲春之月,另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4](P733)此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繁衍人口,增强国力,但客观上为自由恋爱创造了条件。媒,《说文解字》注:“媒也,谋合二姓者也。”[5](P613)男子无媒不得其妻,女子无媒老而不嫁。

在印度,女子的婚事通常由父亲操办。如果父亲授权,可由兄长操办;无父兄,祖父、舅父、有能力的母亲也可担此重任;如果母亲也没有这个能力,则只能让远亲承担。即使在今天,包办婚姻在印度依然盛行,只不过在订婚前男女可以见面,双方同意后父母就可以筹备婚事。在印度的偏远和贫困地区常常有买卖婚姻和抢夺婚,买来的媳妇有时还是几岁的女童,《摩奴法典》中提到,抢夺婚是合法的,只有武士“刹帝利”种姓采用这种方式;即“杀伤其亲族,摧毁其房屋,将叫喊着的少女从其家强行抢走” [6](P60)。“吠舍”和“首陀罗”这两个较低的种姓曾实行过买卖婚姻。1956年颁布的《印度教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出于自愿。但由于印度男女比例长期失衡,童婚、群租婚等丑陋现象死灰复燃,许多乡村和小城镇都缺少新娘。

四、 婚龄

据《礼记·内则》记载,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而有室,始礼男事”。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4](P471)由此可见,周朝的婚龄,男的是30岁,女的是20岁。现实生活中常出现低于法定婚龄的现象,历史上出现的童养媳也可以算作童婚。

《摩奴法典》规定,“30岁的男子应娶12岁的女子为妻,男方如为24岁,女当应为8岁” [6](P74)。女子满8岁即可结婚。这就是为什么时至今日在印度仍然有大量的童婚现象。1955年颁布的《印度教徒婚姻法》禁止童婚,1978年此法修订后将男女婚龄提高到男21岁和18岁。

五、仪式

“六礼”是影响中国几千年的婚姻习俗程序,周代已经形成比较固定的六步,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纳彩就是提亲。问名是指男方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纳吉是指男方请算命先生合两人的生辰八字。纳征就是男方家给女方家送聘礼。请期是指男方家选好吉日,告知女方家。亲迎,即新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亲迎是六礼中最后也是重要的仪式,包括用花轿迎亲,拜天地,喝交杯酒,入洞房等。三天后,新婚夫妇回娘家,即“回门”。婚礼通常是在男方家举办的。

在印度双方家长有意向后,也会请占星师合八字。八字相合后,就能够订婚了。订婚时,婆罗门祭司先念祈福的经文,女方亲人向男方家人身上洒米。女方父亲宣布,将女儿作为礼物送给男方,并将圣线、水果、鲜花和一些衣物赠予男子。祭司在男子额头上点红点。

婚礼前夜,新娘家里会举行一个仪式,来欢迎新郎的家人和亲属。未来的婆婆画下第一笔手绘,专业的手绘师或亲友接着在新娘手或脚上画下精美的图案。婚礼当天,天还未亮新娘就要开始打扮了。婚礼在新娘家举行的。新娘常穿镶有金边的红、白纱丽,白色代表纯洁,红色意味着生活富裕。新郎穿白色上衣和宽松的裤子。中午新郎带领迎亲队和乐队吹吹打打来到新娘家。吉时将近,新郎走向露天的由香蕉树干装饰的礼棚,新郎和新娘并排坐在椅子上。夫妻俩的一边坐着新娘的双亲,另一边坐着新郎的父亲或监护人,对面坐着祭司。诵完经后,新郎的长襟和新娘的头巾系在一起,两人站起来围着圣火行七圈礼,新人们先发誓,他们会认真履行作为丈夫和妻子的职责。七圈礼的每圈都必须迈七步,新郎对新娘说,祝我们获得权利、力量、财富、健康、早生贵子、风调雨顺、成为知己并诚心诚意地侍奉我等。最后新郎带新娘离开,坐马车回新郎家。快到家时,新郎家的女客出来迎接新人。成婚几天后,新娘在丈夫的陪伴下回门。

六、女性地位

在中国,周代时就确立了男婚女嫁,妇从夫居的婚制。妻子对丈夫必须忠诚,依附于丈夫,没有独立地财产权,丈夫可以休妻。“七出三不去”是休妻的判断标准。《大戴礼记·本命篇》载: “ 妇有七去, 不顺父母去, 无子去, 淫去, 拓去, 有恶疾去, 多言去, 窃盗去”。在婚前男方家要给女方聘礼,一般来说聘礼比嫁妆重要而且贵重得多,婚礼花费也主要由男方家出。因此,在中国养儿子的花费往往比女儿多得多。丈夫死后,如能守寡至死,会被世人颂扬其贞节,甚至立贞节牌坊。

《摩奴法典》规定:“妇女幼时处在父亲的监护下,青春期处在丈夫的监护下,老年时处在儿子的保护下。妇女绝不应任意行动。”“媳妇如能带来充足的财富,女性受到尊敬,神就喜悦。”[6](P87)可见,在印度嫁妆的丰厚与否决定了新娘婚后在婆家的地位,贫困的家庭常常因为出不起嫁妆而嫁不了女儿。嫁妆少或者没嫁妆的新娘常常被人耻笑、虐待甚至迫害至死。1961年印度通过了《反嫁妆法案》。在吠陀时期,寡妇可以再婚,但11世纪以后年幼的寡妇也不许改嫁。萨提(SATI)习俗,是古印度的一种要求寡妇殉夫的野蛮习俗,今天虽然有法律禁止但也并未绝迹,因为人们愚认为相信,殉葬的妇女将能够升上天堂。《摩奴法典》还规定:“不妊之妻可在第八年休弃,只生女儿者可以在第十二年被代替”。[6](P57)

七、一夫多妻制

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始于父系氏族社会。《诗经》时代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下来,贵族则采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直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才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印度历史上产生过五种婚制: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伴侣婚姻和试婚。”[7]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一夫多妻制在穆斯林教中常见。据网易新闻2013~01~06报道,有位名叫齐沃纳的男子娶了三十九位妻子,该男子是基督教查那教派的教主,这个教派是其父亲于1942年创立的,该教派允许多妻制。在贫穷的地方出现过的一妻多夫制则,常指女人是一家所有兄弟的妻子,在古吉拉特邦这种习俗至今存在。

八、小结

综上所述,中国和印度两大文明古国,在传统婚礼习俗方面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各自的差异,这些同和异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列表来归纳和总结。

同 异

1门第观 门当户对 印度的种姓制通婚范围更严格

2包办婚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有买卖婚姻和抢夺婚

3婚龄 古代男子三十岁适宜结婚 中:女性20岁

印:女性从8岁到14岁到18岁逐渐提高

4仪式 都包括纳彩、问名、纳吉、请期和亲迎 中:男方聘礼重于嫁妆,婚礼在男方家举行

印:女方嫁妆重于聘礼,婚礼在女方家举行,宗教色彩浓

5女性地位 男尊女卑,可休妻 中:七去,以聘礼论地位

印:无子可休妻,寡妇殉夫的萨提习俗,以嫁妆论地位

6 一夫多妻制 都曾出现过一夫多妻制,今一夫一妻制为主 现存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

这些相同之处反映出两国的历史和文化发展的进程的相似,两国都经历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曾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并且都是多民族国家,各地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婚俗方面的差异跟印度的种姓制度根深蒂固,男女地位不平,宗教流派多等因素息息相关。随着中印两国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发展,两国今日的婚姻制度和婚俗也都发生了不少变化,都在朝着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兴文.《中国传统婚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

[2]朱伟奇. 中印古代贱民制之比较[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

[3](汉)刘向. 战国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4](清)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79.

[5]许慎. 说文解字注[M].段玉裁,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6](法) 迭朗善:《摩奴法典》,马香雪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7]孙玲.概览印度婚姻从古至今的嬗变[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7.